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經營性房屋租賃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經營性房屋租賃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經營性房屋租賃合同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為了維護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有關房屋管理的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所租房屋
1、出租方將向承租方出租位于北京市 區小區樓單元 室房屋,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使用面積為____平方米。(以下簡稱“該房屋”).
2、該房屋的產權人為華潤臵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特授權委托出租方負責租賃經營管理該房屋,并由出租方享有本合同涉及的全部權利、承擔本合同涉及的全部義務和責任。對此,承租方已全面清楚的知悉并自愿與出租方簽訂本合同書。
3、該房屋的位臵、面積以本合同附件三平面圖中陰影部分為準;該房屋建筑面積為租金及其他費用的計算依據。
4、承租方所租房屋用于 ,承租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以及按照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及轉租、轉借。 如出租方已在該房屋中設臵固定附著物和設備,并同意一起出租,雙方應在訂立本合同時以附件二形式列明這些附著物和設備。
第二條:租期
承租方租賃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終止或本合同被解除,出租方有權收回該房屋。承租方須在租賃期滿或實際的終止期后 日內遷出,如超過 日,則承租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租金的兩倍數額向出租方繳納自租期屆滿(或終止、解除)日起至實際遷出之日止的租金。承租方如有意繼續承租該房屋,則須在租期屆滿前一個月內向出租方提出書面申請,經與出租方協商同意后,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書,方可繼續租用。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可優先租賃。
第三條:所租房屋的移交
1、出租方向承租方發出可移交房屋的通知后七天內,承租方應進入所租房屋。該房屋如果不嚴重影響承租方的使用,承租方不得拒絕接受交付,不得向出租方主張任何賠償。
2、承租方接受該房屋后如需裝修,應在裝修之前向出租方書面要求確認裝修設計。未經確認的裝修設計,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更改,相關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提出書面的確認請求后十個工作日內出租方未作任何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承租方裝修設計、施工等所需一切材料、人員及工程等費用須由承租方自己承擔。
第四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的支付
1、房屋租金采用按____ (年、季度、月)計租方式,____(年、季度、月)租金額為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
2、承租方應按____(年、季度、月)支付租金。租金支付方式為預付,即在每____(年、季度、月)前五個工作日內到小區辦公室(提示:應再明確交費地點)預付當____(年、季度、月)租金(遇節假日則順延)。逾期不交者,每日加收當期應交租金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15日以上未付租金的,即視為承租方嚴重違約,出租方有權因此收回所出租的房屋。出租方收回出租房屋的, 承租方應承擔全部的違約責任,并且承租方須向出租方賠償因此所引起的全部損失。
3、起租后的第一筆租金應根據當____(年、季度、月)實際租用的天數計取,按比例在進住前一次性支付。最后一筆租金應根據該____(年、季度、月)租期尚存的天數支付。
4、盡管有本條第1、2款所述,承租方應在占用該房屋前,向出租方預付第一____(年、季度、月)應付的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元。
5、承租方應在每月前五個工作日內向出租方支付上月除租金以外, 實際發生的含本條第
6款所列由出租方代收、代繳費的其他費用。
6、租金不含以下費用:
(1)、水、電、煤氣。
租期內水、電、煤氣等費用按每月查表實數計算費用,由承租方自行向________繳納。
(2)、供暖費。
每年5月1日至10月30日為交費期限,由承租方向供暖單位繳納。如由出租方供暖,承租方在此期間一次性向出租方預交當年度冬季供暖費。逾期未交者,出租方有權按逾期每日加收全部供暖費的1%的違約金。供暖開始后,承租方仍未交清上述費用的,出租方可停止供暖。
(3)、電話費、電視收視費。
由承租方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向專業公司繳納。
(4)、物業管理費(或有關單項費用)。
由承租方按照_____標準向________繳納。
第五條:押金
1、 押金相當于_____個月的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押金應在簽署本合同時支付。
2、押金的保留和扣除
押金將由出租方為承租方保留,不計利息。如承租方違約,出租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并沒收全部押金作為違約金處理。出租方亦可不解除本合同,而從押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以補償由于承租方違約而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同時,如承租方愿繼續履行本合同,應補足押金。如承租方未補足,出租方有權進入承租方所租房屋或其任何部分收回該房屋,解除本合同,并有權將押金全部沒收。
3、退還押金
本合同期滿后承租方將騰空的該房屋移交給出租方后的三十天內,或因承租方違約或損壞該房屋、設施而由出租方解除合同且承租方已賠償出租方的損失后的三十天內,出租方應將押金無息退還。如承租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條第10款的要求,在該房屋內展示搬遷通知,退還押金的時間將延長至上述日期后的九十天。
第六條:用途
該房屋僅限用于 。承租方如需變更經營項目或用途,應提前一個月向出租方提出書面申請,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方可變更,否則,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賠償損失。
第七條:承租方的義務
1、執行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守法經營,對利用該房屋開展的一切活動的合法性及后果負責。
2、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轉租或轉移該房屋或其任何部分或其任何權益,否則,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賠償損失。
3、如該房屋用于經營商鋪,承租方應向顧客提供優質服務,包括員工的服務態度和商品的質量。
4、如該房屋用于經營商鋪,承租方應使櫥窗整潔、陳列美觀。
5、物業管理
承租方應遵守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
6、損害、損壞的賠償
全面負責由于承租方、承租方之雇員及顧客的行為、錯誤或疏忽對人或財產造成損失、損壞或損傷的賠償,并保障出租方不因此受到損害和損失。由于承租方、承租方之雇員的'行為或錯誤導致在該房屋內或使用該房屋時發生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由承租方負責。
7、該房屋內所臵財物
全面負責該房屋內承租方擁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設臵、放臵、陳列在該房屋內的安裝物、內臵物、陳列物)不受任何損失或損壞,并保障出租方不因此受到損失和損害。
8、出租方的進入
經事先通知,應允許出租方及其授權的人員在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屋以觀察房屋狀態、盤點固定設備和進行必要的修理或維修。但在行使這項權利時,出租方應盡可能不造成任何干擾。而在遇到緊急情況時,出租方、出租方之雇員或代理人可進入該房屋而不加通知;如特別需要,出租方可以強行進入。
9、勘察、廣告及再出租
在租期屆滿前3個月內的任何合理時間內,允許可能的新承租方勘察該房屋并允許出租方在合適的地方展示房屋待出租的通知。
10、如該房屋用于經營商鋪,在租期屆滿前1個月,承租方應在該商鋪內顯著的位臵展示通告,告知客人停業日期及搬遷后的聯系方法;在承租方遷出后,如發生顧客退換商品、投訴、索賠、結算等與承租方有關的問題,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出租方因此蒙受任何損失,承租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11、招牌、廣告
如該房屋用于經營商鋪,承租方招牌的設計、大小尺寸、放臵位臵、內容等均應經出租方事先審核并書面同意。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不得在店鋪外(含玻璃間隔外部)懸掛、張貼、擺放任何指示牌、廣告燈箱、海報、標貼、模型等,否則出租方有權隨時予以撤除并向承租方收取撤除費用。
12、固定附著物及設備的保護。
承租方不得損壞該房屋及出租方在該房屋內設臵的固定附著物及設備,否則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但承租方正常使用造成的自然損耗除外。
13、合同的換簽
(1)如承租方以該房屋作為公司住所地設立新公司并辦理新公司在該房屋經營的營業執照,承租方應自新公司的營業執照辦理完畢之日(以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日為準)起一個月內持本合同原件(一份)到出租方處換簽《租賃合同》,將承租方變更為新公司;除出租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外,新公司與出租方的《租賃合同》中除承租主體之外的其他所有內容應與本合同一致。同時,新公司承諾將承擔承租方履行《租賃合同》所產生的相關責任義務。
(2)如新公司辦理營業執照時須出租方提供場地證明,承租方應向出租方遞交書面的場地證明蓋章申請,并保證該場地證明僅作新公司辦理營業執照用。
(3)如承租方違背本款之第(1)、(2)項中任一項,視為承租方違約,出租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已進行換簽的,出租方有權解除換簽后的租賃合同);如出租方解除合同時承租方或新公司已辦理入住,出租方有權不給予承租方或新公司任何補償(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或新公司對該房屋的裝修投入、承租方或新公司就該房屋的經營與其他方所訂合同的違約責任等等)。
14、承租方應承擔該房屋的防火責任,雙方簽訂本協議時,應同時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
15、承租方有義務為其自身或者其雇員購買人身安全以及工傷等的社會保險或者商業保險。同時,承租方也應購買第三人在承租方處消費或者住留而可能出現的人身傷害的保險。
第八條: 出租方的義務
1、保證不干擾承租方正常使用該房屋。
2、保證該房屋的入住條件符合本合同的約定;保持包括該房屋主體結構、墻面以及電源、下水道和電纜以及承租方責任以外的其他部分處于完好狀態;保持公共部位滅火、安全設施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3、保持公共區域的清潔。
4、如承租方辦理相關證照須出租方協助,出租方應提供協助。
5、出租方負責按國家規定交納房屋產權人所承擔的房產稅。
6、出租方如在租期內轉讓該房屋,應保證受讓人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所租房屋的交還
1、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承租方應于合同終止或解除日前將該房屋交還出租方。如本合同因租期屆滿而終止或因承租方違約而致解除,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恢復原狀,該恢復原狀工程由承租方承擔費用。交還房屋時,承租方應向出租方移交該房屋及所有固定設備、裝臵、鑰匙以及附加設備,并使這些設備、裝臵保持良好、清潔、可租和可使用狀態,否則,承租方應予以賠償,但自然損耗除外。
2、承租方的財產、固定設備和裝臵等,承租方應移走并負擔搬運費用,否則視為承租方放棄其所有權,出租方有權自行處臵。3、如承租方未能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日前將該房屋移交給出租方,出租方有權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日到期時,無須承租方許可,單方進入并占有、使用該房屋,承租方未能移走的物品由出租方另行安排保存,但費用由承租方承擔;當日視為承租方向出租方移交該房屋;因此產生的延期移交的天數,視同承租方延長租用的天數,承租方應根據實際天數按比例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第十條:例外
除非是出租方、出租方雇員或代理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發生下列情況時出租方對承租方、使用人和其他人不負任何責任:
(1)電梯、自動樓梯停止運行造成承租方人身或財產損害;
(2)使用該房屋內電、煤氣、水造成承租方、使用人及其他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害;
(3)該房屋內的人和物品發生安全問題;
(4)承租方或第三人不遵守法律法規、本合同造成的損害。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如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并在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證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由此免除對另一方的賠償責任。
2、如不可抗力造成該房屋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書面通知后30日內,書面通知承租方是否重新修復該房屋。若出租方決定不修復,則該不修復的通知構成對本合同的解除。在承租方收到該通知并退還了該房屋、付清應付租金和各種費用、辦理完退租手續后30日內,出租方應及時退還承租方預付的租金和押金;若出租方決定修復,而在修復期間該房屋不適于使用的,承租方可不支付修復期間的租金和物業管理費;若該房屋在不可抗力發生后六個月內未能修復,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3、由于小區市政配套不甚完善,乙方在使用房屋時有義務對出租房屋內的自有財產做好保護工作。由于停水、停電、管線滲漏、雨、污水排放不暢等原因造成乙方所租房屋內的物品損失及由此引發乙方的相關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 承租方未按期支付租金或其他應付的費用,應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
2.承租方擅自將租用的房屋轉租轉讓轉借或做他用的,屬于嚴重違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承租方已經交納的押金將作為違約金予以扣除,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出租方損失的,承租方還應繼續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3. 承租方擅自改裝、移動或更換所租用房屋固定物和其他裝臵或設施,導致房屋主體結構和質量嚴重受損的,屬于嚴重違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承租方已經交納的押金
將作為違約金予以扣除,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出租方損失的,承租方還應繼續賠償出租方的全部損失。
4. 承租方不能使用任何借口減少或停止繳納本協議所規定的各項費用,否則將視為違約,應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5. 承租方如發生嚴重違反國家或北京市的法律法規及小區房屋管理的有關規定時,屬于嚴重違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承租方收到出租方解除合同通知書后,應立即搬出所租用的房屋,一切費用(包括房屋裝修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出租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由于承租方違約而使出租方已經或將要遭受的損失,并保留進一步索賠的權利。
6、承租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第七條所確定的各項義務。除另有約定外,違反任意一條將視為違約,出租方有權視情節嚴重采取主張違約金、扣除押金、解除合同,同時保留進一步索賠的權利。
7、承租方因其經營活動違反了國家或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而導致出租方承擔行政處罰的,無論出租方是否因此解除本合同,承租方都應全部承擔行政處罰的全部責任,向出租方支付罰金;因行政處罰給出租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承租方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8、承租方除上述條款外如違反其它約定,將承擔違約責任,按租金總額的2%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提前解除租賃合同
1、如承租方要求在租期內解除租賃合同,承租方應提前至少60天向出租方發出提前解約的書面申請,出租方將根據租期剩余的時間收取補償金。具體金額為:離租期結束多于6個月,收取相當于三個月租金的補償金;離租期結束少于6個月,多于3個月的,收取相當于兩個月租金的補償金;離租期結束不多于3個月的,收取相當于一個月租金的補償金。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承租方破產并開始清算,或被請求破產、清算以及承租方不得不宣布破產或與債權人做出安排或對承租方所租該房屋執行任何法律上的安排,出租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收回該房屋,沒收全部押金作為違約金,并向承租方追索欠款。
3、如果出租方要求在租期內解除租賃合同,出租方應提前至少60天向承租方發出提前解約的書面申請,承租方將根據租期剩余的時間收取補償金。具體金額同本款
第一條。如上述補償金不足以補償承租方不可拆除的裝修殘值(扣除折舊),出租方還應增加補償金數額直至補償金總額與承租方不可拆除的裝修之殘值相等。
第十四條: 證照
如該房屋用于經營商鋪,在簽署本合同之前,承租方需向出租方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核發的營業執照及附件。如承租方非法人代表的,還需向出租方出示法人代表的授權書。 承租方如更改名稱、變更營業執照,應及時將新的名稱書面通知出租方,并將新的證照向出租方出示并提供其復印件給出租方備案。
如承租方在租期內被吊銷許可證、執照或被責令停產停業,出租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押金作為違約金并要求承租方賠償損失。
第十五條:租賃合同的附件
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租賃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承租方向出租方繳納了全部押金,并由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司印章之后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執兩份,承租方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經營性房屋租賃合同2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房屋權屬狀況: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出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件)身份證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甲乙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 市 區 路 弄 號 室
建筑面積 平方米。房屋現有裝修設施、設備情況列表水: 電: 燃氣:
該列表作為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已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一)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最多不超過 人。
(二)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個月。甲方應于__年__月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 后視為交付完成。(乙方如果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一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
總計:人民幣元整(大寫:)。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大寫: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四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1.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物業管理費由甲方承擔;
2. (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衛生費(7)上網費由乙方承擔。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五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 , 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7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15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的 2 倍的滯納金。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15 日的。
2、欠繳費用達 500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2 倍支付滯納金。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營性房屋租賃合同3
出租方: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筑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主要裝修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月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月__日收回。拖欠租金__個月或空關__個月的, 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元,首次租金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納__給甲方。采用付_壓_方式。
1. 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2.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2.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3.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出租方: 承租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經營性房屋租賃合同4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出租與承租坐落于兩層獨立樓房的經營性用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用途
乙方只能用于約定的使用用途,不得改變房屋使用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房屋租賃期為五年,從月日至日止。
2、續租
房屋租賃期滿,合同自動終止。乙方如需要繼續租用,應在租賃期滿前一個半月(45天)與甲方協商,并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確定租金,租期及簽訂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本用房每年租金為(大寫)元)。從起租日起(計租日)至下一年終止日,乙方應向甲方以每6個月一期支付一次(半年租金)共計(大寫)元(元),乙方每期提前一個月繳下一期房費。
2、租金支付方式:現金()轉賬()。
3、除租金外,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發生的水、電、電話、有線電視、電信寬帶、煤氣、排污、衛生、治安等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并及時繳納。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情況下,陪同其他相關人員,進入該房屋內進行看和了解房屋狀況。
2、本合同租賃期滿或提前終止、解除合同時,乙方須將其所有財產和自置設備、物品搬出該經營性用房(包括可移動而不損害房屋結構和使用的裝修場)。
4、甲方確認房屋無抵押、貸款、第三者糾紛等爭議。
5、甲方按合同約定期將該經營性用房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時甲方保證房屋結構完好。
6、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與當地村委、街道等地方政府做好協助工作。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繳納租金,租賃保證金。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安裝和改建供水、排水、電路、水管等設施。也不得在經營性用房內安置、堆放、懸掛任何超出房屋承重范圍的物品。
3、乙方根據需要對房屋裝飾和裝修必須通知甲方,并附合物業公司的規定。
4、在租期內房屋因拆遷、城市改造等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甲方給予乙方經營性補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如有其他形式的糾紛,如抵押、貸款、第三者爭議與乙方無關,如造成乙方損失,甲方給予乙方補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租賃結束時,乙方應按其接收狀態還給乙方。甲方對乙方的裝修不作任何形式的補償。
7、乙方應遵守公安消防、社區物業及對用火的規定。保證防火設施的有效,對可能發生的火災而造成自身及他人財產損失或致人死亡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8、乙方對來訪客人及顧客在該用房所發生的意外傷害負全責。
9、乙方對經營性用房的牌匾,外墻裝飾物的脫落。倒塌造成行人和顧客受傷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經營性房屋租賃合同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房屋租賃合同指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依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出租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房屋結構為 ,產權證建筑面積 平方米,共 間(套),產權證號 。
第二條 該房屋用途為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合同期限內租金不變。
第五條 租金按 (月、季、年)結算,每 (月、季、年) 日以 (現金或轉帳)交付。
第六條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屬于該房屋的所有權人,承諾無與產權有關的民事或行政糾紛,合同生效后如有上述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甲方是否允許乙方轉租該房屋(在空格內填寫是或否)
第九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維修由甲方負責。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損失及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乙方負責租賃期間的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的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 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改變房屋結構的前提下,投資對租賃房屋進行裝飾裝修,裝飾裝修方案須經甲方審核簽字同意。租賃期滿后,乙方維持裝飾裝修后的現狀交付房屋的,甲方不補償裝飾裝修費用;乙方拆除裝飾裝修的設備、材料的,必須出資恢復原樣。
第十二條 在房屋租賃期間,與使用房屋有關的費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支付的費用為:水費,電費,電話費,煤氣費,有線電視費,寬帶費,物業管理費, 等。
第十三條 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終止,乙方依照合同到期日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必須提前 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書面申請后15日內向乙方作出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該房屋,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第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5、違反第十條規定,二次被行政處罰的;
6、利用承租房屋進行其它違法活動的`;
7、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8、第十四條 甲方不及時交付房屋,不及時修繕房屋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
第十五條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 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簽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十六條 甲方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 月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十七條 如因城市建設、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應提前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八條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以年租金的 %承擔違約責任。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以逾期總額的 %按日加收滯納金。
第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十一條 甲方產權證復印件及其它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二條 其它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申請當地工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按下列第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 份。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甲方代理人(簽章): 乙方代理人(簽章):
__年__月__日
【經營性房屋租賃合同】相關文章:
經營性房屋租賃合同5篇01-08
經營性房屋租賃合同3篇09-06
經營性租賃合同09-07
汽車經營性租賃合同10-27
經營性設備租賃合同02-13
經營性設備租賃合同通用11-29
經營性租賃合同13篇09-07
設備經營性租賃合同4篇09-15
生產經營性設備租賃合同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