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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決算審計報告
在當下這個社會中,報告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報告中涉及到專業性術語要解釋清楚。你知道怎樣寫報告才能寫的好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竣工決算審計報告,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竣工決算審計報告1
所為基本建設項目通俗的講系“一個可研報告、一個設計概算下,建設單位進行固定資產投資的行為”。
建設項目的管理涉及到方方面面,從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設計、招投標、土建項目施工、設備購置及安裝、項目試運轉、項目竣工驗收、編制竣工決算財務報表、項目后評價等全過程的管理。
隨著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新疆各地區加大了基本建設投資,在這樣的背景下,包括石油公司在內的非基本建設單位近年來基本建設項目激增,為合理、規范使用基本建設資金,我們從資金使用計劃安排,財務管理、項目管理等方面建立了一些內部管理制度,通過一段時間的執行,發現還存在一些問題,尤其在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方面還存在很多的不足,下面我就基本建設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和如何加強這方面的工作談一點自己的看法。
一、基本建設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1、對已完工的項目未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編制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影響了本單位基本建設項目財務決算報表的上報時間。
2、未嚴格按照批準的概算建設工程項目,有的項目超概算達20%以上。設計概算很粗略,項目實際建設很難參照,發生很多概算外實際需要建設的單項工程或實際需要的設備。造成竣工決算編制、對比投資偏差困難。
3、工程項目沒有單獨核算,造成編制竣工決算時各項財務數據取數困難。
4、未在“在建工程”科目下按項目設置明細賬,因此對每項工程支出的情況不能準確反映,不能對上級部門及相關監督單位提供準確的工程項目進度款支付情況,容易造成工程款支付沒有按照形象進度進行。
5、未按項目工程合同簽訂單位及施工單位分項目設置往來明細賬,未能準確掌握應付工程款的支付和掛賬情況。造成各級管理人員不能及時掌握本項目相應施工單位的工程款支付情況。
6、財務部門與發展部門未能及時核對工程進度及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情況,因此財務記錄的工程款支付情況與發展處合同臺賬記錄的工程進度款支付情況存在差異,造成編制竣工決算報表時反復核對不清的'現象。
二、如何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進行規范管理
非基本建設單位應在基本建設方面加大投入,按照上級的要求及時準確編制基本建設竣工決算報表,加強建設項目資金的管理已經迫在眉睫,為實現準確快捷的編制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報表,本人認為在項目執行的全過程中注重資料搜集整理、規范資金按計劃使用、規范各部門職責、各部門之間相互配合,互通有無,對準確、及時的編制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報表尤為重要。
(一)對存在的已完工的項目未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編制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的問題,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央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工作的通知財辦建xx號文件專門就財務決算工作進行了規范,對指導我們及時、準確的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具有重要意義。
1、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編制依據
(1)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制度;
(2)經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概算及調整文件;
(3)歷年下達的年度投資計劃、項目支出預算;
(4)會計核算及財務管理資料;
(5)招投標文件,項目合同(協議)、工程結算等有關資料;
(6)其他有關資料等。
2、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編報要求
(1)時限要求項目建設單位應在項目竣工后三個月內完成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報主管部門審核。主管部門收到竣工財務決算報告后,對于按規定由主管部門審批的項目,應及時審核批復,并報財政部備案;對于按規定報財政部審批的項目,一般應在收到決算報告后一個月內完成審核工作,并將經其審核后的決算報告報財政部(經濟建設司)審批。
以前年度已竣工尚未編報竣工財務決算的基建項目,主管部門應督促項目建設單位抓緊編報。
(2)組織管理要求
主管部門應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加強對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組織領導,組織專門人員,及時編制竣工財務決算。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應積極配合建設單位做好竣工財務決算編制工作。在竣工財務決算未經批復之前,原機構不得撤銷,項目負責人及財務主管人員不得調離。
(3)編報內容要求
A.主要的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
1)基本建設項目概況表(建竣決01表);
2)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表(建竣決02表);
3)基本建設項目交付使用資產總表(建竣決03表);
4)基本建設項目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建竣決04表)。
B.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基本建設項目概況;
2)會計賬務處理、財產物資清理及債權債務的清償情況;
3)基本建設支出預算、投資計劃和資金到位情況;
4)基建結余資金形成等情況;
5)概算、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及分析,主要分析決算與概算的差異及原因;
6)尾工及預留費用情況;
7)歷次審計、核查、稽察及整改情況;
8)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的分析、計算情況;
9)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經驗、問題和建議;
10)預備費動用情況;
11)招投標情況、工程政府采購情況、合同(協議)履行情況);
12)征地拆遷補償情況、移民安置情況;
13)需說明的其他事項;
14)編表說明。
C.項目立項、可研及初步設計批復文件(復印件);
D.項目歷年投資計劃及中央財政預算文件(復印件);
E.經有關部門或單位進行決(結)算審計或審核的,需附完整的審計審核報告,報告內容應詳實,其主要內容應包括:工程概況、資金來源、審核說明、審核依據、審核結果、意見和建議,并附有項目竣工決(結)算審核匯總表(見附件2)、待攤投資明細表(見附件3)、轉出投資明細表(參考)(見附件4)、待攤投資分配明細表(參考)(見附件5);
F.其他與項目決算相關的資料。
3、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的編制步驟
(1)收集、整理、分析原始資料。從建設工程開始就按編制依據的要求,收集、清點、整理有關資料,主要包括建設工程檔案資料,如:設計文件、施工記錄、上級批文、預(決)算文件;
(2)對照、核實工程變動情況,重新核實各施工單位、單項工程造價。將竣工資料與原設計圖紙進行查對、核實,必要時可實地測量,確認實際變更情況;根據經審定的施工單位竣工結算等原始資料,按照有關規定對原概(預)算進行增減調整,重新核定工程造價;
(3)編制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力求內容全面、簡明扼要、文字流暢、說明問題。
4、填報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
5、做好工程造價對比分析;
6、清理、裝訂好竣工圖;
7、按國家規定上報、審批、存檔。
(二)對存在的未嚴格按照批準的概算建設工程項目施工,有的項目超概算達20%以上,設計概算很粗略,項目實際建設很難參照,發生很多概算外實際需要建設的單項工程或實際需要增加的設備。造成對比投資偏差分析困難的問題,建議今后嚴格按照國家規定設計概算進行投資,根據建設項目的不同情況,設計過程一般劃分為兩個階段,即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重大項目和技術復雜項目,可根據不同行業的特點和需要,增加技術設計階段。項目籌建單位應根據可研報告審批意見委托或通過招標投標擇優選擇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初步設計。初步設計是根據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必要而準確的設計基礎資料,對設計對象進行通盤研究,闡明在指定的地點、時間和投資控制數內,擬建工程在技術上的可能性和經濟上的合理性。通過對設計對象做出的基本技術規定,編制項目的總概算。根據國家規定,如果初步設計提出的總概算超過可行性研究報告確定的總投資估算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標需要變更時,要重新報批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對存在的工程項目沒有單獨核算,造成編制竣工決算報表時各項財務數據取數困難;未在“在建工程”科目下按項目設置明細賬;未按項目工程合同簽訂單位及施工單位分項目設置往來明細賬,未能準確掌握應付工程款的支付和掛賬情況;財務部門與發展部門未能及時核對工程進度及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情況,因此財務記錄的工程款支付情況與發展處合同臺賬記錄的工程進度款支付情況存在差異,造成編制竣工決算報表時反復核對不清的問題,建議今后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基本建設工程核算的有關規定進行財務核算。
另加強本單位內部各部門的配合與合作是準確核算工程支出,及時編制基本建設工程竣工決算報表的基礎。
首先,基建部門:基建部門貫穿基建項目全過程的管理,因此關于基建項目的文件應該是最全的,具體包括:立項、可研、設計概算及相關的批復,勘察合同、拆遷合同、招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各類施工合同、設備購置合同、開完工報告、竣工報告,竣工驗收報告,竣工驗收備案資料、設計變更資料、各類簽證單、各類施工圖紙,工程結算報告等等。這些資料基建部門應當及時收集妥善保管。
第二,計劃部門:每年的項目計劃,資金預算及使用計劃都出自計劃部門。決算編制時形成項目資金是否按照批準的預算執行。
第三,財務部門:財務部門負責各項投資的付款審核,包括付款的各項審批單是否簽字完整、是否按照合同進度付款、相關的發票、收據等原始憑證是否齊全,是否按資金計劃使用項目資金等等。項目完成后,財務部門應當與基建部門合作,對本項目基建合同及已付款、應付款進行清理,形成應付款明細表及合同執行情況明細表。
第四,生產部門:在完成項目建設后,基建部門應當與生產部門完成各類資產的交接手續,包括移交新增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備品備件等),需要對各類資產盤點,并形成固定資產移交表,作為交付使用資產的依據。
第五,物資采購部門:各類工程物資的采購、保管,基建完成后剩余基建物資的盤點、退庫均由物資部門與基建部門協作完成。形成剩余物資盤點表,作為轉出投資的依據。
基本建設項目從立項到竣工驗收與各部門有關,竣工決算報表的編制也與各部門相關,國家相關文件規定編制竣工決算應當由基建單位主管領導負責,成立由財務、基建、計劃、物資、生產等部門相關人員組成的決算編制小組,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竣工決算,在竣工決算工作未完成前,工作小組不得更換人員,不得解散小組,總之作好這項工作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竣工決算審計報告2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監督條例》的規定,按照年度審計項目計劃,20xx年10月8日至10月22日,我局對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政府鹽田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鹽田街道辦)送審的華僑新村二期小區排水管網改造工程項目竣工決算進行了審計。審計工作得到該單位的支持和配合,審計實施工作進展比較順利。審計過程中查閱了該單位提供的`工程竣工資料和報表、賬冊、會計憑證及合同等資料。鹽田街道辦對其提供的會計資料及其他證明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深圳市鹽田區審計局的責任是依法獨立實施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
一、基本情況
華僑新村二期小區排水管網改造工程項目經深鹽發改〔20xx〕267號文件批準立項,計劃投資31萬元,資金來源為國土基金,項目建設單位是鹽田街道辦。工程于20xx年11月23日開工,20xx年1月20日通過竣工驗收,質量驗收等級為合格。
二、審計結果、跟蹤審計情況和審計評價
(一)審計結果
該項目竣工決算送審金額為282,378.73元。經審計,審定金額為282,378.73元,本次決算審計無核減,詳見附表。
(二)跟蹤審計情況
在對該項目的跟蹤審計過程中,完成結算審計一項,出具審計報告一份,送審金額281,971.57元,審定金額265,363.31元,核減16,608.26元,核減率5.89%。
(三)審計評價
審計結果表明,建設單位在項目管理方面,基本能夠按照基建程序實施并管理項目,工程資料齊全;在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方面,會計資料較完整,所披露的會計信息真實地反映了建設資金的來源和運用情況;在投資計劃執行方面,該項目計劃投資31萬元,實際投資28.24萬元。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未按規定時限報審竣工決算
該工程于20xx年1月20日竣工驗收,建設單位于20xx年10月8日報審本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與《深圳經濟特區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監督條例》第二十八條“建設、施工等與項目建設相關的單位,應當在項目完成竣工驗收之日起九十日內,向審計機關提交決算資料”的規定不符。
建設單位今后建設的項目竣工驗收后,應及時整理項目決算資料,報送審計機關審計。
深圳市鹽田區審計局
20xx年10月23日
竣工決算審計報告3
一、基本情況
(一)項目建設基本情況
省計委根據國家計委、水利部計投資〔 〕1453號文件精神,以固投〔 〕1356號文下達升鐘水庫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投資計劃,以后逐年編報可研報告,上級逐年下達年度投資計劃。 年至2007年,共批復投資概算10450萬元,其中:國債投資6700萬元,地方配套資金投資3750萬元。
干渠首段是升鐘水庫二期工程的一部分,屬新建工程。該工程位于西充縣,涉及鳴龍、雙洛、雙江3個鄉鎮的9個村28個社,全長9671.78m。主要由明渠、暗渠、隧洞、渡槽及渠系小型建筑物等單項工程組成,其中:明渠10段長2507.13米、隧洞9座長6532.81米、暗渠道14段長403.84米、渡槽2座長228米、泄水閘1道、節制閘1道、小件60處。該工程是市政府為了爭取二期工程早日立項,用 固投〔〕1356號下達的已成灌區的續建配套及節水改造資金10450萬元啟動了本項目,實施“干中爭,爭中干”策略。
該工程項目共分十個標段,于 年5月采取公開招標確定了施工單位。經評標專家委員會評比,一標段由南部第一建筑公司中標,二、五標段由 省水利電力工程局中標,三標段由重慶煤礦建設第五工程處中標,四標段由營山縣水利電力工程公司中標,六標段由華鎣市水電建筑安裝公司中標,七標段由 市水利電力工程公司中標,八、十標段由閬中市一洲水電建設有限公司中標,九標段由中國水電十局中標。10個標段中標總金額39411606.00元,中標后雙方及時簽訂施工合同并進行施工。施工過程中,由于群眾阻擾等多種原因,三、九標段停工大半年后,經比選,三標段(馬坪山隧洞)未完工程由營山縣水利電力工程公司接續完成,九標段(帥大山隧洞)未完工程由閬中市一洲水電建設有限公司接續完成。
該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沒有履行招投標程序,由甲方直接確定 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 水利水電建筑勘察設計研究院承擔設計工作; 精良建設工程監理有限責任公司承擔監理工作。
該工程于年6月6日動工,2010年3月31日竣工,2010年4月1日交付使用。但截至審計日,該工程尚未進行竣工驗收。目前,市升管局正在籌備該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計劃在2014年1季度全面完成。
(二)業主變化及遺留問題處理情況
年至2007年期間,該項目業主為 省升鐘水庫配套建設分局。作為業主,該局具體實施了項目前期準備及10個標段的招投標和設計、監理合同的簽訂,并組織了項目的具體實施。該項目因國債投資6750萬元分10年逐步到位,市財政投入的地方配套資金900萬元2008年管理局接手后才逐年撥入,由此工期延長。建設期間,施工單位向業主提出了材料價差、地質條件變化引起的超挖超填等索賠問題未得到解決。2007年12月市政府第70次常務會議紀要要求升鐘水庫配套建設分局將本項目移交給 省 升鐘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實行建管合一。2008年1月市升管局接管該項目后,針對掃尾資金缺口大和遺留問題處理難度大的困難,經辦公會研究決定,對原業主未及時處理的遺留問題分別與施工單位進行談判,達成了遺留問題處理協議,并向我局報送了《 市升鐘水庫管理局關于 干渠首段工程有關問題情況的報告》,提請認定遺留問題處理費用4523781.19元(見附表2)。審計組在工程造價結算審計時,對此作了審計認定。
(三)建設資金到位情況
本項目收到建設資金79090330.79元,其中:國債資金67000000.00元,市財政配套資金撥款9000000.00元,市財政撥二期前期工作經費2600000元,市地稅局農稅科撥二期前期工作經費490330.79元。2001年9月,按照市財政局的要求,市升管局將市財政撥入的二期前期工作經費2600000元,市地稅局農稅科撥入的二期前期工作經費490330.79元,合計3090330.79元轉入“二期前期工作經費專戶”核算。同時還將升鐘二期前期費占用本工程資金列支的費用1000273.87元轉入“二期專戶”單獨核算。由此本項目實際收到建設資金76000000.00元,其中:國債資金67000000.00元,市財政配套資金撥款9000000.00元。
二、投資核實情況
(一)建安工程審計情況
2012年,施工單位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后報送我局進行工程造價審計。建安工程部分施工單位送審56299832.95元,審計認定55361811.20元(含遺留問題處理費用4523781.19元),審計核減938021.75元。工程造價審計后,市升管局根據審計機關認定造價結果與施工單位辦理了工程價款結算(各標段送審與審計結果如下表)。
(二)投資完成核實情況
截至2013年9月30日,市升管局竣工財務報表反映項目總投資80388430.93元,經審計核實認定實際完成投資80388430.93元,其中:建筑安裝投資58238280.21元,待攤投資22150150.72元(其中:勘察設計費4640280.00元,合同公證及工程質量監測費3238380.00元,土地遷移及拆遷補償費12397903.39.00元(該項目土地遷移及拆遷補償工作由西充縣升鐘水庫管理局具體實施,我局于2010年對其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并出具了南審企報〔2010〕23號審計報告),可行性研究費95000.00元,環評費用308918.00元,財務費用-277613.67元,其他待攤投資支出1747283.00元)。
三、審計評價意見
審計結果表明,該項目建設和管理中存在較多問題。一是前期工作存在一定缺陷,設計、地勘不準,引起設計變更多;二是工期長,造成建材及人工費大幅漲價,監理費、設計費支出大大超出預算;三是投資控制差。該項目的施工按照規定程序進行了招標,10個標段中標總額為39411606.00元,而項目建筑安裝投資58238280.21元,實際投資80388430.93元,分別超出合同價18826674.21元,40976824.93元,使得該項目的招標形同虛設,失去了招投標應有的嚴肅性。
四、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和處理處罰意見
(一)多計工程款938021.75元已按審計結論糾正。
施工單位報送工程結算56299832.95元,審計組對現場簽證變更資料、施工圖、竣工圖等資料進行復核,并在工程現場進行了核對,審計認定結算55361811.20元,施工單位虛報結算938021.75元。違反了 市人民政府印發的《 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辦法》(南府辦發〔2007〕1號)第十三條的規定。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九條和審計署印發的《政府投資項目審計規定》(審投發〔2010〕173號)第八條的規定,審計認定后,市升管局已按此工程結算審計結果與項目施工單位辦理工程價款結算。
(二)白條支付工程款少扣繳稅金122687.58元予以收繳。
1.重慶煤礦建設第五工程處負責三標段工程,工程結算金額為4051124.22元,至審計時憑白條領取工程款3408684.36元,市升管局應扣繳未扣繳稅金113509.19元。
2. 省水利電力工程局負責二、五標段工程,工程結算金額為8607419.39元,至審計時憑白條領取工程款275627.45元,市升管局應扣繳未扣繳稅金9178.39元。
以上合計少扣交稅金122687.58元,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和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條的規定,決定全額追收上繳財政。
(三)項目勘察設計、監理未招標責令糾正。
該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沒有履行招投標程序,直接確定由 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 水利水電建筑勘察設計研究院和 精良建設工程監理有限責任公司承擔。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本應給予處罰,但鑒于該項目時間跨度太長和責任主體已變更的實際情況,決定免于處罰,但市升管局應吸取教訓,今后不得再有類似問題發生。
(四)監理費支付標準較高責令糾正。
該項目依據監理合同的約定按每人每年5.3萬元,共派監理人員6人參與,支付監理費3046000.00元,違反了國家物價局、建設部下發的《關于發布工程建設監理費有關規定的通知》(〔1992〕價費字479號)(目前已廢止)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責令市升管局認真總結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吸取經驗教訓,在今后的項目建設中切實加以改進。
五、需要說明的問題
(一)建筑安裝投資經我局對工程造價審計認定為55361811.20元,財務審計認定為58238280.21元,相差2876469.01元,原因有三:其一、該項目于 年、2001年和2002年由原業主 省升鐘水庫配套建設分局分別與各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合同中約定水泥、鋼材由業主統一組織,統一供貨,工程價款結算分別按250元/噸和 元/噸辦理。2008年地震后,建材大幅度漲價,水泥和鋼材實際購買價遠高于合同約定的結算價,據市升管局賬務反映其采購價與合同約定的結算價之間有材料價差2494969.84元;其二、近年來,因為電價調整形成用電價差332808.17元;其三、工程造價審計時有綠化工程費用48691.00元未計入其中。以上三項合計2876469.01元在財務決算審計時一并計入了投資完成額。
(二)市升管局在報送我局審計的財務決算報表“其他待攤投資支出”預列支了工程竣工驗收費用1644040.00元,其中渠系清淤及維修費用993640.00元,資料整編費用330000.00元,驗收工作經費320400.00元。審計組提請市財政局同意后將該費用計入了投資總額,待實際發生后,市升管局應將相關原始票據補送我局審計,根據審計情況再進行相應的決算結果調整。
竣工決算審計報告4
一、工程概況
XXX三期工程建設項目是以XX集團生產的煤泥和劣質煤為燃料,實現熱電聯產的能源建設項目。該項目的建設,既可滿足XX市供熱需要又體現了國家現行能源和環保政策。項目建成將為XXX公司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增強企業抗風險能力,提升企業經濟效益,具有較大作用。
XXX三期工程于XXXX年X月破土動工(鍋爐基礎施工)XXXX年XX月全部工程竣工,經單機試運行、調試于XXXX年X月歷時十個月,全部工程達到聯合試運轉條件。
二、建設項目管理
(一)、立項及批準情況
1、三期工程于XXXX年X月XX日經XX市發展和改革局(XXXXX[XXXX]XX號)文對建筑工程批準立項。批準建設面積X,XXX㎡,總投資XXX萬元。
2、三期安裝工程中的一臺XXXX發電機組系XXXX年X月XX日省
發展改革委員會(XXXX[XXXX]XXX號)文件批準《遼寧XXXX有限公司XX萬噸/年清潔焦化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批復同意建設X臺XXXXXXXX汽輪發電機組中的項目,該工程于XXXX年XX月建成投產一臺,剩余一臺汽輪發電機組及配套項目列入三期工程。
3、三期工程新建一臺XXX噸/h 次高壓中溫煤泥和劣質煤混燒鍋爐及其配套工程項目建議和可研報告已報XX市有關部門備案。
(二)、可研報告與初步設計
1、煤炭工業部XX設計研究院于XXXX年X月編制出版了《XXXXX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XXXX年X月XX日經XX集團公司組織審查批準:三期工程建設規模為XXX噸/h 次高壓中溫煤泥和劣質煤混燒循環流化鍋爐X臺,XXMW汽輪發電機組X臺。估算投資為X,XXX萬元,投資回收期為X.X年,內部收益率為XX.XX%。建設工期為X年。
2、XXXX年X月由煤炭部XX設計研究院編制出版了《XXXXX三期工程初步設計》:設計建設規模為XXX噸/h 次高壓中溫煤泥和劣質煤混燒循環流化床鍋爐X臺,XXMW背壓式汽輪發電機組X臺,建筑面積X,XXX㎡。初步設計工程總投資為X,XXX萬元。初步設計的建設工期為X個月。
(三)、工程和招投標管理
XXXXX三期工程,從材料采購到設備訂貨,從土建施工到設備安裝, 90%以上實行了招、投標。工程建設實現了科學、節儉、有效、合理施工,并實現了全過程質量監督。按時完成了建設任務并節約了大量建設資金。
三、審計發現的`問題
1、初步設計概算X,XXX萬元,比可研報告估算X,XXX萬元增加了X,XXX萬元,超出估算投資的XX.XX%。
2、初步設計建筑面積X,XXX㎡超出XX市批準的建筑面積X,XXX㎡的X,X倍。
3、提高標準、擴大面積、設計漏項、計價偏低等問題較多,初步統計由于上述原因使建設成本增加XXX萬元。 (見下表)
4、審計發現本屬于原固定資產更新改造工程四項和計劃外工程一項共XXX萬元,擠占了三期工程建設投資。(見下表)
5、其他費用與工程費竄項二項應調減其他費用,調增建筑工程費XX萬元。其中:鍋爐間基礎X萬元,熱網工程費X萬元。
6、應由三期工程負擔的貸款利息XX萬元由財務費用轉出記入三期工程投資。
四、審計建議
1、今后基本建設項目,應堅持項目審批程序。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應控制在可研報告估算投資總額內的原則。
2、應嚴格執行批準的設計規模和標準,對超規模、超標準的建設應總結教訓并引以為戒。
3、規范建設成本核算,調整錯誤列入建設成本的原有固定資產改造工程支出和工程費用與其他費用竄項的費用支出。
4、應分戶管理資金并按實際占用資金進行分攤利息。
竣工決算審計報告5
根據《審計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和我局審計工作安排,我局派出審計組于5月21日至7月3日,對縣城市文化廣場工程項目竣工決算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縣城市文化廣場是我縣既造福當代、又利在千秋的一項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該工程項目位于縣城南二環路與中都大街交匯處,實際占地70641.63平方米。縣委縣政府對該工程十分重視,建設局專門成立了現場指揮部,負責整個工程的具體實施,進行內外協調、技術指導和質量監督。該工程由北京清華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規劃設計,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由山東百卉園林科技有限公司中標承建。廣場總投資1257.61萬元,于7月7日開工建設,7月1日竣工。
該工程在設計過程中充分整合了我縣濃厚的文化資源,規劃設計了釋文化園、儒文化園、運河文化園、當代文化園四個園區,成為展示特色文化的窗口、宣傳文化旅游的城市名片、青少年教育基地,同時,也為城區居民提供了游玩娛樂、休閑健身、怡情養性的美好去處。
廣場整體工程完成硬化鋪裝17243.75平方米,綠化工程面積49201.52平方米,水池面積4196.36平方米,鋪設地下電纜11320米、排水管道201.1米,供水管道3762.1米,安裝立柱式草坪燈、激光射燈、投光燈、地燈等燈具736盞,并形成了供電自控系統,功能齊全。
二、審計實施情況
此次審計,審計組嚴格按照《審計法》、《審計機關國家建設項目審計準則》的規定,在進行充分細致的審前調查的'基礎上,制定了切合實際的審計實施方案,采取了必要的審計程序和適當的方法。充分應用計算機審計與互連網技術,使用了《審計底稿處理系統》和《建審系統》。根據縣政府要求,審計組對該工程進行了現場跟蹤,并委派一人現場蹲點,對隱蔽工程進行現場記錄,從源頭上取得第一手資料。針對施工變更大,工程項目多的實際,以施工圖紙為參考資料,審計人員與甲、乙雙方共同對整個工程進行實測實量,確定了工程量,并根據甲乙雙方考察所簽訂的材料價格,最終合理確定了工程造價。據統計,這次審計共投入120個工作日,召開座談會3次,查閱憑證8本,帳薄4本,審計工程結算書40余份,通過全體審計組成員的共同努力,圓滿完成了本次審計任務。
三、審計情況
1、工程投資總額
經審計核實,該工程投資總額為1257.61萬元,其中:廣場、路面硬化鑲貼148.89萬元,綠化工程191.94萬元,水池子121.53萬元,經卷、竹簡303.13萬元,廣場電氣99.77萬元,給排水40.13萬元,人行道及卷簡前后種植磚68.80萬元,蓮花雕塑93.31萬元,膜結構25.27萬元,頂管14.64萬元,旗桿2.37萬元,彩色噴泉16.99萬元,戶外廣告牌46.55萬元,景觀塔26.74萬元,管理室4.20萬元,拱、平橋13.96萬元,變壓器12.00萬元,其他零星工程17.39萬元,征集文聯費用10.00萬元。
2、資金來源及工程支出情況
截止到審計日,資金來源共計470萬元,全部為政府的財政撥款。已完成工程支出470萬元,其中:預付山東百卉園林科技有限公司448萬元,支電力公司變壓器工程款12萬元,支征集文聯費用10萬元。
3、工程結算造價審核情況
根據山東百卉園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結算資料及審計跟蹤記錄,甲乙雙方考察確定的材料價格及有關文件規定,工程結算審計結果如下:原報結算造價16894603.41元,審定后結算造價12356112.65元,審減金額4538490.76元,審減率26.86%。
4、資金缺口情況
該工程項目投資總額為1257.61萬元。截至到審計日,已到位資金470萬元,資金缺口787.61萬元。
四、審計評價
經審計認為,縣建設局及山東百卉園林科技有限公司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該項目建設中高標準、嚴要求,克服時間緊、任務重、資金短缺的困難,積極組織施工,加班加點,晝夜奮戰,使整個項目建設順利完成。新建成的城市文化廣場布局嚴謹、景觀豐富、交相輝映、獨具特色,形成了我縣面積最大、文化品位極高、功能設施齊全、環境優美怡人的城市大客廳。為我縣的城市建設乃至經濟發展將會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但在工程建設過程中還存有工程合同的簽訂不夠規范;有些隱蔽工程簽證不夠及時;苗木栽植死亡率過高;工程投資規模超概算的問題,望在以后的工程建設和管理中加以改進和提高。
五、審計建議
根據工程審計情況,對以后的工作提出以下建議:
1、慎重簽訂施工合同涉價條款。建設雙方均應高度重視合同涉價條款的訂立,嚴格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的規定簽訂合同。措辭上要仔細斟酌,語言要周密,雙方責任權力明確具體,尤其涉及工程結算的有關問題,均應在合同中加以明確,防止出現歧義,以免結算審計時帶來爭議和困難。
2、加強對文化廣場的日常管理和維護,減少苗木的死亡率,并適時做好苗木的補種工作,使文化廣場確實發揮應有的美化效益、凈化效益和文化效益。
3、財政部門應積極籌措資金,彌補資金缺口。建設局應積極做好有關稅金的代扣代繳工作,同時扣繳有關城建規費。
4、進一步加強計劃管理,細化可行性研究,強化概算約束,同時進一步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的法制化建設,建立健全“決算科學、投向合理、運作規范、監督嚴格”的投資項目管理機制。使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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