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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按照全國黨員管理信息化工程總體部署,全國黨員管理信息系統將于2017年下半年面向各基層黨組織開通使用。根據縣委組織部《關于轉發〈關于在全區開展黨組織和黨員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平黨組發〔2017〕72號)要求,在黨員組織關系集中排查的基礎上,對全鎮黨組織和黨員的基本信息進行采集,建立黨員電子身份信息,錄入全國黨員管理信息系統,運用信息系統開展業務應用,逐步推動組織工作信息化、規范化,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采集內容
采集內容共26項(詳見附件1、附件2),其中黨組織和所在單位基本信息10項、黨員基本信息16項。對于仍未取得聯系的黨員或停止黨籍的失聯黨員,可先采集已知信息,待取得聯系或作出相應處理后更新信息。按照有關規定,對未公開的黨組織和國家安全機關、國有軍工單位等隱蔽身份的黨員,可不采集信息。對信息采集期間新發展和新轉入的黨員信息要及時采集。
二、工作安排
信息采集工作按照區、市、縣統一安排部署,鎮黨委組織下轄各黨組織全面落實工作任務,7月30日前完成全部信息采集、校核、入庫等工作。具體任務和工作步驟如下。
第一階段:組織安排部署及業務培訓(6月30日前完成)
1.部署動員。各黨支部召開專題動員會議,明確責任分工,安排部署相關工作,指定信息采集員,負責信息的采集、錄入、審核工作,確定黨支部聯系人,負責協調信息采集錄入工作。
2.業務培訓。鎮黨委對各黨支部書記和相關黨務工作者進行專題培訓,重點培訓信息采集方法、信息項填寫規范、信息校核要求、信息錄入操作、系統功能使用等內容,各黨支部要結合培訓內容、實施方案組織相關工作人員開展自學。
第二階段:黨支部進行信息采集及初核(7月10日前完成)
3.采集黨組織和所在單位基本信息。由黨支部指定的信息采集員,通過查閱本黨組織成立文件和所在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等材料,對黨組織和所在單位信息進行采集,并填寫《黨組織和所在單位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1)。
4.采集黨員基本信息。黨支部向黨員發放《黨員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2),指導黨員按要求填寫并簽字確認。因外出、失聯、年老體弱等原因無法填寫表格的,可由他人代為填寫。因外出等無法簽字的,可由信息采集員通過電話、短信、微信等方式向黨員確認信息,并標注在信息采集表上,可將微信、短信、電話記錄等以圖片的形式保存,梳理建立印證檔案以備檢查。
5.初核信息。黨支部通過比對黨組織成立文件、黨員名冊、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和其他相關材料,對采集到的黨組織和所在單位信息、黨員信息進行逐一核對,確認信息是否真實完整、填寫格式是否符合規范。核對無誤后,由信息采集員和黨支部書記在信息采集表上簽字確認,報送鎮黨委。
第三階段:鎮黨委進行信息復核及錄入(7月30日前完成)
6.復核信息。鎮黨委收集匯總各黨支部報送的《黨組織和所在單位基本信息采集表》《黨員基本信息采集表》,依據黨組織成立文件、黨員檔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和其他相關材料,對信息內容的準確性、完整性進行逐一復核,核對無誤的,加蓋基層黨委公章確認;核對有誤的,返回所在黨支部并責令其及時自查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7.錄入信息。組織全鎮信息采集員成立工作小組,把全鎮黨組織和單位信息、黨員信息錄入電子版《黨組織和所在單位基本信息匯總表》(附件3)和《黨員基本信息匯總表》(附件4),待全國黨員管理信息系統聯通后,及時導入系統。在對錄入信息進行認真校核后,把錄入的電子版《黨員基本信息匯總表》發送給相應黨支部,用于日常管理。
第四階段:縣委組織部進行檢查驗收及匯總上報
8.檢查驗收。縣委組織部將選擇一定比例的基層黨組織,深入實地進行檢查,通過查看信息采集表、黨員檔案等方式,驗收入庫信息是否準確、完整、規范。對于檢查出數據存在邏輯問題、信息錄入質量不高、黨員本人表示并不知曉本項工作的黨支部,鎮黨委在責令其及時自查整改直至符合要求的同時,將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三、工作要求
1.明確工作責任。各黨支部要高度重視,把黨組織和黨員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作為2017年度黨支部書記抓黨建的主要內容之一,各黨支部書記要貫徹落實第一責任人職責,壓實工作責任,配強工作力量,推動工作落實。各黨支部要抓好組織實施,強化業務培訓,加強督促指導,指定黨組織聯系人,負責協調信息采集錄入工作,加強對信息采集員的指導工作,落實好信息采集、校核工作,確保信息采集覆蓋所有黨員,確保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2.保證信息質量。鎮黨委將把督查指導貫穿于信息采集、錄入、校核全過程,對于數據采集過程中弄虛作假、敷衍應付的黨支部將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將“真實、準確、完整、規范”的工作標準貫穿信息采集始末。各支部要充分利用黨員組織關系集中排查成果,對信息內容嚴格把關、認真核對,確保信息準確無誤。信息采集表由鎮黨委存檔,各黨支部要將相關電話記錄、短信、微信等確認信息留存備查。
3.及時更新維護。信息錄入完成后,鎮黨委將指定1名黨務工作者作為信息管理員,負責信息日常維護、辦理相關業務等。各黨支部要積極配合信息管理員工作,按時將黨組織調整、黨員基本信息變動、新發展黨員、黨員轉入轉出組織關系、黨員外出流動、失聯黨員重新取得聯系、黨員停止黨籍、黨員恢復組織生活、黨員出黨等情況上報鎮黨委,信息管理員將及時登錄系統、維護信息。
4.注意安全保密。各支部要強化保密意識,在組織進行數據匯總、校核、錄入以及日常維護等工作中,除正常業務需要外,一律不得向外提供、發布和泄露有關信息。采用光盤等方式報送數據信息時,必須對文件進行加密處理。對因違規泄露信息造成不良影響的黨組織和個人,要嚴肅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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