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測方案范文6篇
為有力保證事情或工作開展的水平質量,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點。我們應該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監測方案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監測方案 篇1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進一步加強全縣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監督管理,構建具有實效性和可操作性的中、小學教學質量監控體系,科學評價學校教學質量,促進全縣教育均衡、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訂《五河縣中、小學教學質量監測方案》。
一、監測目的
1、貫徹落實新課程改革精神,推進素質教育發展。
2、全面深入了解我縣教育教學現狀,科學評價學校教學工作,充分調動所有學校爭先進位的積極性。
3、促進學校加強教學管理、努力防流堵輟、注重學生主動學習和全面發展。
4、根據監測結果,調整教學思路,優化課堂教學,大面積提高教學質量。并作為評價各校教學質量的依據。
5、逐步建立全縣學生發展狀況數據庫、學科質量數據庫,為全縣教育發展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二、監測范圍及內容
監測對象為全縣中、小學在籍在校生(以學籍電子檔案為依據),監測范圍為《課程標準》規定開設的所有科目。
監測內容注重考查學生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實踐、創新能力,監測試題難易得當,適應不同層次學生;監測方法采取紙筆監測、面試監測和實際操作監測相結合。
三、監測辦法
質量監測總分為120分(其中附加分20分)。監測類型為集中監測、隨機監測、特長監測三種。集中監測按鞏固率、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后30%的平均分等五項賦分。隨機監測按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三項賦分。特長監測按比賽獲獎、大課間活動、測試三項賦分。
(一)集中監測(60分)
高中、初中、小學的集中監測分別為高考、中考、小學畢業考試(明年以后將在三年級舉行一次監測作為小學階段的起始分數)。
高中按鞏固率、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四項計算,具體分值分別為5分、20分、15分、20分。
初中按鞏固率、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后30%的平均分五項計算,具體分值分別為5分、15分、10分、20分、10分。
小學的鞏固率、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后30%的平均分的分值分別為5分、15分、15分、15分、10分。
計分辦法如下:
(1)集中監測鞏固率,即參加考試人數與參評人數之比。小學鞏固率達97%、高初中達95%,記5分,每低一個百分點扣0.5分。為防止人為的淘汰差生,鞏固率可記負分,以充分抵消因淘汰差生而提高的其他幾方面的得分。
參評人數=(學籍數+轉入數+復學數+其他)-(轉出數+休學數+其他)(縣內轉入、轉出均應主動到教育科備案,轉到縣外應到教育科審批,否則視同流失)。
(2)集中監測平均分,即學校總分與學校參考人數之比。
集中監測平均分賦分:
(3)集中監測及格率,即學校總分及格人數與學校參考人數之比。及格分數=總分×60%。
集中監測及格率賦分:
(4)集中監測優秀率,即學校總分達優秀人數與學校參考人數之比。優秀分數=總分×80%。優秀率達到40%記該項最高分值,每低一個百分點,中、小學均扣0.5分。
(5)集中監測后30%的平均分,即各校位于后30%的學生的平均分。
后30%學生平均分賦分:
(二)隨機監測(高中40分,初中、小學25分)
即教育局每學年隨機對全縣某些學校、某些年級、某些班級、某些學科隨機進行監測,按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等三項賦分。高中以每學期末聯考數據為依據,分值為平均分15分、及格率10分、優秀率15分。初中分值分別為10分、5分、10分。小學分值分別為10分、10分、5分。其計分辦法是:
(1)隨機監測平均分賦分:
(2)隨機監測及格率賦分:
(3)隨機監測優秀率賦分:優秀率達到40%記該項分值,每低一個百分點高中扣0.4分、初中扣0.3分、小學扣0.2分。
參評人數、及格分、優秀分規定同集中監測。
為減少隨機抽樣的偶然性,對鄉鎮中心小學的村完小實行按類抽取,中心小學在學年初把全鎮村完小按教學質量平均分成三類,并上報質量監測中心。在隨機監測前抽簽決定監測的學科、類別、學校、年級和班級。一類高中的隨機監測以每學期的聯考成績為依據,二類高中以抽查數據為準。
(三)特長監測(15分)
(1)比賽獲獎(3分)
即每學年各校學生參加各級各類中小學生運動會、文體活動、學科競賽和綜合實踐活動等獲獎情況。計分辦法如下:
①獲縣級以上個人一、二、三等獎的分別計10、8、5分。
②獲縣級以上團體一、二、三等獎分別計100分、80分、50分。
所有活動必須是教育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的,與其他部門聯合組織的,折半計分,以表彰文件、通報及獲獎證書原件為依據(若按名次發獎,按1:2:3比例轉化為一、二、三等獎)。計分辦法是:
比賽獲獎賦分:
(2)大課間活動(3分)
學校舉行大課間活動正常,且活動內容豐富,能有效提高學生鍛煉水平。大課間賦分:
(3)測試(9分,其中體育3分、音樂3分、美術3分。)
即:縣教育局組織專業人員進校進班隨機抽取學生,對學生音樂、體育、美術等知識和技能進行監測,計分辦法是:
測試賦分:
高中不進行特長監測。
(四)發展性指標(20分)
發展性監測指標分為兩項,即學年進位10分、學段進位10分。
(1)學年進位,即各學校集中監測排名比上學年集中監測排名進位情況。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10分,上年排名在前10%-15%名今年保持的加8分,上年排名在前15%-2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6分。如果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雖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應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后得0分。
學年進位賦分:
(2)學段進位,即各學校學段末排名比學段初排名進位情況。高、初中學段初成績以入學成績為準,小學學段初成績以三年級集中監測排名為準。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10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0%-15%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8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5%-2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6分。如果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雖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應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后得0分。
學段進位賦分:
以上各項累計得分為各校年度教學質量綜合評定得分,其中發展性指標為附加分。初中學段提高分自20xx年起實施,小學、高中學段提高分自20xx年起實施。
四、評價辦法
(一)分類比較:
高中:
第一類:一中、二中、新集中學、蘇皖學校、大志中學。
第二類:四中、沫河口中學、劉集中學、小圩中學。
初中:所有公辦民辦初中,以及完中的初中部、九年一貫制初中部。
小學:
第一類:局屬小學、鄉鎮中心小學校本部等19個學校。
第二類:15個鄉鎮中心小學(以鄉鎮為單位)。
第三類:村完小、九年一貫制小學部。各項分值以集中監測為依據。
同一類別的學校之間進行比較。
(二)分等評定:
優秀等次:監測總分達80分以上的單位
良好等次:監測總分達70-79分的單位
合格等次:監測總分達60-69分的單位
不合格等次:監測總分低于60分的單位
五、獎懲
(一)凡監測總分為優秀等次的單位,教育局頒發教學質量優秀單位獎。其中鄉鎮中心小學全學區教學質量雖然達到優秀等次,但仍有五分之一教學質量不合格完小的,該鄉鎮中心小學不授予教學質量優秀單位獎。
(二)凡監測總分排名較上年進位超過五名以上的單位,教育局頒發教學質量同比進步獎。
(三)凡教學質量監測結果為不合格等次的單位,通報全縣,并責令整改,對第一年教學質量不合格等次的學校進行重點幫扶,對校長進行誡勉談話,連續兩年為教學質量不合格等次的學校校長引咎辭職。
(四)凡中心小學有三分之一以上學校為不合格等次的,通報全縣,并責令整改,對第一年有三分之一以上學校為教學質量不合格等次的中心小學校長及業務副校長進行誡勉談話,連續兩年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學校為教學質量不合格等次的中心小學校長及業務副校長引咎辭職。
(五)教學質量監測結果作為重要指標納入學校綜合評估。
(六)集中監測按各科任課教師總數20%的比例設學科教學一、二、三等獎(一、二、三等獎比例為1:2:3)。
六、違紀處理辦法
(一)學生違反考試紀律,情節嚴重的取消考試資格,凡冒名頂替或在試卷上做特殊標記的,該學科作零分處理。
(二)學校對參考學生資審不嚴,為學生冒名頂替提供條件或為學生提供作弊便利的,該學科按零分處理,并視情節輕重,對校長及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
(三)監考教師不按考試規范程序操作,違反考試紀律,造成考場秩序混亂、集體作弊、出現雷同卷的或閱卷教師工作不負責,造成閱卷、統分誤差大,查實后取消下一年監考資格,閱卷資格,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并予以通報批評。
(四)縣局抽調下派的考務人員工作不負責任,不按考試規范程序操作,造成試卷泄密、混裝、倒裝或少裝答卷,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嚴肅處理。
(五)凡人為淘汰差生,或在學籍上弄虛作假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監測方案 篇2
1.工程概述
1.1工程概況
地下底板面標高為-6.900m,基坑開挖深度為約7.0m,
1.2場地巖土工程條件暫缺
2.監測方案的編制依據
2.1由浙江大學福建省建筑設計研究院設計的《地下室基坑支護平面布置圖》等;
2.3相關國家、行業及地方規范:
《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范》(JGJ120-99);
《錨桿噴射混凝土支護技術規范》(GB50086-20xx);
《建筑基坑工程監測技術規范》(GB50497-20xx);
《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50010-20xx);
《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xx);
《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xx);
《建筑地基基礎技術規范》(DBJ13-07-20xx);
《建筑基坑工程技術規范》(YB9258-97);
《建筑樁基技術規范》(JGJ94-20xx)。
3.監測方案的編制原則
根據本工程特點和對監測的技術要求并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監測工作應按以下要求進行:
(1)基坑本身及其周圍基坑開挖深度3倍范圍內的建筑物、地下管線作為本工程監測對象;
(2)對道路下重要管線進行重點監測;
(3)設置的監測內容和監測項目必須符合有關規范及設計要求,并能結合現場實際全面反映工程施工過程中基坑本身和工程環境的變化情況;
(4)采用的監測方法、儀器、材料和監測頻率應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
(5)監測數據的測試、采集應做到全面、及時、準確;監測數據的整理和提交應滿足信息化施工的要求。
4.監測目的
(1)對基坑施工期間基坑變形和其影響范圍內的環境變形、被保護對象的變形以及其它與施工有關的項目或量值進行測量,及時和全面地反映它們的變化情況,實現信息化施工,并將監測數據作為判斷基坑安全和環境安全的重要依據;根據現場監測所得數據與設計值(或預警值)進行比較,如果超過某個限值則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支護結構發生較大變形與破壞、防止周邊道路、建筑物發生較大變形與明顯損傷;
(2)為修正設計和施工參數、預估發展趨勢、確保工程質量及周邊管線的安全運營提供實測數據,是設計和施工的重要補充手段,根據監測提供的數據指導現場施工,優化施工組織。
(3)為理論驗證提供對比數據,為優化施工方案提供依據;
(4)積累區域性設計、施工、監測的經驗。
5.監測內容
根據基坑開挖的深度、支護結構的特點、所處的周邊環境條件及設計要求,基坑開挖監測項目設置以下幾項:
5.1基坑坡頂水平位移監測;
5.2基坑坡頂垂直沉降監測;
5.3基坑周邊道路、周邊建(構)筑物垂直沉降監測;
5.4地下水位監測;
5.5深層水平位移(測斜)監測。
6.監測的方法和監測點布置
6.1基坑坡頂和支護樁頂部水平位移監測
(1)監測方法
利用前視固定點形成的測量基線,用經緯儀測量圍護體頂部各測點與基線間距離的變化;如果視線受限制,則建立平面控制網,采用全站儀測水平角、水平距進行計算,從而了解圍護體因相應位置土體的挖除對其頂部水平位移的影響程度,分析圍護體的穩定情況。
(2)測點布置
水平位移監測點布置在邊坡及支護樁頂部,間距不應超過20m,預計共布置有所成24個點,編號S1~S24。在邊坡坡頂噴射混凝土面上埋設測量釘,應確保測量釘略高出混凝土面,測釘與混凝土體間不應有松動。在穩定地方至少設置2個基準點,以進行相互校核。
(3)測試儀器
R-202N全站儀、覘牌、鋼卷尺等儀器
(4)儀器精度≤2"
(5)預警指標暫缺
(6)監測頻率
土方開挖暫定1個月,每1~3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筑暫定1個月,每1~10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筑后至土方回填暫定4個月,每7~14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筑施工結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觀測一次;遇到異常情況(臺風、暴雨)應加密監測。
6.2基坑坡頂垂直沉降監測
(1)監測方法
建立高程控制網,利用精密水準儀觀測測點高程變化情況,從而了解圍護結構因相應位置土體的挖除對其豎直方向上的影響程度,分析圍護體的穩定情況。
(2)測點布置
測點布置與埋設同“基坑坡頂水平位移”,每一個水平位移監測點作為一個沉降監測點,共計242個,編號為J1~J24。
(3)測試儀器
中緯ZDL700精密水準儀
(4)儀器精度≤0.7mm/Km
(5)預警指標
暫缺
(6)監測頻率
土方開挖暫定1個月,每1~3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筑暫定1個月,每1~10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筑后至土方回填暫定4個月,每7~14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筑施工結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觀測一次;遇到異常情況(臺風、暴雨)應加密監測。
6.3基坑周邊道路、周邊建(構)筑物垂直沉降監測
(1)監測方法
利用中緯ZDL700精密水準儀建立高程控制網,監測基坑周邊道路測點及周邊建(構)筑物測點高程變化情況,從而了解基坑施工對周邊道路、周邊建(構)筑物豎直方向上的影響程度,分析周邊道路(地下管線)、周邊建(構)筑物的穩定情況。
(2)測點布置
道路監測點布置在道路周邊,間距不應超過30m,預計共布置個點,編號DCJ1~DCJ5。周邊建(構)筑物垂直沉降監測點應布置在基坑施工影響范圍內的建(構)筑物上,測點主要布設于房屋角,長邊超過25米和結構較差、距基坑較近的房屋在中部適當加密布點。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暫布設12測點,編號為WCJ1~WCJ12穩定地方至少設置2個高程基準點,以進行相互校核。
(3)測試儀器
中緯ZDL700精密水準儀
(4)儀器精度≤0.7mm/Km
(5)預警指標暫缺
(6)監測頻率
土方開挖暫定1個月,每1~3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筑暫定1個月,每1~10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筑后至土方回填暫定4個月,每7~14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筑施工結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觀測一次;遇到異常情況(臺風、暴雨)應加密監測。
6.4地下水位
(1)監測方法
預埋水位觀測管于土體內,用水位計測量,了解止水及降水效果及管涌、流砂等巖土工程病害發生的可能性。
(2)測點布置
觀測井布設在基坑的四側土體中,距圍護墻為1~2m處。觀測井深度(從自然地面起計)8.00m。
設井時,先在土體內鉆孔至設計深度,孔徑130mm,然后將管徑為100mm的PVC帶有用土工布裹住的進水孔的水位管(長15m)放入孔中,再于管外回填中粗砂至進水段上方30cm,其上方回填粘土封孔。管口設必要的保護裝置。共計12個觀測井。編號依次是:W1~W12。
(3)測試儀器
宜興市中巖土木工程儀器廠鋼尺水位計,量程30m;分辨率1mm。
(4)儀器精度1mm
(5)預警指標
水位變化累計值超過1000mm或水位日變化速率超過500mm/d;
(6)監測頻率
土方開挖暫定1個月,每1~3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筑暫定1個月,每1~10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筑后至土方回填暫定4個月,每7~14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筑施工結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觀測一次;遇到異常情況(臺風、暴雨)應加密監測。
6.5深層水平位移監測
(1)監測方法
本項監測是用測斜儀自下而上測量預先埋設在基坑外的測斜管的變形情況,以了解基坑開挖過程中或地下室施工期間深層水平位移的'影響程度,分析基坑深度上的穩定情況。
(2)測點布置
測點布置在基坑外1~1.5m,暫定12點,深度9m基坑支護設計圖紙確定,編號CX1~CX12。測斜管為外徑70mm、內徑66mm內壁有十字滑槽的PVC管,安裝測斜管時,其一對槽口必須與基坑邊線垂直,上下管口用蓋子密封,安裝完成后立即灌注清水,防止泥漿滲入管內。測斜管管口設可靠的保護裝置。
(3)測試儀器
量程:±90°;分辨率:2〞
(5)預警指標
暫缺
(6)監測頻率
土方開挖暫定1個月,每1~3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筑暫定1個月,每1~10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筑后至土方回填暫定4個月,每7~14天觀測一次,底板澆筑施工結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觀測一次;遇到異常情況(臺風、暴雨)應加密監測。
7.監測工序及測點
7.1監測工序
各監測內容所需的監測儀器、監測點的安裝、埋設以及測讀的時間應隨基坑工程施工工序而展開:
(1)根據各道工序施工需要,先期布設地表、建筑物、及地下管線的沉降點。
(2)地下圍護結構施工時,同步安裝圍護墻體內測斜管。
(3)地下圍護結構及土體加固施工完成后,進行水位管的埋設。
(4)圍護墻頂的圈梁澆筑時,同步埋設墻頂位移、沉降測點,同時做好測斜管口的保護工作。
(5)基坑開挖之前,應建立測量控制網,將所有已埋設測點測讀初始值,并應測讀三次。
(6)在相應施工區段及其影響范圍內的測點在施工期間按要求進行測讀并進行數據整理和及時完成、提交日報表。
(7)在相應錨索安裝施工時,同步安裝應力計,并在錨索施加預應力前后進行讀數。
(8)某施工段工程全部完成之后,按照有關要求相應測點停止測讀,以此類推直至工程全部完成。
(9)編寫施工監測報告。
7.2測點保護
儀器(傳感器)、測點安裝、埋設好后應作好醒目標記,設置保護設施,平時加強測點保護工作,確保測點成活率,保證監測數據的連續性。
8.數據處理分析和信息反饋
8.1每次實測數據之后,應及時出具簡報并由監測人員簽字后報送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員簽收。若發現數據異常應立即再次現場監測,以核實監測結果。若水平位移或沉降超過預警值第一時間口頭通知甲方后并在規定時間將報表報送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員簽收。監測簡報中主要包含以下內容:
①基坑坡頂垂直沉降與水平位移監測:本次變形值與累計變形值;
②基坑周邊道路、建(構)筑物垂直沉降監測:本次變形值與累計變形值;
③深層水平位移監測監測:本次變形值與累計變形值;
④地下水位監測:
⑤注明各監測項目預警值評價是否超過預警指標;
⑥各監測點平面布置示意圖。
8.2基坑土方回填結束,即可終止安全監測。對所測資料進行全面地綜合計算分析,一個月內提交最終分析成果報告,形成具體總結報告一式五份交付甲方,總結報告主要包含以下內容:
①工程概況
②監測方案
③監測結果
④總結
⑤附各監測項目各監測點歷次監測結果匯總表
⑥附監測點平面布置示意圖
9.人員及儀器設備組織
9.1項目擬投入的主要技術人員
本項目參與人員為高級工程師1,工程師3人,監測員4人。
9.2項目擬投入的主要儀器設備(見附表1)
監測方案 篇3
為迎接20xx年亞青會,切實貫徹落實《全民健身條例》,根據20xx年省、市體育局的工作要求,將在今年開展區國民體質監測工作。為認真做好我區國民體質監測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充實并完善我區國民體質監測系統和數據庫,了解我區國民體質現狀和變化規律,為全民健身計劃的'實施提供科學依據,為全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二、監測任務
區體育局牽頭組建監測隊,實施監測采樣工作,完成國民體質監測任務。
三、監測內容
(一)監測對象
本次國民體質監測我區監測對象為,中青年及老年人(20-69歲)。
(二)監測要求和內容
本次監測采取整群分層抽樣的原則抽取監測對象。
1、區開發區及各鎮的監測點,將按照省市體育局對區級體育工作考核的相關要求,結合我區平年體質測試工作開展的需要,進行抽樣測試。
2、全區監測樣本應均分配在各監測點,各監測點的全部人員均為抽樣對象。
3、全區共測試3000人,區開發區及各鎮的測試任務見附件1。
4、區開發區及各鎮的監測點監測內容為常規體質測試(11項測試指標),各類人群檢測指標見附件2。
四、監測器材
本次監測工作使用由國家體育總局指定的體質監測器材。
五、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20xx年4月份)
1、培訓人員
20xx年5月上旬前,完成區監測工作人員的培訓。
2、制定工作方案
20xx年5月上旬,區體育局擬定《20xx年區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方案》。
3、落實器材
20xx年5月中旬,監測器材全部安裝到位。
(二)測試階段(20xx年5月~9月)
區開發區及各鎮需按照本方案和有關要求,積極配合完成本地所承擔的監測任務。
(三)數據處理階段(20xx年9月份)
20xx年9月下旬,區體育局將體質監測數據報送市國民體質監測中心。
六、工作要求
區開發區及各鎮文體中心積極配合,共同組織和開展好本次國民體質監測工作,并納入20xx年度區級體育工作考核內容之一。
(一)高度重視國民體質監測工作,認真制定工作方案,周密組織實施,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監測任務;
(二)加強宣傳,擴大監測工作影響,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
(三)積極籌措經費,為監測工作提供保障;
(四)加強監控,規范操作,確保數據質量;
(五)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嚴防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六)為抽樣測試對象進行體質測定與健身指導服務。
監測方案 篇4
1.環境空氣質量現狀監測方案
(1)監測點位:2個,分別為1#安居工程和2#教師公寓,具體位置見圖1。
(2)監測項目:CO
(3)監測頻率:連續監測7天,CO監測小時濃度與日平均濃度,小時濃度獲取02、08、14、20時4個小時濃度值,日平均濃度連續采樣不小于18小時。
其它大氣現狀指標利用已有歷史資料進行補充評價分析。
2聲環境質量現狀監測方案
(1)現有道路交通噪聲監測:從道路起點開始每隔300米處(共設3個點:1S——3S)在距道路邊緣距離1m處進行道路交通噪聲監測,連續監測2天,每天監測2次(晝間和夜間各監測一次)。同時記錄車流量。
(2)選擇距道路起點300米處進行交通噪聲距離衰減監測,監測二天,監測距離現有道路邊緣10、20、40、60、80m處的交通噪聲,同時記錄車流量。
(3)24h連續噪聲監測:在安居工程(最靠近該道路第1排)處進行24h連續噪聲監測。
(4)選擇安居工程進行不同高度的.噪聲監測,監測二天,分別監測最臨路第一排建筑物一層樓前、樓后處的噪聲,二層、三層、五層處的噪聲。
(5)聲環境敏感點聲環境現狀監測:沿線主要聲環境敏感點(安居工程),每個點連續監測2天,每天監測2次(晝間和夜間各監測一次)。同時記錄車流量,具體位置見圖1。
(6)監測項目:Leq、L90、L50、L103、水環境現狀監測
監測布點:據現場調查,項目所在區域的主要水體有大港河和西港河。擬在大港河的上游及下游約3公里范圍內布設2個斷面進行現狀監測,西港河現狀利用已有資料進行評價。具體監測斷面見表2。
表2水環境現狀調查斷面布設說明(見附表1)
監測項目:溫度、pH、DO、SS、CODcr、BOD5、氨氮、總磷、石油類、LAS等
監測時間和頻率:3月進行1期監測,連續采樣2天,每個斷面每天采1個混合樣。
4.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監測方案
(1)監測點
周邊居民水井:在評價區域內采集3個居民點的水井。具體監測斷面見表1和圖1。
表1居民水井監測布點(見附表2)
(2)監測周期和頻率
水質監測:pH、高錳酸鹽指數、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氯化物、氨氮、硝酸鹽氮、亞硝酸鹽氮、大腸菌群數共9項。
采樣點深度:取樣點深度應在井水位以下1.0m之內。
水位監測:同步監測地下水水位。
監測頻率:一期一天,一天一次。
監測方案 篇5
西永微電子工業園CNG工程環境質量現狀監測方案由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單位中國醫藥集團重慶醫藥設計院提供,監測任務委托沙坪壩區環境監測站進行監測完成。
擬建項目位于西永微電子工業園西園二路(惠普南面600米左右)。
項目聯系人:黎輝款,聯系電話:1335xxx8989,現場聯系人:代老師,聯系電話:1521xx14993。
1、聲環境
監測布點:共2個,分別布置于加氣站中心(1#)、加氣站門口外公 路噪聲(2#)。
監測內容:晝、夜等效A聲級。
監測頻率:連續2天,每天晝、夜各一次。 監測方法:按現行規范進行。
監測布點詳見附圖。
2、環境空氣
提供西永微電子工業園附近例行監測數據(NO2 、SO2 、TSP)
3、地表水
提供沙坪壩區梁灘河西永斷面20xx年或20xx年地表水例行監測斷面監測數據
監測因子:pH、COD、BOD5、NH3-N、石油類
監測斷面:梁灘河西永斷面
監測方案 篇6
一、工作目標
具體目標:食源性疾病病例監測哨點醫院(區一醫院)全年收集報送病例信息不少于50份;食源性疾病病原學監測不少于100份樣本;食源性疾病暴發事件必須100%上報。
二、監測內容
1.食源性疾病監測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監測:包括食源性疾病及異常病例監測、特定病原體的食源性疾病病例監測2部分內容(監測責任單位:區一醫院和疾控中心)。
(2)食源性疾病事件報告:對所有發現的食源性疾病暴發事件進行報告(報告單位:區一醫院和疾控中心)。
2.食源性疾病監測的衛生監督:包括對食源性疾病病例監測和食源性疾病事件報告進行監督,由區衛生監督所對區疾控中心和區一醫院履行監測職責、開展監測工作、報送監測信息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區食源性疾病報告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嚴格按照規定和要求落實監測和報告責任。
三、監測工作相關要求
(一)監測點設置
我區哨點醫院為區一醫院,區疾控中心為哨點疾控。
(二)檢測樣品數量及采樣要求
食源性疾病病原學監測不少于100份樣本;為確保檢測結果的真實可靠,樣品采集后到實驗室檢測不得超過15天。
(三)檢測機構資質
區疾控中心已取得相關檢測項目的計量認證資質,能夠承擔依法出證法律責任。
(四)食源性疾病監測工作銜接與配合
區一醫院負責食源性疾病個案信息和標本采集、信息與標本(或菌株)報送。區疾控中心負責監測信息的收集分析、標本實驗室檢測和信息網絡報告,以及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學調查、溯源分析,并承擔監測工作的技術培訓和質量控制。
(五)監測方法
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制定的監測工作手冊采用統一的國家標準方法或指定方法進行監測。
(六)監測結果報告
遵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按照監測計劃的要求報告。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監測報告:由區一醫院向區疾控中心報送食源性疾病監測病例信息和待測標本。
(2)食源性疾病事件報告:由醫療機構和區疾控中心負責報告。
四、監測工作管理職責分工
區衛生局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工作,重點協調、督促做好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的核實報告;負責轄區內食源性疾病病例監測和病原學監測工作的'組織協調。
成立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項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成立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項目工作相關組織機構。
五、經費保障
實行項目資金管理。根據國家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食品安全保障經費”安排,按照任務帶經費的形式,專項資金用于涉及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及監督工作必需的業務、培訓支持及相關人員經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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