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實施方案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決一個問題或者一項工程,一個課題的詳細過程。優秀的方案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實施方案3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施方案 篇1
一、主題
迎新春昂揚斗志鑄輝煌,創一流質量安全保雙零。
二、組織
主辦單位為項目部工會;承辦部門為綜合辦公室、團總支;協辦部門為技術質量部、安全監察部。
三、形式
以質量、安全知識問答為主要形式,穿插演唱、樂曲、舞蹈等小型節目。具體做法如下:
1、由技術質量部、安全監察部根據施工生產中需要掌握的`質量、安全知識及常發生的問題及解決方法以簡要的文字提出問題(技術質量部、安全監察部各出50道題),讓與會人員回答,答對有獎,答錯公布正確答案。
2、問答題采取自告奮勇答題和抽題的方法進行。
3、在答題(一般2—3題)中間,穿插各隊廠、各部門、嘉賓及上級領導等自編自演的小型節目。
四、人員
1、總策劃:高山寒雪
2、主持人:崔永樂、劉紅玉、李敏、黃生磊;
3、召集人:冉三
4、獎品采購:馬軍、張嚴峰等;
5、嘉賓:業主、設計、監理、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
6、參加人:各隊廠、部門負責人和職工代表(每個單位5—10人),外協隊負責人。
五、節目
1、隊廠、部門各自編自演小型節目2—4個,形式不限,要求健康向上、形式多樣,表演者發給紀念品;
2、嘉賓可臨場表演節目,形式不限。
六、時間
1、本方案批準后即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布置,落實人員和分工;
7、地點:三峽東岳廟職工俱樂部。
七、議程
1、項目經理致新年賀辭;
2、嘉賓講話(上級領導、業主、設計、監理等);
3、知識問答及表演節目;
4、舞會。
八、費用
2、嘉賓紀念品:xx元(預算20人,每位100元);
3、會場租用及布置:600元;
4、其他:1200元(含化妝品)。
共計:5000元。
實施方案 篇2
一、申請條件及認定辦法
申請分配對象以家庭為單位,采取自愿申請、政府審核、社會監督的方式進行。
(一)申請條件
1、申請對象所有家庭成員都具有廣平縣城鎮常住戶口;
2、申請對象無私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筑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3、申請對象所有家庭成員享受縣民政部門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含)以下;
(二)申請條件的認定
1、家庭認定。按縣公安部門核發的戶口簿,實行一簿一戶認定。婚后無房,與父母同住,按分戶認定;無配偶、無父母和無子女的單身人員,按一戶認定。
2、家庭人口數量認定。下列人員計入申請家庭人口:申請人、配偶、未婚子女。
3、無房戶的認定。申請家庭沒有私有住房,居住臨時簡易房、親友住房或從市場上承租私有住房,已婚的和父母同住的應當認定為無房戶。
4、住房建筑面積認定。有私有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上注明的建筑面積為準。
5、低保戶的認定。以民政部門核發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以民政局低保證明信為準。
(三)優先分配的條件及認定辦法
1、孤老家庭。指城鎮中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的65歲(含)以上的家庭,以本人身份證為準,且需單位出信加以證明。
2、大病家庭。指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重大疾病參照中國保險行業協會《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中重大疾病范圍進行認定,申請時須提供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有主任醫師簽字、加蓋診斷證明章的病情診斷證明書和治療憑證等。
3、重殘家庭。指家庭成員有視力(一、二級盲)或肢體、智力、精神、聽力和言語等殘疾且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家庭。申請時須提交“殘疾證”和縣級以上殘疾人聯合會出具的殘疾等級證明。
4、特困家庭。需出具特困證或縣工會證明信。
5、烈屬。指烈士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申請時須提交民政部門發放的烈屬優待證。
二、申請分配程序
(一)申請程序
1、申請。由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戶主或推舉的家庭成員(簡稱申請人)持戶口簿、身份證、低保證,到其所在單位申請,填寫《廣平縣廉租住房申請表》。
2、提交證明材料。申請人如實填寫《廣平縣廉租住房申請表》后,要附以下相關資料:
(1)家庭收入證明。提供由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家庭”證明;
(2)住房情況證明。現住房產權證或租賃住房協議;
(3)家庭成員戶口簿和身份證明;
(4)申請人屬于優先安排的,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審查、公示程序
1、初審(一次公示)。申請人所在單位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就申請人的.收入、人口、住房等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簽署初審意見。初審合格的,應當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日;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將簽署的初審意見蓋章后和申請材料一并報縣民政部門進行審核。
2、復審。縣民政部門自收到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之日起7日內對申請人的收入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簽署復審意見,并將簽署的復審意見蓋章后連同申請人的相關材料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不符合條件的,退還申請人所在單位,由其單位以書面形式向申請人說明不符合理由。
3、核準(二次公示)。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申請廉租住房的核準部門,自收到民政部門轉來的相關材料之日起7日內對申請人的住房、人口、居住等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簽署審核意見。
經審查,符合規定條件的,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電視臺、廣平報、政府信息網等新聞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
(三)準入、抓鬮程序
1、準入。經公示無異議或經調查異議不成立的,由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根據年度房源情況、保障對象的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等因素,按照“優先保障特困家庭”的原則,確定分配對象。
2、抓鬮。對于取得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由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組織進行公開抓鬮。抓鬮前15天向社會公告以下事項:
(1)公布抓鬮的時間和地點;
(2)廉租住房房源的套數、戶型、面積、位置等情況;
(3)抓鬮操作規程;
現場抓鬮分三輪進行。
第一輪:工作人員將第一批選房順序號放入抓鬮箱,經公證人員現場驗證后,孤老、患有重大疾病、重殘、特困、烈屬家庭進行抓鬮,確定順序號,然后再按順序號從小到大逐一抓取房號(房源定為一、二層);
第二輪:工作人員將第二批順序號放入抓鬮箱。未參加第一輪選房的家庭進行抓鬮,確定順序號。按順序號從小到大逐一參加第三輪抓鬮;
第三輪:抓鬮將直接確認廉租住房的單元、樓層、面積、樓號等。若因故放棄第三輪抽簽,則視為放棄選房的權利,由下一順序號依次替補。
3、取得廉租住房的家庭,自房屋交付使用起,不再享受租賃住房補貼。
三、續租和退出管理
廉租住房實行年審制度,每年應對承租戶進行資格審查。承租家庭在取得廉租住房的次年起,于每年的12月30日前如實申報家庭收入、人口和住房變動情況,縣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和其他有關部門對其申報的情況進行審核,并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經審核符合廉租房申請條件的,重新簽定廉租住房租賃合同,續租廉租住房。
(二)經審核家庭收入、人口和住房等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租住房廉租住房條件的,取消廉租住房租住資格,在規定期限內收回廉租住房。
(三)實物配租保障對象有下列形為之一的,取消其廉租住房租住資格:
1、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損壞屋內設施;
2、將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轉借、轉租或者改變用途的;
3、無正當理由連續3個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內居住的;
4、無正當理由累計3個月以上未交納廉租住房租金的;
5、經調查發現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的;
6、未按要求及時申報家庭收入、人口和住房變動情況的;
7、有其他違反廉租住房管理行為的;
8、退出廉租住房按以下程序辦理:縣廉租住房保障部門作出取消保障資格的決定后,應當在5日內書面通知廉租住房承租人,承租人應當在30日內騰退廉租住房。暫時無法騰退的,給予2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內按市場租金標準計算,逾期不退回的,將申請人民法院強行收回。承租人在退出廉租住房前,應當結清水電費、收視費、物業服務費及其它應當由承租人承擔的相關費用。
四、監督管理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廉租住房分配接受“社會監督、輿論監督、行政監督、法律監督”。
(一)本次廉租住房分配在審核、公開抽簽等主要環節由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組織會同縣紀檢、監察、公證處等相關部門進行審查和監督。
(二)對弄虛作假,騙取廉租住房的個人,由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取消其廉租住房分配資格,收回已分配的廉租住房;對出具虛假證明的單位,由縣城鄉規劃建設局提請有關部門追究該單位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廉租住房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對已分配的廉租住房要嚴格進行監管,發現違規行為及時糾正。
(四)監察機關應當監督各職能部門充分履行監管職責,對因失職瀆職造成廉租住房在分配、管理中出現嚴重問題、產生不良影響的相關部門及人員,要嚴肅追究相關單位領導及責任人的責任;觸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要暢通廉租住房投訴渠道,建立投訴、處理工作制度,對投訴的問題要及時調查處理,并向投訴人反饋結果,相關材料要建檔備查。
實施方案 篇3
我公司(上海 有限公司)于200X年5月25日成立,為貫徹落實《上海市補充住房公積金暫行辦法》(滬公積金發[1997]第24號)和《關于實行補充住房公積金中有關財務列支問題的通知》(滬財基[1997]11號)的.精神,結合我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和對象
本公司所有在職員工。
二、繳納原則
( 1 ) 所有員工補充公積金繳納比例一致
( 2 ) 公司繳納補充公積金與基本公積金的繳交基數一致
( 3 ) 公司繳納補充公積金匯繳人數與基本公積金繳交人數一致
三、繳納方案
( 1 ) 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上一年度月均工資總額,新參加工作的為首月工資總額。職工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部門規定的工資總額計算口徑核定。
( 2 ) 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和個人各承擔5%,共10%。
( 3 ) 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繳存比例按照我市相關規定執行。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一經確定,在一個結算年度(指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內不變。
四、計算辦法
補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個人上一年度的月均工資總額(新參加工作職工按首月工資計算)×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五、本方案經我公司全體員工討論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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