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醫保用藥調整規則
對于正常的中國人來說,一個基本的社會常識就是,醫藥行業屬于特殊行業,向來水深不可測。那醫保用藥調整游戲規則有哪些呢? 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于醫保用藥調整規則相關整理,歡迎閱讀。
【起底中國醫保用藥調整的游戲規則】
自1999年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立,2000年公布醫保藥品目錄以來,原勞動保障部、人社部已分別于2004年、2009年、2017年多次進行醫保藥品目錄調整。
2014年上半年,工信部消費品司醫藥處官員曾在中國醫藥產業發展高峰論壇上透露,“今明兩年啟動修改醫保目錄,目錄將擴容”,最終新的調整并未出臺。
2017年人社部終于印發了醫保目錄,只不過不是大家預期的醫保目錄2014版或2016版,而是醫保目錄2017。
上一版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出臺和最新版調整相隔8年之久,讓外界深感意外和焦慮,醫保部門也因此飽受非言,承受了巨大的外部壓力。
按照以往規則,醫保目錄應該每隔2年調整一次,按照以往慣例,醫保目錄應該每隔5年調整一次。
最終2017年這次調整難產8年,然而實際情況卻是,新版目錄調整工作真正從啟動到最后成型所花費的時間不到半年而已。
新版藥品目錄出臺后,人社部醫療保險司司長陳金甫參加某門戶網站在線訪談時表示,按照有關工作部署,2016年下半年人社部啟動了新版醫保藥品目錄的調整工作,開始起草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并于9月底通過網上公示和會議座談等形式,對外征求意見。
2017年2月21日新版醫保目錄就對外發布了。
值得注意的是,2009年醫保目錄調整于當年7月份啟動,11月完成,共耗時4個月。
有分析人士認為,醫保藥品目錄的修訂一拖再拖,相關部門承受了巨大壓力。
然而,要盡快釋放這些壓力,又不得不面臨的兩難抉擇。
在短短半年時間內全盤否定、另起爐灶,顯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只能是在做好增量的前提下,兼顧存量優化。
這不禁讓人感嘆,對于一項關乎14億人用藥、涉及十多個部門、動員上萬名專家、影響幾十萬家企業的公共政策,無論是4個月還是半年,如此短時間內做決策是否有輕率之嫌?
醫保目錄定調為重大的民心工程
2017版醫保目錄調整工作從啟動到最后成型所花費的時間不到半年。
這不禁讓人質疑,醫保目錄一拖再拖,已達8年之久,為什么要趕著在半年之內完成調整工作,又為什么在半年之內就能夠完成這項關乎重大利益格局調整、影響范圍廣泛、操作難度巨大的工作呢?
醫保目錄關系到全國14億人的用藥問題,毫無疑問是重大的民心工程,關乎全面小康建設。
醫保目錄調整已經不再是單純的政策問題或醫藥企業利益格局變動,而是具有深刻內涵的政治意義。
2017年2月23日,人社部醫療保險司司長陳金甫參加在線訪談時提到,人社部啟動了藥品目錄的調整工作是在2016年下半年開始啟動的,從時間點上來說,與全國衛生健康大會召開時間大致一樣。
兩者之間是否存在某種必然某種關系,我們不得而知。
目錄先定,再發通知征求意見?
當醫保目錄調整被賦予了深刻的政治內涵之后,就變成了相關部門的頭等大事。
由于目錄調增工作是人社部牽頭,所以人社部醫療保險司立即“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起草了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并于9月底通過網上公示和會議座談等形式,廣泛征求了社會公眾和有關醫療機構、醫藥企業、相關學(協)會代表的意見”。
從時間安排上可以看出,人社部在壓力大、時間短、任務重的狀況下,依然能夠在兩會前出臺新版醫藥藥品目錄。
在這個過程中,2016年9月30日是一個重要的時間節點,人社部就是在這一天對外發布《2016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
對目錄調整的目標任務、基本原則、調整內容、組織機構和工作程序做了詳細說明。
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藥品調入和藥品調出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注冊數據為基礎,不接受企業申報或推薦,不收取評審費和其他各種費用,行政部門不干涉專家評審。
專家組分為400個咨詢專家和20000個遴選專家,由臨床醫學、藥學專家為主,包括一定數量的醫療保險專家、藥物經濟學專家,分別負責藥品咨詢、遴選等具體評審工作,參與遴選的專家中來自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的不少于30%;每個藥品組別的專家原則上不少于50人。
從流程上來看,已經做到了嚴絲合縫,堅持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然而,文件上的字眼和現實的沖擊顯然是矛盾的。
醫保藥品目錄只要調整,肯定是有進有出,有不想被剔除的,也有想擠進去的。
據某位業內人士透露,“看到通知才做準備的人,過不了第二集。
前期溝通都做完了,基本確定后再出通知,時間當然要短,免得節外生枝,最好把不懂做溝通工作的人甩掉。”這也就意味著,信息靈通者前期溝通都做完了,目錄也已基本確定后再征求意見。
據醫保藥品目錄的評審專家、廣安門醫院教授、順天德中醫醫院院長王承德透露,所有備選藥品都來自于一個基礎數據庫,數據庫資料全部都是由人社部提供。
由于缺乏第三方對數據的監督,所以有人對數據的客觀有效提出了質疑,甚至認為即便數據是真實的,但是在數據選取上也可能進行針對性的操作。
王承德院長還表示,評選專家都非常有名,有在職的也有退休的,有主任委員也有副主任委員,學術和修養都很高。
這也意味著專家之間都是彼此熟悉,藥品進行討論評價的時候,受制于行政級別和利益關聯性的影響,無法保證自身意見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其實就新版目錄調整工作進展而言,由于2014年已經有很多報道稱醫保藥品目錄將要修改,相信有關部門確實做了一些準備工作。
此外,2015年底,中華中醫學會曾經就醫保目錄中成藥部分如何調整召開過專家座談會,會上就中成藥的醫保品種遴選,專家形成了9大共識,其中包括:
一、提高中成藥在目錄中的比重,突出中醫藥特色和優勢;二、尊重客觀事實,科學進行分類,指導臨床用藥;三、“品、劑、規”三維標準,規范藥品目錄;四、積極鼓勵創新,有側重地支持中藥新藥;五、客觀、理性對待中藥注射劑,有條件地遴選;六、中西復方制劑存在學術爭議,要慎重遴選;七、藥材資源瀕危或安全性風險大的品種不予遴選;八、遴選工作專家為主,循證醫學和藥物經濟學資料作為參考;九、加強研究,規范新醫保支付管理制度。
通過對2017年新版目錄的分析可以看出,調整的內容與這”9大共識“基本一致。
陳金甫在介紹組織咨詢專家評審工作也提到,“從中華醫學會、中華中醫藥學會等行業學協會的推薦4200余名專家中產生了包括6名院士在內共381名咨詢專家”。
由此可以看出,醫保目錄調整工作是“意見在前,組織專家在后”,而且意見和專家來源一致。
所以,醫保目錄調整工作高效率地進行也不足為怪。
另外,可以肯定的是,真正信息靈通且做了前期溝通的企業并非大多數,因為“基本確定”并不是最后確定。
據知情人士透露,整個評選會持續5-6輪,前期會通過3-4輪討論,確定最大范圍,后面2-3輪討論確定具體的品種。
由此大致可以判定,征求意見稿應該是在3-4輪討論之后才對外發布的。
對于意見稿的內容,網上有網友總結了一首打油詩:“新藥基藥大原則,調入藥品專項多,談判目錄有歸宿,出入名單多關注,專家構成需掌握,醫保同仁辛苦了。”
評審流程難以排除企業干擾
據南方周末記者調查,從表面上看,由于存在利益沖突,國內企業對于直接參與權的追求并不迫切。
因為不少專家是高校科研人員,企業通過課題資助、會議資助等方式對接到評審專家組。
雖然征求意見稿明確要求排除企業和行政的干擾因素,但是專家成員本身與企業之間的關系密切,企業只要想方設法找到專家名單就夠了,根本不需要直接出面參與。
一位匿名專家透露,“醫保目錄調整過去整個就是利益集團大血拼,企業最關心的是規則制定,咨詢專家關系到規則制定,評審標準出來以后結果基本上就出來了。” 南方周末記者直言,就目前的方案制定流程來說,對專家的約束機制不夠,評審專家組和企業存在大量的關聯交易。
針對上述問題,陳金甫曾在閉門會議上提醒在座企業不要試圖進行“政府公關”,所有通過政府公關的,在他那都會被列入黑名單。
對此,南方周末的記者聯系了數位可能參與的專家,都因簽署了保密協議而閉口不談。
醫保目錄調整工作的相關部門高效率運轉了半年之久,于2017年2月21日對外發布,完成了兩會獻禮。
雖然目錄出臺的評審流程、標準和規則還不完善,但從目錄調整的原則上來看,把補缺、選優放在第一位,覆蓋了群眾疾病治療必須的藥品,選擇了療效明顯、性價比高、群眾承受得起的藥品,直接減輕了群眾負擔,而且有助于較好緩解因病致貧難題,有媒體稱贊為“充分體現了全國醫保人在十九大召開前的歷史擔當和政治擔當”。
【不再七年一改 醫保藥品目錄今后將實行動態調整】
自2009年后7年未經歷調整的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在2016年年底迎來了大改。
日前,人社部發布《關于公開征求建立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動態調整機制有關意見建議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醫保藥品目錄將進入動態調整階段。
不再七年一改!醫保藥品目錄今后將實行動態調整
人社部表示,為更好地保障廣大參保人員基本醫療權益、適應臨床用藥實際需求并支持促進醫藥技術創新發展,將擬同有關部門于今年研究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用藥管理相關政策,逐步建立藥品目錄動態調整機制。
歡迎研究機構、學術團體、專家學者以及社會各界人士參與,重點圍繞下列問題提出觀點并說明理由:
一、動態調整醫保藥品目錄時如何平衡兼顧臨床需求、支持創新與醫保基金承受能力。
二、醫保藥品目錄動態調整的范圍,新批準的藥品、專利藥、非獨家品種、目錄外已上市品種應分別采取怎樣的辦法和規則。
三、醫保藥品目錄動態調整中如何實現各方訴求充分表達,如何充分運用藥物經濟學等評價手段,怎樣運用客觀數據支持專家評審機制。
四、醫保藥品目錄的談判準入機制怎樣建立,談判結果的有效周期如何確定,如何與支付標準相銜接。
五、如何實現藥品注冊審批、生產流通、臨床應用、醫保支付等環節的有效銜接。
六、如何建立醫保藥品目錄內藥品的退出機制。
【醫保用藥調整規則】相關文章:
醫保違規用藥自糾自查報告01-04
醫保超范圍用藥整改報告(精選15篇)12-31
醫保違規用藥的整改報告(通用11篇)01-04
醫保限制用藥整改報告范文(通用9篇)12-30
醫保違規用藥整改報告范文(通用13篇)01-03
醫保用藥超限整改報告(通用15篇)01-18
醫保超范圍用藥整改報告范文(通用7篇)12-31
兒童用藥難尋專用藥10-05
安全用藥教案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