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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
嚴格準入,優化布局。
1.嚴格環境準入。嚴格限制鋼鐵、水泥、石化、化工、有色等高污染項目。禁止新、改、擴建除“上大壓小”和熱電聯產以外的燃煤電廠,實施“上大壓小”的燃煤電廠和石化項目必須滿足特別排放限值要求。市區及近郊禁止新建除熱電聯產以外的燃煤電廠和鋼鐵、建材、焦化、石化、化工、有色金屬等高污染項目。各縣(市)建成區、具備天然氣等清潔能源供應條件或集中供熱范圍內的工業園區(包括開發區、工業功能區,下同)禁止新建20噸/小時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鍋爐(高污染燃料主要包括燃煤、重油、渣油、可燃廢物及直接燃用的非壓縮成型生物質,下同),其他工業園區應積極推進清潔能源替代,原則上不得新建20噸/小時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鍋爐,其他地區禁止新建10噸/小時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鍋爐;新建鍋爐必須滿足總量控制條件。(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委牽頭,市環保局配合)
2.優化工業布局。認真開展規劃環評,引導區域內重點產業合理布局。科學規劃和統籌協調工業園區總體布局、發展規模、產業導向、功能區塊、生態環保及配套設施建設,引導和鼓勵企業向園區集中。加快實施“退低進高”,對城區內已建的大氣重污染企業結合產業布局調整實施搬遷改造,啟動實施民豐特紙、蘭寶毛紡、華夢紡織等市區重污染企業搬遷和關停工作。市區到2014年、各縣(市)到20**年基本完成城區大氣重污染企業搬遷工作。通過關停淘汰、轉移轉產、倒逼提升、兼并重組等方式,加快低端低效產能的騰退與淘汰步伐,到20**年全市騰退低效工業用地3萬畝。(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委牽頭,市環保局配合)
提高清潔能源使用率。
1.優化能源消費結構。積極開發可再生能源,加快發展風電、太陽能、核電等新能源,加快推進液化天然氣引進工程,建立健全清潔、高效、穩定的現代能源保障體系,到20**年基本建成覆蓋全市的天然氣管網,實現優質能源供應和消費多元化。著力提高清潔能源消費比例,2013~20**年,天然氣、太陽能、風電、水電、核電等清潔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每年遞增1個百分點,到20**年達到15%以上。(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委牽頭)
2.推進煤炭潔凈高效利用。推進煤炭清潔化利用,提高低硫、低灰分煤炭使用比率,未配套高效脫硫、除塵設施的燃煤鍋爐和工業窯爐禁止燃用含硫量超過0.6%、灰分超過15%的煤炭。(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委牽頭)
強化機動車污染防治。
1.發展綠色交通。深入實施公交優先戰略,建設公共汽車專用道,減少因交通擁堵造成的污染。加快公交車、出租車等營運車輛更新換代,鼓勵天然氣、混合動力等新能源車輛投入營運市場,促進低碳運輸發展。加強營運車輛燃油消耗量檢測與監督,限制高排放、高能耗、低效率車輛進入運輸市場。加強營運車輛二級維護竣工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嚴把營運車輛準入關。強化對低速貨車和非道路機械的環保管理,防范交通運輸及事故造成的污染。加強對碼頭貨物裝卸、物料堆場、化工原料運輸車輛的管理,大力整治粉塵、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進一步普及公共自行車,建設自行車專用道,鼓勵自行車等綠色出行,市區到2013年、各縣(市)到20**年全面建成公共自行車網絡。(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建委、市農業經濟局、市環保局配合)
2.強化車輛管理。嚴格新車與轉入車輛準入,對新車及轉入的二手車注冊登記嚴格執行國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加強機動車排氣定期檢測,對在用機動車排氣定期檢測實行與車輛安全技術檢驗同步。2012年底前各縣(市)機動車環保定期檢測和信息管理體系要實現全覆蓋,全面開展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市區自2013年1月1日起、各縣(市)自20**年1月1日起,機動車排氣定期檢測采用簡易瞬態工況法(汽油車)和加載減速煙法(柴油車)。強化在用車輛管理,設立車輛冒黑煙舉報電話,開展機動車冒黑煙整治,經定期檢測排氣不合格的機動車不得上路。實施“黃標車”區域限行,加快“黃標車”淘汰進程,2012年底前各縣(市)主城區要全面劃定“黃標車”限行區域。(市公安局、市環保局牽頭,其他有關部門配合)
3.全面提高油品質量。加強高標準油品的推廣和使用,2013年6月底前全市全面供應符合國Ⅳ標準的車用汽油、車用柴油。加強油品供應升級后的市場監管,嚴格控制車用油品質量,禁止不符合標準的油品進入市場,確保各種車用汽油、車用柴油(含車用乙醇汽油和車用甲醇汽油等)達到標準要求。(市商務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質量技監局、市環保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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