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起訴狀(精品15篇)
關于起訴狀1
原告:______________,女,_____族,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院_____號樓_____號。電話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男,_____族,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院_____號樓_____號。電話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請求判令變更婚生子__________的撫養權,由原告撫養;
本案的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原系夫妻關系,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婚生一子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被告通過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調解離婚,孩子__________由被告撫養。由于考慮到離婚對孩子的傷害,原、被告仍共同生活、撫養孩子直至__________年原告與被告分開,之后孩子由被告撫養。由于被告脾氣不好,不能與孩子很好的溝通,且生活無規律,致使孩子的`生活、學習受到很大的影響。后原告在征求孩子的意見后,認為由原告撫養更利于孩子的成長,且孩子也希望和原告一起共同生活。故為了孩子今后更好的成長,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向貴院依法提起訴訟,請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由原告撫養孩子。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關于起訴狀2
上訴人:,女, 年 月 日出生,漢族,農民
住址:北京市
代理律師:鄧,北京市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
被上訴人:,男, 年 月 日出生,漢族
住址:北京市,電話:
被上訴人:,男,67歲,漢族,農民,
住址:北京市,電話
被上訴人:,女,66歲,農民,
住址:北京市 電話:
上訴人不服xxx人民法院()房民初字第772號《民事判決書》之判決,依法提出上訴,具體上述請求及理由是:
上訴請求:
請求上一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本案,依法對xxx區人民法院()房民初字第772號《民事判決書》之判決改判:依法支持上訴人的一審請求;或依法發回重審。
上訴理由:
上訴人系1992年嫁到,被上訴人系上訴人的前夫,系父親,系其母親。上訴人在x年9月跟離婚,系法院判決,法院沒有認定在外有第三者,也沒有對共有房屋進行確認和分割。本次一審訴訟,上訴人主要是要求確認和分割共有財產,但一審法院沒有正確的判決:錯誤的駁回上訴人的全部訴訟請求,導致上訴人在西東村居住生活二十多年,到現在一無所有的離開,還要撫養女兒,上訴人現在在外租房子(見租賃協議)。上訴人認為,原審法院的判決是非常錯誤的:
一 原審法院認定關于分家協議關于認定房屋的分割部分無效是錯誤的。
上訴人跟結婚就在150號居住,并先后生了一兒一女,在女兒六歲的時候,在村領導和父母及即、夫婦在場的情況下自愿分家,有分家協議,這是鐵的事實。但原審法院認為,分家協議中明顯處分了、財產份額,現和對此協議有異議就認定該協議無效,該認定是不尊重事實的:
原審法院沒有認真審查分家單,分家單上的參加家庭成員有徐茂又和及、徐海霞及其他三人共九人;分家單是大家一致的`意思表示,不違背法律,是真實的意思表示,該協議是有效的:
在分家單上明顯的寫有分家的時間是:x年11月8日晚;地點是在老人及家;家庭成員有:xxx二老人及、xxxx分家執筆人是,分家證明人是:王xxx(當時的村領導)、xxx。
分家主要內容是:西邊院的房產包括屋內的所有物品歸所有;
原審法院居然認為明顯處分了徐、楊的財產,言外之意是分家時徐楊不在場或沒有同意,原審法院的看法是錯誤的,當時是晚上,是在徐茂又的家中,徐夫婦不可能不在家,當時分家單上寫明參加分家的家庭成員有徐楊夫婦二人;
原審法院認為,現在徐楊夫婦對此提出異議,而不認可該分家單,原審法院的認為是錯誤的,現在上訴人是離婚之人,徐揚夫婦當然會違背事實站在自己兒子的一面,照法院的看法,如果當事人簽訂和履行了協議,現在打官司,如果一方對協議提出異議,法院就考慮異議成立,那合同豈不成為了兒戲!
派出所分戶時,村里已經出局證明,證明房子即150號院有上訴人的份額;
二 原審的程序違法:
關于該院,是以夫婦的名義申請的宅基地,原審法院應當對此進行審理和處理;
上訴人在一審中向法院提出了錄音證據,證明分家單xxx是承認的,但原審法院居然只字沒有提,這是重要的證據,原審應當認真分析審理和采納。
是當時分家執筆人,法庭應當讓其作證,而居然違背事實站在被上訴人一方,其代理陳述是不真實的。
三 原審判決沒有達到司法定紛止爭的目的,上訴人無論如何是不能信服的;
上訴人在此生活、居住二十年,明明是分家了的,但現在原審判決居然駁回上訴人的全部訴訟請求,上訴人目前沒有房子居住,還要撫養女兒,原審的判決是錯誤和不公平的。
綜上,上訴人作為一個弱女子,只有依法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懇請上一級法院依法開庭審理,對本案做出公正的處理。
此致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xxx
xx年xx月xx日
關于起訴狀3
原告:______________,男,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1972年12月22日,住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女,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1_____71年_____月2日,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一、請求法院依離婚協議的約定依法分割原被告共同所有的房產;(房產暫計價值481600元)
三、判令由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被告雙方于20__年12月7日經深圳市南山區民政局協議離婚,離婚登記字號:______________04_____________13_________________0.原被告雙方在離婚協議中約定:_________________雙方共有房產歸雙方共同所有,由雙方共同協商使用。如有一方有意擁有整個房產,必須另行簽訂協議,以支付當時市場價50%給另一方;如房產變賣,雙方各得房產變賣收益的50%.離婚后,原被告雙方很長一段時間共同居住使用該房屋,相關費用亦一直由原告方支付。但自從該小區納如城市更新改造項目后,被告方違反離婚協議的約定,在沒有與原告協商的情況下,擅自與負責拆遷的公司商議涉案房屋的拆遷補償協議。為此,原告多次與被告交涉,但被告卻置之不理。被告的行為嚴重侵犯原告的`合法權益。同時,原告依協議之約定向被告提出市場補償價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被告亦不予配合辦理。
基于此,現原告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依特向貴院提起起訴,望貴院依法作出判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關于起訴狀4
上訴人:_________按摩中心
地址:_________
執行事務合伙人:_________
企業組織代碼號:_________
被上訴人:_________,住_________,
公民身份號碼為_________
上訴人_________按摩中心因不服_________第二人民法院作出的_________號民事判決,現依法提起上訴。上訴的請求和事實理由如下:
上訴請求:
1、請求撤銷_________號民事判決,并依法改判;
2、本案的一審、二審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被上訴人屬于自行離職,一審判決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錯誤,上訴人不應該支付被上訴人因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一、被上訴人的離職屬于自行離職。
被訴人于20___年1月30日向上訴人寄被迫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于次日就不再上班,并聲稱于20___年1月31日與上訴人解除勞動關系。上訴人收到被上訴人的通知書后作出了相應的批示,允許被上訴人于20___年2月28日辦理辭職手續。上訴人于被上訴人20___年2月1日沒有上班的情況下貼出公告,通知被上訴人若三日內不上班即視為自離,但被上訴人一直沒有上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
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被上訴人并不是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上訴人解除勞動合同,因此被上訴人的離職屬于自行離職。
二、一審判決認定被上訴人的月平均工資金額為5943.98元屬于認定錯誤,且無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第三款: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本案中,被上訴人主張的平均工資為8000元。上訴人主張被上訴人的平均工資為其離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即5723元。上訴人并提供了被上訴人20xx年12月至20___年1月期間每月應發的工資為3371元、7834元、3411元、5137元、4967元、5970元、4604元、6395元、6856元、6635元、5665元、6144元、5820元、4696元。故被上訴人的平均工資英認定為5723元。
而法院卻根據上訴人提交的20______年1月至20______年12月工資表記載程佳音該期間應發工資數額,提除了未滿勤的月份(即20______年2月、20______年6月、20______年11月)的工資數額,計算出被上訴人的月平均工資為6142.11元,進而酌定被上訴人的工資為5943.98元(6142.11÷31天×30天)。故法院的認定錯誤并不符合法律規定。
三、一審判決上訴人應向被上訴人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屬于運用法律錯誤,上訴人無須向被上訴人支付經濟補償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購買社保,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本案中,被上訴人以上訴人未依法為其參保通過郵政快遞的方式向被申請人送達“迫使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但上訴人未按上述法律規定提前三十日書面向上訴人提出解除勞動關系,被上訴人的上述行為明顯不符合上述法律規定的行為,乃屬于主動解除與上訴人的勞動關系,根據《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勞動部[1996]354號)第二十點規定,對于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而原審判決是僅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而認定被上訴人因上訴人沒給其買社保而被迫與上訴人解除合同,判令上訴人向被上訴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但一審判決忽略了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故一審判決忽略了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屬于適用法律錯誤。
綜上所述,一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故請求二審法院在充分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糾正一審中的錯誤判決,以維護上訴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日期:______
關于起訴狀5
原告:
被告: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汪海洋立即償還所借原告款項5 0萬元及借款利息(從2 01 4年4月2 2日起按月息20%。計算至還清借款本金為止);
2、判令被告汪寶蘭、蘭洋公司、緣時達公司對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3、本案訴訟費由上列被眚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2月17日,原告與被告汪海洋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約定:原告借款5 0萬元給被告汪海洋用于從事經營周轉,借款期限自2 01 3年1 2月1 7日起至2 01 4年2月6日止,利息約定為月息2 0%o。同日,原告與被告蘭洋公司、緣時達公司簽訂了一份擔保合同,約同約定:由汪寶蘭、蘭洋公司、緣時達公司對借款人的`上述借款進行擔保,由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借款借據簽訂后,2 0 1 3年1 2月1 7日,原告匯給被告汪海洋5 0萬元,被告汪海洋付息至2 01 4年4月22日。被告汪海洋作為借款人借款不還應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民事責任,被告汪寶蘭、蘭洋公司、緣時達公司作為擔保人,對上述借款人的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現原告方為維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特依我國《民法通則》及《民訴法》之相關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依法裁決支持原告訴請。
證據及證據來源
一、身份證復印件二份,工商登記信息復印件一份;
二、借款合同、借款借據、擔保合同復印件一份;
三、付款憑證復印件一份。
此致
云夢縣人民法院
起訴人: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關于起訴狀6
原告: ***,男,漢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證住址:***,身份證號碼:***,系***的經營者。
被告一:**,男,漢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證住址:******,身份證號碼:****。
被告二:**,女,漢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證住址:****,身份證號碼:***。
兩被告目前的共同住址是***。
案由:買賣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請依法判決兩被告支付所欠貨款人民幣***元(*萬零*仟**元整),兩被告對該欠款負連帶責任。
2、請依法判決兩被告從起訴之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支付欠款利息,直至兩被告付清全部欠款止。
3、本案全部訴訟費用由兩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自20xx年開始在**經營**貿易部,被告**和**也是在**鎮做裝修生意的兩夫妻,他們兩人20xx年開始在**購買商品房定居。兩人多年來經常向原告購買玻璃產品,共欠下貨款**元,被告**在20xx年12月28日寫下《欠條》對上述欠款加以確認。
兩被告是夫妻關系,兩人以家庭經營模式一起做生意,共同向原告購買玻璃產品,其二人應共同為欠款的義務主體。而且,兩被告沒有其他職業,他們的經營收入全部用于家庭生活,所以兩被告應該對所欠的`貨款負有連帶責任。
現原告已多次催促兩被告還款,但兩被告一直拖欠。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遂向貴院提起訴訟,請貴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市第*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關于起訴狀7
離婚起訴狀(樣本)
原告:(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
訴訟請求
書寫自己要求達到的目的,包括:請求判決離婚,孩子的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方撫養時探望權的請求,財產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難時請求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方式或數額,對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時請求損害賠償的數額等,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兒子/女兒某某由原告撫養,被告一次性支付撫養費 元給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 至兒子/女兒年滿18周歲止);
三、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平均分割(/ 判歸原告所有);
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 元給原告;
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 元給原告。
事實和理由
事實和理由:陳述結婚、子女出生的具體時間,寫明訴訟請求的依據,包括離婚的理由、依據,孩子由誰撫養、撫養費承擔、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據,財產情況、分割理由及依據。
離婚理由:應詳細敘述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并無和好可能的事實和依據, 主要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來說明沒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實。如有法定離婚情形時(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應特別指出。字數根據具體情況酌定,并無限定,但不宜過于繁瑣。
為此,原告特依法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裁決。
此致
某某區/縣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關于起訴狀8
原告:張xx,男,漢族,1979 年 5月5 日出生,住址: 泰安市泰山區xx街8號,現住泰安市岱岳區xx小區3號樓2單元402室。
被告:鄭xx,男,漢族,1961 年8 月2 日出生,現住泰安市xx宿舍樓東單元2層東戶,身份證號:3709021961080xxxx
被告:鄭xx,女,漢族,1967 年 8 月17 日出生,現住泰安市xx宿舍樓東單元2層東戶,身份證號:37090219670817xxxx
被告:鄭xx,男,漢族,1985 年 9 月1日出生,現住泰安市xx宿舍樓東單元2樓東戶,身份證號:37090219850901xxxx 電話:1361538xxxxx
訴訟請求
1、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鄭xx、鄭xx立即償還原告借款 60萬元,被告鄭xx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訴訟及保全費用由二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3月10日,被告鄭xx、鄭xx向原告借款60萬元,約定借款期限2個月,如到期不還,自愿將商場巷xxx宿舍南樓東單元2層東戶93.08平方米住宅一次性賠付給張永,擔保人為被告鄭xx。有字據為證。到期后經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種種不當理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提起訴訟,請貴院依法從速判決。
此致
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xx
xx年 xx月 xx日
關于起訴狀9
民 事 訴 狀
原告: ,女, 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北京市 **區 樓 單元 號 ,郵編: 聯系電話: 。
被告: ,男,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住址:北京市**區 樓 單元 號,郵編: 。工作單位: ; 聯系電話: 。
案由:離婚糾紛
訴訟請求:與被告解除婚姻關系 。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雙方于*年*月自行相識,并于*年*月*日在**省**市婚姻登記處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
因原被告雙方性格不合,婚后無法進行有效感情交流并共同生活,夫妻婚姻關系已完全破裂。經過深思熟慮后,原被告雙方決定協議離婚,并通過人民法院辦理相關離婚手續,原被告雙方無子女、財產、及其他債權債務糾紛。
請法院依法裁斷。
此致
北京市**區人民法院
附件:
1、結婚證一份。
2、起訴書副本一份。
3、離婚協議一份 起訴人: 年 月 日
關于起訴狀10
上訴人任,女,37歲,漢族,xx市人,xx市xx公司副經理,住xx市xx區某路號。
被上訴人史某,男,40歲,漢族,xx省某縣人,xx市xx工廠推銷員,住xx市某區路號。
上訴人因離婚一案,不服xx市xx區人民法院x6年5月10日(x6)某民初字第某號民事判決中的第二項判決,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依法撤銷xx市xx區人民法院(x6)x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中的第二項判決;改判婚生女孩史x(13歲)由上訴人撫養。
上訴理由
原判決說:"鑒于原告收入豐厚,有足夠的經濟力量培養孩子成人,因此本院認為孩子歸原告撫養有利于下一代健康成長。"據此將婚生女孩史x判歸被上訴人撫養。上訴人認為此項判決不當,判決理由不能成立。其理由是:第一,上訴人一直照顧孩子的生活和學習,孩子與上訴人結下了濃厚的母女情誼;而被上訴人近十年來在xx工廠擔任推銷員,經常出差在外,有時幾個月不回家,對孩子生活、學習從來不問,與孩子也沒有什么感情。因此上訴人認為孩子由被上訴人撫養,不利于孩子成長,而由上訴人撫養則有益于孩子身心健康,有利于培養孩子成和。第二,上訴人經濟收入也不低,完全有力量培養孩子成人。關鍵不在誰有錢,而在于由誰撫養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被上訴人說,他有錢可以請保姆照顧孩子,法院也認為此種說法有道理,試問保姆照顧有母親照顧好嗎?此種說法不合情理。
孩子判歸誰撫養,應考慮孩子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x3年印發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五條規定:"父母雙方對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你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子女的意見。"原審法院根本沒有征求孩子的意見,就主觀決定了。孩子聽說隨你生活哭了幾天,說不愿意與父親一起生活,愿意同母親一起生活。請上訴審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見》辦事,考慮孩子的意見,將孩子改判歸上訴人撫養。
此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附:本上訴狀副本一份。
上訴人:xxx
xx年xx月xx日
關于起訴狀11
上訴人(一審原告):胡.
被上訴人(一審被告):劉。
上訴請求:
1、依法撤銷樓區人民法院樓民二初字第號判決書第二項判決內容;
2、依法改判住房一套歸上訴人所有,由上訴人補償被上訴人64317元。
事實與理由:
一審判決未查明案件的事實,致使在分割房產時造成實體上的不公平。
上訴人對一審法院判決與被上訴人離婚沒有異議,但認為一審法院對于房產分割的'處理是在未查明案件事實與訴爭雙方真實生活現狀情況下,作出的違背公平、公正原則的錯誤判決。原因在于:
1、被上訴人有房屋可供其居住。本案一審期間,上訴人舉證證明了被上訴人在位于原x公司辦公樓有一套房屋對外出租。雖然被上訴人對該房屋沒有法律上的所有權,但被上訴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所有權權能;同時,該房屋房產權國資委已經多次承諾,該房屋如遇征收,補償款一律向被上訴人支付。即,被上訴人實際享有該房屋的所有權。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訴爭房產,即便是判決歸上訴人所有,也不會造成被上訴人沒有房屋居住的"現實危害"。
2、上訴人無房屋可供居住。正如一審查明的事實,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僅有一套房屋即訴爭房產,除此之外,上訴人在別處再無其他房屋可供居住。一審判決結果將導致上訴人流離失所!更為可悲的是,上訴人尚有一位九旬老母健在并隨上訴人生活,一審判決結果不但致使上訴人居無定所,更是要讓九旬老母隨上訴人一同流落街頭!
基于此,上訴人認為,一審法院在審理本案,尤其是在分割訴爭房產時,未查明相關事實,致使判決結果造成實體上的不公平。懇請二審法院體恤上訴人的生活困難,依法改判!
此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xxx
xx年xx月xx日
關于起訴狀12
原告:
被告:
訴訟請求:
1、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還原告欠款本金元。
2、原告為實現債權而委托律師的委托費用由被告承擔。
3、本案所產生的一切其他相關費用均由被告承擔。事實與理由:
_____年____月_____日,被告向原告借款元。經多次催要,________年被告向原告還款元。剩余元又經多次催要被告不還。
據此,原告請求被告歸還本金元,委托律師費元,各項共計_______人民幣元。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關于起訴狀13
原告: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
1、請求判決被告立即支付下欠原告的.貨款共計__________元,違約金______元。
2、本案的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________購銷合同》。雙方在每份合同中都約定了?__________的數量、單價、合同履行方式及貨款支付方式和期限,同時還約定了違約金。合同簽訂后,原告嚴格依據合同向被告履行了供貨等義務,合同?履行完畢后,經雙方結算,______購銷合同實際總貨款是_________元,被告欠下貨款_________元。自雙方結算后,原告又多次要求被告?按合同約定立即支付貨款,被告推脫不予支付,事實上已經構成違約,依合同約定被告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按合同總價款的______%(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30%)向原告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關于起訴狀14
原告: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學生,公民身份號碼:xxx,住xxx,聯系電話:xxx。
法定代理人:x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失業,公民身份號碼:xxxx,住所地同上,聯系電話:xxx,系原告之母。
被告: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職業)xxx,公民身份號碼:xxxx,住xxx,聯系電話:xxx。
訴訟請求
請求判令被告xxx立即向原告給付撫養費xxx元(從xxx年xx月起至原告年滿18周歲計xx個月,按xxx元/月標準計算)。
事實與理由
原告系被告xxx與原告母親xxx再婚時的婚生女兒。xx年xx月xx日,原告的母親xxx與被告xxx因感情不和在xxx民政局協議離婚。《離婚協議》約定:原告隨母親共同生活,被告每月給付撫養費xxx元,直至原告獨立生活時為止。但離婚后,被告僅支付x個月生活費,此后未再按協議約定給付撫養費。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19條之規定訴至貴院,請求判如所請。
此致
xx市xxx人民法院
具狀人:
法定代理人:
20xx年XX月XX日
關于起訴狀15
上訴人(原審被告):徐xx,女,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
住:上海市xxx路x弄xx號xxx室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王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
住:上海市xxx路x弄xx號xxx室
案由:對(x2)普民一(民)初字第xxxx號一案的上訴
上訴請求:
1.依法撤銷原判,發回重審或依法改判。
2.本案一二審訴訟費由被上訴人承擔。
主要事實和理由:
一、原判認定事實不清
1.上訴人和被上訴人之間夫妻感情尚未達到確已徹底破裂的程度。
上訴人和被上訴人雖為再婚夫妻,但婚姻存續期間前后長達九年,彼此之間已建立了牢固的夫妻恩愛感情,此次鬧離婚純屬房產證上的"被加名"他人作梗所致。
必須指出被上訴人在房產證上擅自"加名"他人是不法行為,至少是侵犯了作為共同還貸的上訴人在該房中的'合法權益。
2.上訴人和被上訴人共同所居住房屋的當初買價未查明、確認。導致上訴人和被上訴人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償還的房屋貸款在居住房屋現值中所占的比例和份額認定不清,進而對上訴人補償款裁決不公。
該房購買價款為31萬元,原判離婚時,該房已增值為160萬元,而且根據上海市房屋市場波動狀況來看,上訴人和被上訴人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正是房屋價格上漲高峰期。現原判僅以6萬元作為補償款,顯然不公。
3.原判對上訴人離婚后基本的生活條件根本未予慎重考量,造成上訴人難以生活。
二、原判裁決有失公允,未能從根本上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
1.上訴人在原審中談到"離婚"一節,是附條件的。
因為上訴人離婚后他處無房,如果被上訴人堅持離婚,也應當對上訴人的住房問題作出妥善地安排。
2.被上訴人對上訴人的補償方式有二:一、在上訴人和被上訴人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所得的部分,適當地照顧女方權益給予多分,二、在被上訴人堅持離婚的前提之下,被上訴人應對上訴人住房問題一節,給予相應地補償。
綜上,上訴人認為原判認定事實不清,執法衡平不公,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保障基本的生活起居條件,特提起上訴,請求如前。
此致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xxx
xx年xx月xx日
【起訴狀】相關文章:
公司起訴狀06-10
原告起訴狀06-05
工傷起訴狀04-06
借貸起訴狀04-18
民事起訴狀07-21
股權起訴狀08-31
侵權起訴狀09-17
個人起訴狀12-30
單位起訴狀01-05
交通起訴狀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