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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能手評選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提高我校教師隊伍素質,切實保證“教學能手”評選工作公平、公正和有序進行,現根據市教育局宜教發[XX]5號、教人[XX]174號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方案:
一、組織機構
成立安慶一中“教學能手”評選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下列人員組成:
組 長:周詩長
副組長:谷壽平 陳文貞 李昭文
成 員:何呂平 程 裕 張 瑜 章中銀 王代益 胡小會
蘇方豹 劉 兵
各學科組建立評委組。
二、工作步驟
1、全員發動(9.6—9.14)
召開全體教職工大會,校領導作工作動員報告。學校印發相關文件,做到人手一份,并將文件上傳至學校網絡。組織全體教師學習相關文件。
2、全員培訓(9.15—9.18)
組織教師認真學習《新課程教師課堂技能指導》及《培訓指南》,邀請專家來校開設《關于教學設計的撰寫》、《如何組織課堂教學》、《如何進行教學推理演講》等專題講座。
3、接受報名(9.19—9.20)
組織符合參賽資格的教師自愿報名。
4、組織競賽(9.21—9.23)
經評選產生23名校級教學能手。
具體競賽內容為:
(1)寫一份教學設計(占20%)
參賽教師根據所教學段和學科,抽簽確定上課和演講順序,撰寫教學設計和準備5分鐘的演講提綱,共限時一小時。
(2)上一堂研究課(占60%,其中含教學基本功10%)
參賽教師根據本人撰寫的教學設計進行試講,教學基本功隨堂評分不另考核。
(3)教學經驗演講(20%)
試講結束后,進行演講,演講不超過5分鐘,不再單獨進行答辯。
競賽要求及評分標準見市教育局宜教發[XX]5號和市師訓中心師訓字[XX]11號。
5、結果公示(9.24—9.28)
評選結果公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后上報市教育局。
三、本方案經全體教職工教職工大會通過后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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