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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歷第二中學推薦生的招生方案
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市教育局有關中考改革的意見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本著公開公正的原則,特制定我校招收推薦生實施辦法。
一、招生計劃
我校推薦生招生計劃為120人。
二、報名條件
(1)報名學生必須是經初中學校按教育局規定推薦的學生;
(2)初中三年日常學習成績和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總評等級均達到A級,生物、地理、思想品德、歷史、信息技術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A級;
(3)填寫《濟南市初中優秀畢業生推薦申請表》,并提交一封自薦信;
(4)兩名初三任課教師的聯名推薦信及相關成長記錄材料。
三、選拔程序
學校在審查學生成長記錄材料、教師推薦信和個人自薦信的基礎上,通過綜合素質測評、面試、實驗能力考查等方式,對推薦生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1.成立學校推薦生選拔領導小組
2.審查初中學校提交的考生材料進行初審
3.進行綜合素質測試、實驗操作和面試答辯(含英語口語)。
四、測試時間與錄取公示
測試時間:5月25日(星期六),考生上午8點前到校,完成全部審查考核工作后,學校將錄取的推薦生名單通過學校網站和校務公開欄公示三天。
五、本實施方案由濟南市城歷第二中學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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