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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評審論文發表要求
很多初次發表論文的作者都會又很多疑問,論文的字數,價格,期刊的選擇, 中高級職稱評定對論文發表的要求等等問題,現就各專業中高級職稱評定對論文發表要求整理如下,
一、出版專業
1、 副編審
著作、論文(必須符合下列第 1 條和 2 、 3 兩條之一)
1 .送審在核心期刊或國家級出版物上發表獨著的出版專業論文 1 篇(不少于 3000 字),并經專家鑒定合格。
2 .獨立撰寫出版的出版專業或本學科學術著作 1 部( 10 萬字以上),或獨立撰寫出版相關專業的學術著作、譯著或作品集 2 部(每部 10 萬字以上)。
3.本人獨著并在核心期刊或國家級出版物上發表出版專業學術論文 3 篇以上(每篇不少于 2500 字,或在省級以上出版物上發表學術論文 6 篇以上(每篇不少于 3000 字)。
2、編審
論文、著作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 .本人獨著并在核心期刊或國家級出版物上發表出版專業或本學科學術論文 5 篇以上(每篇不少于 3000 字),或在省級報刊發表學術論文 10 篇以上(每篇不少于 4000 字),其中至少有 2 篇獨著出版專業的學術論文發表在核心期刊或國家級出版物上,經同行專家鑒定達合格。
2 .獨立撰寫出版專業或本學科學術著作 1 部( 10 萬字以上),或獨立撰寫出版相關專業學術著作、譯著或作品集 2 部(每部 15 萬字)以上。
二、律師系列 1、 三級律師
論文與論 ( 譯 ) 著 ,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1) 在有國內統一刊號( CN )或國際統一刊號( ISSN )的報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 1 篇以上 ( 每篇字數在 2000 字以上 ); 或在省級專業學術會議上宣讀本專業學術論文 2 篇以上 ( 每篇字數在 3500 字以上 ) 。
(2) 正式出版有統一書號( ISBN )的本專業學術論 ( 譯 ) 著或法學教材 1 部以上 ( 本人撰寫 1 萬字以上 ) 2、二級律師
論文與論 ( 譯 ) 著 ,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1) 在有國內統一刊號( CN )或國際統一刊號( ISSN )的報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 2 篇以上 ( 每篇字數在 2000 字以上 ); 或在國家級專業學術會議上宣讀本專業學術論文 2 篇以上 ( 每篇字數在 3500 字以上 ) 。
(2) 正式出版有統一書號( ISBN )的本專業學術論 ( 譯 ) 著或法學教材 1 部以上 ( 本人撰寫 2 萬字以上 ) 。
3、一級律師
論文與論 ( 譯 ) 著 ,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1) 在有國內統一刊號( CN )或國際統一刊號( ISSN )的報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 3 篇以上 ( 每篇字數在 2000 字以上 ) 。
(2) 正式出版有統一書號( ISBN )的本專業學術論 ( 譯 ) 著或法學教材 2 部以上 ( 本人撰寫 5 萬字以上 ) 。
三、通信工程專業
論文與論(譯)著,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正式出版本專業學術、技術專著或譯著1部(獨著或作為第一作者,本人撰寫2萬字)。
2、在國家核心期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
或在省部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專業刊物發表本專業有較高水平的學術論文2篇;
或在省部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專業刊物發表本專業有較高水平的學術論文1篇,并在省部級以上學術會議上宣讀有較高學術價值的本專業論文3篇;
或在業內認可的國際科技刊物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
或在業內認可的國際學術會議上宣讀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
本條中發表或宣讀的論文均要求獨著或第一作者,每篇字數不少于3000字,宣讀論文須提供2名同行專家鑒定意見。
3、論文被SCI、EI、ISTP收錄1篇且被較多引用(獨著或合著第一作者,每篇收錄字數不少于1000字)。
4、主持編寫本專業培訓教材或技術手冊2部,公開出版發行并在實際工作中應用(獨著或作為第一作者,每部本人撰寫2萬字以上)。
四、環境保護工程 1、 中級職稱
論文、論(譯)著,符合下列條件中1條以上:
(1)正式出版本專業學術、技術著作(本人撰寫1萬字以上)或譯著(本人翻譯2萬字以上)。
(2)獨著或作為第一作者,在CN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
(3)參與編寫本專業培訓教材,本人撰寫1萬字,公開出版發行并在實際工作中應用。
(4)論文被SCI、EI、ISTP收錄1篇(限第一、二作者,每篇收錄字數不少于1000字)。
2、 高級職稱
論文、論(譯)著,符合下列條件中1條以上:
(1)正式出版1部本專業學術、技術著作(本人撰寫2萬字以上)或譯著(本人翻譯5萬字以上)。
(2)獨著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家中文核心期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或在CN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
(3)作為主編或副主編,編寫本專業培訓教材1部(本人撰寫3萬字以上),公開出版發行并在實際工作中應用。
(4)獨著或作為第一作者,論文被SCI、EI、ISTP收錄1篇以上且被較多引用(每篇收錄字數不少于1000字)。
五、廣電工程專業
論文與論著,符合下列條件一條:
(1)正式出版本專業學術、技術專著或譯著1部(獨著或作為第一作者,本人撰寫2萬字)。
(2)在國家核心期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或在省部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專業刊物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獨著或第一作者,每篇字數不少于3000字)。
(3)主編本專業教材或各類技術手冊,本人撰寫3萬字以上,公開出并已被推廣應用。
六、交通工程專業 1、 中級工程師
論文與論(譯)著,符合下列條件中1條:
(1)正式出版本專業學術、技術專(譯)著,本人撰寫1萬字以上。
(2)在公開發行的科技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有學術價值的專業論文2篇以上,其中1篇為第一作者。
(3)獨立或主持編寫本專業培訓教材或技術手冊,本人撰寫2萬字以上,公開發行并已被推廣應用。
2、 高級工程師 論文與論(譯)著,符合下列條件中的1條以上: (1)正式出版本專業有價值的學術技術專著1部,本人撰寫2萬字以上;或出版相關專業有價值的論(譯)著1部,本人撰寫5萬字以上。
(2)獨著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全國中文核心期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或在省(部)級公開發行的科技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有價值的學術論文2篇(每篇字數不少于3000字)。
(3)主編本專業教材或各類技術手冊,本人撰寫2萬字以上,公開出版并已被推廣應用。
(4)正式出版省級以上地方行業技術標準1項以上;或本專業國家級工法1項以上,或省級工法2項以上,并公開發表、推廣應用。
七、高級會計師 論文論著符合下列條件中的一條: 1、獨著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專業刊物上發表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價值的會計或相關專業論文3篇(每篇字數不少于2000字,下同)。
2、獨著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專業刊物上發表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價值的會計或相關專業論文1篇,并公開出版有較高價值的會計或相關專業著作1部,本人撰寫3萬字。
3、獨著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專業刊物上發表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價值的會計或相關專業論文2篇,并在省級及以上專業學術會議上宣讀有較高學術價值的會計或相關論文2篇。
八、高級審計師 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其審計及相關理論研究成果經兩位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專家鑒定為有較高學術價值,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在正式出版社出版過有統一書號( ISBN )的審計或相關專業著作,本人獨立撰寫 5 萬字以上;
或編寫一部已正式出版的審計或相關專業教材,本人獨立撰寫 8 萬字以上.對未注明作者所撰寫章節的著作或教材,須由主編或出版社出具作者寫作分工的證明。
2 .在有國內統一刊號( CN )的核心類報紙、期刊上或在有國際統一刊號( ISSN )的國外報紙、期刊上發表 2 篇以上(每篇不少于 2000 字,下同)獨立完成的論文、調查報告。
3 .在有國內統一刊號( CN )的非核心類報紙、期刊上發表 3 篇以上或在省一級新聞出版部門認定的有內部刊號的報紙、期刊上發表 4 篇以上獨立完成的論文、調查報告。
第十七條 審計署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審計師評審委員會的
評審結果,需經同級的人事部門審核批準,并頒發審計的審計操作規程、審計工作制度或審計發展規劃,并經主管部門批準實施。
(三)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其審計及相關理論研究成果經兩位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專家鑒定為有較高學術價值;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在正式出版社出版過有統一書號( ISBN )的審計或相關專業著作,本人獨立撰寫 5 萬字以上;或編寫一部已正式出版的審計或相關專業教材,本人獨立撰寫 8 萬字以上對未注明作者所撰寫章節的著作或教材,須由主編或出版社出具作者寫作分工的證明。
2 .在有國內統一刊號( CN )的核心類報紙,期刊上或在有國際統一刊號( ISSN )的國外報紙、期刊上發表 2 篇以上(每篇不少于 2000 字,下同)獨立完成的論文、調查報告。
3 .在有國內統一刊號( CN )的非核心類報紙、期刊上發表 3 篇以上或在省一級新聞出版部門認定的有內部刊號的報紙、期刊上發表 4 篇以上獨立完成的論文、調查報告。
九、衛生技術專業
1、 副主任醫(藥、護、技)師、副主任中醫師 具備下列3條中的1條。
(1)在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管且中華醫學會主辦的中華學術期刊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水平的論文2篇,限獨著或第一作者。
(2)在省屬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人員,須有省級以上CN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水平的論文5篇以上,均限獨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3篇是發表在國家級學術期刊或國內核心學術期刊上。
在省轄市屬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人員,須有省級以上CN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水平的論文5篇以上,均限獨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是發表在國家級學術期刊或國內核心學術期刊上。
在縣(市)屬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人員,須有省級以上CN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水平的論文3篇以上,均限獨著或第一作者。
在鄉鎮衛生院工作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須有省級以上CN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以上,限獨著或第一作者(含省級學術會議上大會宣讀的論文)。
(3)同時具備下列條件者:
①在省屬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人員,須有省級以上CN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水平的論文4篇以上,均限獨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2篇是發表在國家級學術期刊或國內核心學術期刊上。
在省轄市屬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人員,須有省級以上CN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水平的論文3篇以上,均限獨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是發表在國家級學術期刊或國內核心學術期刊上。
在縣(市)屬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人員,須有省級以上CN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水平的論文3篇以上,其中2篇獨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
②獲本專業省轄市(廳)級三等以上科技進步獎、科技成果獎(限前7名)。
2、主任醫(藥、護、技)師、主任中醫師具備下列3條中的1條: (1)在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管且中華醫學會主辦的中華學術期刊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水平的論文3篇,限獨著或第一作者。
(2)在省屬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人員,須有省級以上CN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水平的論文6篇以上,均限獨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4篇是發表在國家級學術期刊或國內核心學術期刊上。
在省轄市以下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人員,須有省級以上CN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水平的論文6篇以上,均限獨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是發表在國家級學術期刊或國內核心學術期刊上。
(3)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條以上(其中第①條為必備條件)。
①在省屬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人員,須有省級以上CN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水平的論文5篇以上,均限獨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3篇是發表在國家級學術期刊或國內核心學術期刊上。
在省轄市以下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人員,須有省級以上CN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水平的論文4篇以上,均限獨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是發表在國家級學術期刊或國內核心學術期刊上。
②正式出版過本專業有較高價值的專著(編委以上,本人編寫有關章節,字數3萬字以上。
在省級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人員限副主編以上, 字數5萬字以上)。
③獲本專業省轄市(廳)級二等以上科技進步獎、科技成果獎(限前5名),或省級三等以上科技進步獎(限前7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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