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黑龍江退休金上調方案
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我省“十二五”期間社會保險待遇顯著提高,對特殊群體的照顧力度不斷加大。
其中,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大幅提升,五年來,整體增長近一倍,排名由全國第32位上升至第24位。
據介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工作,每年調待過程中都多次召開省政府專題會議、常務會議和省委常委會議研究如何為退休職工盡最大可能爭取多增加養老金,并保證了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的穩步提高。
全省企業退休人員由“十一五”末的268.8萬人增加到現在的423.8萬人,增加155萬人。
基本養老金由月人均1076元提高到2119.56元,凈增長1043.56元/月,年平均增幅14.5%,整體增長近一倍。
據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處長陳澤民介紹,我省有別于其他省份,既屬于解放較早省份又是老工業基地,贍養比較高,目前已達1:1.22,所以在增加方案形成過程中,充分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并統籌考慮了近幾年調待工作中廣大退休人員反映的意見,經過了數十次討論、反復醞釀研究,才形成了每年的正式調整方案。
在國家已經有明確意見的情況下,每年我省的調整方案都在堅持了國家規定的基礎上,結合我省實際進行了微調,出臺的方案符合大多數退休職工的利益。
在國家總體調整水平已定的情況下,在定額普調基礎上,歷年調待仍然對高齡等群體給予照顧,統籌兼顧了公平與效率、整體與局部的關系。
同時,我省不斷提高對特殊群體待遇方面的照顧政策。
如2013年為1.18萬名抗美援朝時期參軍復員到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發放生活補助金260元,2015年為抗美援朝時期參軍復員到企業退休人員增加生活補助金200元,使其達到460元/月,2015年為抗美援朝時期參軍復員到企業退休人員和在鄉老復員軍人增加生活補助金50元,使其分別達到510元和250元。
為所有企業退休人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和一次性御寒補貼,共惠及參保人員1122.6萬人次,共支出27.71億元。
積極解決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分別將27.5萬名地方所屬“農林牧漁”四場人員、失地農民、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人員和超齡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
2016-2017年黑龍江省退休金調整官方最新
各市(地)、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農墾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
森工總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緩芬河市、撫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中直行業、煤炭、軍工和基本養老保險省直接管理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2015黑龍江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及時間
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已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
二、調整辦法及標準
(一)普遍調整
1、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已辦理正常退休手續人員,每人增加142元/月。
2、2015年12月31日前退職及“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每人增加112元/月。
3、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每滿1年再增加2.5元/月。
“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二)特殊調整
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以下群體再給予傾斜調整: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1945年9月2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再增加30元/月。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間參加革命工作的,再增加20元/月。
2、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不含建國前老工人),再增加15元/月。
3、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79周歲的,每人再增加30元/月。
年滿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再增加40元/月。
4、再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地方的企業退休、退職及“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一類地區每人再增加5元/月。
二類地區每人再增加10元/月。
三類地區每人再增加15元/月。
5、軍隊轉業干部按上述規定調整后其基本基本養老金低于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到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三、資金列支渠道
已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