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高考改革一直備受關注。2014年9月,國務院發布了《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啟動高考綜合改革試點。上海市、浙江省作為首批試點地區,分別出臺了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并從當年秋季新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目前,據記者統計,已有16個省份公布了高考改革方案,“3+3”高考模式、文理不分科成趨勢。
改革對考生有何影響?
教育部教育發展研究中心教育體制改革研究室主任王烽認為,高考改革最重要的影響就是給學生增加了選擇權,以選擇考試科目倒逼選擇學習內容以及報考專業和學校。“選擇性”是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核心的價值需求之一,而學生面臨最大的問題就是如何選擇。
學校如何應對及施行?
王烽表示,由于學業水平考試要“選考”,學校就要提供“選課”,就會出現很多不同的課程組合,這樣,原來的教學班就可能無法維持,選課走班應該會成為一個基本形式。
同時,選課走班必然對教育資源提出數量和結構方面的新要求,也需要有一定數量的教師承擔生涯指導任務。中西部甚至東部一些學校現在并沒有這樣的條件。
各地方案有何差別?
記者梳理發現,各地改革方案的方向大體一致,內容包括高考實行“3+3”模式、不分文理科、英語等部分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減少高考加分項、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實行走班制等。
“3+3”模式指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計入總成績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
在總體方向一致的同時,各地也有細微差別。如江蘇規定,考生在高中期間可同一必考科目參加兩次考試。但廣西、貴州等省份明確規定外語科目實行一年兩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