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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土的先秦樂器
安徽出土的先秦樂器【1】
摘 要:本文從安徽音樂考古成就及其概況調查起,論及的安徽省所出土先秦樂器的歷史發展,由此剖析出土樂器的特點及樂器的文化結構功能,并進而探索安徽音樂考古成就應用于高校教學的可行性。
文章首次宏觀地概論了安徽在先秦文化中的樂器歷史特點。
關鍵詞:音樂考古;古代樂器;安徽音樂史
作為人類起源的重要區域之一,現在行政區劃版圖下安徽省曾在和縣發現了距今24-28萬年前的直立人化石[1]、在巢縣發現了距今16-20萬年前的早期智人化石。
而作為文明的起源,在全省各地已發現40余處距今8千年前的舊石器時代遺址、400余處距今4-8千年前的新石器時代遺址。
特別是凌家灘遺址已經說明了5千年前安徽地域已經出現了金字塔式的階層結構的社會制度,近日考古發現在蒙城的尉遲寺遺址發現了“中國原始第一村”用紅燒土架構的“豐”字型房屋主體結構引起了極大關注[2],其遺存器物上已見用于祭禮的刻畫形象,可見早期藝術活動的遺跡。
而文獻記載的夏禹在安徽也留下了樂音蹤跡,其妻涂山氏之女所唱的《候人兮猗》被認為是見存最早的中國民歌。
據文獻所載,主要活動在六安、歷經舜禹兩代的皋陶為發明吹管樂器籥的鼻祖。
由此可見,安徽遠古時期曾經有豐富的音樂藝術活動史實。
本文擬就其先秦時期的出土樂器進行宏觀研究。
一、安徽音樂考古現狀的調查與思考
筆者曾于2009年7月開始對安徽省內比較重要的市縣級博物館進行調查,現就調查的現狀進行簡要述評。
從考古遺跡的規格看,先秦遺跡不僅數量眾多,且級別較高,不乏六安王墓、蔡侯墓、楚王墓等吸引世人廣泛關注的特大考古發現。
據統計,安徽至今已發現4千余處考古遺址,特別是1933年王湘、李景聃主持挖掘的壽縣李三孤堆楚王墓及其對周邊地區的考古勘查,1955年發掘的壽縣及淮南地區的蔡侯墓,60年代在舒城鳳凰嘴發掘的春秋墓葬青銅器,90年代在淮北地區發掘的漢代墓葬群[3]并對漢畫像藝術中的音樂藝術進行勘查,新世紀以來的發掘更多,如2006年在六安市發掘的六安王墓、2008年對蚌埠雙墩一號春秋楚墓等。
從出土的樂器發現成果來看,安徽省考古頗為豐富。
從遠古至明清,安徽在南北文化的沖擊中始終處于音樂文化的重要活動區,出土的青銅器屬于商周時期的鐘鼓之樂。
淮河流域是商周青銅器出土較多的地區,如:蔡侯申墓中出土了大批風格新穎的青銅樂鐘、蚌埠雙墩一號春秋墓中出土的非常典型的春秋形制的鐘磬等樂器;出土的畫像石所反映的兩漢時期房中之樂在該地區的歷史蹤跡,其中如“灘溪古城漢畫像石墓”、“宿州九女墳畫像石墓”等展示“百戲”、“宴樂出行”音樂活動中所見的樂器。
魏晉時期的考古發現要首推馬鞍山東吳右軍師左大司馬當陽侯朱然墓,它是已發現的三國吳墓中等級最高的墓葬,也是六朝考古的重要發現,其中的漆器上展示了其時的樂器及使用盛況。
隋墓包括合肥的開皇六年伏彼將軍墓、唐墓有合肥的開成五年墓;宋代的考古發掘有包拯家族墓、馬紹庭夫婦墓、朱晞顏夫婦墓等;元、明時期比較重要的墓葬,有安慶元代范文虎夫婦墓、六安篙寮巖元墓、灘溪臨渙元墓以及蚌埠明湯和墓、鳳陽明嚴端玉墓、款縣儀表廠明墓、明光明隴西恭獻王李貞墓等。
從考古樂器分布來看,安徽的出土樂器分布以淮河流域墓葬中所見為多,除了出土的樂器占多數外,還出現較多成套或大型的。
與此相對,江淮以南及江南出土的樂器規模則略顯小制,數量少,看不出成套的編制。
這顯示出淮河與長江文化的不同特點,前者受周楚文化的影響較重,在先秦時期重視禮樂之器的發展;而后者受吳越文化的影響較重,風格更為內斂,即使是禮樂重器如鐘、鼓,也以自己的風格對周楚之器進行較大的變異。
就出土的樂器在全國所產生的影響或學術地位而言,安徽秦漢之前墓葬中的樂器較為突出,且分布較廣,顯示了其時的藝術成就。
其中在以壽縣為楚文化中心的淮河流域,蚌埠雙墩一號墓中的春秋成套鐘磬,壽縣蔡侯申鐘,蔡侯產墓、朱家集、李三孤堆等楚墓中的禮樂重器,這些樂器的編制、形制及器上的饕餮紋飾等,在同類出土樂器中占有突出的地位。
而南方受東南文化影響的鏞鐘等,已出現與中原鏞飾不同的反差較大的變體,留下了百越民族音樂文化影響的元素[4]。
從當前的音樂考古研究現狀來看,安徽與兄弟省區相比還較薄弱,與其宏富的考古成就不相對應,“音樂文物大系-安徽卷”的整理出版還未最后完工,對出土樂器的研究尚屬淺層次階段,至今未見專文研究,某些順帶涉及的出土樂器的研究文論還處于發掘報告時的材料呈示階段。
雖近年來隨著文化建構的完善與豐富而使這一狀況有所改觀,但由于文博部門與音樂學研究者之間阻隔較重,而使這一領域的研究未成氣候!已有的成果多屬文博部門的基礎研究,如:對蔡侯墓出土器物的銘文進行校釋[5]、對安徽出土青銅器進行輯錄[6]、對淮北畫像石進行集釋[7]等,但也有李純一等部分音樂學者對蔡侯墓樂器如編鐘進行了測音研究[8]。
這些研究相對于文物大省的安徽來說還很不夠,對樂器的研究更值得拓展。
在調查中,筆者發現安徽省各級文博部門大都已實現了現代數字化的新文物基礎硬件建設,除了場館硬件設施今非昔比外,文物的保護與陳設也趨于完善。
這些狀況對宣傳文物的歷史地位起到了重要作用,為音樂文物的進一步研究提供了條件。
但博物館技術人員多缺失音樂領域的研究經歷與意識,出土樂器的保存待遇或條件較之于其它造型奇特外飾精美類的器物來說要差,這種現狀對樂器的破壞自然要嚴重。
因此,針對安徽出土樂器的研究不僅有重要的學術意義,還有著樂器保護的緊迫現實意義。
二、從出土樂器看安徽先秦音樂的歷史發展
出土樂器作為遠古音樂蹤跡的直接反映者有助于彌補音樂文獻不足留下的空白,對于安徽這樣的并非中原腹地的音樂歷史蹤跡的認識更需要借助出土樂器的媒介。
因此,從出土樂器考察安徽先秦音樂歷史的軌跡不可或缺。
從宏觀上看,安徽的出土樂器與同區其它考古器物特征相似,呈現出“兩頭硬,中間軟”的時期特點[9],即秦漢之前和明清之際的出土樂器較多,而中古伎樂時期中的出土樂器較少,尤其以商周青銅樂器在全國占有一席之地[10]。
而得益于明清戲曲音樂的發展,在安徽出土的各類與戲曲有關的樂器文物相對較多,如古戲臺、漆器、木雕等反映戲曲演出文物中的樂器。
而中古時期如漢唐時代的出土樂器很少,但從漢代較多的畫像石中可提供樂器蹤跡,如建鼓奏樂圖、鼓樂舞等。
下面擬就安徽出土樂器做一番歷史的梳理,以為進一步研究作鋪墊。
遠古夏商時期,安徽考古所見的樂器有打擊樂器如搖響器、“磬”、“石鼓”、“鐘”類樂器、吹管樂器“籥”和“塤”等,這一出土狀況與全國的情況相似。
如:肥西出土的商代銅鈴,汪洋廟等地出土夏代的棗核形三孔陶塤[11]和搖響器[12]等。
其中“籥”雖未見出土,但其傳說的創始人皋陶曾在安徽六安古國長期活動,其中古龠的吹奏法在江淮之地的民間一直存留,民間稱之為“籌”。
石制樂器多在新石器時代遺址的發掘中所見。
從西周伊始,考古所見樂器增多,可知這時期內的文化較為繁榮,考古發現的西周青銅器主要四處:嘉山縣泊崗(1953)、潛山城郊(1973)、肥西紅為鄉(1971)、屯溪機場(1959)。
其中潛山出土的鏞,口向上植甬于座,通高和銑寬為41厘米,通體簡潔的獸面紋以陽線條出之,雙目突出,襯填以小圈紋,造型與紋飾均很奇特[13]!其它樂器還有廬江出土的西周銅鏞、屯溪西周墓葬中出土的方鐸、霍山縣葉集鄉貫山村的甬鐘等。
其中,屯溪出土的“五柱形”青銅器為中原地區所僅見[14]。
西周末,安徽散布有淮夷諸邦小國如英、六、桐、蓼、焦、向、徐、舒、巢等,他們先后淪為楚屬,所以,其樂器紋飾與楚器相近。
東周時期,安徽處于楚、吳、越等大國的轄治之下,其中楚國的東擴使安徽地區長期處于其統治之下,尤其是于公元前241年定都“郢”(今壽縣)直至公元前223年亡,期間跨時19年。
1962年4月,宿縣許村蘆古城孜出土的春秋“無者俞”青銅樂器和鉦,其中“無者俞”置于“鉦”內,又因器上的33字的銘文中有兩較難辨識的“銚鐸”,可視為像“銅鉦”與鼓類的“鼗鼓”一樣屬于同類別名。
1955年5月在壽縣城西發掘的“蔡侯申墓”出土有青銅器486件,其中有完整一套的編鐘、編镈及鉦、錞于、鈕鐘、甬鐘等,還有鈕鐘、甬鐘殘片若干,編鐘、镈等器體上鑄刻有銘文[15]。
鐘體標準,紋飾精細繁縟,以動物和蓮瓣形圖像為附飾,成套分組明確,樂器用途明確,銘文排列整齊對稱,字體修長,頗富裝飾意味(見圖1)。
1959年12月,在淮南蔡家崗趙家孤堆發掘的“蔡侯產墓”也有青銅器物75件,中有樂鐘若干,但由于盜掘嚴重,不能窺其全貌,為春秋晚期樂鐘形制。
1933年由王湘等主持發掘的壽縣朱家集楚王墓中出土有大量青銅禮器,但由于盜掘嚴重,未發現樂鐘而出現大量兵器。
張正明認為,是時勢的轉變而使楚王顧不上制禮作樂了[16]。
在南方諸地還有其它春秋樂器出土:舒城出土的春秋銅鐘和青銅建鼓座、皖南青陽出土的編鐘等。
其中舒城出土的銅鼓架直徑約1米,盤龍于其上,雕飾精美,大型的鼓架顯示出所架之鼓的“巨制”,可以想見其鼓及其所組成的樂隊的“壯美”[17],反映出當時樂舞場面的豪華、盛大。
近年來,安徽考古發現古墓葬中又有樂器出土,如:2008年蚌埠雙墩一號墓這座奇特的超級大墓,為春秋時期較典型的特征。
墓中出土的9個編鐘上均有銘文,每個鐘的正面都刻有“惟(唯)王正月初吉丁亥童麗君柏作其行鐘童麗金”19個字,根據歷史文獻,“童麗”即“鐘離”,這顯示墓葬主人是春秋時期鐘離國國君——柏。
同墓出土的還有編磬、鼓等禮樂重器(見圖2),編制符合于《周禮》中所規定的諸侯國君的“軒懸”的典制規模。
編鐘均為紐鐘,背面正部、舞部、篆部和鼓部均有紋飾,枚和紐為素面,紋飾似為變化的蟠虺紋。
編磬12件,分為兩組,均為少見的龍首形,體形彎曲,脊中部有系索孔[18]。
在安徽南方地區,商周時期出土的樂器還有宣城[19]、潛山[20]、廬江[21]等地的鏞鐘和六安等地的楚樂鐘[22]。
安徽江南是古代重要的古銅礦區之一,可知青銅樂鐘運用分布較廣,但大型編制者少見。
秦以后,安徽地域出土的青銅樂器減少。
安徽北部地區出土的畫像石中保存了大量的漢魏樂器情況。
受到中原文化、齊魯文化、楚文化及其他外域文化的影響,故形成了既具有各自地域性不同特色,又具有秦漢以來大一統體制下所形成的相同或相近風格的、多元交織的文化特征。[23]
從安徽出土的遠古時期樂器可見,宏觀上,它分布范圍廣、歷史跨度長,遍及遠古先秦各時期。
在微觀上,首先表出以青銅樂器為主的特征,顯示了器物主的喜好和文化的選擇,這也和當時諸侯小國受周楚等高文化影響有關;其次在分布上,表現出“以點為中心做扇狀延散”的特點,集中點在江淮之間北部,沿淮河流域向南呈扇形散布;再次從形制上可以看出這些出土樂器的規范化的歷史發展,所見的青銅樂器多形制規范,所反映的規范是成熟時期的樂鐘形態;其它樂器如編磬,從句倨比例看符合《考工記》中所言及的標準范式。
從中可以看出安徽所出樂器多吸收了當時成熟樂器制造規范,可以看出是對當時“高文化”(如周、楚文化)的借鑒與消化。
安徽音樂的發展有其自身地域的文化選擇,但從遠古到秦帝國的建立,安徽地域內的諸侯小國一直受到周、楚、吳、越等多種文化的影響,在樂器上也不同程度地反映出了這些影響的歷史蹤跡和地域特點。
三、安徽出土樂器的特點及文化功能
1.從樂器出土現狀看其音樂形態特點
古皖領地中出土的多套編鐘,音律較為齊全,架懸完整,反映出諸侯小國樂舞的盛行,如聞名全國的蔡侯鐘,為古皖文化風格展示出個性色彩。
周代的安徽地域楚文化占有中心地位,其遺風在漢代的畫像石中還有遺存[24]。
甚至有人認為青銅器制作技術也在漢畫像石中得到了藝術的延續,其紋飾、形制造型、構圖及對音樂生活的真實反映等,使商周青銅樂舞文化在轉型之后的漢代得到發展[25],安徽淮北的畫像石上所描繪的鐘鼓樂舞畫像也是例證。
安徽作為江南青銅文化發展的重要地區有著較多的遺跡[26],其風格紋飾造型又與中原有異,蘊含有自身的意義和相互演變的邏輯規律[27]。
從出土的安徽遠古樂器的歷史發展來看,它們從早期形制簡單的搖響器到飾有繁復紋飾的青銅樂鐘,期間逐漸演變。
出現有青銅樂器早期形態的鈴,還有鏞和紐鐘等青銅樂鐘。
樂鐘經過編鏞在音列上的藝術實踐過渡,出現了編鐘的標準形制。
壽縣蔡侯墓中出土的編鐘和蚌埠雙墩一號墓編鐘,雖然編制大小有異,但鐘體均為樂鐘成熟期的合瓦體,在理論上可知能產生兩個音,但由于殘損較嚴重,測音數據不全,還無法推研其音高及其編列的明確關系,是否如曾侯乙編鐘上的三度關系還不得知。
但歷史上出現二度、四度、五度甚至七度的合瓦體也是有的,若知道這些測音數據就可大致知道它們處在樂鐘發展的哪個階段。
但從紋飾上看,蔡侯鐘造型更為成熟,樂鐘銘文標識其專名用途且排列整齊,從精美的工藝和銘文字體等方面,它是春秋晚期樂鐘的形制。
蔡侯鐘雖非楚國藝術品,它同期的楚鐘相似,反映出它與楚國、吳國及周朝文化的融合。
從樂器的銘文上看,安徽出土的樂器部分有銘文,但這些銘文大都記載與物主有關的事,如:宿縣出土的鉦用8行共33字記載了“無者俞”及器物名稱方面的內容,從字跡刻痕模糊難辨來看,其鑄造技術還較粗糙;蔡侯申鐘的銘文以小篆為書體,字數較多,所述除了器物主有關的歷史事實外,還記述了蔡與吳、楚國間的關系等內容,沒有出現象曾侯乙編鐘那樣的樂律銘文;蚌埠雙墩一號墓編鐘上的19字銘文簡要記載了器物主身份,也無與音樂本身有關的內容。
由此可見,樂器銘文不注重它的音樂實踐作用,而注重樂器的禮儀功能作用,其主要目的為彰顯器物主身份地位之用。
從樂器的組合關系看,從汪洋廟同墓所出的搖響器與三孔陶塤的組合,到近年來的蚌埠雙墩墓鐘磬之樂的組合,其間還有宿縣許村蘆古城址的錞于與“無者俞”鉦的組合。
由此可以看出這些樂器有實用之器的跡象,而蚌埠雙墩磬體上有懸掛敲擊的痕跡再一次印證了這一猜測。
但居于南方的青銅樂器則未必了,如潛山、宣城、廬江出土的鏞和黃山出土的甬,它們多屬單件出土,未見同墓所出的其它樂器,器上的敲擊痕和手握柄之磨痕均未見,可見它們主要是作為禮器之用的。
2.從樂器流布看器物的文化背景
安徽出土的遠古樂器以淮河流域為主,淮夷文化及南淮夷文化作為西周時期重要的地方勢力一直受到周王室的重視,周厲王時為征服該地及其對這些地方的物資進行控制曾多次進行戰爭,宿縣出土的料青銅器銘文中記載有此類事件[28]。
進入春秋戰國時代,淮夷地區的諸侯小國更多,他們為效法周王室享樂的形式而享用鐘鼓之樂,反映出他們對文化自主意識的要求,側面反映出周王室及諸侯大國文化影響力的下降。
除了前述的幾處青銅樂器遺址外,還有壽縣枸杞鄉春秋遺址、六安孫家崗遺址、舒城龍舒遺址宿縣許村遺址等。
而淮北地區由于受中原文化的影響較大,其追求青銅禮樂文化的氣勢相對小些,所見出土的大型青銅樂器很少,而以陶類樂器或自然材質的樂器為主。
南方地區由于很早就開采有銅礦,他們生產青銅樂器的資源和能力長于北方地區,但所見出土青銅樂器也很少,主要這一地區受百越文化的影響較大,陪葬品中的樂器很少。
3.從樂器的紋飾看其文化歸屬問題
安徽境內發現有300余處古文化遺址,分布有四種不同類型的新石器時代文化:大汶口、龍山、印紋陶和紅陶文化,在商代卜辭、周代金文和歷史文獻中記載有“淮”、“淮夷”、“南淮夷”、“荊楚”等,可以看出“淮夷”與殷人的文化融合[29]。
從文化地理學上看,安徽可分為淮北、江淮之間和江南三個區域。
北方地區的阜南潤河、肥西館驛所處青銅器花紋精細,前者的銅龍虎尊饕餮紋飾與鄭州白家莊的商饕餮紋相似,與殷墟文化一期相當[30],這是淮河北部造型藝術的實證。
而江南的同類型紋飾又顯示出地方特色,潛山大鏞的簡潔獸面紋以陽線為主,襯填以小圈紋,與中原紋飾不同。
春秋早期的青銅紋飾可舉六安孫家崗遺址,蟠虺紋加蟬紋已在殷周時期的饕餮紋基礎上有很大發展。
從時間先后看,西周時期的屯溪的“五柱形鐘”有幾何印紋陶紋飾,可知它們承襲了殷人文化,其器上的饕餮紋圖案顯示了中原同時期的特點。
春秋晚期的青銅紋飾可舉蔡侯墓,花紋精細繁縟,多飾于表面,裝飾趣味極突出。
戰國早期,安徽主要地區逐漸被楚國所轄制,而吳越也相繼融合而入,其紋飾出現較多的多元文化印跡,六安小陳莊、阜南三塔及壽縣朱家集等遺址,其青銅紋飾中花紋相互對稱,造型與圖案追求生動與可愛,其中朱家集禮器上的花紋纖細繁縟,它和舒城秦橋遺址中的花紋生動流暢相似,可視為戰國晚期紋飾。
由上可見,安徽境內先秦出土樂器的紋飾多以“高文化”為模仿對象,但也依據自己的喜好出現一些發展。
從紋飾的時間發展上看,早期受中原文化的影響為主,殷墟和西周文化是其早期主要文化依附對象。
東周開始,安徽境內分別多個諸侯國轄制,有時甚至多國同時控制。
這時的紋飾又表現出多元文化影響的特點,既有中原文化的粗獷奔放之美,以陽刻粗線為多;又有吳越南方文化纖細靈秀之俊,纖細流暢的線條和繁縟裝飾的趣味并存。
4.樂器顯示出的社會功能
樂器的功能意義主要表現在祭祀和禮樂方面。
祭祀的功能在同墓所出其它禮器上就可見證,如:蔡侯墓所出編鐘與大量的各式樣的鼎、尊、方鑒等共計有青銅器近五百件。
這種有樂器的常伴隨鼎、豆、壺、盤等祭祀禮器一起出現,這一出土情況在安徽墓葬中屬于普遍情況,這也與中原地區樂器出土狀況相似。
關于禮樂的功能,可從以下幾點表現出來:其一是樂器本身所表現出的情況,如樂器出土時常以組合的形式伴隨著相關娛樂性物品出土;其二是樂器的銘文所透射出的社會背景及文化情況,蔡侯墓及宿縣蚌埠雙墩墓的樂器上都用銘文反復注明物主人的身份及其相關人物關系,這表明器物主所著意透露的禮樂制度的潛在習慣。
三是樂器本身的形制、紋飾等所反映出的信息,或生動流暢的線條、或俊美粗獷的陽線、或繁縟怪異的圖案等,這些紋飾都說明器物不只在于演奏,更在于觀賞的視覺美感,而造型的千奇百怪更能說明此器物的視覺娛樂功能。
四、結 語
安徽遠古出土樂器的音樂學價值兼及作用于高校教學的應用前景探討。
安徽出土的遠古樂器在全國占有突出的地位,這不僅表現在出土的數量,還表現在體現在樂器的形制特點上。
從樂器發掘的歷史進程看,它在不同時期都有代表性樂器出土,每次出土都給學術界以震動,這種影響力是安徽先民基于傳統音樂藝術的再發展所賦予的,它們融入了本地人審美需求的再創造使安徽的遠古出土樂器有了別樣的形態特點;從樂器的文化特點來看,安徽出土的遠古樂器和全國同期樂器一樣,承載著時代的文化烙印。
從遠古夏商到殷周,文化的意義左右著安徽出土樂器的文化物化形態;而從樂器的功能意義上來說,祭祀和禮樂是兩個彼此矛盾而又相互依存的方面,祭祀使樂器獲得了更新發展的物資基礎,促使器物主(多是統治者)為彰顯身份地位而著力于樂器的鑄造,甚至在傳統的基礎上尋求發展或變革,彰顯個性美。
安徽所出之樂器上均見有代表個性化發展的形制與紋飾;而禮樂功能不僅在滿足于宮廷更官方宴樂禮儀,還在于滿足自己的閑暇娛樂,這在禮崩樂壞的東周列國時代逐漸加劇,而這也恰恰可以刺激樂器的改進,并可以根據自己的審美差異加入器物主的藝術旨趣。
安徽遠古出土樂器有著地域文化特點,它們在先秦青銅鐘鼓樂時代特色的基礎上,發展了屬于安徽地域特色的多種文化色彩匯聚區的樂器,這表現在樂器的編制、外形紋飾、形制與音列等方面,還表現在樂器的潛在的文化趣味上,如對生活情景的或雅致或質樸的追求,對禮儀排場的外在張揚等。
安徽省高校的中國古代音樂史專業不像某些音樂文物強省那樣有自己專屬的教材或教輔,也就無法輕易地將安徽本土音樂融入課堂教學之中。
但安徽出土樂器是培養安徽音樂專業學生基礎理論知識和歷史文化素養必不可少的教學資源,如何融入現行專業教學之中,是高校教學是值得思考課題。
筆者通過教學實踐的檢驗,有以下諸法感覺尚可,寫來向同行求教。
其一,可以將這些樂器考古學成果通過專題講座的形式予以推廣,通過集中而利于縱深學術探研特點的講座,可以不拘泥于課堂普及知識的限制,采用講座與討論相結合的形式,使學生切實地參與到地方音樂史的認識中來,以直觀的成果吸引學生的興趣。
其二,將這些研究成果以課外讀物的形式與學生進行交流。
這種形式的弊端是學生中有很大一部分人在理解這些內容時有相關理論知識盲點的困難,由此可能會怯于閱讀。
但好處是它可以大范圍傳播安徽地方音樂考古成果。
對此,可將這些成果的教學資料編寫的淺顯易懂些,并可將這種形式以逐層深入的方式推進,免得學生全部接收時因難解而出現畏懼心態。
其三,可將這些音樂考古信息以多媒體形式在學生閑暇時間以公眾媒體的形式傳播,引領學生隨時進入這一本來也很奇妙的領域。
但這一方式實施較復雜,制作麻煩,需要得到多方配合及主管部門的大力支持。
當然這些方式都只是表層推進工作,真正要引領學生進入到地方音樂考古研究中來,還需要多渠道的正面引導,尤其要加強學術自身魅力的引導,啟發學生融入到這一亟待開發的新領域,這也許對安徽這樣的音樂考古薄弱的省區來說更為緊迫而重要。
[參 考 文 獻]
[1]徐元邦.1981年我國考古發掘簡介[J].歷史教學,1982(10):61.
[2]顧許勝.“中國原始第一村”又有驚世發現[N].信息日報,2001-6-22-A03.
[3]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安徽考古的世紀回顧與思索[J].考古,2002(2):3-13.
[4]方建軍.商周樂器文化結構與社會功能研究[M].上海音樂出版社2006:176-178.
[5]祝振雷.安徽壽縣蔡侯墓出土青銅器銘文集釋[D].吉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
[6]安徽省博物館.安徽省博物館藏青銅器[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
[7]高書林.淮北漢畫像石[M].天津:天津人民美術出版社,2002.
[8]李純一.關于歌鐘、行鐘及蔡侯編鐘[J].文物,1973(7).
[9]董伯信.必須在改革陳列上下大功夫——《安徽古代文明》陳列藝術設計[J].中國博物館,1994(1):23.
[10]安徽省博物館.安徽省博物館藏青銅器[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
[11]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望江汪洋廟新石器時代遺址[J].考古學報,1986(1):43-60.
[12]方建軍.陶響器——一種原始搖奏樂器[J].樂器,1988(1):19.
[13]安徽省文博工作隊.安徽省文物考古工作新收獲[J].安徽省考古學會會刊,1981(4):18.
[14]《安徽文化史》編委會.安徽文化史[M].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00:169.
[15]安徽省博物院、中科院考古研究所:壽縣蔡侯墓出土遺物[M].科學出版社,1956.
[16]張正明.楚文化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305.
[17]《安徽文化史》編委會.安徽文化史[M].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00:169.
[18]闞緒杭,周群等.安徽蚌埠雙墩一號春秋墓發掘簡報[J].文物,2010(3):9-16.
[19]徐之田.安徽宣州市孫埠出土周代青銅器[J].文物,1991(8):96.
[20]安徽省博物館.安徽省博物館藏青銅器[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圖版11).
[21]張正明,邵學海.長江流域古代美術(史前至東漢:青銅器上)[M].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67.
[22]安徽省六安縣文物管理所.安徽六安縣城西窯廠2號楚墓[J].考古,1995(2). [23]李榮有.漢畫像的音樂學研究[M].北京:京華出版社,2001:42-43.
[24]王玉金.從漢畫看楚俗在漢代的延續及其影響[J].江漢考古,2004(2):78-82.
[25]顧森.漢畫像藝術探源[J].中原文物,1991(3):1-9.
[26]安徽屯溪西周墓發掘簡報[J].考古學報,1959(4).
[27]劉建國.論江南周代青銅文化[J].東南文化,1994(3):20-40.
[28]馬承源.關于翏生盨和者減鐘的幾點意見[J].考古,1979(1).
[29]安徽省文物工作隊.安徽文物考古工作新收獲[J].安徽省考古學會會刊,1981(4):15-16.
[30]石志廉.概談龍虎尊的幾個問題[J].文物,1972(2).
安徽出土周代原始瓷器的分期及特點【2】
摘 要:本文在已有的考古材料和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對整個安徽地區的周代原始瓷器進行分期,并探索和總結安徽地區周代原始瓷器的特點。
將安徽地區周代原始瓷器分為西周早中期、西周晚到春秋早期、春秋中晚期、戰國時期四期。
又反過來以分期為基礎,總結了各期器物種類、形制、紋飾等特點。
關鍵詞 安徽地區 周代 原始瓷器 分期 特點
安徽位于華東腹地,地跨江淮,占據古代“四瀆”之“兩瀆”,是連接中原與東南地區的交通要道,也是古代南、北方文化交流、傳播、碰撞的重要地區。
在陶瓷方面與蘇浙贛聯系密切,陶瓷生產在中國陶瓷發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隨著考古發掘資料的不斷豐富,原始瓷器的出土越來越多。
發掘和采集的資料,目前見諸于資料和發表的,主要有19個地點,鼎、豆、缽、碗、尊、獸耳尊、盂、�、壺、罐、瓿、杯、杯形器、瓶、盤、圓座、漏斗、盅、器蓋等19大器類,主要集中在皖南地區。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屯溪八墓出土的原始瓷器。
一、安徽地區周代原始瓷器的分期
撇開商代及以前原始瓷器的起源和發展、秦漢及以后原始瓷器發展上的斷層和向青瓷器質變性飛躍,南方以安徽地區為代表,原始瓷器的發展在整個周代都是前后貫通、一脈相承的。
這種傳承是不可割裂的。
只是偶爾在某個時間某個地區有所創新,這種創新適應了各種需要又被推廣和延續。
所以,這里只能根據器物的特點來劃分大致的年代。
安徽地區發現周代原始瓷器資料除墓葬和個別遺址是專門發掘外,很多屬于調查采集、試掘或挖土等零星發現,無具體出土層位或明顯疊壓打破關系。
本文對于發現原始瓷器的各遺址和墓葬年代的判斷依據是在原發掘(或調查)簡報年代判斷的基礎上,主要結合器物形制以及周邊鄰近地區出土器物各時代的不同特點和發展規律,以屯溪土墩墓為標尺,結合江蘇、浙江地區同時期的同類器物的標準來確定年代序列。
由于屯溪出土原始瓷器為安徽發現原始瓷器的大宗,又是經過科學發掘、有許多伴出器物可依的,故屯溪八墓的年代問題對于其他各遺址和墓葬年代判斷尤顯重要。
屯溪土墩墓出土較多引人注目的典型青銅器,所以學術界對屯溪土墩墓的年代及族屬討論尤為熱烈,這為屯溪土墩墓原始瓷器的時代判斷提供了重要依據。
《屯溪土墩墓發掘報告》對八墓年代及其先后提出的判斷,即八墓的時間先后大約可按M3→M1→M5→M4→M6→M7→M8→M2的順序排列。
該順序的排列有一定道理,但是不能因為M2原始青瓷器僅缽一種,器形也難以比較,就將其列在諸墓之后[ 李國梁主編,《屯溪土墩墓發掘報告》,安徽人民出版社,2006年,106頁.]。
M2原始瓷缽器形和M5Ⅵ式原始瓷豆近似;青銅器尊、簋所飾的紋飾與M4的尊(M4:01)頸部、圈足所飾的紋飾近似,所以M2應介于M5和M4之間。
本文根據各方面因素的分析初步確立八墓的時間先后應為M3→M1→M5→M2→M4→M6→M7→M8,且器形有明顯的發展演變規律,應該是一脈相承發展下來的。
其中M3應為西周早期,M1為西周中期偏早,M2、M4、M5、M6為西周晚期偏早,M7、M8為西周末到春秋早期。
這樣,就依照所出原始瓷器將安徽地區發現周代原始瓷器的地點分為西周早中期、西周晚期到春秋早期、春秋中晚期、戰國時期四期。
第一期 西周早中期。
(1)屯溪M3、M1;
(2)樅陽湯家墩遺址(一)[ 注:因同一遺存會在不同時期都有存在,故(一)、(二)、(三)分別為同一遺存的不同時段.];
(3)廣德經濟開發區趙聯土墩墓D8M1。
第二期 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
(1)屯溪M5、M2、M4、M6、M7、M8;
(2)肥東古城吳大墩遺址第五期;
(3)含山大城墩第五期;
(4)含山大城墩第六期(一);
(5)牯牛山城址;
(6)南陵千峰山土墩墓;
(7)廣德經濟開發區趙聯土墩墓D6M1;
(8)宣州棋盤崔村土墩墓;
(9)舒城河口春秋墓;
(10)廣德縣桃洲鎮荷花村土墩墓;
(11)馬鞍山煙墩山遺址;
(12)六安堰墩遺址;
(13)六安毛坦廠春秋墓;
(14)郎溪土墩墓(一);
(15)郎溪歐墩遺址;
(16)寧國官山遺址;
(17)南陵古銅礦(一);
(18)樅陽湯家墩遺址(二)。
第三期 春秋中晚期。
(1)含山大城墩第六期(二);
(2)郎溪土墩墓(二);
(3)南陵古銅礦(二);
(4)樅陽湯家墩遺址(三);
(5)銅陵古銅礦。
第四期 戰國時期。
(1)淮南市謝家集區紅衛輪窯廠。
二、安徽地區周代原始瓷器的各期特點
安徽周代原始瓷器與商周時期陶器和青銅器有著密切的關系。
如瓷尊就是仿照當時的青銅尊制造的;瓷豆的基本形制是仿照商周陶豆的形制。
輪制較商代發達,且往往和印紋硬陶伴出,少見生產工具和青銅制品,鼎只有一件,炊器較少。
貴族和平民墓均有出土。
而中原商周原始瓷器除出土于大型墓葬外,較少發現有印紋硬陶伴出。
西周早、中期:
早期所出原始瓷豆為深盤、斂口、束腰、喇叭形圈足,施袖極薄。
器形較多,多仿制青銅器,且有較為典型的器形。
如唯一的一件原始瓷鼎、特有的原始瓷�、壺、圈足單把杯、瓶、漏斗等。
多為圈足器,流行豆、尊、瓿和罐。
紋飾多弦紋,還有葉脈紋、堆塑紋、∽型紋和乳丁紋等。
中期豆多折沿、弧腹、圈足。
罐多為平底。
同樣流行豆、尊、瓿和罐。
出現淺盤折腹矮圈足缽。
較多弦紋,堆塑紋減少。
早中期還常見圈足尊、盂。
不見碗。
西周晚期到春秋早期:
多見圈足豆、盂。
豆盛行敞口、淺盤、折腹、圈足豆。
折腹分向內折和向外折兩種,圈足變矮。
罐為侈口溜肩鼓腹平底,不見早中期的瓿,開始盛行碗。
碗為直口微鼓腹圈足,或敞口弧腹平底,施釉較薄較勻,內壁普遍可見輪旋紋。
原始青瓷豆開始有逐漸被原始青瓷碗取代的趨勢。
所見原始瓷器均顯胎骨厚重且較粗糙,施釉較厚而多見凝釉和剝釉現象。
器物外底普遍可見各種刻劃符號。
紋飾以席紋和方格紋的組合紋為主,其次還有菱形填線紋、水波紋、葉脈紋、折線紋、堆貼∽型紋和辮形堆紋。
豆以外的其他器形圈足已逐步消失,并向假圈足方向發展,在器類上為盂多豆少,這是的西周晚期開始出現的造型特點。
春秋中期原始瓷器的特征:
原始瓷盅為直腹平底,原始瓷盂為斂口斜腹小平底,原始瓷碗為侈口束頸鼓腹平底。
戰國時期
有原始瓷盅式碗、盅、杯,原始瓷罐等。
但安徽地區僅見原始瓷罐一種,種類更為單一。
且戰國時期原始瓷瓷紋飾似有簡化的趨勢。
總體來說,安徽地區發現周代原始瓷器堅致耐用、燒結度高、便于洗滌,較之前代更為進步。
其中最具有發展延續性的原始瓷器應為豆、碗和罐、盂。
原始瓷豆是蘇南、皖南及中原地區西周墓中都能見到的器物之一,是排比的很好材料。
在陜西長安普渡村、寶雞茹家莊、岐山賀家村、丹徒煙墩山以及屯溪西周早中期之交的墓葬中都出土有原始瓷豆。
其發展演變是豆由盛行――少見――無,豆的職能漸被碗所代替;原始瓷碗由無――少見――盛行[ 南京博物院:《江蘇句容浮山果園土墩墓第二次發掘簡報》,《文物資料叢刊(6)》.]。
折腹豆折腹位置的逐漸下移;原始瓷碗敞沿逐漸消失和腹壁不斷變直;罐和盂均由圈足變為平底。
總之,了解原始瓷器整體上的發展演變及特點,更便于掌握其在安徽地區各方面的特點和規律的探討。
俞偉超先生說過“安徽地區對于研究南北、東西古文化的相互關系,幾乎可說是具有關鍵意義的”[ 俞偉超:《在安徽省考古研究所建所三十周年紀念大會開幕式上的祝辭》,《文物研究》,第五輯,1989.]。
安徽地區原始瓷器的研究也同樣意義重大。
參考文獻:
[1]李國梁主編,《屯溪土墩墓發掘報告》,安徽人民出版社,2006年
[2]宋永祥,《安徽郎溪歐墩遺址調查報告》,《考古》,1989(3)
[3]張敬國、賈慶元,《肥東縣古城吳大墩遺址試掘簡報》,《文物研究》,第一期
[4]安徽省文物考古所、南陵縣文物管理所,《安徽南陵縣古銅礦采冶遺址調查與試掘》,《考古》,2002(2)
[5]劉平生,《安徽南陵大工山古代銅礦遺址發現和研究》,《東南文化》,1988(6)
[6]劉平生,《南陵大工山古礦冶遺址群江木沖冶煉場調查》,《文物研究》,總第三期,1988年6月
[7]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銅陵市文物管理所,《安徽銅陵市古代銅礦遺址調查》,《考古》,1993(6)
[8]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安徽樅陽縣湯家墩遺址發掘簡報》,《中原文物》,2004(4)
[9]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安徽寧國市官山西周遺址的發掘》,《考古》,2000(11)14-23
[10]宮希成,《皖南遙感考古取得重大進展》,《中國文物報》,1998-10-18(1)
[11]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六安市文物管理所,《安徽六安市堰墩西周遺址發掘簡報》,《考古》,2002(2)
[12]張敬國,《含山大城墩遺址第四次發掘的主要收獲》,《文物研究》,第四期,1988
[13]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安徽含山大城墩遺址發掘報告》,《考古學集刊》,第六集
[14] 葉潤清,《安徽馬鞍山煙墩山遺址發現新石器至西周文化遺存》,《中國文物報》,2004-6-11(1)
[15]宋永祥,《郎溪土墩墓初探》,《文物研究》,總第2期,1986
[16]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安徽南陵千峰山土墩墓》,《考古》,1989(3)
[17]宣城市博物館,《宣州棋盤崔村土墩墓出土器物》,《文物研究》,總第14輯,2005
[18]鄧堅,《安徽廣德發現土墩墓群》,《中國文物報》,2003-4-11(2)
[19]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安徽廣德縣經濟開發區趙聯土墩墓發掘簡報》,《文物研究》,第16輯156~163。
[20]安徽省文物考古所、舒城縣文物管理所,《安徽舒城縣河口春秋墓》,《文物》,1990(6)
[21] 安徽省博物館、六安縣文物管理所,《安徽六安縣發現一座春秋時期墓葬》,《考古》,1993(7)
[22]徐孝忠,《淮南市出土一件戰國原始瓷罐》,《文物》,1988(4)
安徽出土“龍鳳”款官印的初步研究【3】
[摘 要]建國以來,“龍鳳”款官印在全國多地陸續發現,為我們研究元末韓宋政權提供了寶貴的實物資料。
安徽作為韓宋政權興起之地,近年來亦不時有類似官印的發現。
將安徽出土的“龍鳳”款官印進行梳理,結合全國的出土情況加以研究,對我們深入了解韓宋政權的機構建制和官印的形制特點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詞]安徽;韓宋政權;龍鳳;官印
一、“龍鳳”款官印在安徽的出土情況
上世紀七十年代以來,安徽省內的六安和明光等地先后出土了三方“龍鳳”款的銅印,分別為“元帥之印”、“管軍總管府印”和“管軍萬戶府印”。
“龍鳳”為元末北方紅巾軍領袖韓林兒建立的宋政權所使用的年號,據此可以基本判斷這三方銅印為元末韓宋政權所頒發。
現就三方銅印的基本情況作一簡單介紹:
“元帥之印”(圖一、圖二),1978年9月出土于安徽省六安市城北物資局,銅質,印面正方,每邊長9厘米,通高9.5厘米,重1650克。
長方形扁柱鈕,鈕高7.8厘米,鈕頂有一楷書“上”字。
印面陽刻九疊篆書“元帥之印”四字。
印背右刻“元帥之印”,左刻“中書禮部造”、“龍鳳六年十一月日”,印的左側刻“珍字八號”,皆陰刻楷書,現藏安徽博物院。
這類“元帥之印”,1955年在河南省固始縣發現一方,年款“龍鳳三年十月日”,邊長9厘米。
[1]1960年在山東莒縣也曾發現一方,年款“龍鳳六年四月日”,邊長同為9厘米,三方銅印形制上基本相同。[2]
“管軍總管府印”(圖三、圖四),1975年出土于安徽省金寨縣燕子河,銅質,印面正方,每邊長8.4厘米,通高8.8厘米,厚1.8厘米,重1540克。
長方形扁柱鈕,鈕頂刻一楷書“上”字。
印面陽刻九疊篆書“管軍總管府印”六字,印背右刻“管軍總管府印”,左刻“中書禮部造”、“龍鳳四年八月日”,印的左側刻“�字肆拾��”,皆陰刻楷書,現藏金寨縣文管所。
此外,“管軍總管府印”尚有五方,一方存南京博物院,邊長8.5厘米,年款“龍鳳五年正月日”。
[3]國家博物館、上海博物館、濟南市博物館亦各存一方,《隋唐以來官印集存》收有一方“管軍總管府印”拓片,年款為“龍鳳四年六月日”,[4]五方銅印形制皆與金寨出土的相同。
“管軍萬戶府印”(圖五),1984年6月出土于安徽省嘉山縣,銅質,微殘。
印為正方形,每邊長7.8厘米,通高8厘米,重1300克,長方形扁柱鈕,鈕頂刻一楷書“上”字。
印面陽刻九疊篆書“管軍萬戶府印”六字,印背右刻“管軍萬戶府印”,左刻“中書禮部造”、“龍鳳四年二月日”,印的左側刻“談字拾貳號”,皆陰刻楷書,現藏明光市博物館。
另外,湖北襄樊、江蘇丹陽、山東棗莊、莒縣等地也都有形制相同的“管軍萬戶府印”出土。
綜合來看,此類銅印都屬于韓宋政權管軍機構所有。
此類官印的大量發現,側面反映了韓宋政權建立之初嚴峻的軍事斗爭形勢以及其政權本身高度的軍事化傾向,對研究韓宋政權的機構設置及軍制都有很大價值。
二、韓宋政權的管軍機構設置
有關韓宋政權管軍機構的建制情況,留存下的史料并不多。
從實際情況看,其建制多仿元朝,元朝有都元帥府和元帥府。
都元帥府品級不詳,每府有都元帥二名,副元帥二名。
元帥府為正三品,其中達魯花赤、元帥各一名。
韓宋政權承襲了元代都元帥府和元帥府的設置。
龍鳳元年,韓林兒封郭天敘為都元帥,張天�為右副元帥,朱元璋為左副元帥。
可見,韓宋政權曾在其所屬軍隊中設置都元帥府這一機構。
此后,韓宋政權又在各地廣泛設置諸翼元帥府這一管軍機構,這在朱元璋的軍隊中多有體現。
朱元璋曾長期依附韓宋政權,尊奉“龍鳳”年號,其軍隊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承襲了韓宋政權管軍機構的設置。
龍鳳元年三月,郭子興死,朱元璋逐漸走上獨立發展的道路。
六月取太平,“置太平興國翼元帥府,自領元帥事”,[5]開始仿照韓宋政權建立管軍機構。
此后,朱元璋每攻克一座較大的城市,便在當地建立翼元帥府。
同時規定諸翼元帥府的統軍元帥為正三品,同知元帥為從三品,這與元朝元帥府的級別大體相同。
六安發現的“元帥之印”就是這類翼元帥府的元帥所持有的印信。
管軍總管府和管軍萬戶府在宋元時代也已普遍設置,按元制諸路設管軍總管府和管軍萬戶府,總管府分上、下兩等,分別為正、從三品,萬戶府分為上、中、下三等,上等為正三品,中、下等俱為從三品。
這兩類管軍機構與翼元帥府一樣,在朱元璋的軍隊中也都有設置,如楊�“以管軍萬戶從太祖下集慶,進總管”,[6]郭興則“累功授管軍總管,進統軍元帥”。[7]
從元朝的制度來看,元帥府、總管府、萬戶府的品級大體相當,如元帥府的元帥和上總管府的總管、上萬戶府的萬戶都是正三品,下總管府的總管和中、下萬戶府的萬戶都是從三品,三者之間沒有明顯的上下級隸屬關系。
而在紅巾軍系統中,三者出現了等級上的高下,即元帥高于總管,總管高于萬戶,對應的管軍機構亦自上而下。
這在茅成的履歷中體現的尤為明顯,“自和州從軍,隸常遇春麾下。
克太平,始授萬戶。
從定常州、寧國,進總管。
克衢州,授副元帥。
守金華,改太平興國翼元帥”,[8]經歷了一個由萬戶經總管、副元帥直至元帥的升遷過程。
三、韓宋政權官印的形制
結合安徽及此前國內其他地方發現的“龍鳳”款官印來看,韓宋政權官印已經有了相對固定的形制。
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銅印統一為方形直鈕,沿襲了宋元以來官印的基本形制,這應當與韓宋政權長期活躍于北方,深受中原王朝影響有關。
與此形成鮮明對比,同期以徐壽輝為首的南方紅巾軍建立的天完政權,其所頒發的官印在形制上則一反宋元舊制,創變頗多,突出表現在印面外圓內方,正方框內鐫刻文字,框四廓飾以對稱云雷紋。
二、印背及側部的款識布局已經相對固定。
印背以鈕中分,右側刻“×××印”,用以標明銅印的名稱,左側分別刻鑄造機構“中書禮部造”和年款“龍鳳×年×月日”等字樣。
印的左側則刻有該印的編號“×字×號”,印的右側留白。
值得注意的是,安徽出土的三方銅印鈕上都有一個“上”字,類似的標記在濟南市博物館收藏的“管軍總管府印”[9]和上海博物館收藏的“津寧縣印”[10]等“龍鳳”款官印上也都出現過。
很顯然,該標記是用來指示正確的用印方向,以防官員行移公文時出現錯誤。
這種標記原非韓宋政權首創,至遲在宋代便已出現,如上海博物館收藏的北宋“馳防指揮使記”、金代“義軍副統之印”、元代“益都路管軍千戶建字號之印”的鈕上也都有“上”字標記。
此標記的出現與廣泛使用,應當與宋代以后印文書體的變化,特別是“九疊篆”地位的確立有很大的關系。
“九疊篆”筆畫繁復折疊,盤旋屈曲,難以辨識,滿足了官方行文時保密的需要,但書體辨識上的困難,給掌印人的日常使用也造成了諸多不便,尤其是文化層次較低的中下層官吏和武職官員,“上”字標記的出現很好地解決了這一矛盾。
而就韓宋政權的成員構成來看,主要來源于社會底層,“多田野無賴子,目不知書者”,整體文化程度偏低,這從其高級將領關先生、破頭潘、馮長舅、沙劉二、白不信、大刀敖等人的姓名也可窺見一二,因此其官印中“上”字標記的廣泛使用也就很好理解了。
三、從印文書體來看,銅印的背款及側款皆用陰刻楷書,印面則統一使用陽刻“九疊篆”。
“九疊篆”又稱上方大篆,是一種摹刻印章時用的篆書別體,自北宋以來便作為常用的“國朝官印”書體,在宋、元、明各朝都很盛行。
“九疊篆”筆畫折疊堆曲,均勻飽滿,其“九疊”為約數,形容其折疊之多。
具體視筆畫的繁簡,實有五疊、六疊、七疊、八疊、九疊、十疊之分,也有多至十疊以上的。
就安徽出土的三方銅印來看,三者雖同為韓宋政權頒發,但其在“九疊篆”的使用上卻略有不同,其中“元帥之印”恰為九疊,而“管軍總管府印”和“管軍萬戶府印”實為八疊,這應當是韓宋政權為體現品級高低有意做的區別。
四、銅印的尺寸、重量與品級高低直接相關。
“龍鳳”款銅印雖同為方形直鈕,但從國內已經公開的材料來看,其印面尺寸卻各不相同,其中“元帥之印”為9厘米,“管軍總管府印”約在8.3到8.5厘米,“管軍萬戶府印”則在7.7到7.8厘米之間,三類官印印面尺寸依次變小,重量方面也依次變輕,這與紅巾軍系統中元帥、總管、萬戶的品級高低也是完全吻合的。
結合前面書體上九疊、八疊的差異來看,韓宋政權在鑄造官印時,等級區分已經十分嚴格。
安徽為韓宋政權肇興之地,農民起義由淮泗發軔,席卷全國,從根本上動搖了元朝的統治,加速了元朝的滅亡,深刻影響了此后的明朝和后世中國的歷史走向,在中國古代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龍鳳”款官印在安徽省內的陸續發現,見證了韓宋農民政權在安徽境內英勇斗爭的歷史,同時也為我們了解元末紅巾軍起義和韓宋朝廷的政權建設提供了重要的實物資料,具有極高的研究價值。
參考文獻:
[1]趙新來:《元末農民起義軍使用的銅印》,《文物》,1965年第3期,第54頁。
[2]山東莒縣博物館:《莒縣出土元末農民起義軍的兩顆銅印》,《文物》,1960年第10期,第53頁。
[3]邱樹森:《元末農民政權幾方銅印的初步研究》,《文物》,1975年9期,第76頁。
[4]羅振玉:《隋唐以來官印集存》,上虞羅氏影印,1916年,第101頁。
[5]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1974年,第4頁。
[6]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1974年,第3808頁。
[7]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1974年,第3843頁。
[8]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1974年,第3888頁。
[9]李曉峰、楊冬梅:《濟南市博物館藏古代銅印選釋》,《文物春秋》,2001年第2期,第49頁。
[10]上海書畫出版社:《上海博物館藏印選》,上海書畫出版社,1979年,第13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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