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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整治實施方案
篇一:濟南市揚塵治理與渣土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20xx年xx月17日
為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提升環境空氣質量,確定實施揚塵治理與渣土整治行動。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行動目標
按照“縣(市)區為主體抓落實、部門監管抓督導、企業自律抓達標、齊抓共管治揚塵”的原則,嚴格落實《山東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48號)和《濟南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市政府令第234號)要求,集中開展各類揚塵污染源集中整治,逐步建立源頭防范、過程監理、分類監管、綜合防治的長效工作機制,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一)到20xx年底,施工工地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出入車輛清洗、施工場地地面硬化、拆遷工地濕法作業、渣土運輸車輛密閉、揚塵污染防治工程監理全部符合要求;嚴厲查處揚塵污染違法行為;實現渣土處置規范化。
(二)到20xx年底,主城區主次道路機掃率、灑水沖刷率、城市建成區主要車行道路機掃率等指標分別達到73%、97%、80%以上,20xx年上半年分別達到74%、97.5%、85%以上,20xx年底達 到75%、98%、90%以上。
(三)到20xx年底,各區、濟南高新區完成裸露土地綠化任務的50%;20xx年xx月底,全面消除裸露地面;到20xx年底,城市建成區 降塵強度在20xx年基礎上下降xx%以上。
(四)到20xx年底,PMxx同比改善xx%;20xx年上半年同比改善18%;20xx年下半年同比改善20%。
二、主要任務
圍繞建筑、拆遷、市政、園林綠化、渣土運輸、公路交通等領域,以土石方開挖、房屋拆除、道路保潔、渣土管理、裸露土地綠化、物料堆放、石料廠整治等為重點,分階段、分行業治理,確保揚塵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一)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建設單位(業主)負責督促各類建筑、拆遷、道路、管線、水利、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工地嚴格落實揚塵污染防治責任制,制定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各類施工工地的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負責將揚塵污染防治納入日常施工管理。
(二)道路揚塵污染防治。將道路揚塵污染防治納入日常道路保潔內容,推廣使用機械化清掃沖刷方式,白天進行濕式清掃,夜間進行全覆蓋式清洗沖刷;采用人工清掃的道路嚴格落實作業規范,防止產生二次揚塵;道路養護單位清挖雨污井,做到清疏污泥日產日清;破損路面及時修復并落實防塵措施。
(三)物料運輸揚塵污染防治。運送砂石、渣土、泥土、垃圾等物料的車輛落實蓬蓋、密閉等措施,防止運輸撒漏。從事渣土和建筑垃圾運輸的車輛必須具備相應資質,并嚴格按照公安、城管部門批準的線路、時間、裝卸地點運輸和傾倒。
(四)裸露地面揚塵污染防治。大力開展城市園林綠化,加快破
損山體恢復,加強造林綠化和防沙治沙工作,積極推進城區及周邊地區綠化,有效防止裸露地面揚塵污染和土壤風蝕影響。
(五)物料堆存揚塵污染防治。各類堆場、露天倉庫必須落實《山東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濟南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規定》有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污染。
(六)小石料廠綜合整治。以高速公路、鐵路、國道、省道等主要交通干線兩側區域為重點,全面取締非法石料廠。
三、具體措施
(一)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
1.強化源頭防范。
一是市環保局將揚塵污染防治納入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內容。二是市城鄉建設委將揚塵污染防治納入工程設計、招投標、承發包合同、開工許可、施工合同備案等環節管理。工程施工圖設計必須包括臨時用地、取土場、棄土場排水及防護措施設計;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中必須單獨計列揚塵防護費用并作為招投標依據;簽訂施工承發包合同時建設單位必須制定揚塵污染防治制度,明確施工單位揚塵污染防治責任,并將所需經費列入工程預算,否則不予辦理施工合同備案手續;對未通過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不予辦理開工許可手續。三是市發改委、交通運輸、水利、市政公用、城市園林、城管、公安等部門在立項、招投標、施工合同備案、渣土處置審批等源頭環節,對不符合揚塵污染防治要求的不予辦理相關審批、備案手續。
2.強化過程監管。
市城鄉建設委要強化措施,加大施工工地監 管力度。20xx年xx月30日前,建立完善全市各類施工工地臺賬,摸清底數,并定期更新,實行動態管理;制定完善土石方開挖階段施工現場管理措施并抓好落實;20xx年底前,新增建筑工地要在開工建設之前安裝視頻監控設施,重點對5萬平方米(含)以上的在建施工工地實行全過程監控,監控數據資料保存1個月以上,并與市城管部門共享數據信息;同時在全市推行揚塵污染防治工程監理,督促工程監理單位把揚塵污染防治納入工程監理細則,實現監理工作全覆蓋。
3.強化分類控制。
一是市城鄉建設委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行業管理要求,分別負責建筑和拆遷工地、市政道路和管線工地、園林綠化工地、公路施工工地、水利工地的監督管理,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揚塵污染防治責任制,采取揚塵防治措施。遇到霧霾或四級以上大風等特殊天氣,采取停工停產等應急措施。二是市城管執法局要充分利用城市管理數據化平臺、視頻監控和現場執法等手段,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對違法行為依法責令限期整改并嚴厲處罰。對拒不整改的,根據工地類型移交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責令停工整頓。三是市城鄉建設委會同市市政公用局等有關部門,于20xx年底前完善建筑、市政、園林、水利、公路等工程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把施工企業揚塵污染控制情況納入建設企業信用管理系統,對落實揚塵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在投標、資質、信貸、評獎方面實行受限等懲戒措施。四是建設單位(業主)、施工單位作為責任主體,要嚴格落實揚塵和渣土污染防治制度和各項技術規范,凡落實不到位 的必須停工整頓,不達標準不得繼續施工。
(二)道路揚塵污染防治。
1.市區道路清掃保潔。市城管局(城管執法局)負責強化管理,提升市區清掃保潔標準。一是20xx年xx月30日前,完成道路揚塵易發路段排查摸底,重點對城鄉結合部、城中村、道路破損嚴重以及各類施工工地等易產生揚塵的區域加強道路保潔力度。二是進一步擴大道路規范化保潔面積,提高機械化清掃率和沖洗保潔頻次。對全市主次道路采取夜間全覆蓋沖刷作業、白天增加一遍機掃和高壓清洗頻次等機械化作業方式,對主次道路行車道進行網格化、全覆蓋、無縫隙的清洗作業;人工保潔采取一天兩普掃、全天守崗撿拾的方式,清除輔道、人行道、路沿石等各類塵土積存死角,主次道路塵土計量控制在1.5克/平方米以內。三是遇霧霾、重污染等特殊天氣,增加機掃和高壓清洗頻次,延長保潔時間,落實應急強化保潔措施。四是及時做好雨季道路沖刷、清淤保潔工作,地勢平坦道路xx小時之內完成清淤沖刷;陡坡道路、低洼路段、橋洞橋涵等積水消除后xx小時之內完成清淤沖刷。
2.市政道路養護管理。市市政公用局負責加強市政道路養護管理,一是20xx年xx月30日前,完成主次干道、支路和街巷破損路面摸底排查,并及時修復。二是科學制定道路施工計劃,實行分段封閉道路開挖施工,減少道路開挖面積,縮短裸露時間。三是雨污井清疏污泥日產日清,不得在道路上堆積。
3.公路揚塵污染控制。
篇二:襄樊市市區建筑渣土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切實加強市區建筑渣土管理,規范建筑渣土運輸行為,改善市區環境衛生和空氣質量,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和宜居城市建設步伐,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根據市主要領導批示精神,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以規范市區建筑渣土處置行為為重點,實行建筑渣土運輸企業服務資質核準,嚴格市場準入制度,實行公司化專業營運,密閉化運輸。形成源頭控制有力、運輸監管嚴密、消納處置有序、執法查處嚴厲的建筑渣土長效管理機制。
二、明確工作職責
市城管局負責市區建筑渣土運輸企業服務資質申報審批,對建筑渣土運輸車輛密閉加蓋、統一顏色編號,登記備案,規定建筑渣土的運輸路線、時間和傾倒地點,督促市區擬在建工地按規定標準做好防污染措施,加大對飛揚撒漏車輛的管理執法;
市公安局負責對運輸車輛定期進行車況檢測,核驗行車證,對無牌套牌、牌照不清、對無建筑渣土準運證,不按規定密閉和路線、時間運輸等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市交通局負責對市區現從事建筑渣土、砂石料和粉煤灰等散體物質運輸車輛超載現象管理執法,加強對車輛營運資質審核查驗;
市建委負責加強對市區建筑工地、攪拌站和沙石場監管,督促建設單位及時辦理建筑渣土處置核準手續,簽訂環境衛生責任書,將建筑渣土交由具備資質運輸公司承運,做到超載車、不沖洗干凈車輛不出工地;
市規劃局負責做好建筑渣土消納場的規劃選址工作,近期在襄城和樊城各選定一座30畝左右的消納場;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結合市區建筑渣土和散體物質運輸車輛現狀,提供車輛安裝機械密閉裝置的統一產品質量標準和安全技術標準,對參與改裝企業的安裝工作進行技術質量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市物價局負責對安裝機械密閉的裝置統一評估定價,同時會同建委、城管對市區建筑渣土和散體物質運輸成本進行綜合測算定價,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并定期調整發布;
市工商局負責對符合條件的市區建筑渣土和散體物質運輸企業按規定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加強對營運市場管理,避免無序競爭;
市河道局負責加強河道河堤亂倒建筑渣土和散體物質的監管,控制對漢江污染現象;
市財政局負責市區建筑渣土和散體物質運輸企業安裝機械密閉裝置的適當財政補貼,減輕企業負擔,調動工作積極性,保障整治工作順利開展,籌集建筑渣土消納場必需的 建設資金。
三、實施步驟
為確保此次專項整治工作扎實、穩步、有效推進,分為五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20xx年4 -5月)。主要是做好宣傳和資質審批工作。在市直5家新聞媒體以市政府發文發布整治通告,刊登相關宣傳資料,開展建筑渣土運輸服務企業資質申報審批登記。
結合市區建筑渣土運輸現狀,市區首批從事渣土和運輸服務企業控制在5至7家(其中襄城2家、樊城3-5家),運輸車輛總量暫控制在200臺左右。
第二階段(20xx年5-6月)。主要是完成建筑渣土運輸車輛密閉化改裝工作。各運輸企業根據不同車型制定機械密封蓋裝置,確定運輸車輛,錄入相關信息,首批獲得渣土和運輸資質企業的車輛必須按進度按規定標準統一進行改裝。
第三階段(20xx年6-8月)。主要是搞好規范和專項整治工作。首批獲得渣土和散體物質運輸資質企業,所屬車輛按規定要求和標準完成改裝任務的,應按照整治領導小組規定的時間、線路和地點傾倒。暫時沒有完成改裝任務的,一律不得在市區長虹路、大慶路、長征路、人民路、中原路、春園路、解放路、東西南大街、檀溪路等主干道運輸建筑渣土和散體物質。其它未獲得運輸經營服務資格的車輛,一律停止從事市區建筑渣土經營行為。
第四階段(20xx年8-xx月)。主要是進行集中聯合整 治。市整治領導小組組建稽查專班,從城管、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門抽調xx0名精兵強將,下設襄城、樊城、高新三個稽查隊,制定工作計劃和工作進度,采取市區巡查和定點檢查等方式,對不具備運輸資質的單位和車輛進行嚴厲打擊,對證件不齊的車輛一律實行暫扣(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建筑渣土準運證、行車證、駕駛證),凈化運輸市場。邀請市直五家新聞媒體進行大張旗鼓宣傳,同時鼓勵廣大市民舉報不具備運輸資質的單位和車輛,實施公眾監督,對舉報、制止有功者,給予表彰和鼓勵。
第五階段(20xx年xx-xx月)。主要是搞好鞏固提高和監督檢查。加強和完善制度建設,治理違法處置建筑垃圾行為,鞏固整治工作成果,提高治理水平,實現長效管理。
四、加強組織領導
由于此次整治工作復雜、涉及面廣焦點多、難度較大,權限跨行業跨部門,實行政府牽頭部門聯動,明確責任,細化分工。為保證此次專項整治工作順利推進,市政府成立建筑渣土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副秘書長王宇華同志任組長,葉傳輝、鄧卓海、何傳虎同志任副組長。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財政局、市交警支隊、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物價局、市規劃局、市工商局、市河道局有關領導為小組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各成員單位明確一名聯絡員。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市城管局副局長王賢兵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具體負責資質核準、指導協調、督辦落實、檢查 考核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整治領導小組每周定期召開一次督辦協調例會,對整治工作按進度進行統一安排和部署,及時協調解決專項整治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督查各單位責任落實情況,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順利推進。
(二)廣泛宣傳,深入動員。要加強法規和政策宣傳,督促市區建設、施工、拆遷和運輸等單位自覺遵守有關規定,規范自身行為。市直5家新聞媒體要對違規、違章行為予以曝光,取得社會的廣泛支持,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三)加強聯合執法。各成員單位要密切配合,建立聯合協調執法機制,打擊建筑渣土處置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合力推進建筑渣土運輸整治工作目標順利實現。
(四)實行責任追究。對在建筑渣土整治工作中不盡責盡職的部門,追究相關部門領導責任;對出現弄虛作假、違規違紀現象的工作人員要按黨紀、政紀嚴肅處理。對在該項工作中出現的公道正派、不循私情的優秀執法人員要大力褒揚。對屢次違規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按相關規定實施市場退出。
二〇xx年四月十九日
篇三:渣土監管方案
各建設、施工、監理企業:
為加強建設工地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源頭管理,落實工地“一不準進,三不準出”的工作要求,現將市建委《落實部門聯動的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工作方案》及《建設工地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源頭管理工作實施意見》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區實際情況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工地需要進行余泥渣土運輸排放施工的,必須嚴格執行余泥渣土排放(受納)管理規定,工地在排放(受納)余泥渣土前,應到區市政園林局下屬余泥渣土管理所申辦排放(受納)證工地未取得排放(受納)證或證件過期未辦理延期手續的,禁止進行余泥渣土排放(受納)作業。
二、建設單位在與施工單位簽定施工合同時,應明確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相關管理責任,落實“一不準進,三不準出”執行責任及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員制度,并嚴格督促施工、監理單位加強對工地余泥渣土運輸車輛的管理。
三、根據“誰雇請,誰負責”的原則,施工總承包單位要全面負責建筑工地內余泥渣土運輸車輛的管理工作,工地需要進行
余泥渣土運輸排放時,必須雇請取得余泥渣土準運證以及其他證照齊全的運輸車輛進行余泥渣土運輸,嚴格落實“一不準進,三不準出”的管理規定。已取得余泥渣土準用證的運輸公司及運輸車輛名單可登陸廣州市余泥渣土管理所網站查詢。
四、施工總承包單位必須建立健全相應的建筑余泥渣土運輸
與排放管理員制度,委任本工地專職安全員兼任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員,具體負責落實“一不準進,三不準出”管理規定,填寫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工作臺帳(包括余泥渣土裝載量、裝載和離開工地時間、運輸車輛車牌號碼、運輸路線、受納場所等)。如發現違反相關管理規定的,必須及時制止。各工地應于9月xx日前將本工地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員名單及聯系電話報我局下屬區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備案。
五、監理單位要加強對建設工地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過程 的監督,發現存在違反“一不準進,三不準出”管理規定情況的,應立即發出監理通知予以制止,必要時應及時向建設單位和有關監督部門報告。
六、我局及下屬區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將加強監督巡查, 并定期組織檢查組進行專項檢查,對檢查發現不履行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職責的施工單位、監管不力的監理單位及強制施工、監理單位違反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規定的建設單位及其相關責任人,我局將按市建委的有關要求實施行業處理,采取通報批評、實施省級動態扣分、責令停工整改、上報不良行為等措施進行處罰。
特此通知
2.《建設工地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源頭管理工作實施 意見》
二〇xx年九月九日
落實部門聯動的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工作方案(稿)
遵照張廣寧市長指示,在市“創文”考察報告形成的《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工作整改方案》的基礎上,著重加強各部門執法聯動,落實部門監管職責,現就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對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工作的整改,分近期、遠期兩個步驟開展,目前側重于近期,并循序漸進推動遠期工作。工作目標是:近期目標是把行政管理與行政執法
緊密結合,通過各方協作機制,充分發揮行政效能,使“源頭管理”真正落到實處;把余泥渣土運輸、排放的各個環節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運輸單位的責權利緊密掛鉤,通過經濟引導和行政執法手段,加大對建設、施工、運輸企業的監管,促使他們不想、不敢違法,自覺擔負起規范運輸和排放的社會責任。遠期目標是為使余泥渣土管理盡快駛向法制化、規范化和良性循環的軌道,在學習兄弟城市建筑渣土處置管理先進經驗,總結近期整治成效的基礎上,用1至3年的時間制定完善我市余泥渣土管理的法律、規章,逐步從根本上解決我市余泥渣土管理中長期存在的突出問題,構建良好的市場秩序,營造整潔優美的市容環境。
二、組織機構
由市城管局牽頭成立市余泥渣土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擔任,市城管局分管領導為副組長,責任單位由市建委、市環衛局、市交委、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市環保局、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市農林局、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市交警支隊、各區人民政府等部門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
三、工作措施
(一)現階段工作措施
1、加快余泥渣土受納場所管理和建設。
(1)市環衛局統籌分配余泥渣土受納場所。市環衛局統計摸查現有余泥渣土去向,積極拓寬受納渠道,在不影響國土和城市規劃、不影響填方工程質量的前提下,適當放寬建設、商業用地招倒余泥渣土的條件。建立余泥渣土受納場所統籌分配機制,根據各片區排放要求,統籌分配余泥渣土受納場所資源。
(2)逐宗審定和監管余泥渣土受納場所。各級環衛部門在審批建筑余泥渣土運輸 和排放許可證時,應審定余泥渣土受納場所,并負責監管持證人按審定場所棄土。
(3)加快余泥渣土受納場規劃和建設。根據各片區城市建設規劃,市規劃局負責全市余泥渣土受納場的規劃選址,市國土房管局配合;市建委牽頭,市水務局、市交委等建設管理部門配合,預估近期的棄土需求;市環衛局負責提出各片區的余泥渣土的受納場容量計劃和區位要求;屬地區(縣級市)政府負責規劃選址落地,并組織受納場建設,市發改委、市建委、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市環保局配合加快有關審批手續。
2、適當開放白天運輸時間、審批運輸路線。為規范和降低余泥渣土運輸的合法成本,打壓非法運輸余泥渣土車輛的生存空間,強化監管效能,解緩夜間管理壓力,減少夜間余泥渣土排放、運輸噪聲擾民、道路污染和交通事故,應酌情審批許可部分白天運輸、排放余泥渣土。具體由環衛部門在審批余泥渣土運輸和排放手續時,根據出泥點和受納點的位置,提交余泥渣土運輸車輛需要行駛的路線和時間,送交市交警部門結合道路交通管理審定。
3、強化GPS監管平臺的建設與應用。
(1)市交委負責GPS監管平臺系統的規劃、建設與維護,確保監管平臺有序、有效運行;向各級管理部門開設余泥碴土運輸車管理窗口和監管平臺,使得市建委、環衛局、城管局、公安交警等監管和執法部門的管理信息適時和共享;負責監督、指導余泥渣土運輸企業正確使用GPS系統設備,對故意不用或損壞GPS的單位給以責令整改、管理評價扣分、吊銷相關許可證等處理。
(2)市建委、城管局、環衛局、交警支隊按各自職能利用分管平臺加強對余泥渣土核準車輛的監管,對車輛行駛情況進行全方位跟蹤、記錄,并通過監管平臺及時全
篇四:渣土運輸處置方案
根據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01號《南京市渣土運輸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建設單位申請渣土處臵許可,應當提交渣土處臵方案。城市管理部門會進行交通管理、環境保護、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根據工程工期、渣土運輸量、道路狀況和環境保護要求,對方案進行審查。經審查不能滿足運輸條件的,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向建設單位說明理由,建設單位應當修改方案。渣土處臵方案的審查標準由城市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確定并公布。
建設單位名稱: 編 制 人:
編 制 日 期:20xx年xx月22日
注:表格所涉及內容必須完整、真實、有效
第一部分:工程概況
一、工程簡介 。
二、工程概況
三、回填量處理: 基坑土方回填9036.95立方米 頂板土方回填2500.49立方米 回填土時間:20xx年xx月
第二部分:渣土運輸
一、 編制依據
1、招標文件。
2、現場有關情況。
3、國家和建設部現行的市政工程施工規范、驗收標準、安全規程等。
4、《南京市渣土運輸管理辦法》南京市人民政府林第301 號。
二、編制原則
1、遵循招標文件的原則。嚴格按招標文件規定的內容、順序及安全等要求編制,使建設單位各項要求得到有效保證。
2、服從生態、環保要求的原則。現場布臵做到布局合理,節約用地,減少干擾,避免污染環境;運輸沿途充分考慮當地人民群眾的長遠利益,積極利用既有條件,合理安排臨時工程設施,減少固體廢棄物產生,滿足環保要求。
3、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加強安保防護工作、從管理制度、施工方案、資源配備等方面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4、遵循貫標機制的原則。使ISxx000質量保證體系、ISOxx000環保體系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在本項目自始至終得到有效運行。
三、土層分部
1、 粘土(土層厚度約3m~5m);
2、 全風化輝長巖(巖層厚度約1m~2m); 3、 強風化輝長巖(巖層厚度約3m~4m); 4、 中風化輝長巖 詳細請見勘察單位提供的該場地《巖土工程勘察報告》。
四、渣土產生情況
五、 渣土運輸情況
1、 渣土棄臵場選擇:吉山、孟塘、淳化第一農場。 2、 渣土運輸期限
六、運輸方案 方案一:吉山鐵礦
篇五:土石方及渣土工程應急救援預案
海南中水龍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二0xx年一月
施工組織設計審批表
工程名稱:深圳灣填海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 《施工方案職責》
湘質監統編 施20xx-xx
應急救援預案
1、方針與目標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保護人員安全優先、保護環境優 先”的方針,貫徹“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持續改進”的原則。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2、工程概況:
國家超級計算長沙中心土石方及渣土工程位于湖南大學計專校區內,本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建筑磚渣挖掘及建筑物基礎的鑿除、裝卸、運輸(包括土石方及渣土的場內二次或多次轉運)、卸土、卸土區平整,挖方區邊坡整理,填方區的夯實碾壓、整個土石方施工區域內施工期間的雨水及地下水排水、用地紅線區域內挖填至設計標高后的場地平整光面碾壓。因此施工過程中應加強場區排水施工隊伍及土方開挖隊伍的配合。
3、應急預案工作流程圖
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及施工工藝的實際情況,認真的組織了對危險源和環境因素的識別和評價,特制定本項目發生緊急情況或事故的應急措施,開展應急知識教育和應急演練,提高現場操作人員應急能力,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和不良環境影響。其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程序見下頁: 勤保障組、治安保衛組、技術分析組和善后處理組。
4、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專業救援組職責
4.1 指揮領導小組職責:
4.1.1 負責本單位“預案”的制定、修訂和演練;
4.1.2 組建義務應急救援隊,并組織實施救援行動;
4.1.3 檢查督促做好土方開挖工程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4.1.4 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
4.1.5 向呼鐵建設公司分管領導、相關部門通報事故情況,配合上級有關部門人員進行事故調查,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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