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貧攻堅實施方案
堅持精準扶貧,堅持規劃先行、分類幫扶,改“大水漫灌”為“精準滴灌”,實行一戶一策、一人一策,提高扶貧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做到扶真貧、真扶貧、真脫貧,確保所有的建檔立卡貧困戶、貧困人口一個不落地全部脫貧致富,力爭小康。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有關于脫貧攻堅實施方案,歡迎閱讀。
脫貧攻堅實施方案
根據省委、政府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和合肥市扶貧開發三年攻堅行動計劃要求,為確保到20xx年底現行標準下的全縣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貧困村全部出列,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斗目標,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于脫貧攻堅的部署要求,把脫貧攻堅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把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作為基本方略,瞄準穩定實現扶貧對象“兩不愁、三保障”、以同步小康統攬扶貧開發總體目標,按照“黨委領導、政府主導、農民主體、社會參與、精準到戶、扶貧到人”的思路,堅持“開發式”扶貧與“兜底式”幫扶并舉,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聯動,因地制宜、改革創新,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行動、更加過硬的辦法,推動扶貧開發由“輸血式”“粗放式”“被動式”“分散式”扶貧向“造血式”“精準式”“參與式”“整體式”扶貧轉變,加快脫貧致富奔小康步伐,舉全縣之力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對象識別到村到戶。
建立貧困村、貧困戶信息檔案,做到戶有卡(冊),村有冊,縣、鄉(鎮)兩級建立精準扶貧電子信息系統。
(二)堅持規劃落實到村到戶。
按照“一村一策、一戶一法”方略,分類制定貧困村、貧困戶脫貧規劃和計劃,做到村有發展目標,戶有致富項目。
(三)堅持項目資金到村到戶。
扶貧項目資金主要用于到村到戶項目的扶持,各行業部門涉農項目資金要向貧困村、貧困戶捆綁投入,各類社會保障項目要對貧困戶傾斜。
(四)堅持幫扶措施到村到戶。
實施“六個一”幫扶到村到戶,即一村派駐一個工作隊、一村制定一套幫扶方案、一村確定一批扶持項目、一戶制定一個幫扶措施、一戶確定一個增收項目、一戶落實一名幫扶人員。
(五)堅持跟蹤管理到村到戶。
強化扶貧項目實施效果監測,縣、鄉(鎮)、村建立扶貧項目資金到村到戶臺賬,對扶貧對象實施跟蹤動態監測管理。
三、目標任務
按照到20xx年底現行標準下的全縣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貧困村全部出列的目標,實行“一年脫貧攻堅,四年鞏固提升”。
即全縣現行標準下建檔立卡的貧困戶10413戶、貧困人口24900人全部脫貧,穩定實現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有保障;14個重點貧困村全部出列,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高于全縣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縣平均水平,貧困村年集體經濟收入力爭達到5萬元以上。
20xx2020年,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對已經脫貧的農戶,在一定時期內繼續享受相關扶貧政策,避免出現邊脫貧、邊返貧現象;對已經出列的貧困村,原有的扶貧政策保持不變,確保脫貧農戶生活水平穩步提高,出列貧困村基本公共服務水平穩步提升。
四、重點措施
突出精細管理,堅持把建檔立卡、精準識別作為脫貧攻堅的基礎性工作,鄉村要對建檔立卡貧困村和貧困戶定期進行全面核查,及時更新數據,實行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切實做到底數清、問題清、對策清、責任清、任務清。
區分因病、因殘、因災、因學和缺技術、缺項目、缺勞力等不同致貧原因,準確掌握貧困村和貧困戶的脫貧致富需求,因村施策、因戶施法,制定詳細脫貧計劃,建立工作臺賬,明確進度、倒排時間,保證項目、資金、幫扶力量和監測評估到村到戶。
切實做到“六個精準”,即扶持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精準、脫貧成效精準。
實施脫貧攻堅十大工程,全面完成脫貧攻堅任務。
(一)實施“單位包村、干部包戶”扶貧工程。
認真落實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縣委組織部《關于建立“單位包村、干部包戶”定點幫扶制度的實施方案》,在14個貧困村建立駐村扶貧工作隊,1名市直幫扶單位干部擔任工作隊長,3名縣直幫扶單位干部擔任工作隊員,工作隊駐村開展貧困村幫扶工作,市、縣幫扶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結對幫扶貧困村中的貧困戶。
縣直單位干部和鄉鎮干部結對幫扶其他非貧困村中的貧困戶,做到一個貧困村有一個工作隊,一個貧困戶有一名責任人,實現貧困村單位包村幫扶和建檔立卡貧困戶干部包戶幫扶全覆蓋。
(二)實施特色種養業脫貧工程。
制定貧困村特色種養業發展規劃,統籌使用涉農資金,重點支持貧困村和貧困戶因地制宜發展特色農業、設施農業、生態農業、光伏農業、休閑農業、農產品加工業、農業服務業、鄉村旅游業,建設一批貧困人口參與度高的特色產業基地,力爭每個貧困村至少發展1項特色產業,每個有勞動能力的貧困家庭至少能從事1項特色產業,著力打造“一村一品”,帶動貧困戶脫貧。
鼓勵和引導龍頭企業、種養大戶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加快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讓貧困戶增收脫貧。
(三)實施光伏脫貧工程。
通過財政扶貧資金,在貧困村中的貧困戶和741戶“三無”特困戶安裝家庭光伏電站,為貧困戶年增收3000元;在14個貧困村安裝集體光伏電站,為貧困村年增加收入30000元;同時鼓勵和引導光伏企業為貧困戶安裝家庭光伏電站,幫助貧困戶年增收600元。
(四)實施基礎設施建設扶貧工程。
加強貧困村道路建設,到20xx年底實現所有貧困村至少有一條出村水泥路,一定規模的自然村通硬化道路,解決群眾行路難、運輸難問題。
加強貧困村水利建設,將“八小”水利工程建設投入向貧困村傾斜,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到20xx年底實現貧困村自來水“村村通”。
加快貧困村電力基礎設施改造升級,全面提升農網供電能力和質量,保障光伏下鄉工程順利實施。
加強貧困村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加大“互聯網+”扶貧力度,加快推進寬帶網絡覆蓋貧困村,開展互聯網為農便民服務,擴大信息進村入戶覆蓋面。
加強貧困村人居環境整治,加大生活垃圾處理、污水治理、改廁和村莊綠化美化力度,對符合條件的貧困村優先納入美好鄉村建設、農業綜合開發、江淮分水嶺綜合治理開發、土地綜合整治、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實施山、水、田、林、路、村、園綜合治理,切實改善貧困村和貧困戶生產生活條件。
(五)實施危房改造、安全飲用水脫貧工程。
為改善貧困戶的生產、生活條件,更好地解決貧困戶的后顧之憂,對貧困戶中的845戶危房戶實施危房改造工程。
同時對1631戶飲用水不安全戶實施安全飲用水工程。
(六)實施教育扶貧工程。
對建檔立卡中因學致貧的352戶,實施貧困戶子女入學救助,認真落實國家、省、市農村貧困家庭子女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職業教育和大學教育的資助補助政策,阻止貧困現象的代際傳遞。
對貧困家庭小學生、初中生,繼續用足用好義務教育階段各項政策;對貧困家庭高中生,除免除學費外,每年給予2000元的生活補助費;對貧困家庭中高職在校生,除享受國家職業教育資助政策外,通過實施“雨露計劃”等培訓項目,每生每年給予3000元扶貧助學補助;對貧困家庭在校大學生,通過實施農村貧困家庭大學生助學項目、發放助學金、辦理助學貸款等,幫助其完成學業。
(七)實施健康脫貧工程。
對建檔立卡中因病致貧的5947戶和因殘致貧的1046戶制定特惠政策,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提高貧困人口參合率,對農村貧困人口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自籌費用適當減免,適度提高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對二級以上殘疾戶實行分戶施保,每人每年補助800元。
擴大農村貧困人口大病救助制度覆蓋面,減輕貧困家庭經濟負擔。
(八)實施技能培訓就業脫貧工程。
對建檔立卡中有勞動能力但缺少職業技術技能的532戶貧困戶,通過整合培訓資源,加大培訓力度,開展農業實用技術普及培訓,提高貧困戶勞動力致富技能。
鼓勵鄉村能人帶領貧困戶勞動力外出務工,支持外出務工人員回鄉創業,帶領貧困群眾就業增收,真正實現“就業一人,脫貧一戶”。
(九)實施社保兜底脫貧工程。
對建檔立卡中的3017戶五保戶、2163戶低保戶以及喪失勞動能力無法通過產業扶持和就業幫助實現脫貧的貧困戶,通過社會保障,實施政策性兜底扶貧。
從20xx年起全縣農村低保指導標準和農村五保供養補助標準和國家扶貧標準“三線合一”,逐步實現低保和五保保障水平城鄉標準并軌。
(十)實施社會扶貧工程。
堅持政府主導和社會參與相結合,充分發揮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廣泛動員和凝聚社會力量參與扶貧,形成政府、市場、社會互為支撐,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三位一體”的大扶貧格局。
充分發揮工商聯、無黨派人士在人才智力扶貧上的優勢和作用,鼓勵民營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積極參與扶貧開發和從事扶貧開發事業。
發揮好“1017”全國扶貧日社會動員作用,暢通互幫互助渠道,鼓勵社會各界到貧困村捐資捐助、參與扶貧開發,形成全社會關注扶貧、參與扶貧、支持扶貧的濃厚氛圍。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扶貧領導責任。
按照“縣抓落實、部門聯動、鎮村執行”的領導體制和精準到村到戶到人的工作機制,建立縣、鄉、村三級書記一起抓扶貧的治理格局,推進責任鏈閉環管理、無縫對接,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體系,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縣委、縣政府對扶貧開發工作負總責,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
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做好對象核準、路徑選擇、進度安排、項目落地、資金使用、人力調配、推進實施等工作。
鄉村兩級是脫貧攻堅的前沿陣地,負責做好發動群眾、調查摸底、信息核實等工作,確保各項政策實惠真正落到貧困村和貧困戶。
建立縣(鄉)領導聯系鄉(村)扶貧制度。
縣直單位和鄉鎮都要簽訂脫貧攻堅責任書,各鄉鎮黨委、政府每年要向縣委、縣政府專題報告扶貧脫貧進展情況。
縣直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按照職責落實扶貧開發責任,“一把手”是直接責任人,所有脫貧攻堅任務涉及部門要編制具體的工作方案,充分運用行業資源做好扶貧開發工作。
各級領導干部要自覺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切實轉變作風,把嚴的要求、實的作風貫穿于脫貧攻堅始終。
(二)強化基層組織建設。
把扶貧開發與基層組織建設有機結合起來,選好配強村級領導班子,突出抓好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建設。
鼓勵和選派思想好、作風硬、能力強、愿意為群眾服務的優秀年輕干部、致富帶頭人、外出務工經商人員、退伍軍人、高校畢業生等到貧困村工作。
加大駐村干部考核力度,實行貧困村不出列、工作隊不撤出,貧困戶不脫貧、幫扶責任人不脫鉤。
對在基層一線干出成績、群眾歡迎的駐村干部,重點培養使用。
(三)強化扶貧資金投入和管理。
建立縣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穩定增長機制,實現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規模較大幅度增長。
發揮財政政策統籌、資金聚合作用,農業綜合開發、
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以及各部門安排的各項惠民政策、項目和工程,要最大限度地向貧困村和貧困人口傾斜。
扶貧項目實行“群眾參與、村級申報、鄉鎮審查、縣級審批、省市備案”,堅持誰審批、誰負責,縣級對項目的立項、實施和管理負主體責任。
強化扶貧項目資金監管,加強財政監督檢查和審計、監察以及稽查等工作,健全公告公示制度,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從嚴懲處扶貧資金使用過程中出現的違規違紀違法行為。
(四)強化扶貧隊伍建設。
根據中央和省、市要求及脫貧攻堅需要,調整充實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強化領導小組決策部署、統籌協調、督促落實、檢查考核的職能。
領導小組由縣委書記擔任第一組長,縣長擔任組長,縣委副書記擔任第一副組長,分管副縣長擔任常務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鄉鎮設立扶貧工作站。
保障扶貧機構和人員工作經費,確保扶貧工作有效開展。
加大扶貧干部思想作風建設,努力提升扶貧干部隊伍能力水平。
(五)強化扶貧考核監督。
對未完成年度脫貧攻堅目標任務的鄉鎮和縣直幫扶單位,實行“一票否決”,對其黨政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其黨政主要負責同志不予評先評優,3年內不得提拔重用或調離。
建立脫貧攻堅工作督查制度和脫貧攻堅工作責任清單,加強對各鄉鎮脫貧攻堅工作的督促檢查,開展貧困村群眾滿意度調查,建立對脫貧攻堅政策落實情況和脫貧攻堅成效的第三方評估機制。
對脫貧攻堅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給予表彰,對落實不力、弄虛作假搞“數字脫貧”的,嚴肅追究責任。
(六)強化輿論導向。
堅持正確輿論導向,準確解讀黨和政府扶貧開發的決策部署和政策舉措,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脫貧攻堅的合力,堅定脫貧攻堅的必勝信心。
宣傳各地各部門脫貧成效、實踐經驗和先進典型,加強扶貧開發的交流合作,著力營造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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