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項目實施方案框架
項目實施方案框架
PPP項目實施方案【1】
篇一:ppp項目實施的基本流程
(一) 編制實施方案和資格預審文件
主要工作:按照財政部要求編制項目實施方案,進行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1. 編制資料清單;
2. 向政府相關部門調研訪談,詳細了解項目情況;
3. 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內容主要包括:
(1) 項目概況
(2) 風險分配基本框架
(3) 項目運作方式
(4) 交易結構
(5) 合同體系
(6) 監管架構
(7) 采購方式選擇
4. 進行物有所值評價;
5. 進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
(1) 編制財務模型,進行財務測算
(2) 重點進行財政支出測算和承受能力評估
(3) 形成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結論
6. 向相關政府部門匯報實施方案,并進行修改完善;
7. 形成項目實施方案報批稿;
8. 項目實施方案獲批后,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和資格預審公告;
9. 協助發布資格預審公告;
10. 協助項目實施機構成立評審小組;
11. 協助組織項目資格預審和評審工作。
(二) 實施招標程序
主要工作:編制招標文件,進行招商推介,解答投資人有關問題,吸引投資人關注和參與投標。
1. 制定招標階段的具體工作計劃;
2. 主持起草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主要包括:
(1) 投標人須知
(2) 項目協議,
(3) 合資合同(如政府部門或其指定機構參股項目公司的)
(4) 技術參考資料
3. 與政府有關部門討論招標文件;
4. 修改招標文件并完成終稿;
5. 起草招標公告并協助項目實施機構在相關媒體發布招標公告,組織發售招標文件;
6. 協助項目實施機構接待潛在投標人進行現場踏勘及盡職調查;
7. 參加標前會議;
8. 編制標前會議備忘錄,并向所有潛在投標人發送;
9. 回答和澄清潛在投標人的提問,并以招標文件補充文件的形式通知所有潛在投標人;
10. 繼續研究招標文件并使文件符合法律規范和行業慣例,如發現重大疏漏或對項目實施機構不利的條款,及時以招標文件補充文件的形式進行修正;
11. 將招標文件的任何變化及時通知潛在投標人;
12. 與有關政府部門保持聯系,協調解決招標階段出現的各種問題;
13. 制定開標計劃和開標安排,制定開標階段的各種有用文件;
14. 協助布置開標現場并派工作人員參加開標儀式。
(三) 評標及談判階段
主要工作:制定評標標準,協助進行談判,并就協議關鍵條款進行解釋和修改,形成最終項目協議。
1. 制定評標和澄清談判的計劃;
2. 制定評標標準、評標方法和澄清談判策略;
3. 協助評審小組對全部投標文件進行澄清、摘錄、比較和評估,計算各投標人的分值,并起草評審報告;
4. 協助組建采購結果確認談判工作組;
5. 參加采購結果確認談判工作組與候選社會資本就項目合同進行的談判;
6. 在每一輪談判結束時編制談判備忘錄,并根據談判結果修改協議文本;
7. 形成協議文本定稿;
8. 協助進行中標公示;
9. 發出中標通知書;
10. 根據需要參與政府與投資人協議簽署儀式。
篇二:ppp項目實施方案審批
1、缺少保險合同
由于ppp項目通常資金規模大、生命周期長,因此需要項目公司項目對投資、建設、運營等不同階段的不同風險分別進行投保。
2、基本經濟技術指標
(1)缺少建設內容
建設內容應包括:站前(橋梁、涵洞、路基、隧道、站場)和站后(車輛、通信、信號、供電、空調通風、防災報警、設備監控、自動售檢票等系統,以及車輛段、停車場中的機電設備)工程。
(2)建設標準
應根據《新建吳忠至中衛城際鐵路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新建吳忠至中衛城際鐵路初步設計》,確定時速為250公里雙線客運專線。
(3)缺少客流量預測
根據《可研報告》的客流量預測結果,初期客流量是多少,近期客流量是多少,遠期是多少。
3、社會投標人主體資格
(1)主體資格
投標人如果為聯合體,需要明確聯合體的數量,而且聯合體各方應簽訂共同投標協議,需明確牽頭人及各自分工。
(2)經驗業績
需明確投標人近幾年完成多少個類似項目的投資、建設鐵路業績
(3)資質
需明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能力。
4、需考慮投資經營者的選擇方式
篇三:ppp項目實施的基本流程
(一) 編制實施方案和資格預審文件
主要工作:按照財政部要求編制項目實施方案,進行物有所
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編制資格預審文
件。
1. 編制資料清單;
2. 向政府相關部門調研訪談,詳細了解項目情況;
3. 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內容主要包括:
(1) 項目概況
(2) 風險分配基本框架
(3) 項目運作方式
(4) 交易結構
(5) 合同體系
(6) 監管架構
(7) 采購方式選擇
4. 進行物有所值評價;
5. 進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
(1) 編制財務模型,進行財務測算
(2) 重點進行財政支出測算和承受能力評估
(3) 形成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結論
6. 向相關政府部門匯報實施方案,并進行修改完善;
7. 形成項目實施方案報批稿;
8. 項目實施方案獲批后,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和資格預審公告;
9. 協助發布資格預審公告;
10. 協助項目實施機構成立評審小組;
11. 協助組織項目資格預審和評審工作。
(二) 實施招標程序
主要工作:編制招標文件,進行招商推介,解答投資人有關
問題,吸引投資人關注和參與投標。
1. 制定招標階段的具體工作計劃;
2. 主持起草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主要包括:
(1) 投標人須知
(2) 項目協議,
(3) 合資合同(如政府部門或其指定機構參股項目公司
的)
(4) 技術參考資料
3. 與政府有關部門討論招標文件;
4. 修改招標文件并完成終稿;
5. 起草招標公告并協助項目實施機構在相關媒體發布招
標公告,組織發售招標文件;
6. 協助項目實施機構接待潛在投標人進行現場踏勘及盡
職調查;
7. 參加標前會議;
8. 編制標前會議備忘錄,并向所有潛在投標人發送;
9. 回答和澄清潛在投標人的提問,并以招標文件補充文件
的形式通知所有潛在投標人;
10. 繼續研究招標文件并使文件符合法律規范和行業慣例,
如發現重大疏漏或對項目實施機構不利的條款,及時以招標文件補充文件的形式進行修正;
11. 將招標文件的任何變化及時通知潛在投標人;
12. 與有關政府部門保持聯系,協調解決招標階段出現的
各種問題;
13. 制定開標計劃和開標安排,制定開標階段的各種有用
文件;
14. 協助布置開標現場并派工作人員參加開標儀式。
(三) 評標及談判階段
主要工作:制定評標標準,協助進行談判,并就協議關鍵條
款進行解釋和修改,形成最終項目協議。
1. 制定評標和澄清談判的計劃;
2. 制定評標標準、評標方法和澄清談判策略;
3. 協助評審小組對全部投標文件進行澄清、摘錄、比較和
評估,計算各投標人的分值,并起草評審報告;
4. 協助組建采購結果確認談判工作組;
5. 參加采購結果確認談判工作組與候選社會資本就項目
合同進行的談判;
6. 在每一輪談判結束時編制談判備忘錄,并根據談判結果
修改協議文本;
7. 形成協議文本定稿;
8. 協助進行中標公示;
9. 發出中標通知書;
10. 根據需要參與政府與投資人協議簽署儀式。
篇四:ppp項目實施流程
一、項目識別
(一)、項目發起
1、政府發起:財政部門向各行業主管部門征集適宜開展合
作的項目
2、社會發起:社會資本以書面推薦的方式向財政部門提出
潛在的合作項目
(二)、項目篩選
1、確定備選項目
2、項目發起方提交資料:
新建及改擴建項目:項目基本資料、投資情況、產出說明、
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實施方案等
存 量 項 目:存量項目的歷史資料、項目基本資料、
投資情況、產出說明、初步實施方案等
3、制作項目簡介
(三)、物有所值評價
1、定性評價:能否增加供給、優化風險分配、提高運營效
率、促進創新和公平競爭等
2、定量評價:能否降低項目全生命周期成本
(四)、財政可承受能力評估
確保政府每年的付費、可行性缺口補貼等財政支出不得
超過當年的財政一般性支出的10%
二、項目準備
(一)管理構架組建
1、專門的協調機構:負責項目評審、組織協調、監督管理
2、項目實施機構:負責項目的準備、采購、監管、移交等
(二)、實施方案編制
1、項目概況:
(1)項目基本情況
(2)經濟技術指標
(3)項目公司股權情況
2、風險分配基本框架
原則上政府承擔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風險,企業承擔商業風險
3、項目運作方式:
bot、tot、rot、boo、委托運營、特許經營為核心
4、交易結構
(1)項目投融資結構
(2)回報機制
(3)相關配套安排
5、合同體系:
項目合同、股東合同、融資合同、工程承包合同、運營
服務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產品及服務采購合同、保險合同。
5、監管構架:
(1)授權關系:政府想項目實施機構或公司授權
(2)監管方式:履約管理、行政監管、公眾監督。
6、采購方式:
(1)公開招標
(2)邀請招標
(3)競爭性談判(最少兩家)
(4)競爭性磋商
(5)單一來源采購
(三)實施方案審核
財政部門驗證:
通過審核的報送政府審核,未通過審核的,應調整方案并再次申報,二審不過終止項目
三、項目采購
(一)資格預審
1、準備資格預審材料
2、發布資格預審公告
3、邀請社會資本參與
(1)三家以下社會資本通過的,調整項目方案再次進行資
格預審,兩次均未通過的改變采購方式。
(2)三家以上社會資本通過的,開始編制采購文件。
(三)采購文件的編制
采購文件內容應包括的內容有:采購邀請、競爭者須知、采購方式、競爭者應提供的資格資質、業績證明。
政府對項目實施機構的授權、實施方案的批復和項目相關審批文件、采購程序、響應文件開啟時間、截止時間及地點。
強制擔保的保證金繳納數額和形式、評審方法、評審標準。
政府采購政策要求項目合同草案及其他法律文本。
(三)采購流程
1、發布采購公告
2、資格預審及采購文件發售
3、采購文件的澄清及修正
4、對響應文件進行評審
(四)談判與合同簽署
1、成立采購結果確認談判工作組
2、合同簽署前的確認談判
3、簽署確認談判備忘錄
4、公示采購結果和合同文本
5、經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經政府審核同意后,簽署協議
四、項目執行
(一)項目公司設立
由社會資本依法設立項目公司,政府指定機構參股,政府的項目實施機構及財政部門監督出資
(二)融資管理
社會資本或項目公司負責進行項目融資工作,項目實施機構和財政部門負責監督,防止企業債務轉向政府,對未能依約完成融資的,出現重大財務風險威脅的或侵害債權人利益的,按相關文件規定及合同約定由項目公司內部進行調整或由政府介入處理。
(三)績效監測與支付
1、項目實施機構定期檢測項目產出績效指標,并編制相應的季報年報等報表,上報財政部門備案
2、支付機制
(1)政府有義務按合同確定的內容支付相應的項目可行性
缺口補助,各項承諾補貼或獎勵性資金
(2)項目產出應按合同約定進行分紅或支付利益給政府
(3)項目實施機構負責監督社會基本及項目公司履行相關
的合同義務.
(四)中期評估
1、評估主體:項目實施機構
2、評估周期:每3-5年
3、評估內容
(1)項目運行狀況
(2)項目合同合規性適應性及合理性
(3)已發現問題的處理,制定應對措施,報財政部門備案
五、項目移交
(一)移交準備
1、建立項目移交工作組
2、確定移交形式
(1)運營期滿移交
(2)提前終止移交
3、確定補償方式
(1)無補償移交
(2)有補償移交(政府審核,有約定按約定執行,否則按
恢復相同經濟原則執行)
4、確定移交內容
包括項目的資產負債、人員、文檔及知識產權等
5、確定移交標準
設備完好率和最短可使用年限等項目相關技術經濟指標
(二)性能測試
1、測試主體
項目移交工作組
2、測試標準
按測試方案、移交標準制定
3、測試結果
(1)達標:進入資產交割環節
(2)不達標:恢復性修理、更新重置或提取維修保證金等
(三)資產交割
1、準備項目資產、知識產權清單及技術法律的相關文件等
2、辦妥法律過戶及項目管理權移交的相關工作
(四)績效評價
1、評價主體:財政部門聯合相關部門及機構
2、評價內容:項目產出、成本、效益、監管成效、可持續
性、合作模式
3、向社會公開評價結果。
某產業園項目工程項目PPP項目實施方案【2】
第一章 項目概況
一、基本情況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一期、二期)建設工程(以下簡稱“本項目”)
項目類型:新建項目
所處階段:已完成項目可行性研究批復
開工和計劃完成時間:2016年6月正式開工建設,預計到2020年12月完成項目。
地點:**省**市**區
(二)公共產品和服務
本項目是**市**區采購社會投資人在園區內提供投融資、建設、運營一體化服務,形成的公共產品和服務包括:
(1)土地征遷服務。項目征遷面積504.704公頃,其中,集體土地366.6458公頃(水田107.1331公頃、水澆地1.6935公頃、旱地159.0873公頃、園地44.2474公頃、林地18.7444公頃、其他農用地35.313公頃);國有土地138.0582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106.2929公頃、交通用地22.7359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9.0294公頃);未利用地0.4271公頃(河流水面)。
征遷范圍內共涉及6個社區的拆遷安置,拆遷民房的總建筑面積869195平方米,采用實物安置的方式。
(2)土地平整服務。片區場平工程涉及用地面積504.704公傾,根據規劃方案的道路規劃標高和現狀標高,估算土方內部平衡后,仍需借方879.69萬立方米。
(3)市政配套設施建設及運營服務。項目道路用地面積509594平方米,道路總長度約19903m,進行投融資、建設和運營維護,形成符合設計標準市政道路設施。
(4)公共設施建設及運營服務。
①社區服務中心4處,總用地面積為18300平方米,建筑面積為27060平方米。
②綜合文化活動中心1處,總用地面積為4300平方米,建筑面積為5160平方米。
③公交首末站3處公交首末站。
④中學2所,分別為初中和高中,總用地面積約為68800平方米,建筑面積約55040平方米。
⑤小學3所,總用地面積約為65300平方米,建筑面積約52180平方米。
⑦幼兒園7所,總用地面積約26858平方米,建筑面積約27246.4平方米。
⑦垃圾轉運站(收集站)4座,每座服務半徑1.0~1.5公里,總用地面積4500平方米,建筑面積約3000平方米。
⑧公共衛生間:14處
⑨景觀綠化工程公園綠地面積193000平方米,片區內防護綠地面積1348400平方米,廣場用地4300平方米。
上述①-⑨進行投融資、建設并達到可用性標準。
(5)安置房建設。片區內拆遷民房總建筑面積約869195平方米,采取實物安置的方式。其中實物安置于片區內設置10塊安置用地,總用地面積為660735平方米,總安置建筑面積1086058.36平方米。形成符合設計標準和滿足《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的安置房。
(三)項目采用PPP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采用PPP模式的優勢:
(1)有助于緩解財政支出壓力、緩解政府融資平臺債務風險。財預〔2014〕351號文件“通過PPP模式轉化為企業債務的,不納入政府債務” 。
(2)有助于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國辦發〔2015〕42號文件“PPP模式有利于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實現政企分開、政事分開”、 財金〔2014〕76號文件“推廣PPP模式是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提升國家治理能力的一次體制機制變革”。
(3)有助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財金〔2014〕76號文件“PPP模式有利于整合社會資源,盤活社會存量資本”。
(4)項目投融資、建設和運營可一次性招標和實施,不僅可加快項目建設、提高產品供給效率,也有利今后的運營和管理;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九條“已通過招標方式選定的特許經營項目投資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可不進行招標”。
采用PPP模式的政策支持:
(1)《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明確將能源、交通運輸、水利、環境保護、市政工程等五大吸納資金規模巨大和投資收益含金量高的行業,開辟為特許經營的領域,并提出最長30年的運營期限,明確國家鼓勵包括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參與。
(2)2015年2月13日財政部、住建部《關于市政公用領域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推介工作的通知》(財建[2015]29號)中明確“道路橋梁可實行建設施工、養護管理一體化的經營方式”。
(3)國家發改委《關于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指導意見》(發改投資[2014]2714號)明確“PPP模式主要適用于政府負有提供責任又適宜市場化運作的公共服務、基礎設施類項目”,且操作模式的選擇上包含了非經營性項目。
(4)《**省人民政府關于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試點的指導意見》(*政〔2014〕47 號)中明確提出的“鼓勵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交通、能源、市政、水利、信息、環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和養老服務等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以特許經營的方式實施PPP試點”的指導精神。
(5)建設部《關于加快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進程的意見》(城建[2002]272號),明確提出了“鼓勵社會資本、外國資本采取獨資、合資、合作等多種形式,參與市政公用設施的建設,形成多元化的投資結構”。
本項目采用PPP模式既能符合響應國家相關政策要求,又符合項目實際情況。本項目已通過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
(四)項目運作的目標和意義
**市政府計劃借助****占全國80%的市場份額的資源優勢及未來大**產業發展優勢,以“**、低碳、綠色、高科技”大**產業為發展理念,打造一個集總部經濟、高端**、特色**、**旅游、****、**管理、**交易、會展經濟、**地產等為一體的現代****產業集群。園區定位有特色****區、**總部**研發區、**產業區、綜合商務區及宜居綜合配套服務區。通過項目運作,強化產業集聚效應,有利于資源整合和結構優化,提高**產業競爭力。
二、經濟技術指標
(一)項目區位
*******一期、二期用地位于**市**區**鎮,規劃用地主要包括**鎮**村和**村、**村、**村四個行政村。四至范圍:東至**大道、西至**大道、南至**大道、北至**線。
圖1-1項目區位圖
(二)占地面積
規劃用地詳見土地利用規劃表
土地利用規劃表
序號 |
用地代碼 |
用地分類 |
用地面積 |
占規劃建設用地比例(%) |
|
(公頃) |
|||||
1 |
R |
居住用地 |
101.96 |
20.50% |
|
其中 |
R2 |
二類居住用地 |
82.79 |
||
BR |
混合用地(居住70%) |
11.3 |
|||
R22 |
服務設施用地 |
4.22 |
|||
BR2 |
商住混合用地(居住部分) |
3.65 |
|||
2 |
A |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 |
82.95 |
16.67% |
|
其中 |
A1 |
行政辦公用地 |
0.45 |
||
A22 |
文化活動設施 |
0.43 |
|||
A33 |
中小學用地 |
13.4 |
|||
A51 |
**用地 |
68.67 |
|||
3 |
B |
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 |
89.21 |
17.93% |
|
其中 |
B11 |
零售商業用地 |
15.01 |
||
B12 |
批發市場用地 |
8.18 |
|||
B14 |
旅館用地 |
4.34 |
|||
B29 |
其他商務用地 |
55.28 |
|||
BR |
混合用地(商業30%) |
4.84 |
|||
BR2 |
商住混合用地(商業部分) |
1.56 |
|||
4 |
M |
工業用地 |
6.68 |
1.34% |
|
其中 |
M1 |
一類工業用地 |
6.68 |
||
5 |
S |
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 |
58.9 |
11.84% |
|
其中 |
S1 |
城市道路用地 |
55.51 |
||
S41 |
公共交通場站用地 |
0.74 |
|||
S42 |
社會停車場用地 |
2.65 |
|||
6 |
U |
公用設施用地 |
3.2 |
0.64% |
|
其中 |
U12 |
供電用地 |
0.87 |
||
U21 |
排水用地 |
0.22 |
|||
U22 |
環衛用地 |
2.11 |
|||
7 |
G |
綠地與廣場用地 |
154.57 |
31.07% |
|
其中 |
G1 |
公園綠地 |
19.3 |
||
G2 |
防護綠地 |
134.84 |
|||
G3 |
廣場用地 |
0.43 |
|||
7 |
H11 城市建設用地 |
497.47 |
100.00% |
||
8 |
E |
非建設用地 |
7.23 |
||
其中 |
E1 |
水域 |
7.23 |
||
9 |
合計 |
504.7 |
(三)建設內容
(1)土地平整。片區場平工程涉及用地面積504.704公傾,根據規劃方案的道路規劃標高和現狀標高,估算土方內部平衡后,仍需借方879.69萬立方米。
(2)市政配套設施。項目道路用地面積509594平方米,道路總長度約19903m。
(3)公共設施建設。包括片區內配套的社區服務中心、綜合文化活動中心、公交站、中小學、幼兒園、垃圾轉運站、公共衛生間及景觀綠化工程。
(4)安置房建設。片區內拆遷民房總建筑面積約869195平方米,采取實物安置的方式。其中實物安置于片區內設置10塊安置用地,總用地面積為660735平方米,總安置建筑面積1086058.36平方米。
(四)投資規模
本項目建設投資476671.55萬元,其中土地征遷76528.28萬元,土地平整30858.25萬元,市政配套設施29075.93萬元,公共配套設施61927.07萬元,安置區278282.02萬元。由中標社會投資人為本項目提供融資、建設、運營一體化服務,并需在項目開工前提供5億元土地征遷費用。
(五)主要產出說明
(1)項目建設標準:工程質量標準為合格。工程質量按**省建設工程相關規定執行,由相應質量監督部門按建設程序對項目工程質量和進度進行監督。
(2)項目運營維護標準:對項目設施進行管理和養護的工作內容及質量標準應符合**省及**市相關道路養護管理質量要求、保潔長效管理考核辦法、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質量要求、城市綠化管理辦法等適用法律的規定。
(六)資金來源
本項目資金來源自有資本金和債務資金,自有資本金由政府出資人代表與社會投資人按股比出資,債務資金由項目公司進行融資獲得。
三、項目公司情況
(一)總投資及資本構成
項目建設投資約48億,其中項目自有資本金9.6億(20%,政府方0.48億,社會投資人9.12億),債務資金約38.4億(80%)。
(二)股權結構
(1)項目公司注冊資金(首期應不少于8000萬元)、注冊住所(**市**區)、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注冊資本金的注入時間及管理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2)項目公司股東結構、出資比例、出資形式
由中標的投資人與政府出資人代表**市**區**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實業”)共同組建項目公司,出資比例為95%:5%(若屬聯合體中標的,則聯合體應按照聯合協議的約定分別繳納出資,聯合體成員合計持股比例為95%),出資形式均為貨幣,雙方以各自認繳的注冊資本為限對項目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分享相關的權益。
(3)成立時間:中標投資人應在與*******管委會簽訂《PPP投資合作協議》之日起的四十日內按照《公司法》等中國適用法律和招標文件規定成立項目公司,并在項目所在地工商部門進行注冊登記獲得法人資格,登記管理機關向項目公司簽發營業執照的日期即為項目公司成立之日。
(4)項目公司經營范圍:項目公司負責《PPP投資合作協議》項下的投資、融資、建設及運營維護(含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橋涵工程、管線工程、照明工程、綠化工程及其他附屬工程)業務。
(5)股權轉讓:在《PPP投資合作協議》簽訂后5年內社會投資人不得轉讓其在項目公司的股權(引進基金模式融資的,另行協商并經政府方同意),在《PPP投資合作協議》簽訂后5年后,經區政府同意,社會投資人可以轉讓其在項目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權,但受讓方應滿足履行本協議要求的融資能力、財務信用、技術能力、運營經驗等基本條件,并已經經以書面形式明示,在其成為項目公司股東后,督促并確保項目公司繼續承擔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三)融資結構及融資成本
本項目由項目公司(或社會資本方)進行融資,通過銀行貸款、基金、保險等多種形式進行融資,確保本項目最優的融資結構和最低的融資成本。
1.3.1建設投資及資本構成
項目建設投資約48億,其中項目自有資本金9.6億(20%,政府方0.48億,社會投資人9.12億),債務資金約38.4億(80%)。
1.3.2資產負債
項目總投資的80%主要由項目公司股東通過銀行貸款解決,項目公司承擔貸款償還責任。
1.3.3股權結構
項目公司由政府方實際出資方和社會資本公共組建,股權比例為0.5:9.5。
1.3.4融資結構及主要融資成本
本項目由項目公司進行融資,通過多種形式進行融資,確保本項目最優的融資結構和最低的融資成本。
1.3.5項目公司股東融資風險擔保要求
(1)本項目項目公司政府方出資人代表至少須有一方為區直屬國有企業。
(2)本項目由**市**區**實業有限公司為項目提供支付,以保證項目投資方股權收益的實現,擔保方的財務狀況需得到潛在投資人的認可。
(3)項目公司股東須承諾在投資建設滿后并按約定對投資人的股權進行回購。承諾回購單位的財務狀況需得到潛在投資人的認可。
(4)承擔支付義務的本級財政部門須出具將本項目政府購買服務的款項納入逐年的政府預算中的承諾函,同級人大須同意上述預算,并由財政局、人大出具相關文件。
第二章 風險分配基本框架
一、風險分配原則
按照風險應由最適宜承擔該風險或最有能力進行損失控制的一方承擔原則,工程建設、運營維護風險由中標的投資人承擔,融資風險由本項目的投資人承擔,法律、政策風險由市政府承擔,不可抗力等風險由各方共同承擔。
二、風險分擔方案
本項目的建設內容較多,涉及征地拆遷、場地平整、市政配套設施建設、公共設施建設和安置房建設等內容,且投資額大,實施周期長,涉及的利益相關者較多,社會影響面較大,全面識別和妥善處理項目全生命周期中的各種風險是實現項目落地、維護公共利益的得要保障。根據風險分配的原則,確定風險分擔方案如表2-1:
表2-1項目風險分擔方案
風險因素 分組 |
風險因素 |
雙方共擔 |
政府 |
項目公司 |
|
政府出資人代表 |
社會資本 |
||||
設計 |
政府部門要求改變項目功能性要求 |
√ |
|||
合同實施時,項目公司提出一個比較經濟的施工或運營方案,致使項目功能性要求改變 |
√ |
√ |
|||
設計缺陷 |
√ |
||||
融資 |
在投標截止日到簽署特許經營權合同期間,貸款利率提高 |
√ |
√ |
||
簽署特許經營權合同之后,貸款利率提高 |
√ |
√ |
|||
通貨膨脹率比預期的高 |
√ |
√ |
|||
初級債務再融資產生的利潤 |
√ |
||||
融資未及時到位 |
√ |
√ |
|||
政府方要求趕工期而導致的項目公司融資成本增加 |
√ |
||||
建設 |
在特許經營權合同談判期間,項目公司被要求增加投資,致使進度延誤,成本超支 |
√ |
|||
建設費用超支 |
√ |
√ |
|||
建設質量不合格 |
√ |
√ |
|||
過多的合同變更 |
√ |
√ |
|||
分包商/供應商的違約 |
√ |
√ |
|||
在基礎工程施工時,發現文物 |
√ |
||||
完工時間延后 |
√ |
√ |
|||
運營 |
運營費用超支 |
√ |
√ |
||
運營收入低于預期 |
√ |
√ |
|||
低運營生產能力 |
√ |
√ |
|||
維護費用高于預期 |
√ |
√ |
|||
維護要比預期頻繁 |
√ |
√ |
|||
由于恐怖襲擊而關閉 |
√ |
||||
政府部門人員的過失,導致遲延支付補貼 |
√ |
||||
移交 |
移交的資產不達標 |
√ |
√ |
||
特許經營期滿后,本項目仍可以繼續工作,但已經不能滿足即時的新要求了 |
√ |
||||
政治和 政府政策 |
資產征用 |
√ |
|||
政府決定過程的低效率 |
√ |
||||
很強的政治反對/不友好 |
√ |
||||
法律 |
一個特殊的法律出臺,要求改變設計指標,進而導致設計發生改變 |
√ |
|||
稅收政策的變化 |
√ |
√ |
|||
對當地政府主管部門授予項目公司的特許經營權進行追索 |
√ |
||||
自然 |
不可抗力 |
√ |
|||
地質條件 |
√ |
||||
氣候 |
√ |
||||
環境 |
√ |
三、風險應對措施
針對項目實施過程存在的各種風險因素,制如風險應對措施如表2-2。
表2-2項目風險應對措施
設計風險、建設風險 |
加強建設期監管(資金、工期、質量、安全) |
強制保險方案 |
|
建立履約保函體系 |
|
融資風險、運營風險 |
完善政府支付方式和項目匯報機制 |
建立績效考核收費的調價機制 |
|
明確社會資本承擔的公共責任、產出說明 |
|
完善保險與保函、臨時接管、移交 |
|
法律風險、政策風險 |
建立法律政策變更的解決機制 |
科學規劃與配套建設、政府支付方式和項目匯報機制 |
|
社會資本選擇風險 |
增加社會投資人的競爭性、做好資格審查工作 |
政治風險、宏觀經濟風險和不可抗力風險 |
制定應急處置預案 |
明確臨時接管和提前終止的條件 |
|
強制保險方案 |
第三章 項目運作模式
一、項目運作方式
本項目屬于非經營性項目,缺乏“使用者付費”的基礎、主要依靠“政府付費”回收投資成本及社會投資人的合理利潤,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采用投資—建設—運營、維護—移交方式運作。
(1)項目合作期:10年(含年建設期),建設期以項目具備開工條件并發出開工通知之日起開始計算,通過竣工驗收后進入運營期。
(2)合作期限的延長:發生如下事件后,項目合作期可適當延長
①由政府方原因導致的完工延誤情形出現;
②由于法律變更或政府方行為導致項目公司在項目合作期內受到影響并使項目公司遭受實質性的損失。
二、項目邊界條件
(1)投資范圍:含本項目用地紅線范圍內征地拆遷的投融資、土地平整的投融資和建設、市政配套設施的投融資、建設和運營維護、公共設施的投融資、建設和運營維護、安置房的投融資、建設;
(2)合作期:10年(含建設期);
(3)工程建設
①本項目設計由項目業主負責,項目業主將**區審計部門審后預算價為準,提交招標人確認后實施;
②已通過招標方式選定的特許經營項目投資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可不進行招標,項目公司按照**市**區審計部門審后預算價為準。建設項目其他費用按實際發生金額為準,需經實施機構和項目公司認可。
③質量標準:合格。
④工程驗收:按單體項目各自驗收,由項目業主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接到項目公司竣工驗收報告后組織有關部門驗收。項目公司應按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規定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
(4)履約保障邊界
由項目公司出具履約保函給項目實施機構——*******管委會,分別開具建設保函、運營維護保函,具體在合同中明確金額和保函格式。
第四章 交易結構
一、投融資結構
(1)資金來源:項目資金通過股權融資和債務融資獲得;
①股權融資:《國務院關于調整和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的通知》(國發〔2015〕51號)要求中“其他項目的最低資本金比例為20%”的規定,設定中標的投資人和**實業按照股比提供不少于項目總投資20%的自有資金。
②債務融資:除自有資金外的資金由項目公司負責融資,80%的資金由項目公司負責融資,中標投資人根據需要提供金融機構認可的抵押物或擔保物,**實業公司提供融資支持;若80%的資金無法實現項目融資,由中標投資人負責融資。
(2)性質:自有資本金屬于股權資金,債務融資屬于債務資金,債務資金可通過銀行貸款、基金、保險等多種形式獲得;
(3)資金用途:項目公司的資金僅限于本項目建設和運營維護。
(4)資產形成和轉移:根據政府的進度要求,建設期滿形成項目資產,運營期滿后項目資產無償轉移至區政府或指定單位。
二、采購機制及保障
本項目的建設內容征地拆遷、場地平整、市政配套設施、公共基礎設施和安置房建設均為非經營性項目,回報機制為“政府購買服務”,具體按照“基于可用性的績效合同”模式,由政府向項目公司購買本項目可用性(符合竣工驗收標準的公共產品)以及為維持本項目可用性所需的運營維護服務(符合績效要求的公共服務),即政府需向項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務費和運維績效服務費,二者統稱為政府購買服務付費。
(1)定價原則
?根據《*招投標辦【2011】30號文》關于不同專業項目的相關規定具體確定。
建安工程費用=建筑安裝工程審后預算造價×(1-下浮率)
房屋建設工程預算下浮率取值為8%;
市政公用工程預算下浮率取值為12%;
園林綠化工程預算下浮率取值為12%;
水利水電工程預算下浮率取值為11%。
建筑安裝工程預算造價的確定采用總價包干法,風險系數包干按2%。
?本PPP合同政府采購價格由工程費總額、土地征遷費用(含資金占用費)、資金占用費、項目管理費和投資回報組成。
可用性服務費=工程費總額+土地征遷費用(含資金占用費)+資金占用費+項目管理費+投資回報
?工程費總額的確定
本合同工程工程費總額,包括用于合同項目的建安工程費用(含稅)以及雙方認可的其他費用。
A、合同工期內,項目公司應于當月25日向監理人報送當月實際完成的合同工程量,監理人必須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審核確認;業主必須在接到監理人審核確認意見后7天內核實完成并開始計息。
B、本合同項目的工程費總額,以經有資質的審圖單位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藍圖的工程量(包括工程變更和經業主簽證的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為基礎,根據本合同所確定的計價依據進行確定。
C、工程費總額=經審計部門審核確認的投資建設人投入本項目的投資總額(工程建安費、設備費及雙方認可的其他費用)。
D、本合同工程費總額包括用于合同項目的建安工程費用(含工程變更及簽證產生的費用)以及雙方認可的其他費用(此項費用如有,應另行由業主與投資建設人簽訂補充合同,約定具體的范圍,否則視為沒有)。
(2)可用性績效指標
可用性績效服務費主要包括:征地拆遷總投資、場地平整總投資、市政配套設施總投資、公共配套設施總投資、安置房建設總投資、資金占用費和投資回報,其中:
①征地拆遷總投資:以項目公司配合區政府相關部門為完成拆遷工作出資額約為5億,其余部分由業主自行解決。
②場地平整總投資:含場地平整的工程費用、工程建設其它費,工程費用以經區審計部門審核的結算價為準,工程建設其它費以項目公司與委托單位簽訂的合同金額為準,其中建設單位管理費按建安造價1.5%計取。
③市政配套設施總投資:含市政配套設施的工程費用、工程建設其它費,工程費用以經區審計部門審核的結算價為準,工程建設其它費以項目公司與委托單位簽訂的合同金額為準,其中建設單位管理費按建安造價1.5%計取。
④公共配套設施總投資:含公共配套設施的工程費用、工程建設其它費,工程費用以經區審計部門審核的結算價為準,工程建設其它費以項目公司與委托單位簽訂的合同金額為準,其中建設單位管理費按建安造價1.5%計取。
⑤安置房建設總投資:含安置房建設的工程費用、工程建設其它費,工程費用以經區審計部門審核的結算價為準,工程建設其它費以項目公司與委托單位簽訂的合同金額為準,其中建設單位管理費按建安造價1.5%計取。
⑥投資回報:以項目公司對②-⑤的投資總額為基數(以上述子項目竣工結算的投資金額為準),投資回報率7.5%計取投資回報,投資回報率以中標人投標報價為準,子項目竣工驗收后一年內一次性支付。
⑦資金占用費
1)施工期資金占用費
按雙方確認的月投資總額(征地拆遷根據實際到賬的金額和時間開始計取;工程費總額以監理審核確認和業主審核后月工程費總額的80%為準)為基數,資金占用費率按折算年化利率7.5%計取,計息時間從雙方確認開始至每個具體項目合同工程交工驗收合格之日結束。
施工期資金占用費在支付首期(起始日為本合同對應的具體子項目交工驗收合格之日30天內)采購款時一次性支付完畢。
2)采購期資金占用費
采購期資金占用費為:從對應的具體項目工程交工驗收之日起,至合同約定的支付日止,以工程費總額余額的為基數, 資金占用費率按雙方確認的投資總額為基數,資金占用費率按折算年化利率7.5%計取。
(3)可用性服務費付費
可用性績效服務費在整個合作期內不作調整,在項目運營維護期內每6個月等額支付一次,支付周期最長不超過10-N年(N為建設期),根據具體子項商定具體支付時間。
(4)運營維護指標
運維績效服務費在運營期內根據運營維護指標考核情況進行付費。
運營維護指標考核:對項目設施進行管理和養護的工作內容及質量標準應符合**省及**市相關道路養護管理質量要求、保潔長效管理考核辦法、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質量要求、城市綠化管理辦法等適用法律的規定。相關運營維護考核指標、計價依據、調價機制根據相關規定及雙方協商后,具體在合同中明確。
運維績效服務費付費:采用每月度考核、按季度予以支付。第一次支付運營服務費的時點為自運營開始日起4個月內支付;第二次支付運營服務費的時點為自運營開始日起7個月內支付;以此類推。
(6)采購保障
①項目納入省級以上PPP示范項目名錄;
②地方人大出具同意將本項目采購資金納入政府中長期財政規劃及購買期限內的各年度財政預算的決議;
③根據《財政部關于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臺運行的通知》財金[2015]166號的相關規定,納入綜合信息平臺項目庫;
④由**市**區**實業有限公司提供支付,以保證項目投資方股權收益的實現。
三、退出機制
本項目社會投資人提前退出項目的情形包括政府意愿和不可抗力;
(1)政府意愿:當政府需要提前收回特許經營權,將予以補償。補償額根據中標投資人所投入的建設費用、融資成本、投資回報(另行商議)等。
(2)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本項目不能繼續實施,將予以補償。補償額根據中標投資人所投入的建設費用、融資成本等。
退出程序:按照**省、**市關于股權交易的相關程序辦理。
四、相關配套安排
(1)本項目的征地拆遷工作以區政府有關部門為主導,項目公司配合區政府有關部門完成征地拆遷工作;
(2)區政府將本項目的市政配套設施用地、公共基礎設施用地和安置房建設用地作為本項目相關子項目的建設用地。
【項目實施方案框架】相關文章:
實施方案框架10-05
項目合作框架協議07-26
項目框架協議書02-19
項目合作框架協議書07-05
項目合作框架協議書12-07
項目合作框架協議書10-05
項目實施方案06-13
企業項目合作框架合同范本09-09
項目合作框架協議書范本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