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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年度評審報告
隨著個人的文明素養不斷提升,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報告,不同的報告內容同樣也是不同的。那么,報告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供應商年度評審報告,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職能職責,落實工作責任
(一)采購單位是政府采購活動行為主體。主要負責貫徹執行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采購政策制度;編制本單位的政府采購預算、政府采購計劃;按規定及時向財政部門申報政府采購計劃;依法按規定向交易中心提出采購具體需求,確認采購文件;委派單位人員監督開評標及相關工作;根據委員會的評審意見,及時確認采購結果,并按政府采購有關規定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組織本單位采購項目履約驗收工作;及時提交采購支付申請,辦理資金支付事宜;配合交易中心處理采購項目的詢問與質疑答復,配合財政部門開展政府采購投訴處理工作;接受或協助財政、監察和審計等部門開展的監督檢查工作;履行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交易中心是政府采購交易執行主體。依法履行集中采購機構職責,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采購政策制度;根據采購單位委托辦理采購事宜,制定集中采購機構內部監督管理制度;審核采購單位采購需求,按照采購文件范本依法合規編制采購文件,就采購文件組織專家論證及預公告征詢意見;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政府采購信息在指定媒體公告;依法按程序組織供應商報名、開標和評審;向中標成交供應商簽發中標成交通知書;做好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上報和采購項目文件檔案管理;依法受理和處理供應商的質疑及回復,配合財政部門做好投訴處理工作;接受或協助財政、監察和審計等部門開展的監督檢查工作;履行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三)財政部門是政府采購監督管理主體。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上級政府采購政策制度,參與起草政府采購規范性文件,擬訂本級政府采購政策和管理制度;審核政府采購預算和采購計劃;依法核準政府采購方式和變更;征集上報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網絡終端;審核備案政府采購文件、評審和采購合同等文件資料;監督檢查政府采購活動,對交易中心履行集中采購機構職責情況進行考核;審核政府采購資金支付事項;依法受理和處理政府采購中的投訴事項;匯總審核上報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組織政府采購當事人和評審人員開展培訓;履行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確保依法采購
(一)明確采購信息媒介。政府采購信息必須及時在《四川政府采購網》和同級公共資源交易網上向社會公開,內容必須一致。凡未在上述指定媒介公開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的項目,不得在四川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系統中抽取評審專家。涉及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的除外。
(二)依法審核政府采購方式。采購方式由財政部門審核,按照《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政府采購方式適用條件和情形執行。政府采購應以公開招標為主,政府采購貨物或服務的數額達到公開招標規定標準的,必須公開招標采購。采購單位不得將應當以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貨物或服務化整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公開招標采購。
(三)規范公開招標方式變更管理。采購項目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除應急工程項目按規定程序審批執行外,原則上不得變更采購方式。因特殊情況需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采購方式的,采購單位應當在采購活動前書面報經同級政府同意后,由同級財政部門辦理采購方式變更。
(四)嚴禁任何形式規避政府采購。因采購單位前期工作不主動、計劃不周密等主觀因素造成時間延誤,不能按招標程序正常采購的,不良后果由采購單位自行負責。采購單位不得違規要求更改采購方式、單位自購或縮短法定采購時間等,規避集中采購或公開招標。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或目錄以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項目,采購單位未實行政府采購的,財政部門應當拒絕支付資金。
三、進一步規范采購文件編制管理,堵塞采購漏洞
(一)進一步強化采購文件編制責任。交易中心和采購單位應當增強采購文件編制的責任意識,根據采購項目的特點和需求編制采購文件,對采購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
1.采購單位應當認真組織做好采購項目前期市場調查和采購需求的科學論證工作,依法合理設置供應商資格條件,提供采購項目產品的性能指標、技術參數、服務要求和評審標準等采購需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不得設置具有傾向性、排他性、限制性條款和內容,不得違反規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變相指定品牌、型號、產地和服務的供應商。采購單位還應嚴格執行經費預算和資產配置標準,合理確定采購需求,不得超標準采購,不得超出辦公需要采購貨物和服務。
2.交易中心應當對采購單位提供的采購項目技術規范(規格配置、技術參數、性能指標等)、供應商資格條件、服務要求、評審標準等采購需求進行嚴格審核把關,科學編制采購文件。交易中心在編制采購文件時,對采購單位設定的采購需求具有傾向性、排他性、限制性條款或歧視待遇,以及違反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的,應當要求采購單位進行修改完善,否則不得繼續實施采購,由此導致采購延遲以及其他相關責任由采購單位承擔。
3.財政部門應逐步分類編制政府采購范本文件,加強采購文件審核備案,發現采購文件存在違法違規情形的,應當責令交易中心、采購機構商采購單位整改修正,拒不整改修正的,將有關情況書面報送同級監察機關,由監察機關對相關單位和人員進行處理。
(二)進一步規范供應商資格條件設置。各級交易中心和采購單位在采購文件編制中,對供應商資格條件要求應符合《政府采購法》規定,并同時符合以下要求。
1.非國家或行業規定的強制性資質或強制性認證,不得作為資格條件。除采購項目所涉行業有明確強制性規定外,不能以制造廠家作為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供應商的資格條件予以規定。
2.投標產品制造廠商出具的投標特別授權函、針對采購項目的授權書或售后服務承諾函原件等不得作為供應商特有資格條件,不得限制合法的、經銷授權商等參與采購項目競爭。
3.不得將供應商注冊資本金、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利潤、納稅額等供應商的規模條件作為供應商資格條件,從而對中小企業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已設置供應商的資格條件,不能作為或變相作為評分加分因素。
(三)進一步規范采購文件技術參數要求。采購文件中實質性技術參數要求和條款,必須滿足3家及以上不同品牌的同檔次(或以上)的產品參與競爭。技術參數設置不能以供應商產品獨有的技術參數或專利技術作為實質性技術參數和要求,不能通過技術參數設置排斥潛在供應商公平參與競爭,不能“量身定做”照搬照抄個別供應商產品的技術參數。特別是需實質性響應的參數,不得設置固定值限制優于此參數的產品。
(四)進一步規范采購文件評分標準編制。招標采購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法的,評分因素中分值(100分制)比例的設定,應當將價格、技術、服務作為主要評分因素,合理設定各評分因素的分值。
1.貨物類采購項目報價分值原則上一律60分,有特殊情況(技術標準要求高、技術需求占比重、項目技術復雜等)需要調整的,應當經同級財政部門批準,調整后報價分值不得低于50分。
2.服務類項目報價分值原則上不得低于30分,國家或行業有明確價格要求的,從其規定。
3.非國家強制性認證如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保管理體系認證、銀行資信證明等體現產品信譽或質量的作為評分因素的,單項得分不得超過總分值的0.5%;各類資信認證事項等累計分值不得超過總分值的3%。
4.經營業績、項目案例等作為評分因素的不得設置地域性和行業性限制,分值設定不得超過總分值的3%。
5.價格分統一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即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報價作為評標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其他投標人的價格分統一按下列公式計算:投標報價得分=(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價格分值。
(五)進一步完善采購文件預公告制度。采購文件正式公告前,交易中心須在《四川政府采購網》和同級公共資源交易網上進行預公告征求意見,預公告期限至少為5天,主要對供應商的資格條件、技術參數、性能指標、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等進行公告,廣泛征求潛在供應商和社會專業人士的意見建議。
(六)強化采購文件第三方專家審核論證。交易中心對預算100萬元及以上,或涉及民生、公益性項目,社會關注度高或技術要求比較復雜的重大采購項目(經批復的公務用車或執法執勤車輛除外),應當將編制后的采購文件分別送3名專家獨立審核論證(不得注明采購單位和項目名稱),重點審核論證供應商資格條件、采購需求及評審標準等是否滿足3家及以上不同品牌產品或服務供應商,是否具有傾向性、排他性和歧視性,明確出具審核論證意見,其中任何1名專家提出意見并審核論證不通過,必須重新修改采購文件。審核論證專家原則上從政府采購專家庫中抽取,參與項目審核論證的專家不得再參與項目評審。
(七)建立采購文件意見反饋與修正機制。交易中心與采購單位應根據采購文件預公告征求意見和專家審核論證意見,修正完善采購文件內容,編制正式采購文件并經采購單位確認后,送同級財政監管部門審核備案,在指定媒體上正式采購信息公告。交易中心應將采購文件預公告征求意見、專家審核論證意見等反饋意見采納及修正情況書面送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備案,并作為評標報告的一項內容備查。
四、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評審管理,確保公平公正
(一)規范評審委員會采購人代表管理。評審委員會(包括評標委員會、競爭性談判小組、詢價小組)由采購人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按規定組成。采購人代表應從四川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系統中隨機抽取擔任,采購單位出具授權書委托其履行采購人代表職責。
(二)規范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抽取。評審專家原則上在開標當天抽取,由交易中心向財政部門管理的專家庫網絡終端申請,在采購單位和交易中心人員的現場監督下,從四川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系統中通過隨機方式抽取,并語音自動通知評審專家,抽取結果密封打印,網絡終端數字加密證書密封保存至開標結束。市本級預算在30萬元以下的采購項目,選擇同時在廣安、南充、達州、遂寧、巴中等五市區域內抽取評審專家;預算在30萬元及以上的采購項目,選擇在全省范圍內抽取評審專家。
(三)加強政府采購開評標現場管理。交易中心應當積極推進供應商網上報名、電子化評標和有效電子監控管理,組織評審專家獨立評審,禁止非工作人員、非評審人員進入開標現場和評審現場,為評審現場提供事務的交易中心工作人員不得為同一采購項目負責人或經辦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表影響評審委員會成員獨立評審的意見和言論,不得非法干預評審工作。交易中心在開評標中發現采購單位、評審專家或供應商涉嫌違法違規的,應將相關證據和情況書面送同級財政部門按相關規定處理。
(四)加強政府采購項目廢標管理。采購中對于廢標的采購項目,交易中心應會同采購單位認真分析研究廢標的具體情況,找準廢標的實質原因,組織評審委員會對采購文件是否存在傾向性、歧視性和不合理條款進行論證,并出具書面論證意見。對因采購文件不科學合理導致廢標,應修正采購文件并重新按原采購方式組織采購,不得簡單以報名不足3家或實質性響應不足3家廢標而要求變更采購方式。
五、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履約管理,曝光不良行為
(一)加強采購合同履約驗收管理。采購單位應依法確認中標結果,按中標(成交)通知書依法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無正當理由不得拖延或拒簽合同。采購單位應嚴格按采購文件、投標承諾和合同及相關規定組織履約驗收,大型或復雜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參加驗收。驗收組成員應當在驗收報告中簽字,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驗收報告應作為資金審核支付的重要憑據。交易中心、財政、審計等部門應加強采購項目履約驗收抽查和審計監督。
(二)曝光處罰采購當事人的不良行為。各級交易中心應在公共資源交易網上建立政府采購不良行為曝光臺,財政部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供應商、采購機構、評審委員會成員等采購當事人,在采購活動中的不良行為認定及處理后,及時在政府采購不良行為曝光臺中予以公示。供應商有違反《政府采購法》規定的不良行為的,除中標無效外,并納入我市不良供應商名單,1—3年內不得進入我市政府采購市場。被四川政府采購網曝光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門處罰的違規供應商,自動列入我市不良供應商名單。
六、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組織保障,提升管理水平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政府采購工作,堅持政府統一領導,強化部門單位責任,按照科學化、精細化管理要求,不斷探索和創新政府采購管理方式,規范采購操作程序,健全內部規章制度,提高政府采購管理水平。
(二)加強信息化建設。按照國家總體規劃和部署,建立與全國互聯互通的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實現政府采購業務的全流程、全電子化操作,利用現代電子信息技術,為采購單位、供應商提供快速、透明、便捷的采購服務平臺,不斷提高采購工作效率和信息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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