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醫療糾紛答辯狀
答辯狀可以針對原告起訴狀中所寫的事實部分進行答辯。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人們在法庭上處理糾紛的幾率越來越大,我們開庭前一般都會提前準備好答辯狀,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醫療糾紛答辯狀,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辯人:
住址:
因原告訴答辯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一案提出答辯理由如下:
答辯事項:
1、請求法院判決駁回被答辯人針對答辯人提出的訴訟請求。
2、請求法院判決由被答辯人承擔本案的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
一、答辯人不存在醫療過失行為,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1、答辯人是經______市衛生局核準成立的合法醫療機構,具備開展正常外科診療活動的資質。原告訴稱答辯人“不具備進行手術的資質”沒有法律依據。
2、答辯人對原告的診療活動沒有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
原告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左右到答辯人處就診,原告主訴于1小時前不慎摔倒臀部先著地,致左髖關節疼痛活動受限1小時。既往病史:既往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病史40余年,有青霉素過敏史。經X光檢查示:左股骨頸骨折。為求進一步治療,門診以:左股骨頸骨折收住入院。外科檢查:左下肢較對側短縮約2CM,左足外旋畸形,左髖關節壓痛叩痛,軸向扣痛,左髖關節活動受限,可聞及骨摩擦音,左下肢深淺感覺存在,左足背動脈動可。答辯人當時按診療常規測了體溫、血壓、心率和聽診,體溫37.2℃、血壓140-90/mmHg、心率84次/分,骨盆正位片輔助檢查:左股骨頸骨折。初步診斷:1、左股骨頸骨折,2、慢性支氣管炎,3、肺氣腫。答辯人針對原告的病情做出如下診療計劃:1、外科護理常規2、完善輔助檢查3、患肢皮牽引,建議手術治療4、術后聯合抗生素控制感染5、活血化瘀及對癥支持治療。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行左股骨頸骨折切開復位空心加壓螺釘內固定術。病人自述對青霉素有過敏史,針對這種情況答辯人術前給予廣譜抗生素加替沙星以及抗厭氧菌藥物替硝唑聯合靜滴兩天,術后針對病情繼續聯合應用抗生素預防控制感染。
綜上可見,答辯人對原告整個診療過程沒有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答辯人已根據執業經驗和醫療條件進行了相應的檢查、診斷、治療,盡到了臨床應盡的注意義務。
二、原告的損害結果為其疾病所致,與答辯人的醫療行為不存在因果關系
原告訴稱“由于被告的失誤致原告其傷處產生嚴重感染,被告在未查清病情的情況下盲目按一般術后正常情況治療,病情逐日加重….由于延誤治療時間,致使原告的一塊骨頭被取出”與事實不符。答辯人對原告的診治不存在失誤,原告術后出現感染屬于臨床常見的并發癥。術前答辯人已以《手術知情同意書》的形式告知了原告,原告及其親屬已經在該同意書上簽字。該《手術知情同意書》明確載明了術中或術后可能出現的并發癥、手術風險:1、麻醉意外,心跳呼吸驟停2、切口感染,不愈或遲延愈合3、骨折不愈合,引起股骨頭壞死,重則需要二次手術4、骨折畸形愈合5、創傷性關節炎,術后關節功能障礙6、術后出現心肺功能衰竭7、螺釘松動斷裂8、脂肪栓塞,下肢靜脈栓塞,肺腦栓塞等其他一些并發癥。考慮到上述可能出現的并發癥及原告有青霉素過敏史的情況下,術后答辯人嚴格遵照事實術前制定“術后聯合抗生素控制感染”診療計劃。原告術后出現感染屬于臨床常見的并發癥及醫療風險,之所以出現感染與原告的體質較差、營養不良、低蛋白血癥、青霉素過敏史有直接因果關系。在醫療活動中由于原告病情異常、原告體質特殊而發生醫療意外應由原告自負,原告不應將該風險轉嫁到答辯人身上。至于原告訴稱一塊骨頭被取出的問題,答辯人也已經事前告知了原告術后可能出現“切口感染、骨折不愈合,引起股骨頭壞死”的風險,可以說答辯人對原告的診療均嚴格遵守醫學診療常規符合醫療原則,整個醫療行為沒有過錯,與原告的損害后果沒有因果關系。
三、鑒于法院對本案是按照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的案由立案,答辯人現申請法院委托醫學會對答辯人的醫療行為與原告的損害結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及醫療過失進行醫療事故鑒定。
綜上答辯意見敬請法庭采納。
此致
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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