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職工在多地有"視同繳費年限"需分別計算
昨天,人社部印發通知明確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規定今后職工在多地有視同繳費年限的,需分別計算為各地的視同繳費年限。
重復領取養老金者只能保留一個養老保險關系并領取待遇,其他養老保險關系應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剩余部分一次性退還本人。
據介紹,《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在實施中,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導致部分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存在困難。
人社部這次明確,由于各地政策或建立個人賬戶時間不一致等原因,參保人員在跨省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時,轉出地無法按月提供1998年1月1日之前繳費信息或提供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繳費信息無法在轉入地計發待遇的,轉入地應根據轉出地提供的繳費時間記錄,結合檔案記載將相應年度計為視同繳費年限。
《暫行辦法》實施之后重復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參保人員,由本人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養老保險關系并繼續領取待遇,其他的養老保險關系應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剩余部分一次性退還本人。
參保人員在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期間再次跨省流動就業的,封存原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待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由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歸集原臨時養老保險關系。
跨省流動就業人員未在戶籍地參保,但按國家規定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待遇領取地為戶籍地的,戶籍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為參保人員辦理登記手續并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將各地的養老保險關系歸集至戶籍地,并核發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養老金繳費基數上調【2】

養老金繳費基數上調 自繳部分74.7歲才能回本
今日,各地將正式開始實施新一輪調整后的社保繳費基數。
以北京為例,按照北京市人社局日前公布的消息,2015年度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為85038元/年,折合每月7086元,因此繳費基數將參照這一新標準執行。
按照新標準,北京職工養老金“回本周期”或將縮短半年左右,持平均工資員工將在近75歲時才能拿回所有繳納養老金。
而且,日前各地的多行業企業開始默默算起了“新賬”,有企業反映,雖然我國近年一直強調要通過降低社保繳費比例為企業減負,但繳費基數上調后,企業和個人的繳費負擔仍在加劇。
養老金繳費基數調至7086元
今年人們對于繳費基數調整后對養老保險繳納、養老金發放的影響格外關注,而這主要是由于此前中央正式兌現承諾,“松口”允許地方下調固定多年的、社保繳費比例最高養老保險繳費費率。
以北京為例,按照北京市人社局與北京市財政局聯合發布的新政規定,北京從今年5月起將把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總比例從28%下調至27%,減少的1%是來自單位繳費比例的變化,個人繳費比例不做調整。
在這一背景下,按照新公布的繳費基數和比例計算,假定某企業職工自25歲工作35年至60歲退休,每月工資維持在平均工資的7086元/月不變并以此為繳費基數,那么該職工35年間個人、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分別為23.8萬元、56.5萬元,共計約80.3萬元,根據市人社局公布的計算公式粗略計算,該職工退休后每月退休金約為4547.3元,這意味著,該職工自60歲起必須連續領取14年零8個多月,即74.7歲可以全部領回所有繳納的養老金。
另一方面,如果將去年公布的2014年度企業職工平均工資6463元/月作為社保繳費基數,并且按照未調整前的繳費比例(單位20%、個人8%)計算,在同等條件不變的情況下,40年間,這一職工個人、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分別為21.7萬元、54.3萬余元,共計76萬元左右,退休后,該職工每月可領取養老金為4147.5元,需要連續領取15年零3個多月才能“回本”。
可見,按照新規,該職工收回養老金的周期相對縮短了半年左右。
稀釋降費率“減負”效果
按理說,擴展到整個“五險一金”層面,繳費基數上調對于大多數人來說都應該是更“實惠”的。
然而,自從今年各地確定了上年度平均工資和新一輪社保繳費基數后,部分企業和職工經過測算后,紛紛表示負擔增加了,一方面企業的人力成本明顯上漲,另一方面部分職工拿到手的工資不升反降,甚至有企業經營者直言,這一調整稀釋了中央降低社保費率的效果,“減負”效果微乎其微。
其實,從個人角度來說,社保繳費基數上調導致拿到手工資減少的現象,確實有可能發生,尤其是上一年度工資有所上漲企業的職工。
比如如果某企業在今年6月前社保繳費基數定為8000元/月,但從今年7月起受到職工月平均收入影響,繳費基數上升至9000元/月,那么,該企業持平均工資的職工,在社保繳費基數調整前,扣除五險一金及個人所得稅后實領工資為7831.8元,但在7月后,實領工資則降至7654.1元,每月到手工資降低了177.7元。
業內專家表示,雖然表面上看職工實際拿到的工資不升反降,但由于繳費基數增加,因此職工個人養老金賬戶中的資金將增加,公積金繳納金額、貸款限額將提升,醫療報銷比例將增大。
個人工資扣款增加,企業繳費同理,因此企業的人力成本支出也是相應提升的。
平均工資統計改革待提速
近日,業界對于平均工資、社保繳費基數的統計方式改革的呼聲愈發強烈。
其實,早在2009年,國家統計局就著手啟動工資統計制度改革,其中重要的內容就是擴大工資統計單位范圍,將私營單位納入其中。
有專家表示,相對于平均工資統計,用中位數更能體現出大多數人的實際收入水平。
從2011年起,國家統計局在統計公布的全國城鄉居民收入增長情況中,均公布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兩組數據。
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曾公開表示,所謂中位數,是指將職工按照收入水平從低到高排序,處于最中間的那位職工的收入水平。
當工資水平較為平均時,中位數與平均工資相對接近,當工資水平差異較大時,中位數更能反映中間群體的工資水平。
因此,業界建議,現我國應加快各地工資統計改革步伐,實現私營單位職工納入統計范圍、全社會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在全國普及;試點探索職工平均工資中位數統計,并作為社保繳費基數調整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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