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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社會救助政策調研報告(通用8篇)
社會救助政策是對某些失去勞動能力或者低收入公民給予的一種保障。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落實社會救助政策調研報告,歡迎大家參考!
落實社會救助政策調研報告 篇1
社會救助是指國家和其他社會主體對于遭受自然災害、失去勞動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給予物質幫助或精神救助,以維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種措施。社會救助是最基本的社會保障方式,在矯正“市場失靈”,調整資源配置,實現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等方面發揮著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社會救助工作的現狀
經過多年努力,我縣已經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為基礎、專項救助相配套、臨時救助為補充、各項優惠政策相銜接的社會救助體系。全省農村低保績效考評第四名,低保工作多次受到上級表彰。
1、城鄉低保制度。城市低保制度是1997年建立的,先后多次調整保障標準,保障標準從最初的人月156元提高到現在的480元,占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目前,享受城市低保對象5322戶8316人,占城鎮人口的5.7%,月發低保金187.5951萬元,人月均220.60元。農村低保制度是2007年建立的,并先后從2007-2016年逐年調整保障標準,從最初的人/年380元提高到現在的人/年3000元。目前,全縣享受農村低保對象35519戶54285人,占農村人口的4.5%,月發低保金864.4696萬元,人月均147.69元。
2、特困群體供養制度。一是農村五保供養制度。該縣現有農村五保對象11096人,其中集中供養1142人。供養標準為集中供養人年4800元、分散供養人年3200元撥付基本生活費。二是城鎮三無供養制度。全縣現有城鎮三無人員54人,其中集中供養5人。供養標準為集中供養人月624元,分散供養人月480元。三是孤兒供養制度。全縣現有孤兒923人,其中集中供養49人。供養標準為集中供養人月1000元,分散供養人月600元。
3、大病醫療救助制度。該縣于2005年建立城鄉貧困群體大病醫療救助制度,幾年來,多次對《實施辦法》進行修訂,目前,規范運作,細化救助程序。一是明確救助標準,強化系統管理。對重特大病醫療救助在定點醫院通過“一站式”系統即時救助。二是明確救助程序,強化服務審批。重特大病救助對象實行“四化”救助程序,即:申請人性化、審核準確化、登記詳細化、結算便捷化。三是明確結算方式,強化資金使用。重特大病救助對象出院48小時內,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結算單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憑證到醫療救助窗口辦理結算手續。今年1-5月份累計救助13088人次困難群眾大病患者實施大病救助,累計救助金額721.694萬元。
4、臨時救助制度。2014年建立困難群眾臨時救助制度,我縣開展的'臨時救助形式多樣,基本涵蓋了全縣所有困難群體,城鄉居民因病、因災、子女上學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暫時困難的可申請享受臨時救助,全年救助標準從過去的500元提高到現在的2000元。2016年5底,全縣累計救助困難群眾181戶,支出救助資金25.63萬。
5、流浪乞討救助制度。對外來流浪乞討人員實施基本生活和返鄉交通救助,對未成年人、老年人、重病人主動實施基本生活、醫療和護送返鄉救助,對查找不到流出地的予以妥善安置。該縣每年救助在614人次左右。
二、社會救助工作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該縣不斷加大救助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但還存在一些問題:
1、低保家庭收入核定難。低保補助金額主要是依據低保對象的家庭人均收入狀況確定的,由于居民就業的多樣性和收入來源的復雜性,很難準確把握和核定居民家庭收入狀況。有少數居民收入申報不實,特別是臨時收入和隱性收入未予申報,有的單位提供虛假收入證明,導致申報材料失真。
2、社會救助資金不能滿足需求。一是農村低保資金不足。農村低保規模不斷加大,資金出現較大缺口。二是醫療救助資金不足。“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極大緩解了廣大人民群眾看病難的問題,但對于救助對象和低收入群體來講,自費醫療費用仍然較高,希望得到政府救助,但目前的醫療救助資金籌集渠道和額度非常有限,與需求相比缺口大。
三、完善社會救助工作的建議
1、制定居民家庭收入核對辦法。成立居民家庭收入核對中心,研究制定居民家庭收入核對辦法,建立人口基本信息庫。將轄區內居民的戶籍、住房、車輛、工商注冊、工資收入、養老金、失業金、公積金、納稅、銀行存款、有價證卷、農民政策性補貼、征地拆遷補償等基本信息錄入人口基本信息庫。居民家庭收入核對中心依法對申請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保障性住房、教育救助、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項目的居民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進行核對,出具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報告。
2、加大社會救助資金投入。各級政府要加大資金投入,確保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同步提高。一是建立救助資金長效保障機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趨勢和社會救助事業發展的實際需要,建立與經濟發展水平和公共財政能力相匹配、與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協調、與物價指數變動相銜接的社會救助資金投入和運行機制。二是健全保障標準自然增長機制。確保農村低保、五保供養標準和補助水平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物價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建立操作性強的保障標準調整機制。由民政、財政、物價、統計等部門綜合居民消費水平、物價水平、財政承受能力、困難群眾的實際需求等因素確定保障標準,使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自然增長。
3、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在現行的臨時救助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救助范圍,提高救助上限。一是將生活特別困難的低保戶、收支嚴重失衡的困難戶、遭遇突發性事件和意外事故的困難群眾納入臨時救助范圍。二是合理確定救助標準。根據救助對象困難原因、程度、種類等因素,結合臨時救助資金狀況,合理確定救助檔次和標準,實施分級分類救助。
落實社會救助政策調研報告 篇2
日前,XX區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了城鄉困難群眾“救急難”工作試點,以有效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存權利和人格尊嚴。全區堅持“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的原則,通過做好各項制度和救助資源的銜接配合,補短板、托底線,使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的要求得到滿足,逐步建立健全“救急難”工作長效機制。
一、“救急難”試點工作初步成效
1、建立“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XX區“救急難”工作實行區、鎮(街道辦)兩級負責制。依托區、鎮(街道辦)便民服務中心,由民政部門牽頭,在原民政窗口上,設立統一的社會救助窗口,搭建“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平臺。明確部門職責及分辦、轉辦流程和辦理時限,建立化解急難問題的“綠色通道”。民政、教體、人社、住建、衛生、計生等部門除辦理社會救助窗口轉介救助外,根據各自工作職責直接受理群眾的急難救助申請。建立社會救助網絡信息平臺,實行市、區、鎮(街道)、三級聯網,做到救助信息三級共享,并借助信息化手段,科學確定救助對象,避免重復救助、多頭救助和救助遺漏,形成橫向互聯、縱向互通的社會救助網絡平臺。
2015年對遭遇突發性、意外災害、傷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導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難群體進行了臨時救助,1-10月共為630人次,救助105.59萬元。
2、設立“XX市XX區‘救急難’備用金”。區財政每年預算安排50萬元,并吸收社會捐助資金,設立“XX市XX區‘救急難’備用金”,實行專賬管理、專項核算、專款專用。用于救助我區在遭遇突發性、意外災害、傷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導致生活陷入困境,其它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難的家庭。今年以來我區共救助丁佳馨等11名患白血病、腎病的重病患者,各救助1萬元,減輕了患者的經濟壓力。
3、建立急難對象發現報告機制。村(居)民委員會是主動發現急難救助對象的責任主體。發揮轄區城鄉村(社區)黨組織、村(居)民委員會,駐村(社區)干部、城鄉社區服務志愿者、社會工作者等作用,及時了解、掌握、核實轄區居民遭遇突發、意外事故、家庭成員罹患重病等特殊情況,主動幫助提出救助申請。在每一個部門、鎮(街道辦)、村(社區)確立1名專職信息員,對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難群眾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救助。確保困難家庭第一時間得到救助,實現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
4、建立健全社會力量參與機制。建立“救急難”專項基金。通過社會捐贈、贊助方式,在民政部門設立“救急難”專項基金,拓寬急難救助資金籌集渠道,保證急難救助工作有效開展。發揮慈善協會等組織作用。引導、支持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和愛心人士等針對急難個案開展救助。我區愛心人士、干部職工等為患白血病、腎病等重病的兒童捐助50余萬元,極大地緩解了患者家庭的經濟壓力。
二、“救急難”試點工作的困難和不足
1、臨時救助標準較低,發揮救急難效能有限。一些困難群眾因遭遇突發事件、重大疾病導致生活陷入困境,臨時救助標準較低,救助效果有限。比如,我區現行臨時救助制度規定救助標準最高為3000元,但由于災難發生的突然性和救助需求的高費用特點,使現行的臨時性救助制度,難以解決實質性問題,要徹底解決這類特殊人群的急難問題,需要進一步提高臨時救助標準。
2、社會救助協調機制不健全。政府領導、民政牽頭、部門協作、社會力量參與、基層落實的社會救助統籌協調機制不夠健全,我區雖然建立了社會救助聯席會議制度,但是聯席會議運轉還處于試行階段,因此,僅憑一個部門唱獨角戲,部門協調落實救急難實效低,救助資源整合欠缺,救急難最大化發揮其效應方面還比較欠缺。
3、基層社會救助工作力量薄弱。全區轄11個鎮、街道辦26萬人。每個鎮、街道辦只有1-2名民政工作人員,基層社會救助工作任務繁重,大多難以承擔日益增多的社會救助工作,社會救助工作力量不足和任務量負荷過重的矛盾在XX區較為突出,就民政局而言,低保入戶調查人員也難以落實。因此,對急難對象的實際家庭收入情況的跟蹤調查、早發現、早干預、早救助的要求還有一定距離。
三、對策及建議
1、健全和完善社會救助制度。一是要深刻理解救急難精神實質,準確把握社會救助機制創制。首先要明確救急難是城鄉低保、特困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受人員救助、住房、就業等8種社會救助制度框架內開展工作,“救急難”是機制創制,而不是政策創制;其次要明確“救急難”是社會救助范疇的“救急難”,立足于“托底線”,是對因遭遇各種急難情形致使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居民給予的困難救助和幫扶。二是健全和完善臨時救助制度。依據國家和省臨時救助制度,抓緊修訂完善臨時救助制度,提高臨時救助標準,突出“救急難”作用,進一步用制度規范救助對象、救助范圍、救助程序、救助資金等事項,避免救助工作的隨意性,確保臨時救助資金真正用到急難問題上,避免
“網底”編織不牢。
2、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形成合力。按照“黨委政府領導、民政牽頭、部門協同、社會力量參與、基層落實”的原則,形成上下貫通、左右協調、整體聯動的聯席會議機制。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召開聯席會議,研究、分析急難救助問題。明確社會救助管理部門職責,形成統一領導下的各司其責、分工協作、運轉協調、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
3、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建立政府為主的社會救助統籌協調機制,并不意味著由政府包攬一切社會救助急難事務。幫扶困難群眾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只要引導得當,社會力量可以發揮重大作用。一是要以慈善機構、社會服務組織等為載體,鼓勵社會力量和個人,捐贈、贊助和參與救急難工作,努力在全社會形成人人關心、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二是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開發社會工作崗位等方式,發揮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者作用,為社會急難救助對象提供社會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導等專業服務。
4、完善急難對象經濟狀況信息核對共享機制。在民政部門建立的信息核對中心的基礎上,加快健全社會救助信息共享機制,為主動發現急難對象和準確判斷急難情形提供依據。加強與衛生計生、教育、住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社會救助管理部門以及慈善組織的信息共享,及時了解掌握專項救助和慈善救助開展情況,使救助對象的需求和政府的救助資源、慈善組織的救助項目,社會各界的愛心捐贈、志愿服務等資源有效對接。
5、充實基層社會救助工作力量。急難救助工作的重心在基層,能否為遭遇突發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困難群眾解決急難問題,基層是關鍵。一是要強化基層社會救助力量。配齊、配強、配好社會救助工作隊伍,做到機構、人員、經費、場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使救急難工作有地方開展、有人員落實、有經費保障、有設備作后盾;二是要按照“分級實施、各負其責、上下配合、相互協調”的要求,加強工作配合,注重工作聯動,努力形成做好社會救助工作的強大合力。
落實社會救助政策調研報告 篇3
農村社會救助制度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我國農村社會經濟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它秉承著生存、發展和社會和諧等理念,蘊涵著公平與安全價值,對保護農村社會弱勢群體、縮小貧富差距、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有著及其重要的意義。
一、新時期的社會救助工作愈顯重要
日益加劇的老齡化。我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全國65歲以上老人占總人口的比例超過8%。1980年在職職工與退休人員的供養比是13:1,現在已經降低到3:1,老齡化速度明顯快于經濟發展速度,呈現了“未富先老”的特征,而社會保障制度卻明顯滯后于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農村,老人的數量與占總人口的比重快速上升,全市農村老人65歲以上21萬人,70歲以上達14萬人,80歲以上也達5.6萬人。農村負擔老人的壓力不斷加大,由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還未建立,加上農民收入本身偏低,子女教育、看病就醫負擔重,老人贍養矛盾呈明顯上升趨勢,越來越多的老人將成為社會救助的對象。
較寬的貧困面。我市有炎陵、茶陵兩個省級貧困縣,176個貧困村,其中炎陵72個,茶陵72個,其他面上貧困村32個,最新標準的貧困人口(人均純收入低于1196元人口)總量達10.4萬人。特別炎陵下村、平樂、茶陵桃坑、江口、醴陵官莊等一些偏遠山區,貧困人口占相當比重,個別地方“光棍漢”比例高的驚人。20XX年,全市農民人均純入達5837元(增幅15.7%),醴陵、攸縣等地人均純收入超過6000元,但炎陵、茶陵僅分別2808元、2997元,不及富裕地區的一半,不及的城市居民收入五分之一。全市較多的貧困從人口,由于承受能力低,家庭一旦遭受自然災害和疾病,就成為社會救助的對象。
眾多的弱勢群體。全市殘疾人總數為24.5萬,占全市人口的6%,其中視力殘疾3.8萬、聽力殘疾5.6萬、言語殘疾0.3萬、肢體殘疾7.5萬、智力殘疾1.7萬、精神殘疾1.6萬、多重殘疾3.5萬。在全市24.5萬殘疾人中,困難殘疾人有14萬之多,其中特困殘疾人6.8萬,基本上是生活不能自理,生產生活極為困難,需要社會各界的關心關注,更需要政府和社會的救助。
多發的自然災害。我市屬于典型的山丘區,是自然災害多發的省份,山洪地質災害發生頻率較高。降雨季節不均,夏季受臺風影響造成局部暴雨成災,特別是南部的炎陵、茶陵等地,幾乎年年都有山洪發生,山洪地質災害占全市的70%以上。近幾年的“碧利斯”、“格美”等臺風就曾給我市造成重大損失。去年初的冰凍災害更是造成全市倒塌房屋2781間,農作物受災108.3萬畝,死亡各類牲畜24.1萬頭,林木蓄積損失325.02萬立方米,楠竹受損1.67億株,一些山區以林木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林農因災而返貧。每次受災的倒房戶是往往是住房條件極差的困難戶,造成無家可歸,成為亟待救助救濟人群。
二、新時期的社會救助工作要加快統籌推進
新時期社會救助要堅持以政府救助為主導,以社會互助為補充,把社會救助與社會保險、扶貧開發和慈善事業統籌考慮,協調推進。
堅持保與救相結合。建立市場經濟體制,化解市場和自然風險,保險制度要積極跟進。當前要把社會保險制度建立健全作為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首要任務,重點在養老保險取得突破;其次是加強防災救災體系建設,提高農村防災抗災能力,加快水稻、生豬等大宗農產品的生產保險試點推廣,減少自然災害對廣大農民造成的損失。三是要加強農民工養老保險、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以及農村財產保險等商業險工作,不斷提高社會保障水平。
堅持扶與救相結合。救助救濟只能解決當前的困難,但不能擺脫困境。對于困難對象,我們既要“輸血”救助渡難關,更加注重“造血”扶持脫貧困。一是抓基礎設施建設,支持貧困家庭住房改造,改善貧困對象生產生活條件;二是抓產業扶貧,帶動貧困地區經濟,切實增加貧困農民經營收入;三是抓智力扶貧,加大對貧困家庭的培訓,讓貧困家庭的子女得到較好的教育,讓貧困家庭的勞動掌握就業技能。特別是對于那些有勞動能力,或者是通過康復培訓能勞動的對象,必須加大工作力度,讓他們找到就業崗位,實現脫貧解困。近年來,殘聯和勞動部門積極開展文秘站:殘疾人培訓就業,就取得了一定成效。我部自20XX年以來,積極開展貧困地區青年農民轉移就業培訓,通過免費學習掌握一門技術,實現8600人穩定地轉移就業,可以說是轉移就業一人,穩定脫貧一戶。以后,對對非貧困縣的農村低保家庭,如果有勞動力的,我們要納入扶貧培訓的范圍,通過智力扶貧、轉移勞動力就業增加低保家庭收入,使其脫離困境。
政府救與社會救相結合。在加大政府救助的基礎上,大力發展慈善事業,激發社會各界參與慈善事業。首先要通過慈善機構,把企業家、名流人物、退休干部組織起來,利用他們廣泛的社會關系和回報社會的熱情,向社會募集慈善資金,彌補政府救助資金的不足。其次,要大力宣傳慈善事業,通過電視、電臺公益廣告等媒體和舉辦大型活動,大力宣傳慈善事業,激發社會各界樂善好施,參與慈善事業的熱情。千方百計提高公眾的社會責任感與公德意識,動員企業、民眾特別是富裕階層回饋社會、幫助弱者。第三,對在慈善事業做出貢獻的企業、個人進行表彰,進一步發揚社會互助精神,弘揚中華民族扶貧濟困的傳統美德。
三、新時期的社會救助工作要體現城鄉公平
社會救助是協調公平與效率關系的基本途徑,目標是實現社會起碼的公平,為發展的效率創造必備的條件。社會保障是城鄉之間差別是最懸殊的差別,XX作為全國兩型社會改革試驗區,全省唯一城鄉統籌發展改革試點市,更應在統籌社會保障、統一社會救助上率先取得突破。
一是建立統一城鄉救助體系。要根據“應救盡救、應保盡保、應扶盡扶”思路,盡快建基本統一的`城鄉低保制度、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城鄉貧困群眾子女就學資助制度,城鄉特困群眾住房、就業和法律援助制度,健全農村五保和城鎮“三無”人員集中供養等制度,構建高效率、全覆蓋城鄉一體化社會救助體系。把城鄉救助體系建設作農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納入各級的實事考核中。通過不斷的努力,努力實現廣大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的目標。
二是努力提高農村社會救助水平。關鍵是四個字“提標擴面”。積極爭取中央、省支持,加大財政預算,切實加大社會救助體系的投入。首要的是加快農村養老保險試點步伐,盡快爭取全市全面推開,讓農村老人有一定的生活來源;其次要提高農村合作醫療補助標準,實行普惠制,取消農民自籌部分(每人僅10元,征收成本大,不愿意交的大都是困難戶,而這些人最需要保障),有效解決因病致病問題。三是逐年較大幅度提高農村低保標準,像城市低保一樣,確定月標準額,實行補差制,逐步減小城鄉保障差別。同時,提高貧困地區農村低保人數的比例,改變地方越富裕地方低保比例越高的現狀。四是加大農村醫療救助、貧困群眾子女就學資助,特困群眾安居房、就業和法律援助力度,加快提高農村五保集中供養的水平,建議70歲以上五保老人全部進敬老院集中供養。
三是要更多地關注弱勢群體的救助問題。社會發展與進步要體現以人為本,要更多關注弱勢群眾的生存生活,特別是對智障人、精神病人、流浪人等特殊群體,要保障基本的生存權,要平等對待,消除歧視,要給予更多的關心愛心寬容心,出臺更多的優惠政策。如在目前就業形勢嚴峻,殘疾人就業存在許多困難的情況下,通過對殘疾人個體戶繳納基本社會養老保險費給予適當補貼的辦法,扶持殘疾人個體戶參保這一做法,就很值得推廣借鑒。既穩定現有殘疾人個體就業、鼓勵更多殘疾人個體從業的客觀需要,也是著眼未來,保障殘疾人晚年生活的一個有效途徑。
落實社會救助政策調研報告 篇4
今年以來,我縣認真貫徹執行《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立新型社會救助體系的意見》(渝府發[2005]21號),及時出臺相關文件,成立相應機構,落實救助經費,整合社會救助資源,狠抓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農村特困群眾生活救助、城鄉醫療救助等工作整體推進,基本形成了城鄉聯動、立體救助、協調一致、運作規范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按照《重慶市社會救助工作協調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05年社會救助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渝社救委辦發[2005]4號)要求,現將我縣社會救助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關于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工作
1.根據(渝府發[2005]21號)文件要求,縣政府迅速召開常務會專題研究,及時出臺了《奉節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立新型社會救助體系的決定》(奉節府發〔2005〕64號),將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工作納入了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重要議事日程,統籌協調、扎實推進我縣的社會救助工作。全縣基本建立了城鎮低保、自然災害救助、農村特困戶、五保供養、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援助、法律援助、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特殊困難群眾分類施救等11項救助制度。(自評4分)
2.成立了社會救助工作協調委員會及辦公室(奉節府辦〔2005〕107號),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姚斌任協調委員會主任,分管副縣長王金龍任副主任,殘聯、民政、教育、衛生、司法、財政、國土、勞動等21個部門負責人為委員,統一組織協調全縣社會救助工作。民政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并以奉節府辦〔2005〕128號文件進一步明確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導、民政主管、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社會救助工作領導體制,并扎實開展了社會救助工作。建立了縣社會救助工作協調委員會聯席會議制度,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問題。各成員單位都選派了一名思想政治素質好、業務熟悉、責任心強、熱心服務的工作人員為聯絡人員,定期報送救助工作開展情況。民政局在城區中心地帶專門開辦了“愛心超市”,定期發放“愛心卡”,為低保、五保、優撫等城鄉特困群眾無償或低償實施救助。(自評3分)
3.我縣各鄉鎮相應建立健全了社會救助工作協調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完善了社會救助工作平臺,合理配置社會救助資源,形成了上下協調的社會救助工作運行機制。(自評2.5分)
2005年以來,全縣30個鄉鎮近100個縣級部門或事業單位及個人紛紛參與社會救助工作,共救助困難群眾11萬人次,救助衣被、糧食、其它日用品等25萬件,救助資金及物品折款4200萬元。
二、關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截至2005年11月底,全縣有8549戶21543人享受低保待遇,占全縣非農業人口的18%,1—11月新增低保對象1561戶、4766人,停發1374戶、2968人。9月份享受對象人月均領取低保金65元,基本做到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不應保不予保”。
1.建立完善低保工作機制。專門成立了“奉節縣低保服務中心”,配備編制2名,各鄉鎮也由社會事務辦(民政辦)專門負責低保工作,落實必要的工作人員和經費。財政部門積極落實配套低保資金,確保了按期發放到低保對象手中。(自評3分)
2.嚴格低保操作規范。一是加大審批把關力度。堅持實行社區居委會、鄉鎮、縣民政局“三次入戶調查、三次張榜公布、三級審核審批”的'操作方法核定低保對象;二是加大復查工作力度。在季度復查的基礎上,于今年3月份組織全縣鄉鎮和社區干部,對所有低保對象進行了全面普查,重新確定低保資格;三是為各鄉鎮和社區統一配備了電腦,將低保對象家庭個人詳細檔案全部輸入微機,建立了縣、鄉鎮、社區三級低保信息管理網絡;四是認真落實優惠政策,各部門在低保對象就業、經商、就醫就學和廉租住房等有關費用予以免收(繳)。據統計,從今年以來,全縣落實優惠政策涉及低保戶1.5萬人次,共給低保戶減免費用數十萬元。(自評4分)
3.建立健全低保工作管理制度。一是建立低保金社會發放制度,在永安鎮、白帝城風景區(低保人數占全縣的78%)實行低保金銀行發放;二是認真落實分類施保制度,對低保對象中“三無”對象、重殘、重大疾病等三類特困人員,共133戶145人實施了分類施保;三是全面建立完善公益勞動制度,各鄉鎮組織低保對象約有2萬多人次參加了保綠、保潔和保安等形式的公益活動,參加活動面達100%;四是加強低保督查制度,督查鄉鎮取消350戶879人的低保待遇;接待上訪50人次以上,受理舉報26件,督辦鄉鎮全部作了及時查處;五是建立低保審批事前介入工作制。對18個鄉鎮新增申報低保審批前抽查,共取消282戶987人申報資格。(自評4分)
4.統計報表報送準確及時。嚴格按規定時間及時上報各種低保統計報表,且報表填報內容或項目完整、齊全,統計數據真實、準確,表內平衡關系清楚,沒有出現任何差錯。(自評4分)
三、農村“五保”供養
1.農村五保供養金已經納入縣財政全額預算,全縣5600五保戶對象按每人每年500斤糧、650元現金按時足額發放,全縣已實現應保盡保。(自評3分)
2.我縣積極推進農村敬老院規范化管理,按照《重慶市民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敬老院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渝民發[2005]65號)要求,在永樂鎮探索試點,總結出了自己服務、民主議事、定期學習、財務公開、檔案規范、屬地管理、統一標識、建章立制等八大工作特色的敬老院管理模式,實行院長負責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敬老院規范化管理辦法,并在全縣推廣。全年無任何責任事故和違紀違法行為。(自評3分)
3.我縣在進行敬老院規范化管理的同時,努力提高入住率,在已建成的敬老院中入住了16個,床位640個,已入住530名,床位利用率達到82.8%。(自評3分)
4.今年我縣狠抓鄉鎮敬老院建設工作,按市民政局同意的計劃,完成了24個敬老院建設,統一為每個敬老院購置了電視機、洗衣機、烤火爐、床、柜以及毛巾、桌凳、盆桶日常生活用具和床上所有用品等,為敬老院修建了沼氣池,多數有條件的地方建有豬圈,為五保對象及時入住、實行集中供養創造了良好的條件。(自評2.5分)
四、農村特困群眾生活救助工作
我縣自去年成功實施農村特困群眾生活救助工作后,今年繼續實施農村特困救助制度,重點對農村殘疾、重病、缺勞、單親等特困群眾實施救助,籌集資金近100萬元,對生活特別困難的農村特困戶5143戶10015人實施行了救助。(自評5分)
五、城鄉醫療救助工作
今年以來,我縣高度重視城鄉醫療救助工作;一是建立了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及時出臺了《奉節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的通知》(奉節府發[2005]36號),針對農村五保戶、特困戶和重點優撫對象,凡患有癌癥、腦溢血、大面積燒傷、重度精神病、尿毒癥等重大疾病,醫療費五保戶超過300元,特困戶和及以下優撫對象超過1000元的,超出部分分別按60%和40%給予救助。最高限額不超過3000元。全縣230人得到救助,救助金額70萬元。救助經費專項列支,縣財政足額配套了專項資金,審批發放程序規范,救助效果較好。二是實施殘疾人醫療就診優惠制度,對全縣2萬多名殘疾人,統一辦理醫療就診優惠證,免收門診掛號費,減半收取住院床位費,手術費減免30%;三是積極推行了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全縣殘疾人、五保戶、特困戶、優撫對象全部參加農村醫療保險。每個人繳納10元,個人帳戶8元,同時享受醫療救助。(自評8分)
落實社會救助政策調研報告 篇5
20xx年以來,在區委及街道辦事處的領導下,在社區的大力支持下
通過工作人員的不斷努力,緊密結合社區實際情況,深入群眾走訪,了解群眾的疾苦,為群眾排憂解難,及時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到群眾中,社會救助工作躍上了一個新的臺階。現將本社區2013年社會救助工作總結如下:
一、做好春節前的低保金發放以及困難群眾的慰問工作
根據上級安排,在傳統的新春佳節來臨之前,社區通過走訪、評議、審批等程序,對部分困難群眾和困難軍人以春節慰問的形式予以救助,并聯合有關部門將許多救濟物資送到低保戶手中,受到了社區困難對象和低保戶家庭的高度贊揚。為使低保家庭過好年,我們將1-2月份的低保金春節前進行一次性發放,并每人發放了300元的春節補助款,節前一次性發放了50621元,讓低保戶安安心心過好年。
二、做好新申低保對象的調查走訪、上報工作
經過社區及低保員的上戶調查,通過對申請對象資料的核查及鄰里之間反映的情況,最后通過社區評議小組的公正評議,從9戶申請對象中初步評議出6戶家庭符合享受低保條件,并及時上報街道救助站。本年度新批低保對象6戶9人,新增低保金2883元/月。
根據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3]32號文件精神,對所有新申報低保對象進行認定,通過組織申報對象培訓,原來有9戶對象申報,其中有3戶對象資料未交齊自動放棄。
至本年度11月,總計有低保對象53戶,保障人口87人,占社區非農業人口總數的1.67%,月發放低保金27224元,全年總計發放低保金313392元。
三、做好2013年五位一體的醫療救助工作
根據湘潭市岳塘區人民政府辦公室[2013]31號文件《岳塘區大病醫療救助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我們對社區的大病患者進行及時的救助,從救助對象申報之日起到資金發放在四天內完成,使救助對象在最短的時間拿到救助款,這一改革得到了群眾的一致好評。
今年臨時醫療救助27戶,發放臨時救助款67600元;重特大疾病救助2戶2人,發放資金30500元;慈善金葉卡救助6人,救助金額3000元;住院醫療救助6人;日常門診醫療救助12人,救助資金4200元;為社區所有低保對象購買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四、做好20xx年度年審工作
經過上戶調查走訪,根據低保戶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實,經社區評議
小組評議,社區共計對53戶,91人進行了年度審核,其中有7戶異動情況,取消1戶1人,620元,增標2戶1人337元,減標4戶4人541元,年審后低保金由原來的每月25804降到26784元,低保戶由原來的.53戶變更為52戶,低保人數86人,月救助水平達到人平336.63元。
五、做好廉租房的申報工作
去年有3戶低保對象和低收入對象申請廉租房,去年輪侯的1戶對象已經入住廉租房,另外1戶正在輪侯中,其中另1輪侯對象因病死亡取消資格。
六、做好殘疾人工作
為落實上級文件要求,特為社區的重度殘疾人15人發放補助金5040元。對5戶陽光家園救助對象進行年審工作。
七、做好日常的社會救助工作
做好日常困難群眾的政策咨詢;做好每月低保金的按時發放;申請對象的下戶調查、上報和低保對象的動態管理;低保數據的網絡錄入、更新和維護等等。并對所有社會救助工作每月及時進行了實事公示。做好老年人家居養老摸底調查工作。
八、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完成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
協助社區完成領導交辦的中心工作和其它突發性工作的處理,如社區城市管理、計生工作、民情調查等等工作。
20xx年度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還有許多做得不夠全面的地方,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提高和改進,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把社會救助工作提上一個更高的臺階,讓每一位困難群眾及時得到政府的幫助,感受黨的溫暖。
落實社會救助政策調研報告 篇6
首先,我代表寶南區委、曲政府對各位領導蒞臨檢查指導工作表示熱烈歡迎!下面,我將寶南區近幾年社會救助工作情況作一簡要匯報。
寶南區位于X省東北部,黃河三角洲的最前沿,南臨黃河,東北兩面環海,處于環渤海經濟圈與黃河經濟帶的交匯點,是勝利油田的主產區。轄七個鄉鎮辦事處,178個行政村,政區面積2365平方公里,人口23萬。近幾年,在各級領導的關心支持下,我們立足本區實際,扭住發展不放松,全區上下齊心協力,干事創業,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特別是在社會救助方面,堅持統籌發展、以人為本的原則,不斷創新機制,規范管理,加大投入,走出了一條切合寶南實際的社會救助新路子,取得了顯著成效。我們的這一做法得到了省、市各級領導的充分肯定,并多次在新聞媒體進行報道。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強領導,創新理念,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工作機制
多年來,區委、區政府對社會救助工作一貫高度重視,按照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將其納入全區國民經濟發展的總體規劃,從保穩定、促發展、維護群眾利益的高度去認識和對待,認真抓緊、抓好。黨政主要領導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安排社會救助工作,深入調查研究,及時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區鄉兩級不斷加強領導,健全組織,狠抓投入,保證了社會救助各項工作的落實。但是,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和城鎮化步伐的加快,城鎮失業職工、城鄉結合部失地農民以及農村因病、因殘致貧人員不斷增多,社會救助范圍和強度進一步加大,僅靠傳統的救助模式和救助方法,已不能適應形勢的發展和群眾的實際需要。針對這一實際,區委、區政府審時度勢,切實把工作落腳點放到以人為本、全面解決弱勢群體生活困難上,在探索實踐的基礎上,2003年實施了“陽光190”社會救助工程,建立了社會救助服務中心,設立了服務熱線,初步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為主,以政策扶持、臨時救濟和社會互助為輔,集醫療救助、貧困生救助、住房救助等多元化救助于一體的新型社會救助機制,切實維護了困難群眾的利益。
二、規范管理,強化服務,扎實做好各項社會救助工作
為保證新型救助機制的快捷、高效運轉,切實把好事辦好,工作中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健全配套機制,落實救助政策。為切實提高“陽光190”救助的成效,充分發揮其一口把關、一體化救助的作用,區委、區政府先后制定出臺了《寶南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特困居民重大疾病醫療救助暫行辦法》、《城鄉貧困學生救助暫行辦法》、《農村貧困戶住房救助暫行辦法》等一系列規章制度,保證了救助工作規范有序。具體實施中,突出抓好三個重點。一是抓好城鄉特困居民醫療救助。凡應納入城鄉低保范圍的村(居)民和農村五保戶,在患重大疾病時,優先享受醫療救助,救助費用按當年發生醫療費實際個人負擔部分酌情給予救助,但全年累計救助額原則不超過5000元。二是抓好貧困戶子女教育救助。對享受低保和無力支付學費的貧困戶子女實施就學救助,根據學生的不同學習階段,區分大學、高中和九年制義務教育等三個類別,分別確定救助標準。救助資金來源于“扶貧助學基金”和“‘春蕾計劃’救助資金”。三是抓好農村低保對象和五保戶住房救助。凡農村特困戶(低保戶、五保戶)因受自然災害造成房屋倒塌、損壞的或者因其它原因導致住房困難的,均可以申請住房救助。救助資金按區鄉村三級1:1:1的比例負擔,每戶給予救助金額不超過5000元。
(二)加大投入力度,確保救助資金到位。一是加大資金投入。區政府制定出臺了《寶南區救災救濟資金管理使用暫行辦法》,對救災救濟資金的來源、使用范圍、發放程序等進行了明確規定,按照“救災工作分級管理,救災款分級承擔”的管理體制,及時列入財政預算。今年全區用于社會救助資金達220萬元。二是實行資金分級管理。對社會救助資金實行專戶儲存,嚴格落實“兩證一卡”制度,確保專款專用。全面推行低保金社會化發放制度,低保對象憑低保證和身份證可以直接到金融部門領取,行動不便的低保對象,由金融部門直接送到家中,確保低保資金及時、足額到位。三是嚴格資金發放程序。確定救濟對象時,嚴把一個“細”字,堅持做到基層民政干部深入農戶,進行全面詳細地核實,使應該享受保障的一戶不漏,不該享受的一戶不保。工作中進行嚴格把關。首先是把好調查關,做到“三防止”、“四準確”。“三防止”,即:防止只憑單位申報,防止憑個人關系,防止憑印象;“四準確”,即:家庭成員關系搞準確,家庭收入核準確,當年開支算準確,貧困原因查準確。其次是把好評審關,實行“四公開”、“六程序”。“四公開”,即:政策公開、范圍公開、對象公開、標準公開。“六程序”,即:城市低保按個人申請、居委會調查、初步審核、鄉鎮(街道)審核、區“陽光190”社會救助中心審批、張榜公布的程序運作;農村低保按本人申請、村民大會討論通過或村民代表評議、張榜公布、村委會申報、鄉鎮審核、區“陽光190”社會救助中心審批的程序運作。對符合條件的對象實施分類分標準救助。對農村貧困戶實行等級化管理,對年人均收入低于800元以下的家庭實施最低生活保障,對800元至1200元的實施臨時救濟,對1200元至當年人均收入水平的實施社會互助。
(三)強化效能監察,提高服務水平。為切實向貧困群眾提供快捷、優質、高效的服務,切實加大籌資力度,建設了400平方米的“陽光190”救助服務大廳,建立健全了各項服務制度,實行一站式辦公。落實限時承諾制度,簡化審批環節,提高服務效率;落實對救助對象的跟蹤服務制度,及時督促各項救助政策的落實;落實政務公開制度,每月5日前將上一個月的救助情況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同時,將“190救助”工作列入了全區政府提速和效能監察的'重要內容,區監察部門定期檢查各項承諾制度落實情況;“陽光190”社會救助領導小組定期檢查救助資金發放情況,對違反規定,虛報冒領等現象,予以嚴肅查處。廣大服務工作人員認真履行“有求必應、有難比幫、熱情服務、快速救助”的工作宗旨,不斷強化服務意識,轉變工作作風,提高服務質量,樹立了社會救助工作的良好形象。自“陽光190”社會救助中心成立以來,共處結各種來電來訪265件次,發放救助金45.945萬元。全區共有526戶878人享受城市低保,1086戶1773人享受農村低保,2003年共發放低保金186萬元。
三、齊抓共管,社會互助,努力營造社會救助工作合力機制
社會救助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的支持與幫助。我們著眼于建立全社會齊抓共管、共同參與的大救助格局,根據各職能部門工作特點,進行了明確分工,落實職責,強化責任,形成了各負其則、綜合管理的良性工作機制,為社會救助工作營造出良好的外部環境。同時,積極探索社會化救助新路子,實行結對救助與群眾自救自助相結合,大力開展社會互助工作,健全了經常性社會捐助網絡,設立了捐助接收站,把每年的4月20日、10月20日作為“集中捐助日”。自2002年以來,先后開展了大型捐助活動七次,累計捐助資金137.61萬元,有效解決了社會救助資金不足的現實問題,有力地推動了社會救助工作地深入開展。
雖然我區在社會救助工作中總結出了一些經驗,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但實際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與上級領導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我們懇請各位領導多提寶貴意見和要求,以利于我們不斷改進提高,努力將寶南區社會救助工作推向一個新的層次和水平。
落實社會救助政策調研報告 篇7
今年我區社會救助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導下,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機制,制定了《區農村低保實施細則》,推行城鄉低保兩級受理和低保工作人員及村干部近親屬備案制度,城鄉低保進一步提標,低保資金及時發放,有效保障了我區困難居民的基本生活,促進了社會的和諧與穩定。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13年在兩級受理的基礎上,繼續全面推行民主評議、代表票決、三榜公示制度,做到動態管理、分類施保。10月份我區有農村低保2506戶、4724人,月保障金額176.2萬元,一至十月份累計保障50494人,共收到低保資金1029.1萬元(含政府配套200萬元),發放保障金額936.9萬元,其中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107.4萬元,發放臨時補貼161.2萬元,累計人均補差185.5元,與去年同比增加54.1元。
二、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一)加大業務培訓力度,進一步完善救助制度,以提高工作人員素質為載體,加大業務人員的培訓力度,3月5日,舉辦了國辦[2012]45號文件及解讀專題培訓班,先后兩次開展業務培訓班,培訓內容涉及社會救助、救災救濟、社區建設、居家養老、醫療救助等,培訓人員包括局業務科室人員、鄉鎮分管領導民政室主任、各村民政工作員及全區低保業務員,通過一系列的培訓,達到了提高業務水平和自身素質的目的。及時出臺了2013年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轉發市民政局關于城鄉低保兩級受理操作規程、近親屬備案制度等一系列的法規制度。下發了《關于做好城鄉低保兩級受理和年度復核的通知》,同時實行周匯報月調度的工作制度,有效地完成了目標任務。
(二)加大督查力度,全面開民城鄉低保核查工作。結合省、市城鄉低保大檢查,我區及時下發了關于做好城鄉低保兩級受理和年度復核的通知,從4月底開始,利用2個月的時間對全區所有低保戶進行全面核查,并加大對低保核查人員的培訓,在區投資中心培訓低保核查人員近百名,包括低保工作人員、鄉鎮分管領導、民政室主任、各村低保負責人,通過2個月的大核查,成效顯著,全區農村低保共核減75戶134人,新增6戶12人;城市低保核減257戶496人,新增57戶89人,核減人員大部因收入超標或子女畢業、結婚,對核查通過的低保戶全部實行三榜公示和公示,對核查取消的戶要求鎮村做好解釋和穩定工作,同時實行低保了城鄉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民委員會干部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制度,全區共備案15戶,30人,確保了低保公開、公平、公正。
(三)強化政策宣傳,彰顯公開公平公正。根據民政工作特點,我們建立了區、鎮、村三級宣傳和監督網絡。1-10月共開展“民政工作進基層活動”9次,發放政策宣傳單、宣傳年畫20000余張、宣傳袋30000余個。通過深入宣傳,使廣大群眾對民政民生工程有了較為深刻的了解。為確保民生工程的公開、公平、公正,我們在每個村(居)聘請了一名民政工作監督員,開設了低保公開欄;在局機關和各鎮、街道辦事處設置了民政工作舉報箱,公布了舉報電話;在強化三榜公示的基礎上,增加了市、區政務網公示。今年下半年區民生辦還制定了民生工程月公示欄,及時公示每月的低保信息,真正做到了程序規范、對象準確、公平公正,得到了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三、強化規范管理,做到應保盡保動態管理。
做到五個“堅持”。堅持定期入戶制度。為了確保對象的'準確性,始終堅持定期登門入戶調查,通過實地了解,掌握低保對象最近的生活和家庭狀況,決定其是否脫保或續保。堅持逢進必查制度。凡是新增對象都要低保工作人員經過詳細調查核實,符合政策條件,才準予納入,入戶率達到100%。堅持有查必評制度。為了保證低保工作公開、公正、透明,凡是入戶調查的對象,必須進行民主評議,無評議記錄不予審批。堅持三榜公示制度通過公示,接受群眾評議,接受社會監督,實現“陽光操作”。堅持低保檔案歸類整理。低保檔案整理是低保工作當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全區低保檔案按分類歸檔,在建立健全村(居)、鄉(街道)及低保局三級原始檔案的基礎上,將低保對象的基本情況和動態管理輸入微機。內容包括姓名、家庭人口、類別、身份證號碼、變動時間等,使查閱更加方便快捷,同時,及時對低保對象的原始檔案資料進行整理和完善,將入戶調查表、低保申請表、低保審批表等分類歸檔,實行專人專柜管理。
落實社會救助政策調研報告 篇8
社會救助工作涉及千家萬戶,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建立和完善社會救助制度,既是黨和政府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舉措,又是一項民心工程。近年來,我局始終把社會救助工作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按照“依法行政、規范程序、優化職能、提高效率,廉潔勤政、公開透明、便民高效”的要求,不斷完善政策保障,健全工作體系,創新管理機制,推行分類施保,全面打造效能低保、陽光低保和誠信低保,推動社會救助走上了規范化建設的軌道,有力地服務了華龍區的和諧社會建設。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城鄉低保工作扎實有序
我區城鄉低保工作制度不斷健全,保障覆蓋面不斷擴大,保障水平不斷提高。每年組織人員對全區城市低保對象進行一次全面調查,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對象取消、停發,并將符合低保條件的困難戶及時新增,納入低保,做到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按標施保。止目前,全區現有城市低保對象7294戶17464人,保障標準由2011年的月210元增加到300元,月人均補助標準由2011年的160元提高到195元,新增2508人,撤消2541人,2012-2013年累計發放保障金8400萬元;現有農村低保對象3045戶3813人,保障標準由2011年的1360元增加到1800元,月人均補助標準由2011年的72元提高到99元,新增667戶755人,撤消375戶562人,2012-2013年累計發放保障金1065萬元。
(一)基本情況
1、規范管理情況。2012年,城鄉低保執行的是村(居)、民政所、民政局三級共同管理的.工作模式。為進一步規范低保工作程序,增加透明度,各村(居)委會成立了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離退休人員和熱心低保工作的群眾代表參加的5—7人組成的民政議事委會員,對低保對象實行全過程評審,并將小組人員名單張榜公示,接受廣大群眾監督,鄉(辦)成立了民政理事委員會,區民政局成立了民政監事委員會,實行了區、鄉(辦)、居(村)“三級管理”、“三級審定”的運行模式。2013年10月,我區實行了城鄉低保兩級管理,進一步簡化了管理層級,優化了審批流程,明確了工作責任,提升了城鄉低保科學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
2、將兩鄉失地農民以及特殊群體納入低保。經過多次調查、走訪將符合條件的41戶214名失地農民全部納入城市低保;2013年,首次將符合條件的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成員18戶40人全部納入城市低保;把靠父母、兄弟姐妹供養的150名重度殘疾人以最高補差全部納入低保。
3、按時完成城鄉低保提標工作。為積極應對物價上漲給城市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帶來的負面影響,按照省、市要求,城市低保保障標準由2011年的月210元增加到300元,月人均補助標準由2011年的160元提高到195元;農村低保保障標準由2011年的1360元增加到1800元,月人均補助標準由2011年的72元提高到99元。
4、全力配合,認真做好迎檢和低保復核及xxx歷任審計工作。2013年8月根據省、市民政局《關于對城鄉低保工作開展監督檢查的通知》精神和相關要求,我局利用兩個月的時間對全區的城鄉低保對象進行了全面復核,尤其對專項檢查中提到的問題,通過聽、看、查、訪的方法,逐一對照檢查。通過這次復核,進一步對鄉辦的程序進行了規范,使其低保公示欄更加完善,檔案管理更加規范。2013年10月份盛市長歷任審計,審計了我區2011、2012年低保發放情況,我局準確把握本次審計工作的重點和要求,以扎實、謹慎、負責的態度做好各項配合工作,積極整理資料、查找漏洞、完善制度,保證了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并對審計出的各項問題認真疏理,及時整改,同時以這次審計檢查為契機,進一步規范了各項工作。
(二)具體做法。為認真貫徹執行低保政策,在實際工作中,我區按照國家及省、市低保文件要求,堅持動態管理原則,基本實現了應保盡保,應退即退,有效促進了轄區社會穩定,為社會的和諧發展做出積極的貢獻。
1、強化領導,健全工作機制。成立了低保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低保工作會議,定期及時研究和整改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健全了相關的工作機制,在街道辦事處都配備有低保專干,逐級負責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形成了辦事處申報、入戶、評議、審核、公示,區民政局抽查、審批、再公示的低保管理模式,使我們的工作更加規范有序。
2、規范低保操作管理程序,嚴格把好“三關”。在低保工作中我們認真落實“陽光低保”制度,嚴把“三關”;一是嚴把政策關,廣泛開展政策宣傳,通過宣傳欄、宣傳單、報紙等形式廣泛宣傳低保有關政策、申請審批工作流程等等,使低保政策家喻戶曉。二是嚴把審核關,各辦事處成立了低保專干領導小組,嚴格實地核實申請人的收入狀況和財產狀況,了解周圍群眾對申請人的意見、看法,經核實后,將擬上報的低保戶名單公示七天,無異議后正式上報民政局。三是嚴把審批關,民政局收到辦事處上報的名單后,再次聯合民政所入戶抽查并將有關信息和相關部門進行比對,經集體審批小組研究后將符合條件的納入低保并進行公示。
3、嚴格政策,做到動態管理。民政所經常組織低保人員到社區走訪,并與居民群眾溝通交談,及時掌握了解居民和低保家庭的生活狀況、收入動態,及時掌握低保戶家庭情況的變化,及時辦理停發、減發或增發最低生活保障金。
4、加強政策宣傳,提高低保政策透明度。我們將有關低保政策、申請、審核、審批程序等主要內容印制成宣傳冊,向群眾發放宣傳手冊,使廣大居民對低保政策有全面正確的認識,使群眾心中明白哪些符合低保條件,哪些不符合低保條件,讓群眾心服口服。
二、農村五保供養水平全面提升
每年開展一次五保對象普查、申報工作,對死亡五保對象及時進行清退,符合條件的五保對象及時納入,并將16周歲以下的孤兒全部納入。全面落實五保供養政策,不斷提高供養水平,分散供養標準由2011年的每人每年1320元提高到現在的2200元,集中供養標準由2011年的每人每年2400元提高到現在的3200元。全區現有五保對象483人,其中集中供養193人,分散供養290人,新認定五保對象34人,對去世及不再符合條件的55人及時刪減,2012-2013年共發放五保金225萬余元。加強對岳村鄉敬老院的管理,租用4.5畝土地,用于種菜、養殖等,真正實現“以院養院”。同時,對無自理能力的分散五保對象及時安排到鄉、村敬老院,為集中供養五保對象增添了新的棉衣被,提供了生活取暖用煤,補充了糧油等,滿足老年人的合理需要,提高敬老院的服務管理水平。
三、城鄉醫療救助制度進一步完善
積極實施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全面實行城鄉醫療救助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同步結算。對因患重大疾病并經城鎮醫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后,家庭生活仍然較為困難的城鄉低保、五保對象及時實施救助。同時,積極推動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慈善救助的有效銜接,不斷拓寬救助范圍,逐步向低保邊緣群體延伸。20xx—20xx年城鄉醫療救助累計138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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