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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文明旅游守則
導讀:又是一年一度的端午節,想必大家都會借此機會出去游游走走吧,旅游放松一下心情。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有關文明待客與文明旅行準則,給予公布參考。
3月4日上午,由山東省旅游行業協會牽頭起草的《山東省文明旅行100條》和《山東省文明待客100條》評審會在省旅游局召開。這兩份準則式的行為指南,站角山東旅游行業特點及游客行為習慣,內容涉及旅游服務和日常旅游活動的大事小情,引導人們摒棄“粗枝大葉”,從細微處詮釋“人人都是東道主,人人都是旅游形象”的好客山東人標準。
文明旅游涉及從業者如何待客和旅游者如何做客兩個層面的問題,《山東省文明待客100條》就是通過制定社會公眾準則和服務單位通則,讓從業者了解如何細微待客,知道如何以行動來提升好客山東的待客水平。“讓每一個外地游客的腳步一踏進山東,就能體會到山東人的好客精神,體會到山東人的熱情和服務精神。”省旅游行業協會會長王德剛說。
《山東省文明旅行100條》則是按照日常旅游行為習慣,針對公眾容易忽略的不良習慣,從公共文明、文明餐食、文明住宿、文明交通、文明游覽、文明購物、文明娛樂等領域,逐一進行規范引導。
“國家提倡文明旅游,直接關系著旅游安全和旅游市場秩序,從去年以來,出境游客隨地吐痰、大聲喧嘩等不文明行為有所減少,游客文明素質有所提升,山東還涌現出一批舉止文明、熱心公益、樂于助人的中國好游客。”省旅游局副局長張明池說,在推進文明旅游工作中,旅游部門一手抓正面宣傳引導,一手抓監管懲罰。全域旅游時代,旅游進入全民化階段,人人既是主人,同時又是游客,制定文明旅游行為的“雙百”指南,是從滿足新時期旅游發展的新要求出發,意在充分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參與,邀請行業協會起草,專家學者、新聞媒體進行評審,共同為營造“好客山東”文明旅游大環境出謀劃策,以規范的行為準則引導山東公民逐漸養成文明旅行和文明待客的良好習慣和社會風氣。今后旅游部門將聯合媒體加大對不文明行為的監管和曝光,對出現的旅游不文明現象,要讓不文明游客或不文明從業者在形象和名聲等“面子”問題上,付出相應的代價,讓其認識到不文明的成本很高,才能達到警示效果。
在專家評審環節,省旅游飯店協會副會長馬尚英提出,餐飲住宿業都有相對穩定的服務質量,但是細微服務做得還不夠,往往是各個銜接環節設計得不夠合理,處理得不夠恰當,比如餐飲場所的餐具消毒不到位,上菜不夠及時,很容易讓游客挑毛病,產生不滿意,甚至發生口角糾紛。還有像住宿客房中的細節,房間看上去寬敞明亮、干凈整潔,但是淋浴頭或下水口堵塞造成的水流不暢等問題,還是會給游客帶來不小的麻煩。待客準則在更多過去服務標準涉及不到的地方起到提醒作用。
省旅行社協會會長王延輝認為,文明待客首先應該在確保游客安全的基礎上,再提升到文明的程度,“待客100條”中提及旅行社、旅游車司機、導游員的部分,把待客的安全意識提高到第一位,比如強調旅游司機要做到在工作中不接打手機、不超員、不超速、不疲勞駕駛。其次是對游客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提醒,比如提醒客人乘車時務必系牢安全帶,將會有效避免意外發生時的傷亡率。
王德剛表示,制定“雙百”指南目的是讓每一位山東人成為文明旅游的傳播載體,每個山東公民都是展示山東旅游目的地形象的宣傳載體,走出去又是山東形象的宣傳載體,也是山東文化的傳播載體,公民的文明旅游素質上去了,既是山東人形象的新的展示,也是整體軟實力的提升。
通過評審組逐字逐條凝練,將把“雙百”指南的語言表達更精準,更完善,更容易“照鏡子”。
據悉,文明旅游“雙百”指南是我省首創,將于3月底前定稿并向社會公布。(劉英)
原標題:“待客”與“做客”將有“雙百”指南。
要出游的小伙伴們可要注意啦!對于個別旅游者在名勝古跡、文物上刻畫以及涂污等行為,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我市某律師事務所張律師告訴記者,新《旅游法》第十三條規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應當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愛護旅游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遵守旅游文明行為規范。對于刻畫、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損壞國家保護的文物、名勝古跡的行為,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除了對旅游者遵守旅游文明行為規范做出規定外,本法第四十一條還規定,導游和領隊應當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釋旅游文明行為規范,勸阻旅游者的違反社會公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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