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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在企業信用管理體系的作用
工商行政管理在企業信用管理體系中的作用
摘 要: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企業信用的重要性日益凸現。
但受經濟利益驅使,加之監管體系不完善,企業的失信行為日益嚴重,嚴重擾亂了我國經濟秩序,影響了我國企業信譽的總體形象,企業信用監管成為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現實問題。
本文論述了工商行政管理在企業信用管理體系中的作用,并提出了一些有針對性的意見和設想。
關鍵詞:工商行政管理;企業信用;信用監管
加強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是工商行政管理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是創新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效能的重要改革舉措。
加強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是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必然要求,創新社會管理的有益探索,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舉措,夯實工商行政管理事業長遠發展基礎的必然選擇。
一、工商行政管理在企業信用監管中的現狀
1、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實施企業信用監管的相對優勢
(1)信息資料擁有優勢。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由于掌握著企業注冊的出生證、日常監管的健康證和企業注銷的消亡證,因而具有收集各種原生性、再生性和發生性信用信息的優勢。
比如工商行政部門具體的業務活動包括市場主體的登記管理、市場競爭活動管理、市場交換活動管理、商標管理、廣告管理、合同管理、個體和私營經濟管理。
(2)垂直管理體制自成體系。
地方各級工商機關受地方各級政府領導,上級工商機關只在業務上起指導作用,使得工商部門在執法時常受當地政府的干預,上級機關的政令難以下達,執法難以公正統一,地方保護主義也日益泛濫,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工商機關執法效能的發揮。
(3)執法經驗和執法能力專業。
工商部門擁有自上而下的專業化“打假、打私、打詐、維權”隊伍,積累了較為豐富的執法經驗和反假治假維權的能力,這是工商機關實現市場主體信用監管的實踐基礎,具有信用監控權的優勢。
(4)信息化建設規模化。
在信用監管中,構建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是實施企業信用工程的基本要求之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以及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立的遍布全國的紅盾信息網,己經擁有了作為社會信用信息電子發布平臺的初步條件。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多年來積累、整理、使用市場主體信用資料的經驗,也為構建新的信用體系打下了比較牢固的基礎。
二、企業信用監管過程中工商行政管理缺失
從全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企業信用監管工作開展的狀況來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由于所掌握的信息優勢,在信用監管體系的建設中一直走在前列。
但同時也存在著問題:
1、信用監管法律法規依據的缺失。
信用管理從征集數據到提供信用管理服務,均要求數據公開化、透明化,不可避免的涉及到消費者個人的隱私權和企業商業機密。
我國的信用管理類法律法規建設嚴重滯后,誠實信用原則只是散見于法律法規文件中。
無法建立與此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和約束機制,無法科學規范地指導信用體系建設。
工商部門在對信用信息進行開放、保護和管理時將不可避免地遭遇尷尬。
2、信用數據采集和整合的欠缺。
監管數據的準確性,是有效實施信用監管的基礎。
從工商系統整體來講,目前數據的質量還不夠高,數據庫中廢數據、錯數據、漏數據還不少,而且系統內部的信息交流也相當不足。
雖然近年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實行了“經濟戶口”管理,監管職能范圍內的企業信用信息己從過去的封閉式逐漸趨向敞開式公布服務,但僅靠一家或幾家部門的信息,不能充分和及時反映出企業的綜合信用程度,查詢企業信用信息狀況的外界難以依據這些分散狀態甚至是殘缺不全或以偏概全的信息作出客觀和科學的判斷。
3、失信懲罰機制不力的。
從工商執法實踐來看,不少失信企業尤其是一些制假售假主體存在屢罰屢犯現象,這從側面反映了工商部門在實施企業信用監管中懲罰機制的缺位。
在一些新興的高科技行業制假者不需要承擔高額的研發費用,即沒有“沉沒成本”,只需在模仿造假時支付有限的生產費用。
由于造假的邊際成本很低,同時由于我國目前處置法規力度的有限,致使制假者的風險成本也相當之小。
對大多數假冒偽劣的生產商來說,處罰主要以罰款為主,在稽查力度有限的現實約束下,該生產者只有利可圖,以至于造假者寧愿接受懲罰,也要繼續進行造假活動。
二、工商行政部門改進企業信用監管的建議
工商部門必須加強對企業信用工作的研究,明確工商部門進行企業信用監管的目標、原則、內容,有針對性地提出實施戰略和具體措施,為我國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構筑堅實基礎。
1、確定企業信用監管的目標、原則、內容。
企業信用監管以法定職能為依托,以信息技術為支撐,引入信用管理理念,整合系統行政資源,通過信用征集、信用評價、信用反饋、信用提示、信用培植、信用披露等方式,以激勵、限制、懲戒、教育等手段,對企業實施市場進入、存續、退出全過程監管,鼓勵和保護市場活動中的守信行為,嚴懲失信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培育公平競爭的良好氛圍,推動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企業信用監管的原則在實施企業信用監管過程中,遵循“信息開放、標準統一、客觀公正、懲防并重”的原則。
企業信用監管的內容涵蓋靜態的資質監管和動態的日常監管。
2、改進企業信用監管的具體對策
(1)有序開放的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一個完備的社會信用體系,必須有完善的法律法規為前提,以信用信息開放為基礎,以健全的信用市場監管和有效的失信懲戒機制為保障。
因此,建立有序開放的信用信息共享發布平臺切實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適應社會信用的多元化需求,是工商部門深化企業信用建設的主要內容。
一是加快部門之間、地區之間企業信用信息的溝通交流。
二是根據不同單位的信息化程度,在各有關部門增添數據交換接口,實現即時錄入,即時轉換,全面形成企業信用信息交換中心。
三是開展企業信用公示和應用,供有關單位和部門查看、咨詢、監管,共享企業信用信息。
(2)提升企業信用信息采集整合質量。
完善經濟戶口建設是提升企業信息采集整合質量的主要手段。
要健全經濟戶口信息網絡環境基礎建設。
經濟戶口管理的技術關鍵在于通過建立市場主體的經濟戶口及戶口內容的計算機軟件管理和網絡化傳遞,實現信息共享、上下聯動、動態監管。
經濟戶口數據庫用以記錄市場主體各項業務信息數據,而數據中心則以應用支撐環境統一管理跨地域的數據使用,建立多層結構的新的數據體系。
經濟戶口數據必須完善,各種市場主體的信息資料必須準確、完整、及時、全面地錄入。
企業信用信息數據應逐步從分散走向集中,突破工商系統分級登記、屬地管理體制下數據離散和個體差異的瓶頸約束,對所有業務信息進行縱向的整合。
(3)整肅企業信用秩序。
實施分類管理是工商部門實施企業信用監管的重要環節,而分類監管的實施前提是需要按照一套科學的評價標準公正地對企業進行信用評估。
在發達國家,該項工作均由獨立的中介機構予以實施。
(4)完善企業退出機制。
建立企業信用公示警示制度。
建立公示制度有利于及時揭示潛在風險,增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誠信意識。
將企業的不良記錄通過一定途徑披露公示,迫使失信企業為失信行為付出二次成本,使失信成本提高到無利可圖,甚至付出慘重代價,并對潛在的無信企業形成一定的威懾作用。
加大失信違法行政處罰力度。
失信所支付的成本與其效益的對比關系是約束失信者的最重要的經濟因素。
因此,加大處罰力度,使失信者為自身行為支付高昂代價,是工商部門完善信用監管的重要舉措。
強化行政執法手段,規定對企業失信行為采取必要的行政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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