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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博雅計劃招生簡章
北京大學招生一直抱著寧缺毋濫的原則,招生要求是許多學生的關注重點。下面是小編收集的北大博雅計劃招生簡章,歡迎參考。
北大博雅計劃招生簡章
一、機構與原則
我校“博雅計劃”招生工作在北京大學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由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北京大學2023年“博雅計劃”招生工作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程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二、招生對象
綜合素質優秀,符合國家規定條件,參加202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高中畢業生。
(一)申請考生須具備以下條件:
1.志向遠大明確、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
2.具有發展潛能、有強烈的好奇心;
3.學業成績突出、基礎學業成績原則上應位居全年級前1%以內(文理科類分列)。
(二)申請報考醫學類專業者除上述條件外還須具備以下條件:
1.理科考生;
2.對醫學類專業有濃厚興趣,致力于醫學事業發展;
3.身心健康,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文件要求。
三、報名方法
本次選拔實行網上報名,請考生登錄網上報名平臺(點擊進入),按網上要求注冊、填寫各項申請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打印、蓋章并掃描上傳《北京大學2023年“博雅人才培養計劃”申請表》。
報名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登錄后請選擇“綜合評價”進行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4月2日至4月15日24:00
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因此考生在上傳申請材料(申請表格、獲獎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和中學、社會團體及專家個人在上傳推薦材料掃描件時須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
四、選拔程序
1.初審:根據考生報名材料,結合考生所在中學人才培養理念與實踐、近年來考入北京大學生源質量及入校后的綜合表現等情況,我校將組織專家進行初步審核評價,初步審核評價結果分為:A+、A、B、C四檔。初審評價結果為“A+”的考生直接進入面試環節;初審評價結果為“A”和“B”的考生獲得筆試、面試資格;初審評價結果為“C”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的選拔環節。
2.測試:獲得測試資格的考生根據網上報名系統內的測試通知要求,參加我校組織的測試。
3.測試時間:2023年6月11-14日(具體地點以網上報名系統內通知為準)。
4.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公示:入選資格考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公示。
5.志愿填報:公示合格的入選資格考生,根據我校認定結果中的要求填報。
6.錄取:按我校認定結果進行錄取。
五、考核方法及入選資格考生優惠政策
我校將對獲得測試資格的考生進行綜合評價,從考生高中階段全面發展情況(包括高中階段學業成績、社會公益活動情況、獲獎情況、以及其他反映考生綜合素質發展的情況)、初步審核評價、測試成績及體質測試結果等方面進行評價,擇優認定“博雅計劃”入選資格考生及降分幅度,具體降分幅度由北京大學招生委員會確定。上海市、浙江省獲得相關優惠條件的考生,具體政策以最終認定公示結果為準。
為了更好地促進教育公平,使更多來自農村和貧困地區的優秀學子能享受優質教育資源,2023年北京大學將在“博雅計劃”中進一步加大對農村地區中學和農村戶籍考生的政策傾斜。
六、培養計劃
對于通過“博雅計劃”入學的學生,北京大學將結合“培養以天下為己任,具有健康體魄與健全人格、獨立思考與創新精神、實踐能力與全球視野的卓越人才”的培養目標,依托文理醫工學科綜合優勢、深厚的人文底蘊和優良的國際化育人環境,將博雅教育和專業教育有機融合,重點培養學生的責任感與使命感、獨立思考能力和批判精神,提升學生科學與人文素養。相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優先推薦進入國家“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和北京大學相關學科專業的拔尖人才培養項目;
2.優先推薦參加本科生科研活動;
3.優先推薦參加國際交流、交換項目;
4.優先推薦參加海內外實習、實踐及社會公益活動等;
5.優先安排各院系知名教授擔任本科期間導師;
6.優先推薦免試保送研究生或申請留學。
七、重要日程
1.網上報名截止時間:2023年4月15日24:00。
2.初審結果查詢:2023年5月中旬。
3.測試通知:初審合格考生按通知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測試通知。
4.測試時間:2023年6月11-14日(具體地點以網上報名系統內通知為準)。
5.測試結果公布:2023年6月22日左右。
6.志愿填報:根據我校認定結果中的要求填報。
7.錄取時間: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安排為準。
八、監督與公開機制
1.我校“博雅計劃”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測試過程全程錄像。北京大學招生監督電話:(010) 62755622(紀委辦公室、監察室)。
2.我校將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將參加考核的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進行公示。
3.考生提交的所有報名申請材料必須經中學審核和校長簽字,并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
九、附則
1.考生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我校將取消其相關招生資格,并通報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2.我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等。
3.我校“博雅計劃”招生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因家庭經濟原因參加“博雅計劃”招生測試存在困難的,可以書面向我校申請資助。
4.本《簡章》由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學老化學樓120室 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871
電話:(010) 62751407,(010) 62755074
傳真:(010) 62554332
郵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網:http://www.gotopku.cn
北大主頁:http://www.pku.edu.cn
北京大學介紹
北京大學,簡稱“北大”,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中央直管副部級建制,位列“211工程”、“985工程”、“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入選“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為九校聯盟、中國大學校長聯誼會、京港大學聯盟、亞洲大學聯盟、東亞研究型大學協會、國際研究型大學聯盟、環太平洋大學聯盟、東亞四大學論壇、國際公立大學論壇、中俄綜合性大學聯盟成員。
北京大學創立于1898年維新變法之際,初名京師大學堂,是中國近現代第一所國立綜合性大學,創辦之初也是國家最高教育行政機關。1912年改為國立北京大學。1937年南遷至長沙,與國立清華大學和私立南開大學組成國立長沙臨時大學,1938年遷至昆明,更名為國立西南聯合大學。1946年復員返回北平。1952年經全國高校院系調整,成為以文理基礎學科為主的綜合性大學,并自北京城內沙灘等地遷至現址。2000年與原北京醫科大學合并,組建為新的北京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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