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關于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通告
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通告,歡迎大家參考!
關于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通告一:
為加強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維護清潔、優美、文明、和諧的城市環境,鞏固、提高“創衛”成果,保障市民身體健康,根據《xx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重申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維護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人人有責。一切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遵守有關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形成人人維護清潔、優美、文明、和諧城市環境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城市主要道路兩側臨街建筑物的門前、陽臺外、窗外、屋頂、遮陽物、外墻應當保持整潔、美觀,不得在門前、陽臺外、窗外、屋頂、外墻等處堆放、架設、吊掛有礙市容觀瞻的物品。禁止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場所的護欄、路牌、電桿、路燈桿、樹木、綠籬等設施上吊掛、設置、晾曬物品。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設攤經營、兜售商品。城市主要道路兩側及其他公共場所周圍商場、門店的經營者不得超出經營場所的門、窗、外墻經營。
四、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違法在居民區內或者占用城市道路、公共綠地及其它公共場所擺攤設點,從事販賣燒烤食品的經營活動。
五、各級人民政府和各級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行政執法、環境保護、公安、衛生、工商、教育、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視、互聯網站等部門或者單位以及社區居民委員會應當密切配合,教育廣大市民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本通告的規定。
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監督管理,及時予以教育、勸阻;拒不聽從教育、勸阻的,由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行政執法、環境保護、公安、衛生、工商等部門依法予以查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嚴格依法行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與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應當受理的事項或者舉報不予受理的;
(二)對應當制止或者處罰的違法行為不制止、不處罰的;
(三)包庇、縱容違法行為人的;(四)違法辦理行政許可事項的;
(五)利用職權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六)其他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或者不履行職責的行為。
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上述違法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舉報的權利。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關于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通告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宜居環境,現就市中心城區進一步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隨地吐痰,禁止亂扔果皮、紙屑、煙頭,禁止亂倒垃圾、亂貼亂畫、亂停亂放車輛以及行人亂穿馬路行為。城管監督員、“五創”勸導員要上路執勤,引導市民共同維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
二、所有單位、門店及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將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收集場所;隨意傾倒、拋灑、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由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對單位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100元以下罰款。
三、“門前三包”落實不到位的,每發現一處垃圾對責任單位或業主處以50元罰款。
四、行人不按規定橫穿馬路,每人次處以10元罰款;車輛在人行道上亂停亂放的,每臺次處以50元罰款。
五、亂扔果皮、紙屑、煙頭等臟物的,每次處以5元罰款;隨意吐痰的,每次處以10元罰款;亂貼亂畫的,每次處以30元罰款。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通告】相關文章: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最新版03-08
貴陽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03-12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03-12
關于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全文01-11
城區市容環境衛生的管理方案03-24
市容環境衛生標語12-14
濟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條例03-12
市容環境衛生工作總結02-12
市容環境衛生整治簡報范文(通用11篇)04-01
怎樣加強公司管理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