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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任審計整改報告
隨著個人素質的提升,報告的適用范圍越來越廣泛,報告具有語言陳述性的特點。在寫之前,可以先參考范文,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離任審計整改報告,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離任審計整改報告1
一、關于“三重一大”整改落實工作的情況報告
自去年9月×××對我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以來,公司黨政按照檢查組《關于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貫徹落實情況調研檢查反饋意見》的要求,著手進行整改落實工作。現將整改情況匯報如下:
1、高度重視,明確責任
按照主管領導要求,公司領導責成紀檢監察審計部牽頭,各相關部門圍繞“需要改進和完善”的要求和建議,實施整改。
2、明確方向,制定措施
針對檢查中所掌握的主要問題和不足,和相關部門領導進行了細致溝通,要求各部門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實。依據“三重一大”內容,查找和完善相關配套制度是否匹配,擬定需補缺的制度及出臺計劃;強化所屬單位特別是實體單位的集體決策、民主決策意識,并將其延伸至項目團隊,加大項目部紀檢員(監察員)監督責任考核。
3、認真自查,抓好“回頭看”
重點查找公司及各部門在落實“三重一大”決策事項中,是否堅持集體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和依法依規決策,通過對一年來公司決策事項和相關配套制度以及落實情況的梳理,要查找會議記錄(紀要)是否齊全,執行過程是否符合決策紀律要求,并提交自查報告。
4、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通過整改,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得到了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嚴格按照制度要求落實和執行,程序合法合規,集體決策、民主決策意識不斷增強。但在自查過程中,也發現一些不足,主要是:
一是按照現代企業發展趨勢,“三重一大”決策配套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二是“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三重一大”制度落實監督體系尚未完善;三是“三重一大”決策事項考核評價和后評估制度尚未完善;四是基層單位“三重一大”基礎資料整理不夠及時,不夠規范。
下一步,我們將嚴格按照要求,進一步細化公司的實施程序和細則,嘗試逐步建立健全決策議題征詢制、民主決策公示制、失責責任追究制等制度,努力做到規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1、廣泛宣傳,進一步提高“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執行和落實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形成良好的工作機制和長效機制;
2、進一步嚴格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和程序,完善做好紀檢監察部門進行任前廉政鑒定、干部述職述廉監督;
3、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執行監督制度,緊密結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考核和領導干部民主測評,結合公司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督查,采用多種形式,不定期地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制度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4、進一步規范“三重一大”的文件資料整理,完善歸檔。
二、關于法律實務部門整改落實工作的`整改措施
1、加快法律事務管理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設立專職的法律事務管理部門,法律事務管理部門對公司負責人負責。在各下屬公司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法律事務人員,由公司法律事務部和下屬公司負責人雙重領導。
2、健全公司規章制度體系,即結合公司發展規劃制定出公司的規章制度完善計劃,強化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與完善,并保障其執行。
3、制定并實施普法宣傳規劃。根據國家普法規劃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和需要,制定出本單位的普法規劃和年度普法宣傳實施計劃。在全公司范圍內有計劃、分層次、講實效、有針對性的深入開展普法教育。
4、進一步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合同由法律事務管理機構歸口管理,公司各級業務機構中均應配備具有較高法律素質和業務水平,熟悉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知識的專兼職合同管理人員,具體負責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和承辦其他合同事務。
5、建立健全監督監察機制,加大規章制度執行力度。要把公司的經營管理行為置于法律監督、紀律監督和民主監督之下,并建立行之有效的監督程序。在公司內部落實縱橫兩套監督機制,一套是自上而下的“逐級負責”的縱向監督體系;一套是橫向的部門間的監督體系。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以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離任審計整改報告2
(一)稅收征管和稅收政策執行方面
1.對未按規定在工商注冊地和生產經營地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違規征收稅款。經落實,5戶納稅人均辦理以表代證登記,屬于稅務所稅管員管理把關不嚴,已全部注銷,以后對于此類問題,我局將加強管理,堅決杜絕。
2.違反屬地征管原則,對個別納稅人征收稅款。今后將嚴格按照屬地原則,征收稅款,在建筑業房地產業實行網絡發票后,更進一步做好項目登記,報驗登記的監控管理。
3.未按照規定核定納稅人定額征收稅款。對未按規定執行核定征收規定的情況,在20xx年和20xx年進行了有效管理,根據市局提供的.查詢比對模板進行監控,定期比對核實進行補稅和定額調整。
4.未及時按規定調整納稅人稅款入庫級次。此問題屬于工作疏忽大意所致,已進行調整,同時要求加強稅款入庫級次認定管理。
5.存在預繳稅款的問題。該問題確實存在,現已進行了稅款抵頂,今后要杜絕預繳稅款的情況發生。
6.稅收征管中,對虛報繳稅控制不嚴。此問題涉及的幾個具體業務,確實存在,但由于對政策掌握不夠準確,導致錯誤確定納稅義務人,今后要加強稅收政策業務學習,保證
稅款應征盡征。
7.個別減免稅審批未執行規定程序。20xx年3月5日,我局依據《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落實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遼地稅發[20xx]13號)規定,為省級重點龍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減免20xx年企業所得稅739.1萬元,在20xx年已經我局執法委員會審議通過。但20xx年度財政部專員辦審計時,考慮到此政策屬于地方政府政策,會對中央級企業所得稅收入產生影響,因此我局將此記錄從執法委員會記錄中刪除。在以后的減免稅工作中,我局將加強減免稅工作的審批流程管理,強化執法委員會審批制度。
離任審計整改報告3
20xx年度市局對我局原局長田新宏同志開展了離任審計,對我局城關分局原局長姜文明、與兒街分局李衛同志進行了離任審計,對漫水河分局局長胡文杰開展了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受市局的授權,我局先后安排了佛子嶺、下符橋兩分局負責人的離任審計,對征管分局和磨子潭分局20xx-20xx年度財務收支開展了審計,另外,還對上年度兩項審計的執行情況開展了后續審計。以上審計共提出審計意見40條,歸納合并主要有十一個方面的問題,其他九個方面問題已基本整改到位,現將審計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報告如下:
一、整改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視,明確整改責任。縣局內審委員會及時傳閱了審計報告,局長辦公會對整改落實提出了明確要求,責成內審部門會同財務管理部門和辦公室,對審計報告指出的.問題逐條分析問題存在的原因,并草擬整改措施報縣局內審委員審議。
(二)強化措施,規范操作程序。針對存在的問題,縣局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和措施,主要做法是:一是加強事前控制。在年初按照系統整體、機關和基層分局三個層面進行經費預算編排,細化各級公務接待費用、車輛運行費用、會議費用等重點費用控制指標,從源頭上把住經費預算關。二是加強事中監督。對大額經費支出全部通過縣局黨組會、局長辦公會等方式,對支出的合法性進行研究,可行性進行評估,在形成會議決議后再按審批權限支出。三是加強財務公開。縣局黨組定期召開財務公開專題會議,做到陽光理財,把握支出重點,評估支出效果;各基層分局成立民主理財小組,實行分局經費集體管理,由分局全體同志在分局支出明細表簽字確認,在分局例會上曬支出,并張榜公布。
(三)嚴格考核,促進管理增效。將審計意見整改落實情況納稅作為黨風廉政績效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認真進行考核,開展對經費使用責任單位經費使用情況進行考核,并嚴格按照經費預算指標,實行超支不補,節余留用。對重點控制費用支出情況、稅收執法情況與年度績效考核掛鉤,嚴格兌現。
二、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的打算
一是繼續加強財務人員會計基礎知識學習。主要是要認真學習《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實施細則》、《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等財經法規,把握好全省地稅系統預算支出明細科目表核算內容,要能比較準確的進行費用支出核算的分類,會登記現金日記賬。另外也要及時學習省市局和縣局有關財務管理工作的文件,領會系統的管理新要求,特別是要準確把握“三公”經費支出核算的管理要求,加強公務接待費等重點控制費用的管理。要養成轉賬結算和公務卡結算的習慣,規范現金管理等基礎工作。
二是強化分局負責人履行第一責任人的管理職責。從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的高度重視經費管理工作,不能因為經費統管而放松對基層負責人的要求,要求分局負責認真實行民主理財,積極推進財務公開,要注意預算管理,完善支出手續,督促分局經辦人員及時結算費用。
三是督促縣局財務部門要嚴格把關。分局按月報賬時縣局財務人員要認真審核,要逐筆逐項審核票據的合規性,對不符合規定的票據或手續不全的支出憑證一律退回,待符合要求才可列支。對應當履行先報告手續的,一定要督促分局認真履行手續。對分局沒有特殊情況超經費預算和定額的,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要從嚴控制,特別是公務接待等重點控制費用。
四是加強審計整改情況分析。對全年審計整改結果進行綜合分析研究,梳理審計發現問題,分析成因,從制度、機制層面上,提出有效的審計意見與建議,向領導報送有價值的分析報告,服務領導決策。
離任審計整改報告4
20xx年村干部離任審計開展村干部任期和離任審計是農村基層干部監督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措施。為強化村級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審計對象
村干部任期和離任審計的主要對象是行使村集體及村民委員會財務審批權和參與村級經濟活動決策的村委會成員。對當年即將進行村民委員會換屆的村要進行離任審計,對己完成換屆選舉的村要開展年度經濟責任審計。
二、審計重點
(一)貫徹執行中央有關農村發展文件和國家法律法規情況。主要審計:貫徹中央農村工作文件精神《村民組織法》等法律法規的情況。
(二)農村經濟責任目標完成情況。主要審計:換屆選舉時承諾村民的'本村農村經濟發展目標是否完成,包括:農民人均純收入等經濟指標是否增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是否完成;村級集體資產是否增值和村級債務是否下降;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民主理財等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三)財經法紀執行情況。主要審計:各項收入是否及時、足額入賬,有無侵占、挪用、私分集體資金和私設“賬外賬”或“小金庫”等問題;是否存在通過虛增債權的手段來虛增收入以及將收入或非法收入掛在往來賬上虛增債務等問題;有無濫用職權侵占、挪用、平調集體資產和長期占用集體資金的問題;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變賣土地等問題。
(四)農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
1、集體資產處置。主要審計:村集體企業改制、“撤村建居”和并村過程中集體資產的處置情況,有無非法轉讓、轉賣和侵吞集體資產的行為等。
2、債權、債務管理。主要審計:村里舉債是否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按規定的審批程序辦理;是否存在以興辦公益事業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為企業貸款提供擔保、抵押,導致新增村級債務;有無借債進行達標升級活動等情況。
3、土地征用、發包、承包。主要審計:集體土地征用是否經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征地費用是否按規定的金額足額補償被征用土地的村民,村民是否得到合理安置;“四荒”等資源型資產的發包是否采取招標、拍賣、租賃、參股和公開協商等方式,是否簽訂規范的承包合同;村級基建工程建設是否公開招標,有無“人情”承包和“以權”承包等。
4、專項資金管理。主要審計:上級劃撥的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等資金或接受社會捐贈的救災物資等的管理、使用情況;土地補償費管理、使用情況;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糧食直補資金的發放是否到戶情況等。
5、財務公開。主要審計:財務公開是否全面、真實、及時、規范;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程序是否規范,資金收取是否超標準、超范圍以及資金的使用情況等。
(五)當地黨委、政府、農村財務管理部門和農民群眾要求審計的其他熱點問題。
三、審計實施
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糾風辦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做好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要根據相關法律和法規及農村審計程序的規定,認真研究部署,制定詳細的審計計劃,編制具體的審計工作方案,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工作。
在審計中查出黨政機關干部和村干部侵占集體資產和資金、鋪張浪費等給集體造成損失的,要責令其如數退賠和賠償,并由紀檢監察機關給予有關責任人的黨紀政紀處分;審計中發現有嚴重經濟問題或執行中央和國家法律法規工作非常不力的村干部,在村委換屆時應建議取消其侯選資格;涉嫌犯罪的,應當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審計結束后,審計結果要向全體村民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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