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昆明居民醫保開繳 標準提至150元
記者從市醫保中心獲悉,即日起,昆明城鄉居民可到社區繳納2017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標準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了150元,繳費截止日期為2017年2月23日。
本月8日至2017年2月23日,昆明市2017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在昆明各縣(市)區全面開展。昆明市行政區域內未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非從業人員,均可購買城鄉居民醫保。
包括:昆明市戶籍農村居民、昆明市戶籍的大中專院校學生、中小學階段的學生和未入學的少年兒童、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持《昆明居住證》的非從業人員及其子女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人員。
居住在城鎮的本市戶籍或非本市戶籍城鄉居民可到社區勞動保障服務所(站)辦理參保手續;居住在農村的本市戶籍農村居民,由村委會、村民小組統一辦理參保手續;未在勞動保障服務所(站)、村委會、村民小組辦理參保手續的學生、幼兒,可由學校或托幼機構統一辦理參保手續。
昆明市戶籍城鄉居民提供身份證或身份材料參保。非昆明市戶籍成年人還需提交《云南省昆明市居住證》;非昆明市戶籍未成年人由其家人代辦,需提交其父親或母親的《云南省昆明市居住證》。
明年,昆明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由今年的120元提高至150元。昆明市城鄉具有本市戶籍的城鄉低保對象、城鄉重度殘疾人、城鎮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及未成年人、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由民政部門資助參保;農村獨生子女的父母及年齡不滿18周歲的獨生子女、只生育了兩個女孩且采取了絕育措施的農村夫妻,其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給予全額補助,個人不繳費。
為方便居民參保,此次參保繳費工作在方式上進行了創新和改進。居民用手機下載“昆明人社通”APP軟件后即可參保繳費。凡成功繳費參保的居民,明年自然年度內可享受普通住院、特殊疾病門診、門診搶救、門診手術當次、普通門診和生育分娩住院的基本醫療保險及大病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