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問題關乎老百姓的錢袋子,一直是兩會上的熱點問題。而在2017年的兩會上,財政部長發話了:個稅改革將有大動作!下面是小編給你帶來的關于財政部個稅改革的相關內容,趕緊來看看是怎么一回事兒吧。
財政部在人大記者發布會上談個稅改革:方向是減稅和減負
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新聞中心于當日9時舉行記者會,邀請財政部部長肖捷、部長助理戴柏華就“財政工作和財稅改革”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在回答新華社記者關于個人所得稅改革問題時,肖捷表示:
一、高度重視個稅改革,正在研究論證。
“因為個人所得稅改革涉及到千家萬戶,關系到每個納稅人的切身利益。
對于這項改革,財政部和有關方面高度重視,我想告訴大家的是,目前個人所得稅的改革方案正在研究設計和論證中,總的思路是個人所得稅改革要從中國的實際出發,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方案總體設計、實施分步到位,逐步建立起適合我國國情的個人所得稅制。”
二、一般收入按年匯總。
“基本考慮是,將部分收入項目,比如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等,實行按年匯總納稅。
”“對于其他方面的收入項目、所得項目,比如財產轉讓等,我們考慮繼續實行分類征收。”
三、考慮新增二孩支出內容,推進減負。
“還將考慮制定另一項新的政策,也就是跟剛才這位記者朋友提到的問題有關,就是適當增加與家庭生計相關的專項開支扣除項目。
比如這位記者朋友剛才提到的,有關“二孩”家庭的教育等支出,這是要考慮的。
除此之外,可能還有其他的專項扣除項目也要予以考慮,目的就是為了進一步減輕納稅人的負擔。”
四、正在研究提高免征額問題。
“我也可以明確告訴大家,在研究制定改革方案的時候,我們將根據居民消費水平等因素進行綜合測算,確定是否提高免征額,該提高就提高。”
五、個稅改革將涉及和需要修改法律。
“從國際經驗來看,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增加稅前扣除的一些專項項目,需要相對成熟的社會配套條件。
比如作為稅收征管部門來說,需要掌握與納稅人收入相關的涉稅信息,以保證新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改革能夠順利實施。
另外,按照稅收法定的原則,個人所得稅改革方案研究制定之后,還需要相應地修改稅法,并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簡單評論:科學合理的減稅和減負意義深遠。
一、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二、個人所得稅改革中的科學合理的減稅和減負,將有利于極大多數百姓增加收入和提高消費能力,提高需求側的有效需求數量。
在我國經濟發展遇到困境的情況下,這已經不僅僅是簡單的惠及百姓的問題,而且具有特別的經濟意義;
三、提高免征額是非常必要的。
這將涉及一部分低收入人群的生計,對于國家長治久安有著特別的意義,不可不認真對待;
四、財政部的“增收增長點”在哪里?大規模多層次多方面推進減稅,固然利民利企。
可是過度減稅將不利于國家整體財政收支的平衡,在如今存在眾多相當不安定外圍因素情況下,民富了但國窮了,依然不利于整個國家和民族的整體利益!很簡單,槍炮子彈和導彈衛星都是要錢的,只有國強,國防實力才會壯大。
所以財政部在科學合理減稅的同時,要更科學合理的增收!就是在民富了的同時國更強了,或者說在國強的同時民也富。
具體方向,以后有機會草根評論再和大家分析討論。
財政部談個稅改革: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如何申報
3月7日,財政部部長肖捷上任約4個月時間后,迎來了他的首場記者會。
肖捷對個稅改革推進步驟做出了詳細介紹,未來會對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等收入,實行按年匯總納稅,還會加入包括教育支出等專項扣除。
至于個稅免征額,肖捷表示將根據居民消費水平等進行綜合測算,來決定是否在現有3500元基礎上提高免征額,“該提高就提高”。
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如何申報
一、自行納稅申報的地點
(一)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納稅申報地點分別為:
1、在中國境內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2、在中國境內有兩處或者兩處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3、在中國境內無任職、受雇單位,年所得項目中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或者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向其中一處實際經營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4、在中國境內無任職、受雇單位,年所得項目中無生產、經營所得的,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在中國境內有戶籍,但戶籍所在地與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在中國境內沒有戶籍的,向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經常居住地,是指納稅人離開戶籍所在地最后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
(二)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納稅人,納稅申報地點分別為:
1、從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2、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向中國境內戶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在中國境內有戶籍,但戶籍所在地與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在中國境內沒有戶籍的,向中國境內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3、個體工商戶向實際經營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4、個人獨資、合伙企業投資者興辦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的,區分不同情形確定納稅申報地點:
(1)興辦的企業全部是個人獨資性質的,分別向各企業的實際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2)興辦的企業中含有合伙性質的,向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3)興辦的企業中含有合伙性質的,個人投資者經常居住地與其興辦企業的經營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選擇并固定向其參與興辦的某一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5、除以上情形外,納稅人應當向取得所得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三)納稅人不得隨意變更納稅申報地點,因特殊情況變更納稅申報地點的,須報原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二、自行納稅申報的期限
(一)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二)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合伙企業投資者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的稅款,分月(季)預繳的,納稅人在每月(季)終了后15日內辦理納稅申報。
納稅年度終了后,納稅人在3個月內進行匯算清繳。
(三)納稅人年終一次性取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內辦理納稅申報;在1個納稅年度內分次取得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15日內申報預繳,納稅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匯算清繳。
(四)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30日內,向中國境內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五)納稅人取得其他各項所得須申報納稅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財政部部長肖捷談個稅改革;會計從業資格已取得的證書仍有效
財政部部長肖捷談個稅改革:免征額該提高就提高
昨天,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新聞中心邀請財政部部長肖捷、部長助理戴柏華就“財政工作和財稅改革”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個人所得稅改革涉及千家萬戶,關系到每個納稅人的切身利益。
對于這項改革,財政部和有關方面高度重視。
”肖捷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目前個人所得稅的改革方案正在研究設計和論證中,社會上普遍關心的是否提高個稅免征額問題,將根據居民消費水平等因素綜合測算,該提高就提高。
他介紹,目前方案的總體思路是個人所得稅改革要從中國的實際出發,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方案總體設計、實施分步到位,逐步建立起適合我國國情的個人所得稅制。
財政部:取消會計從業資格 已取得的證書仍有效
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和《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68號),會計從業資格被列為建議取消的職業資格事項。
因取消會計從業資格涉及到修訂《會計法》,需要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
目前,會計司正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推進《會計法》的修訂工作。
關于已經取得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是否仍然有效問題,記者注意到,根據2016年11月25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湯濤副部長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的講話,對取消前獲得的職業資格證書,今后還可以繼續發揮能力水平的作用。
會計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如果會計從業資格行政許可按法定程序取消了,不再作為從事會計工作必需的準入證明,但是,會計人員已經取得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仍然可以作為能力水平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