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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護法演講稿
通過對演講稿語言的推究可以提高語言的表現力,增強語言的感染力。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演講稿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相信寫演講稿是一個讓許多人都頭痛的問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演講稿,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未成年人保護法演講稿1
親愛的同學們:
新的學期開始了,為增強少年兒童的安全法制觀念,平安愉快度過這個學期,現由我同大家共同學習和探討小學生應當了解的法律常識。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覺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道德規范,這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更是同學們在自我防范違法犯罪中的法定義務和責任。下面是我們各方面應注意和了解的問題:
1、養成良好習慣,自覺守法
2、幫助他人,抵制不良誘惑
3、運用法律保護自己
4、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從身邊做起當同學們獨自在家,要鎖好院門、防盜門等。如果有人敲門,千萬不可盲目開門。不邀請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給壞人可乘之機。外出或在公共場所,尤其需要提高警惕,加強自我防范意識。如遇到特殊情況受到違法犯罪份子的直接威脅和侵害,僅憑同學們自身的力量很難防范,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公安部門報告。匪警電話的號碼是110,這個號碼應當牢記,以便發生異常情況時及時撥打。撥打110電話,要簡明、準確地向公安部門報告案件發生的地點、時間、當事人、案情等內容,以便公安部門及時派員處理。打報警電話是事關社會治安管理的大事,千萬不要隨意撥打或以此開玩笑。同學們,安全事關我們家庭幸福和健康生命,希望大家處處留意,事事小心,無論何時何地,都應對安全問題保持高度警惕,人生的道路雖然漫長,緊要處卻常常只有幾步。同學們還沒有走上社會,前面的道路還很長,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學會分析,學會辯別,學會拒絕,才能學會自我保護。最后祝愿所有同學們都能夠學法、懂法、守法,奮發向上、健康成長!
未成年人保護法演講稿2
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下午好!
我是四年級二班的xx,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遵守交通規則,提高安全意識》。
同學們,你們一定不會忘記發生在五年級兩名女生身上的交通事故吧,那是在她們上學的路上,被一輛摩托車撞倒,險些生命不保,其中一位女生至今還沒完全康復。
我想,在座的每一位更不會忘記去年發生在后村的那場車禍吧!那是幼兒園一個5歲的小男孩,在過馬路時,被飛奔而來的三輪車撞飛,一條鮮活的生命就這樣在我們眼前消失。這突如其來的車禍,讓他的父母悲痛欲絕。那觸目驚心的'場景,至今還歷歷在目;
那撕心裂肺的哭喊聲,至今還回蕩在寬坪的上空;
那用血換來的教訓,應該讓所有人驚醒!
這些事例昭示著我們:要珍惜生命,珍惜健康,就要遵守交通規則,提高安全意識。倘若沒有了生命,我們就沒有了幸福,沒有了一切。生命只有一次,作為小學生,更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自己的健康,珍惜家庭的幸福,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遵守交通規則,加強安全意識。當你徒步行走于人來車往的馬路時,請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不在馬路上嬉戲打鬧;
當你要穿過馬路時,請多一份謙讓和耐心,絕不貪一時之快,橫穿馬路!凹t燈停綠燈行”“一站二看三通過”,它不僅僅是幾句兒歌,還是我們的行為準則。如果說生命是花,那么安全就是綠葉;
如果說生命是畫,那么安全就是筆;
如果說生命是河流,那么安全就是護堤。沒有了安全,生命就會摔跤,沒有了安全,就沒有幸?裳裕
沒有了安全,未來一切都是空談!
同學們,請遵守交通規則,提高安全意識。只有這樣,你才能擁有健康,擁有幸福,擁有未來,擁有生命!
謝謝大家!我的演講結束。
未成年人保護法演講稿3
尊敬的老師、各位同學:
大家好!
很高興能有這樣的機會和大家一起來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一、什么是未成年人?
法律規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
二、簡要講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1991年9月4日通過,1992豐1月1日起施行。
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把他們培養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接班人,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三、主要講述:《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999年6月28日通過,1999年11月1日施行。
近年來,我國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數逐年增多,并且向低齡化、團伙化、惡性化趨勢發展,對社會穩定造成了一定危害。還處于花季的少男少女,有些卻已淪為罪犯,或者正向著犯罪的方向滑落,這不能不使青少年的成長問題再次受到社會的關注。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引導他們健康成長,是家庭、學校、社會共同的責任!
5大原因誘發少年犯罪、據調查,未成年人犯罪群體多具有如下五種特點:
一是文化程度低,認知能力差;
二是自我評價高,喜逞強好勝;
三是哥們義氣重,常拉幫結伙;
四是自控能力差,多行為盲動;
五是貪圖享受,厭惡勞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十四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
。ㄒ唬⿻缯n、夜不歸宿;
(二)攜帶管制刀具;
。ㄈ┐蚣芏窔、辱罵他人;
。ㄋ模⿵娦邢蛩怂饕斘;
(五)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⑴c賭博或者變相賭博;
。ㄆ撸┯^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制品、讀物等;
。ò耍┻M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九)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第三十四條本法所稱“嚴重不良行為”,是指下列嚴重危害社會,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為:
。ㄒ唬┘m集他人結伙滋事,擾亂治安;
。ǘ⿺y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
。ㄈ┒啻螖r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
(四)傳播淫穢的讀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ㄎ澹┻M行淫亂或者色情、賣淫活動;
。┒啻瓮蹈`;
。ㄆ撸﹨⑴c賭博,屢教不改;
。ò耍┪、注射毒品;
。ň牛┢渌麌乐匚:ι鐣男袨。未成年人對犯罪的自我防范
第四十條未成年人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道德規范,樹立自尊、自律、自強意識,增強辨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及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和侵害。
自身方面的原因
未成年人自身素質差,是最終導致他們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一些未成年人由于平時放松對自己的要求,染上了賭博、酗酒等惡習,有的未成年人從小嬌生慣養,養成了好逸惡勞,暴戾(兇殘)的性格,一旦遇到挫折或不能滿足自己的要求,往往采用極端的手段宣泄自己的不滿,導致違法犯罪的發生。具體表現在:
首先,自我中心意識太強,F在的未成年人,很多是獨生子女,他們長期生活在“大家圍著轉”的環境中,加之部分家長的溺愛、嬌慣、盡量滿足他們的各種欲望和要求,甚至是不合理的要求,結果使他們逐漸養成了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為所欲為、任性、自私、霸道,他們只注重自己的感受,很少甚至不顧及他人的利益,爭強好勝但缺乏進取心和責任感,甚至為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
其次,感情脆弱,承受挫折的能力差,F在的未成年人在成長過程中大都一帆風順,沒有遇到過什么大的挫折,心理承受挫折能力非常脆弱,稍遇不順時,往往表現出過分的失望,自暴自棄,如果不加以正確引導,很快就會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最后,好逸惡勞、依附性強而自理能力極差。很多未成年人一直生活在“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優越家庭環境里,從小養成了鄙視勞動、厭惡勞動的不良習慣。生活上依賴性強,自理能力差。因此,一旦當他們賴以生活的經濟來源喪失,無法滿足其需要時,就會用違法犯罪行為去維持其好逸惡勞的習慣,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希望同學們爭做知法、守法模范,以遵紀守法為榮,違法亂紀為恥。用法律做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敢于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
最后,祝各位老師,工作順利,各位同學,學習進步!
未成年人保護法演講稿4
各位同學們、各位老師:
今天,我們學校犧牲緊張的教學時間召開這樣一個會議,是十分必要十分及時的,是一次有意義的探索,同學們,上周大家通過觀看多媒體接收的信息資料,了解了幾個典型案例,大家也許不敢相信,但這都是確實存在的。簡直讓人扼腕嘆息,你們正處于花季,本是天真無邪的,如此駭人聽聞、喪失人性的案例說明了什么呢?在我們身邊,有沒有過類似的事情呢,如果沒有,那么有沒有這樣的苗頭呢?我記得有一位母親曾說過這樣一句話:孩子,我什么都能給你,但生命只能給你一次。同學們,你們的父母、老師包括你自己,沒有一個人希望自己的將來遭受牢獄之災吧!
一、要不斷學法、守法、用法,增強法制觀念。
通過電視、報刊、課堂等途徑,廣泛涉獵各種法律,認識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違法,懂得什么是善美、什么是廉恥,什么是倫理道德,不斷規范自己言行,不侵權、不違法,不當法盲,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用法反擊,學會用法律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二、要自覺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為。
大家知道,一打開窗子,進來的.不只是陽光和空氣,還有灰塵,一些腐朽落后的思想垃圾卻經常滲入到我們的腦子里,不知不覺影響著x些同學的行為,盜竊、搶劫、傷害、敲詐、勒索等本不該出現在青少年身上的犯罪行為發生了。所以,我要提醒并要求大家不要看一些武打、及其書刊作品,這些作品,往往賦予犯罪以英雄色彩,場面血腥,格調粗俗,是誘導我們犯罪的罪魁禍首之一,另外,在我們周圍,也有一些不三不四、游手好閑的社會渣滓,他們總是以我們身上的x種東西為目標,或獵取錢財、或打架取樂,希望同學們有一雙“火眼金睛”,分清香花毒草,明辨是非黑白,自覺抵制不良文化,對社會上的閑人避而遠之,防止它們毒害你的心靈,使你誤入歧途,終生遺憾。目前在我們學生中間還存在一些不良行為習慣,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學習習慣不太好,個別學生惰性思想嚴重,不善學習。具體表現在“怕”上。課前怕預習,上課怕思考,怕回答問題,課后怕作業,怕讀書,怕問老師同學,更不復習功課。學習上聽之任之馬虎了了,作業時沒有筆,沒有應備的作業本,不能按時完成作業或不交作業。少數學生從來不做家庭作業。由于課后從不讀書復習,知識無法鞏固掌握,學習成績不理想。
2、學生個人衛生習慣差。男生留長發,不剪指甲,不常洗澡,不換衣服的同學較多。各年級學生中都有幾個戴“黑項圈”的學生。中低年級不洗臉,不洗手者常見,這些不良行為影響了學生精神風貌,影響了校風校貌。
3、部分學生上學途中亂買東西,吃后包裝袋、果皮、食物殼亂扔。
4、絕大部分學生懶惰,在校參加衛生掃除拖沓、馬虎乃至不完成。在家很少參加家務勞動,一些學生從未做過家務,不知勞動的艱辛。
5、學生不守紀律,不講文明,不懂禮貌的行為時有發生。如個別學生好幾次到老師辦公室偷班主任及其他老師的筆、財物等,有的學生晚上電視看得太遲,早上上課就打瞌睡,家庭作業不做;個別學生不愛惜公共財物,拿著刀子在樹木課桌上亂刻亂畫;還有個別學生出口臟話連篇,在校園內追逐打鬧。這些都是不講文明,不懂禮貌的表現。
三、遵紀守法,理智行事。
同學們,法律和紀律,都是一條軌道,一條能保證大家健康成長能到達預定站點的軌道,如果沒有這條軌道的有效約束,我們可能都會“出軌”,后果自然不堪設想。所以,大家務必要自覺、嚴格遵守法律和和學校各條紀律,在一些火冒三丈或者心里極不平衡的時候,要調整心態,求助于學校、老師,三思而后行,不要因為一時沖動造成終生遺憾。春節晚會小品當中一句話大家可以記。骸皼_動是魔鬼”,同學們,有時候,你的一拳頭,就是你的一生罪,就是親人兩行淚呀。越是危險時刻,越能體現一個人的理智行事的能力。同學們,希望大家從現在開始,就爭做守法小公民,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另外,我還想就同學們維權當中的一些不夠正常的現象談點看法。我們有個別同學,因為犯了錯誤,受到老師的批評教育,就動輒讓家長到學校找麻煩,甚至到處告狀,而在校外受到敲詐、毆打,卻忍氣吞聲。我想問問,這些同學維護的什么權?告老師學校的狀,就是在剝奪自己的受教育和健康成長的權力,被壞人敲詐毆打而忍氣吞聲,是放棄自己的健康權和生命安全權,希望同學們認真思考分析,我們應當在什么時候、什么地方,對什么對象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千萬不要太過幼稚。
四、要樹立遠大理想,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要從小專心致志學習,形成“比學趕幫超”的良好競爭氛圍,拋除所有雜念,在學習中尋找樂趣、創造樂趣,為實現心中遠大目標而不懈努力。
同學們,希望大家今后認真反思自己過去的思想和行為,徹底革除不良習氣,做懂法、守法的新時代文明小公民,我的講話完了,謝謝大家!
未成年人保護法演講稿5
同學們、青少年朋友們:
你們好!
常言道:“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狈删褪钦{整人們行為的“規矩”。隨著社會的發展,法律的作用愈來愈重要,與人們生產生活的關系愈來愈密切。在一定意義上說,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在對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調整國與國之間關系的重要社會規范。作為21世紀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學習、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是實現新世紀宏偉藍圖、振興中華的需要,也是維護人類和平,促進世界發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黨和政府歷來十分重視青少年法制教育。黨中央、國務院批轉的全國第五個五年普法規劃將少年兒童的法制教育列為重要內容。廣大青少年應當抓住這一有利時機,積極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學習法律知識。第一,通過學習法律知識,邁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長,打好基礎是人生之旅的關鍵所在。青少年時代正是長身體、學知識的重要時期,只有學習了法律知識,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違法,學會分辨是非,識別善惡,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
第二,通過學習法律知識,爭做新世紀合格公民。21世紀的中國將是一個法制更加完備的社會,要求每一個公民具有較高的法律素質。廣大青少年只有學法懂法,才能樹立xx法制觀念,明確公民的權利與義務,才能依法辦事,依法維護自身權益,成為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過學習法律知識,努力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接班人。21世紀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時代重任將歷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依法治國,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更好地肩負并完成歷史賦予的重任,少年兒童必須用科學的理論武裝頭腦,必須具有堅定的信念和廣泛的知識面,不僅要學習、掌握科學知識,而且要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增強法制意識。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國實現依法治國的法制目標,才能保障我們偉大祖國的長期穩定、經濟騰飛,才能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今天學校組織給同學們上法制課,通過聽講課、受警示、學法律,從發生在青少年身邊的典型事例,與青少年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一點一滴積累,持之以恒學法、守法、用法、護法,逐步樹立法制觀念,增強法制意識,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爭做一名新世紀的合格公民。
當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學生犯罪問題,仍然是危害社會治安的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今天我用幾個案例,說明一個道理:中學生應該學法、懂法,未成年人應該健康成長。
案例一:九青年結伙搶劫斷送前程追悔莫及
為了敘述方便,我先把這九個人的基本情況作以介紹:
xx年,上列九人分別糾集在一起,先后在中學等地,搶劫作案8次,搶劫現金113元,具體犯罪事實如下:
第一次,xx年3月22日下午,搶得現金1元;
第二次,xx年4月7日下午搶得現金1元;
以上,參與搶劫8次,劉x參與搶劫4次,張xx參與搶劫5次,xxx參與搶劫3次,樊x參與搶劫3次,李x參與搶劫2次,梁xx參與搶劫1次,關xx參與搶劫1次,丁xx參與搶劫1次。所搶現金被九人用于吃喝花用。
保xx等九人以暴力的脅迫手段多次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已觸犯了刑律,構成了搶動罪。保xx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本案的主犯,且結伙多次持刀搶劫。對社會危害大,影響極壞,使學生上學無安全感,犯罪情節嚴重,應從重處罰。鑒于保xx犯罪時未滿十六周歲,應減輕處罰。劉x、梁xx犯罪時已滿十八周歲,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從犯,應根據其周歲,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從犯,應根據其犯罪的情節比照主犯從輕處罰。張xx、xxx、樊x、李x、關xx、丁xx犯罪時未滿十六周歲,且是本案的從犯,應減輕處罰。法院xx年x月15日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以搶劫罪,判處保x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xx元;判處劉x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15元;判處張xx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1元;判處樊x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1元;判處李x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緩刑二年,并處罰金1元;判處梁xx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緩刑二年,并處罰金1元;判處關xx有期徒刑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并處罰金5元;判處丁xx有期徒刑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并處罰金5元。
這個案件中,涉及《刑法》總則中關于犯罪的7個概念。
1、刑事責任年齡:《刑法》17條規定:14周歲以下是完全不負刑事責年齡段。14周歲至16周歲是相對負刑事年齡段,這一年齡段的公民犯以下8種罪的,應負刑事責任。即:故意殺人、故意傷害、xx、搶劫、販毒、放火、爆破、投毒。16歲以上為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段。14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2、緩刑:是指附條件的暫緩刑罰執行的制度。一般緩刑的適用條件:一是判處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據犯罪性質和悔罪表現,使用緩刑不致瑞危害社會;三不是累犯。累犯不適用緩刑。
3、罰金。附加刑的一種。成人不少于1元,未成年人不少于5元,強制繳納。
4、共同犯罪。由二人以上故意犯罪為共同犯罪。
5、主犯。是指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據規定,主犯包括了兩種情況:
。1)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他們在犯罪集團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是犯罪集團的核心。
(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6、從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謂次要和輔助作用,是相對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7、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強行劫取財物的行為。從客觀方面看,被告人必須實施了對公私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護者均使用了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劫走財物。這是所說的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對被害人的身體實施打擊或者強制,如殺傷、毆打、捆綁和禁閉等。這種暴力是犯罪分子用以排除被害人抵抗,從而劫取財物的手段。搶劫罪的脅迫,是指犯罪分子以暴力相威脅,迫使受害人不敢反抗,從而順利劫走財物的行為,被脅迫的對象可能是受害人,也可能是受害人的親屬,朋友或者同事。從庭審調查的事實看。保xx等九被告人把作案對象選擇在學生身上,正是利用在校學生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特點,各個被告人收集一起,尋機作案,從身份上,是社會青年對付在校學生,力量對比上,或是三對一、四對一、甚至九對一,給受害人以暴力和脅迫,迫使受害交出財物或任其掏出錢物拿走,其行為完全符合搶劫罪客觀方面的要件特征。
從客體上看,搶劫罪侵犯的是復雜客體: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權利,而且又直接侵害到公民的人身權利。以本案看,由于九被告人行為,不僅使受害人的財產權利媽:即學生身上僅有的現金被搶,而且使有的學生不敢上學,有的被致傷送醫院治療,有的輟學種地,甚至牽連到學生家長,對學生上學是迎送往來,嚴重地侵害了在校學生的身心健康,破壞了良好的社會風氣,在學校和社會造成了惡劣影響。
在主觀方面,搶劫罪具有明顯的主觀故意,即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本案各被告人離開學校后,家庭管教不力,以至在外租房群居,生活無靠,便打起了搶錢的主意。盡管各被告人萬般抵賴,狡辯是借、要,但謊言不戳自穿,世界上沒有向連名字都不知道,人也不認識的人借上錢的道理。揭開偽裝,暴露出的就是肆意非法搶劫讀書學生的零用錢,來滿足這些不法之徒的吃、喝、抽。
主體方面,依據《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已滿十四周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xx、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本案被告人均已滿十四歲不滿,達到搶劫罪的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且實施搶劫次數多,情節惡劣,完全符合搶劫罪的主體特征。
《刑法》263條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上xx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節的,處xx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a、入戶搶劫;b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c、搶劫銀行;d多次搶劫或搶劫數額巨大;e、搶劫致人重傷或死亡;f、冒充軍警搶劫;g、持搶搶劫;h、搶劫軍用物資、搶險、救災、救濟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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