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深圳市保障房申請電話嗎?下面由應屆畢業生網給大家整理相關的文章,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哦!
深圳保障房申請地點及電話【1】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區建設(住宅)局(新區城建局)、街道辦事處的咨詢電話和街道辦事處受理地點
一、市住房和建設局售房中心咨詢電話:83207144 83200660
二、區建設(住宅)局(新區城建局)、街道辦事處咨詢電話和街道辦事處受理地點
一福田區建設局咨詢電話:82918949 82917540
⒈園嶺街道辦 咨詢電話:25320113 25320171 25320020 受理地點:紅荔路2002號
⒉南園街道辦 咨詢電話:83637126 83633295 83622201 受理地點:福田區松嶺路56號辦事處一樓對外辦公大廳
⒊福田街道辦 咨詢電話:83820076
受理地點:福田區金田路2006號福田街道辦事處一樓大堂
⒋沙頭街道辦 咨詢電話:83300549 83420450 83402156
受理地點:福田區新沙路60號沙頭街道辦事處一樓社會事務科窗口
⒌梅林街道辦 咨詢電話:83119133 83117233 83103311
受理地點:福田區梅華路124號街道辦二樓行政服務大廳
⒍華富街道辦 咨詢電話:83257933 83356407 83206300
受理地點:福田區皇崗路蓮花一村華富辦事處綜合樓一樓 ⒎香蜜湖街道 咨詢電話:83709392 83702120 83713298
受理地點:福田區農林路一號辦事處辦公大樓一樓大堂
⒏蓮花街道辦 咨詢電話:83079059 83079066 83079130
受理地點:福田區景田路6號蓮花街道辦事處一樓行政服務大廳
⒐華強北街道辦 咨詢電話:82586811 82586821 82586822
受理地點:福田區華強北路賽格科技園三棟西八樓
⒑福保街道辦 咨詢電話:83834488 83830655
受理地點:福田區石廈四街233號區計生中心七樓
二羅湖區建設局咨詢電話:25566037
⒈黃貝街道辦 咨詢電話:25435256
受理地址:羅沙路徑二路1號
⒉南湖街道辦 咨詢電話:82290241
受理地址:南極路南華大廈附樓社會事務科206室
⒊桂園街道辦 咨詢電話:25029475 82117322
受理地址:桂園路3號
⒋東門街道辦 咨詢電話:82179355 82179223
受理地址:蛟湖路12號大院
⒌筍崗街道辦 咨詢電話:82268972
受理地址:寶崗路梅園新村筍崗永區服務中心
⒍清水河街道辦 咨詢電話:82489204 82489297 82489234 受理地址:坭崗西路1046號鴻穎大廈
⒎翠竹街道辦 咨詢電話:25690022
受理地址:翠竹路2028號
⒏東曉街道辦 咨詢電話:82673026
受理地址:翠山路國防大廈7樓
⒐東湖街道辦 咨詢電話:22259981 22259022
受理地址:東湖路92號東湖社區綜合服務樓
⒑蓮塘街道辦 咨詢電話:25700090
受理地址:國威路松源大廈1樓
三鹽田區建設局咨詢電話:25228832、25226616
⒈沙頭角街道辦
⑴田心社區工作站 咨詢電話:25355461
受理地址:鹽田區沙頭角田心東路20號二樓
⑵橋東社區工作站 咨詢電話:25251440
受理地址:鹽田區沙頭角田榮路15號
⑶沙頭角社區工作站 咨詢電話:25550657
受理地址:鹽田區沙頭角園林路25號
⑷中英街社區工作站 咨詢電話:25353147
受理地址:鹽田區沙頭角鎮內環城路12號一樓
⑸東和社區工作站 咨詢電話:25361833
受理地址:鹽田區沙頭角官下路詩寧里小區16棟
⒉海山街道辦
⑴田東社區工作站 咨詢電話:25219282
受理地址:鹽田區沙頭角云漢路9號
⑵梧桐社區工作站 咨詢電話 :25360297
受理地址:鹽田區香徑東街44號暗徑新村1棟二樓
⑶鵬灣社區工作站 咨詢電話:25363838
受理地址:鹽田區沙頭角馬廟街九號
⑷海濤社區工作站 咨詢電話:25265098
受理地址:鹽田區沙頭角海濤路海濤花園4棟一樓
⒊鹽田街道辦
⑴鹽田社區工作站 咨詢電話:82633332
受理地址:鹽田區北山道鹽田安置小區1號
⑵沿港社區工作站 咨詢電話:25200648
受理地址:鹽田區深鹽路1115號
⑶東海社區工作站 咨詢電話:25206963
受理地址:鹽田區鹽田路85號
⑷明珠社區工作站 咨詢電話:25287662
受理地址:鹽田明珠大道61號
⑸永安社區工作站 咨詢電話:25218748
受理地址:鹽田區鹽田四村老塘1081號
⒋梅沙街道辦
⑴大梅沙社區工作站 咨詢電話:25254331
受理地址:鹽田區大梅沙村230號
⑵濱海社區工作站 咨詢電話:25255396
受理地址:鹽田區大梅沙上成路8號
⑶小梅沙社區工作站 咨詢電話:25036191
受理地址:鹽田區小梅沙社區工作站
⑷東海岸社區工作站 咨詢電話:25286082
受理地址:鹽田區萬科東海岸藍色會所一樓
㈣南山區建設局咨詢電話:26493908、26665542
⒈蛇口街道辦 咨詢電話:26864925 26683348
受理地點:蛇口街道社區服務中心行政大廳(蛇口新街合興大廈二樓)
⒉招商街道辦 咨詢電話:26863972 26864675
受理地點:招商街道辦事處社區服務中心(蛇口工業七路49號)
⒊桃源街道辦 咨詢電話:26991577 26991564
受理地點:桃源街道辦事處一樓大廳
⒋粵海街道辦 咨詢電話:26414157 26405766
受理地點:粵海街道辦事處一樓綜治信訪中心(南海大道2618號粵海辦公大樓)
⒌西麗街道辦 咨詢電話:26528537 26730170
受理地點:西麗街道辦事處社區服務行政大廳(西麗留仙大道)
⒍南山街道辦 咨詢電話:26475079 26475656
受理地點:南山街道辦服務大廳(桂廟路62號順天大廈四樓)
⒎沙河街道辦 咨詢電話:26607596
受理地點:沙河街道辦事處一樓大廳(華僑城中新街18號)
⒏南頭街道辦 咨詢電話:26164179
受理地點:南頭街道辦事處一樓大廳(南頭街98號)
㈤寶安區住宅局咨詢電話:27782646
⒈新安街道辦 咨詢電話:23496000 23496127 23496131
受理地址:寶安城區29區寶民一路新安街道服務中心大樓三樓城建科
⒉福永街道辦 咨詢電話:27349605 29605138 29605198
受理地址:福永街道建設大廈202室
⒊沙井街道辦 咨詢電話:27729512 27204717 33852138
受理地址:沙井街道辦事處大樓216室
⒋松崗街道辦 咨詢電話:27098533 27098633 27098733
受理地址:松崗街道辦事處206室
⒌石巖街道辦 咨詢電話:27355560 27760021
受理地址:石巖街道愛群路北段同富裕工業區街道行政執法大樓517室
⒍大浪街道辦 咨詢電話:29671683 29671896
受理地址:行政服務大樓一樓城建城管業務受理廳
⒎民治街道辦 咨詢電話:81718078 81718010
受理地址:民治街道辦事處(民田路幼兒園宿舍樓二樓)
⒏龍華街道辦 咨詢電話:27704293 27703268 27749001
受理地址:龍華街道辦城建大樓301
⒐觀瀾街道辦 咨詢電話:28014246 28022762 28021246
受理地址:觀瀾街道中心區沿河路觀瀾街道辦事處303室
⒑西鄉街道辦 咨詢電話:29662487 29662722 29112104
受理地址:寶安區新安六路與興業路交匯處西鄉計生樓7樓713室(西鄉街道住房保障申請受理辦公室)
㈥龍崗區建設局咨詢電話:28911427
⒈橫崗街道辦 咨詢電話:28698011 28608054
受理地址:橫崗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辦公室
⒉南澳街道辦 咨詢電話:84400769 84401349
受理地址:南澳街道建設辦(海港路1號)
⒊大鵬街道辦 咨詢電話:84302196
受理地址:龍崗區大鵬街道建設辦(中山路5號)一樓119房
⒋布吉街道辦 咨詢電話:28539473
受理地址:布吉街道辦公樓建設辦
⒌坂田街道辦 咨詢電話:89586403 89586423
受理地址:坂田街道辦事處第二辦公樓403室
⒍坪地街道辦 咨詢電話:84098704
受理地址:坪地街道辦事處建設辦1棟107號
⒎龍城街道辦 咨詢電話:89916848 89916849
受理地址:龍城街道辦事處建設辦
⒏南灣街道辦 咨詢電話:28705837
受理地址:南灣街道辦二辦城建辦窗口
⒐平湖街道辦 咨詢電話:28450300
受理地址:平湖街道建設辦(雙擁街國土大樓5樓)
⒑葵涌街道辦 咨詢電話:89778640
受理地址:葵涌街建設辦公室
⒒龍崗街道辦 咨詢電話:84810426
受理地址:龍崗街道兩規辦(訴求中心二樓)
㈦光明新區城建局咨詢電話:88211903
⒈公明街道辦27733482 27101943 27738980
受理地址:望盛路1號建設大廈6樓物業辦
⒉光明街道辦29099213 29099215 29099201
受理地址:光明新區光明辦事處辦公樓203室
㈧坪山新區城建局咨詢電話:84622546 84622549
⒈坪山街道辦 咨詢電話:28825779 84605851
受理地址:坪山街道6樓建設辦609辦公室
⒉坑梓街道辦 咨詢電話:89996181 89996182
受理地址:坑梓街道辦307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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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深圳保障房申請條件、申請流程、申請網站
深圳保障房是在深圳生活的人比較關注的,“十三五”期間深圳將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40萬套、供應35萬套。
那么深圳保障房怎么申請呢?下面一起來看看2017年深圳保障房申請條件、申請流程、申請網站。
面對高房價的壓力,深圳市政府提出,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工作,“十三五”期間,深圳新籌集建設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40萬套。
安居房是深圳提出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類型,采用誠信申報和輪候規則。
根據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購條件,申請人只要具有深圳戶籍、繳納社保達到一定年限,在深圳市未享受購房優惠政策,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且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不論其資產狀況或收入水平如何,均可申請參加輪候并購買一套安居型商品房。
公租房是對住房困難人群的過渡性的解決方案,旨在為不屬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難的人員,提供住房幫助。
公共租賃房不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于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等。
公共租賃房有規劃合理、配套完善等優點,但在實際使用中也存在戶籍、租金等問題。
下面一起來看看2017年深圳保障房申請條件、申請流程、申請網站。
深圳安居房
2017深圳安居房申請條件
購買安居型商品房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申請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為共同申請人,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均具有本市戶籍;
2.申請人參加本市醫療保險累計繳費5年以上,或者申請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認定辦法》經認定為人才且參加本市醫療保險累計繳費3年以上;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請受理日之前5年內未在本市轉讓過自有住房;
4.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注:1)申請人為年滿35周歲的單身居民,符合前款規定條件,可以個人名義申請購買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曾經離婚的,離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離婚后歸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離婚時間距申請受理日不滿5年的,不得申購。
深圳安居房申請材料
區受理窗口負責受理、審核、掃描并保存申請人的所有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輪候申請表(安居型商品房)》(須在系統中完成信息填報后從系統打印)。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的身份證及戶口簿(未成年子女可只提交戶口簿);戶口簿不能反映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之間親屬關系的,應出具其它可親屬關系的材料,如出生證、收養證明、公證書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證明等。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已婚的,提交結婚證;未婚的,提交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證明;離異的,提交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喪偶的,提交喪偶的相關證明材料。
(二)補充材料
1.收養過子女的,提交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2.申請人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累計繳費3年以上5年以下的,且屬《深圳市人才安居暫行辦法》規定的人才的,提交學歷、學位、職稱證明或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人才認定證明文件。
3.屬殘疾人聯合會認定為一、二、三、四級殘疾人或經民政部門認定為撫恤定補優撫對象的,須提交相應的殘疾、優撫證明材料。
4.配偶屬現役軍人的,提交軍官證、士兵證、等證明材料。
5.未成年子女因服兵役或就學而將戶籍遷出本市的,須提交市公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6. 沒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超生政策的,申請時不需提交計劃生育證明,但在認購時須提交;已違反超生政策的,申請時應當提交自接受處理之日起已滿15年的計劃生育證明。
以上材料均須提交復印件,同時應將原件交受理窗口核驗,復印件需使用A4型紙。
深圳安居房申請流程
(一)申請人登錄系統在線填寫申請信息,并根據系統的提示,預約到區受理窗口提交書面申請材料的時間。
(二)區受理窗口受理及初審:
1.受理并審核申請人所提交書面申請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需要補交材料的,補交后初審。
2.比對申請人所錄入的信息與所提交書面申請材料的信息是否一致。
3.結合系統端口所反饋的社保、擁有房產、轉讓房產等信息,進一步審核并判斷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三)初審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請條件的,由區受理窗口出具《備案回執》,掃描并上傳申請人所提交書面申請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門終審;不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請條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四)市主管部門終審。
市主管部門按季度會同市規土委、民政、各區住房保障部門批量核查有關條件,包括婚姻、戶籍、住房及宅基地、購房補貼、區級政策房等。
(五)終審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請條件的,納入輪候數據庫;終審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門駁回申請,出具《駁回申請通知書》。
(六)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輪候冊。
2017深圳公租房申請條件
1、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具有本市戶籍,年滿23周歲;
(二)申請人參加本市社會保險(養老保險或者醫療保險,不含少兒醫療保險)累計繳費3年以上(在2011年6月1日后補繳社會保險的時間不納入累計繳費時間);
(三)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購買過政策性住房,未享受過購房補貼政策;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2010年1月30日之后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