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方案優秀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效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那么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物業管理方案優秀,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物業管理方案優秀1
為了貫徹執行《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規范我辦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社區居民的生活和工作環境,現結合我辦實際,制定物業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組長:張勁松(牌樓街道辦事處主任)
副組長:張成兵(牌樓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成員:幸坤權(牌樓辦事處社區服務中心主任)
駱霞(牌樓街道辦事處城管科科長)
陳守元(印盒石社區主任)
陳聯國(觀音巖社區主任)
黃東方(萬安社區主任)
潘中英(太平社區主任)
王明(石峰村主任)
葉平(大河溝社區主任)
周君(搭馬橋社區主任)
何永鳳(袁家墩社區主任)
何小燕(牌樓社區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社區服務中心,幸坤權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職責:負責指導各社區居委會劃分物業管理小區,抓好試點,協調幫忙社區居委會解決有關問題,各社區要成立社區服務站,作為社區基層的物業管理協調機構。
二、規劃與目標
1、小區根據需要與合理原則,全辦城建規劃為176個物業管理小區,(其中基礎條件較好的居民區(一類小區)個;單位型居住區(二類小區)個;目前,各方面尚不具備條件的小區(三類小區)個。
印盒石社區17個,其中一類小區1個,二類小區12個,三類小區4個。
觀音巖社區19個,其中一類小區4個,二類小區5個,三類小區10個。
萬安社區31個,其中一類小區2個,二類小區8個,三類小區21個。
石峰村1個,其中一類小區個,二類小區個,三類小區1個。
太平社區30個,其中一類小區5個,二類小區9個,三類小區16個。
大河溝社區20個,其中一類小區3個,二類小區3個,三類小區4個。
搭馬橋社區29個,其中一類小區個,二類小區8個,三類小區21個。
袁家墩社區21個,其中一類小區4個,二類小區6個,三類小區11個。
牌樓社區8個,其中一類小區2個,二類小區4個,三類小區2個。
2、工作目標。社區物業管理工作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礎,直接關系到居民的切利益和社會的穩定與發展,加強社區物業管理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改善居住環境,而且對于我區建立國家衛生城市、禮貌城市和一流人居環境具有重要好處。我辦物業管理工作的.目標是:加大物業管理工作的宣傳力度,讓社區居民充分認識到物業管理工作的重要好處,取得理解和支持;在轄區物業管理小區逐個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力爭在20xx年底,逐步實現規范化的物業管理,以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實施步驟
1、制定方案(20xx年8月1日——8月30日。組織街、居工作人員對社區居民住宅進行摸底調查,研究討論,在征求有關單位和社區居民意見的基礎上,劃定物業管理小區、制定社區物業管理實施方案。
2、宣傳部署(20xx年9月1日——9月30日)。對社區物業管理工作動員部署。運用墻報、黑板報、專欄等形式加大物業管理工作的宣傳力度,使社區居民充分認識實行物業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好處,以及給群眾帶來的切身利益。
3、抓好試點(20xx年10月1日——10月30日)。確定大河溝社區、牌樓社區、太平社區為物業管理的試點社區。
4、總結推廣(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在各社區加以推廣,試點中的問題和不足之處加以修正和改善,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搞好分類督促指導,推進(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在我辦的全面落實。
四、主要措施
1、物業管理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會議,學習上級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分析進度,查擺問題,研究部署階段性工作等。
2、建立街、居二級目標管理職責制。街道和社區居委會主要領導是落實物業管理的第一職責人,對社區物業管理工作做到親自規劃部署,經常了解狀況,用心協調解決問題,確保全辦物業管理工作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
3、強化考評,嚴肅紀律。街道將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各社區居委會對推進物業管理工作的狀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評比,對物管工作落實好的社區和表現突出的個人,年終進行表彰。對群眾反映強烈,不認真宣傳條例,不主動劃定物業管理區域,不用心支持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或配合有關部門推進物業管理工作的單位,要及時督導,責令限期改正,典型的要予以通報批評或組織處理。
物業管理方案優秀2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宿舍安全和提高環境品質,特制訂本辦法。
二、范圍:
公司所有住宿員工。
三、內容:
(一)、住宿管理
1、住宿人員在申請住宿之前應填寫《員工住宿申請表》,經總經理批準后,由行政部統一安排備案。
2、公司宿舍,原則上主管以上人員2人一間,員工6人一間。住宿房間及床位由行政部統一安排,住宿員工不得擅自更換房間及床位。特殊情況需由行政部批準后方可給予調整房間或床位。
3、住宿員工使用宿舍內的公司財物,須羅列清單,經員工個人與行政部清點確認后簽字。入住人員只限員工本人。
4、住宿員工不得將宿舍轉借他人使用或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員。特殊情況下,需留宿外人時須提前填寫書面申請,由經理批準后,方可留宿。
5、住宿員工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員工離開宿舍須鎖好房門,貴重物品應注意保管,遺失自行負責。
6、住宿員工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內設施,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須折算賠償。
7、公司宿舍水、電不得浪費,請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8、住宿員工退房時須辦理移接手續,清點財物。凡居住期間,財物有損壞的,須折算賠償。
9、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桌椅、衛浴設備、管道、門窗、衣柜、風扇、床鋪等)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住宿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處罰。
10、公司領導或行政部如在合適時間檢查宿舍,員工不得拒絕,并聽從相關整改建議。
(二)、紀律管理
1、住宿員工必須按時就寢,晚上23:00后不得大聲喧鬧或發出大的。噪聲或在異性宿舍逗留。
2、宿舍區不能成為犯罪窩點,嚴禁酗酒、打架、偷盜、賭博等不良活動。發現一次處50~100元罰款。情節嚴重送往公安機關處理,并予除名。
3、電視、音響的使用,聲音不得過大,以不妨礙他人安寧為原則。經投訴三次以上口頭警告,再有投訴處50~100元罰款。
4、住宿員工不得于宿舍區室外或室內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發現20~50元罰款。
5、住宿員工不得破壞宿舍區任何公共設施或公物,不得在宿舍私藏任何公司物品。發現20~50元罰款。
6、未在公司內住宿員工在宿舍區活動時亦須遵守所有規定。
(三)、安全管理
1、宿舍內不得擅自加裝使用1500W以上的電器,禁止使用電爐或明火器具,不私自接電線,不使用漏電電器。發現一次處20~50元罰款。
2、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發現一次處100~300元罰款。
3、住宿員工不得于床上抽煙,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煙灰缸應妥善放置。發現一次處20~50元罰款。
(四)、衛生管理
1、住宿員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動物,嚴禁將雜物剩飯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門口、窗外潑水、亂扔雜物。發現一次處50~100元罰款。
2、住宿員工個人床上用品起床后須擺放整齊,其它私人物品、衣物須擺放整齊或收入箱柜。
3、住宿員工洗曬衣物須在指定區域或宿舍晾曬,不得隨意在走廊、過道及其它公共區域晾掛。
4、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走廊垃圾桶內)傾倒。
5、住宿員工房間內衛生自行清潔整理,由各個住宿員工輪流打掃,做好輪值表張貼在房門背面以便上級領導檢查監督。
6、住宿員工房間門口個人物品應擺在架子(自行購置)上,不得直接擺在地上。
7、在住宿期間,無故在外租賃房屋者或無特殊情況,當月累計不在宿舍住宿時間超過7天者,按自動放棄住宿權力,宿舍管理人員有權責令其將東西搬出,同時安排他人住入。
8、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嚴防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宿舍內部發生被盜,除保護好現場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保安部及行政部,否則不予處理,對于人為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一經查實,給予責任者一次處以100~1000元的罰款。
(五)、探訪管理
1、夜間外人探訪時應在行政部門衛處登記探訪人姓名、與被探訪人關系及進出時間,由被探訪人簽字確認,否則不準探訪。
2、外人探訪需借宿須出示經理簽準的借宿單,不需借宿的須在22:00前離開。
3、探訪人活動區域僅限宿舍區,不得在其它區域擅自逗留。
4、探訪人須遵守公司所有相關規定,如有違紀行為由被探訪人承擔相應責任。
(六)、遷出管理
1、住宿員工遷出時須將使用的床位、物品、衣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須先經行政部人員檢查。
2、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于離職當日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四、對違反以上任何規定的住宿員工,行政人事部可酌情予以處罰,乃至取消住宿資格。
五、附則
本辦法經理核準后頒布實施,由行政部負責解釋并執行,未盡事宜,另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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