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激勵方案范本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扎實開展,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計劃。那么什么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期權激勵方案范本,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期權激勵方案范本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實施模擬期權的目的
公司引進模擬股票期權制度,在于建立高級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的長期激勵機制,吸引優秀人才,強化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和凝聚力,依據《公司法》相關規定,指定本方案。
第二條 實施模擬期權的原則
1、模擬期權的股份由為公司發起人股東提供,公司的發起人股東保證模擬期權部分股份的穩定性,不得向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組織轉讓;
2、本實施方案以激勵高管、高級技術人員為核心,突出人力資本的價值,對一般可替換人員一般不予授予。
第三條 模擬股票期權的有關定義
1、模擬股票期權:本方案中,模擬股票期權是指公司發起人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中的一定比例的股份,集合起來授權董事會管理,該比例的股份利潤分配權由受益人享有,在一定年度內用所分得的利潤將配給的模擬期權股份行權為實股的過程。
2、模擬股票期權的受益人:滿足本方案的模擬期權授予條件,并經公司董事會批準獲得模擬期權的人,即模擬期權的受益人。
3、行權:是指模擬股票期權的持有人按本方案的有關規定,變更為公司股東的行為,行權將直接導致其權利的變更,即由享有利潤分配權變更為享有公司法規定的股東的所有權利。
4、行權期:是指本方案規定,模擬股票期權的持有人將其持有的模擬期權變更為實質意義上的.股份的時間。
第二章 模擬股票期權的股份來源及相關權利安排
第四條 模擬股票期權的股份來源
模擬股票期權的來源為公司發起人股東提供
第五條 在模擬期權持有人行權之前,除利潤分配權外的其他權利仍為發起人股東所享有;
第六條 對受益人授予模擬期權的行為及權利由公司股東會享有,董事會根據股東會授權執行;
第三章 模擬期權受益人的范圍
第七條 本方案模擬期權受益人范圍實行按崗定人。對公司有特殊貢獻但不符合本方案規定的受益人范圍的,經董事會提請股東會通過,可以授予模擬股票期權;
第八條 對本方案執行過程中因公司機構調整所發生的崗位變化,增加崗位,影響模擬期權受益人范圍的,由公司股東會予以確定,董事會執行,對裁減崗位中原有已經授予模擬期權的人員不得取消、變更、終止;
第九條 本方案確定的受益人范圍為:
1、
2、
3、
第四章 模擬股票期權的授予數量、期限及時機
第十條 模擬期權的授予數量
1、本方案模擬期權的擬授予總量為: ,即公司注冊資本的 %;
2、每個受益人的授予數量,不多于 ,具體數量由公司董事會予以確定,但應保證同一級別崗位人員授予數量的均衡;
第十一條 模擬股票期權的授予期限
本模擬股票期權的授予期限為六年,受益人每兩年以個人被授予模擬期權數量的三分之一進行行權。
第十二條 模擬股票期權的授予時機
1、受益人受聘、升遷的時間作為模擬股票期權的授予時間。受聘到應授予模擬期權崗位后,須經過試用期考核后方能被授予模擬股票期權,試用期延長的,須經延長后通過考核方能被授予模擬期權。由公司較低崗位升職到應授予模擬股票期權崗位的,也須在該崗位試用合格后方能被授予模擬股票期權,如果原較低崗位按本方案的規定,也授予模擬股票期權的,按新崗位應予授予的數量予以補足,如果公司本次實施模擬期權的股份已經在此之前用完,則不予補足,可由董事會在下一個周期進行相應調整;
2、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擬股票期權時,享有選擇權,可以拒絕接受,在下一年度如果依然符合模擬期權的授予條件的,可以要求公司重新授予。在兩個年度內,如果享有資格的受益人拒絕接受模擬期權或者在拒絕后沒有再次申請公司授予模擬期權的,視同永遠放棄被授予模擬股票期權的資格;
第五章 模擬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及方式
第十三條 模擬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
行權價格按受益人被授予模擬股票期權年度公司的相應比例的凈資產價格計算,在受益人按本方案進行行權時,行權價格保持不變。
第十四條 模擬期權的行權方式
1、本方案中,行權采用勻速行權的方式。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擬股票期權后,享有該模擬期權的利潤分配權,在每兩年一次的行權期,受益人用所分得的利潤進行行權,但受益人所分得的利潤不直接分配給受益人,而是轉給提供模擬期權來源的原公司發起人股東,模擬期股轉變為實股,公司進行相應的工商登記變更。在進行工商登記變更前,模擬期權持有人不享有除利潤分配權外的其他權利。
2、受益人的兩年的利潤分配收益如果大于當年的行權價款,大于的部分不以現金的方式向受益人變現,而暫存于公司用于受益人的下一次行權價款,六年期滿后,受益人在行權后出現利潤所得有剩余的,公司將以現金的形式支付給受益人;
3、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約定所取得的利潤分配所得,如果不足以支付當次受益人所應交納的行權價款,受益人應采用補交現金的方式來進行行權,否則視同完全放棄行權,應行權部分模擬期權股份無償轉歸原股東所有。但對本次行權的放棄并不影響其他尚未行權部分的期權,對該部分期權,期權持有人仍可以按本方案的規定進行行權;
4、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約定進行的利潤分配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由受益人自行承擔。轉讓人所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應當繳納所得稅的,亦由轉讓人自行承擔;
5、公司應保證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利潤分配,除按會計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繳納各項稅金、提取法定基金、費用后,不得另行多提基金、費用。
第六章 員工解約、辭職、離職時的模擬期權處理
第十五條 董事會認定的有特殊貢獻者,在提前離職后可以繼續享有模擬股票期權,但公司有足夠證據證明模擬股票期權的持有人在離職后、模擬期權尚未行權前,由于其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或雖未給公司造成損失,但加入與公司有競爭性的公司的,公司有權中止直至取消其模擬期權;
第十六條 未履行與公司簽定的聘用合同的約定而自動離職的,終止尚未行權的模擬股票期權;
第十七條 因公司生產經營之需要,公司提前與聘用人員解除合同的,對模擬期權持有人尚未行權部分終止行權;
第十八條 聘用期滿,模擬期權尚未行權部分可以繼續行權;
第十九條 因嚴重失職等非正常原因而終止聘用關系,對尚未行權部分終止行權;
第二十條 因違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對尚未行權部分終止行權;
第二十一條 因公司發生并購及其他公司的實際控制權、資本結構發生重大變化,原有提供模擬期權股份部分的股東應當保證對該部分股份不予轉讓,保證持有人的穩定性,或者能夠保證新的股東對公司模擬期權方案執行的連續性;
第七章 模擬股票期權的管理機構
第二十二條 模擬股票期權的管理機構
公司董事會在獲得股東會的授權后,作為模擬股票期權的管理機構。其管理工作包括向股東會報告模擬股票期權的執行情況、與受益人簽訂授予模擬股票期權協議書、發出授予通知書、模擬股票期權調整通知書、模擬股票期權終止通知書、設立模擬股票期權的管理名冊、擬訂模擬期權的具體行權時間、對具體受益人的授予度等。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在第一個運行周期結束后,由股東會決定是否延續執行或修訂。
第二十四條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董事會制作補充方案,報股東會。
期權激勵方案范本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實施股權期權的目的
為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實現對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業務技術骨干的激勵與約束,使他們的利益與企業的長遠發展更緊密地結合,做到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并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使決策者和經營者行為長期化,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推動公司業績的上升,公司引進股權期權制度。
第二條實施股權期權的原則
1、受益人可以無償或有償的方式取得股權期權,具體辦法由股東會決議。但行權進行股權認購時,必須是有償。
2、股權期權的股份來源為公司發起人提供的存量,即公司不以任何增加公司注冊資本的方式來作為股權期權的來源。
3、受益人所持有的股權期權不得隨意轉讓。受益人轉讓行權后的股份時,原股東享有優先認購權。
第三條股權期權的有關定義
1、股權期權:本制度中,股權期權是具有獨立特色的激勵模式。是指公司原發起人股東將其一定比例的股份分割出來,并授權股權期權委員會集中管理,作為股權期權的來源。按本制度規定,由符合條件的受益人與發起人股東簽訂股權期權協議,成為股權期權持有人。股權期權持有人在股權認購預備期內享有一定的利潤分配權,并在股權認購行權期內有權將其持有的股權期權變更為實質意義上的股份,成為公司股東。
2、股權期權持有人:即滿足本制度規定的股權期權授予條件,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并與發起人股東簽訂股權期權協議書,獲得股權期權的人,即股權期權的受益人。
3、行權:是指股權期權的持有人將其持有的股權期權按本方案的有關規定,變更為公司股份的真正持有人(即股東)的行為,行權將直接導致其權利的變更,即由享有利潤分配權變更為享有公司法規定的股東的所有權利。
4、股權認購預備期:即滿足本制度規定的股權期權授予條件,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并與發起人股東簽訂股權期權協議書,即開始進入股權認購預備期。在股權認購預備期內,股權仍屬發起人股東所有,股權期權持有人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但股權期權持有人進入股權預備期以后,享有部分股東分紅權。
5、股權認購行權期:是指按本制度規定,股權期權的持有人將其持有的股權期權變更為實質意義上的股份成為公司股東的時間。
第二章股權期權的股份來源
第四條股權期權的股份來源
股權期權的來源由公司發起人股東提供,提供比例為 % ,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各個發起人股東提供的股份份額由股東會決議。
第五條公司股東會享有對受益人授予股權期權的權利,董事會根據股東會授權執行。
第三章股權期權受益人的范圍
第六條股權期權受益人范圍確定的標準按公司的關鍵崗位確定,實行按崗定人,以避免股權期權授予行為的隨意性。
第七條對本制度執行過程中因公司機構調整所發生的崗位變化,增加崗位,影響股權期權受益人范圍的,由公司股東會予以確定,由董事會執行。對裁減崗位中原有已經授予股權期權的人員不得取消、變更、終止;
第八條本制度確定的受益人范圍為:
1、公司副總及副總以上職位的員工;
2、年齡在45歲以下;
3、與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系連續滿一年;
4、業績考核標準:
第四章股權期權的授予數量、方式
第九條股權期權的授予數量
股權期權的擬授予總量為公司注冊資本的 %,每個受益人的授予數量不多于公司 %股權,具體數量由公司股東會予以確定,但應保證同一級別崗位人員授予數量的均衡;
第十條受益人獲得股權期權的'方式由股東會決議。
第五章股權認購預備期和行權期
第十條股權認購預備期
認購預備期共為三年。股權期權受益人與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系連續滿一年且符合本制度規定的股權期權授予標準,自與發起人股東簽訂股權期權協議書起,即開始進入股權認購預備期。
第十一條股權認購行權期
股權期權持有人的股權認購權,自三年預備期滿后即進入行權期。行權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年。在行權期內股權期權持有人未認購公司股權的仍然享有預備期的股權分紅權,但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股東其他權利。超過本制度規定的行權期仍不認購股權的,股權期權持有人喪失股權認購權,同時也不再享受預備期的分紅權待遇。
第六章股權期權的行權
第十二條股權期權行權的條件
1、股權認購預備期期滿。
2、在股權認購預備期和行權期內符合相關考核標準。
第十三條股權期權的行權價格
受益人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認購價格為,在受益人按本制度進行行權時,行權價格保持不變。
第十四條股權期權的行權方式
1、股權期權持有人的行權以六年為一個周期,受益人每兩年以個人被授予股權期權數量的三分之一進行行權。
2、行權采用勻速行權的方式。受益人在被授予股權期權后,享有該股權期權的利潤分配權。在每兩年一次的行權期,受益人用所分得的利潤進行行權,但受益人所分得的利潤不直接分配給受益人,而是轉給提供股權期權來源的原公司發起人股東。通過行權,股權期股轉變為實股,股權期權持有人成為公司股東,公司進行相應的工商登記變更。在進行工商登記變更前,股權期權持有人不享有除利潤分配權外的其他權利。
3、受益人的兩年利潤分配收益如果大于當年的行權價款,大于的部分不以現金的方式向受益人變現,而暫存于公司用于受益人的下一次行權價款,六年期滿后,受益人在行權后出現利潤所得有剩余的,公司將以現金的形式支付給受益人。
4、受益人按本制度所取得的利潤分配所得,如果不足以支付當次受益人所應交納的行權價款,受益人應采用補交現金的方式來進行行權,否則視同完全放棄行權,應行權部分股權期權股份無償轉歸原股東所有。但對本次行權的放棄并不影響其他尚未行權部分的期權,對該部分期權,期權持有人仍可以按本制度的規定進行行權。
5、受益人按本制度取得的利潤分配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由受益人自行承擔。股權轉讓人所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應當繳納所得稅的,亦由轉讓人自行承擔。
7、公司應保證受益人按國家及公司相關規定進行利潤分配,除按規定繳納各項稅金、提取法定基金、費用后,不得另行提取其他費用。
第七章喪失行權資格的情形
第十五條受益人在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包括預備期及行權期),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喪失股權行權資格:
1.因辭職、辭退、解雇、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執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5.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盈利業績,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7.不符合本制度的考核標準或者存在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八章股權期權的管理機構及管理流程
第十六條股權期權的管理機構
公司董事會在獲得股東會的授權后,設立期權委員會。期權委員會是股權期權的日常管理機構。其管理工作包括向董事會報告股權期權的執行情況、組織發起人股東與受益人簽訂股權期權協議書、發出授予通知書、股權期權調整通知書、股權期權終止通知書、設立股權期權的管理名冊、擬訂股權期權的具體行權時間及方式等。
第九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在第一個運行周期結束后,由股東會決定是否延續執行或修訂。
第十八條本制度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向抵觸的,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為準。
第二十七條股東會及董事會決議作為本制度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八條本方案自20xx年5月起實施。
期權激勵方案范本3
甲方: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目標公司股東: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鑒于:
1、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資本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元,現各方一致同意將公司的注冊資本金虛擬成______________萬股;
2、乙方系公司員工,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入職公司,擔任______________職務,公司看好其工作能力;
為了體現“______________”的公司理念,建立科學的企業管理機制,有效激發員工的創業熱情,不斷提升企業在市場中的競爭力,經公司股東會研究決定,現對公司進行干股激勵與期權計劃,并以此作為今后行權的合法書面依據。
一、定義:
1、干股:甲方無償贈與乙方的股權,乙方受贈后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甲方的利潤分配權,但無其他股東權利,在約定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將該部分股權收回。
2、期權:乙方在滿足約定條件的情況下,可以以約定的較低的價格認購甲方的股權,也可以選擇不購買,購買之后乙方即成為甲方的股東,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
3、分紅:指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確定可分配的稅后凈利潤總額,各股東按所持股權(包括公司實際股東持有的股權及本協議下的干股)的比例進行分配所得的紅利。
4、稅后凈利潤:指公司年度實收營業收入扣除相應的生產經營成本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人員工資、購置設備、原材料、配件、租賃辦公場所、支付水電、物業等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后的余額。
二、干股的激勵標準與期權的授權計劃
1、公司贈送乙方萬股的干股股權作為激勵標準,每年按公司年稅后凈利潤(不含政府補貼和關聯公司轉移利潤)的標準給乙方分配分紅收益,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期權行權日止。原則上干股激勵部分收益累積后作為今后乙方個人入股資金,暫時不進行現金分配,在期權行權時一次性以稅后現金分紅形式用于購買股份,且實行多退少補。
2、公司授予個人干股,在未行權前股權仍屬原股東所有,授予對象只享有干股分紅的收益權。本次確定期權計劃的期權數量為萬股。
3、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期權行權日止為期權考核期,考核期內乙方應達到本協議約定的期權授予條件。
三、干股的激勵核算辦法與期權的行權方式
1、干股分紅按照公司的實際稅后凈利潤,公司財務必須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向管理層透明與公開,并指定主要管理人員參與監督。每年稅后利潤暫以年度審計報告為準;協議生效后即可享受當年的分紅,不足一年的,按照月份比例計算。
2、行權價格按行權時公司每股凈資產價格確定,出資以其所持干股累積未分配收益沖抵,多退少補。如干股累積分紅收益不足以支付全部行權金額且本人不予補足,則對應不足出資部分視為其本人自愿放棄,原權益仍屬于原股東,其本人相關股份數量根據其實際出資情況自動調整,其相關損失也由其本人承擔;期權行權后,公司以增資形式將員工出資轉增為公司股本;
3、入股人必須是其本人,同時必須符合協議書第四條相關要求;
4、期權轉股手續按照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模擬股票期權的授予時機
1、受益人受聘、升遷的時間作為模擬股票期權的授予時間。受聘到應授予模擬期權崗位后,須經過試用期考核后方能被授予模擬股票期權,試用期延長的,須經延長后通過考核方能被授予模擬期權。由公司較低崗位升職到應授予模擬股票期權崗位的,也須在該崗位試用合格后方能被授予模擬股票期權,如果原較低崗位按本方案的規定,也授予模擬股票期權的,按新崗位應予授予的數量予以補足,如果公司本次實施模擬期權的股份已經在此之前用完,則不予補足,可由董事會在下一個周期進行相應調整。
2、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擬股票期權時,享有選擇權,可以拒絕接受,在下一年度如果依然符合模擬期權的授予條件的,可以要求公司重新授予。在兩個年度內,如果享有資格的受益人拒絕接受模擬期權或者在拒絕后沒有再次申請公司授予模擬期權的,視同永遠放棄被授予模擬股票期權的資格。
五、基于干股激勵與期權計劃的性質,乙方必須承諾并保證:
1、承諾絕對不直接或間接擁有管理、經營、控制、參與與本公司所從事業務相類似或相競爭的業務;
2、保證有關投入公司的資產(包括技術等無形資產)不存在任何類型或性質的抵押、質押、債務或其它形式的第三方權利;
3、保證不存在任何未經披露與任何第三方合作投資情形,也未為投資之目的充當任何第三方受托人或代理人,也無在第三方公司兼職或建立勞動關系的情形;
4、本人保證在干股激勵期內不離職,并保證在離職后3年內不從事與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相同或類似的業務經營活動,無論何時也不泄露原掌握的商業秘密;
5、本人同意無論何種原因在承諾的時間前主動離職,本人放棄公司給予的所有干股激勵所產生的一切收益;
6、如果在在公司規定服務期限內離職,本人同意按照按照離職前雙方約定的有關規定退還未服務年限的收益;
7、如有違法行為被公司開除,本人承諾放棄公司給予的所有干股激勵所產生的一切收益;
8、任職期間,本人保證維護企業正當權益,如存在職務侵占、受賄、從事與本企業(包括分支機構)經營范圍相同的經營活動、泄露商業秘密的行為的,本人愿意支付十倍于實際損失的違約金,同時愿意接受公司對于本人的處罰甚至開除處理;若本人離職后3年內從事與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相同或類似的業務經營活動,本人愿意承擔____________萬元的違約金。
9、本人保證所持干股激勵與期權不存在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轉讓、對外擔保、質押或設置其它第三方權利等行為,否則,本人愿意由公司無條件無償收回;
10、本人保證不會發生第三人要求分割干股激勵及期權激勵的股權;
11、本人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包括配偶)透露公司對本人激勵的任何情況。
六、激勵股權變更及其消滅
1、因公司自身經營原因,需調整公司股東人員數量或結構,公司有權收回乙方所持全部激勵股權,但應支付相應對價,對價的支付標準按照公司上一年度的凈利潤×持股數量÷公司全部股權數量。
2、乙方在干股激勵期間有下列行為的,甲方不給予乙方支付當年應分配股權分紅,并收回乙方所持激勵股權:
(1)雙方勞動合同期滿,未就是否繼續簽訂合同達成一致意見的;
(2)乙方離開甲方的(包括但不限于被甲方辭退、自動離職、協商一致離職、因客觀原因無法繼續在甲方處工作離職等);
(3)乙方部分喪失或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失蹤、死亡的;
(4)違反規定收受或給他人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為的;
(5)采取提供虛假報表或文件、竊取他人商業秘密等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手段成就激勵股權行使條件的;
(6)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濫用職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7)在公司服務期間進行賭博或實施其他違反《治安管理法》規定的行為而被行政拘留的;
(8) 在公司服務期間,從事違法行為而被刑事拘留、逮捕或受到刑事處罰的;
(9)任職期間違反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從事兼職的;
(10)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的禁止從事的行為之一的;
(11)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以及其他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公司造成嚴重影響或重大損失的(損失額達到__________________元即為重大損失);
(12)公司進入破產清算的`。
七、股東權益
1、期權完成行權后,按照公司法有關規定,其以實際出資享受相應表決權和收益權。其他相關權益,由《公司章程》具體規定;
2、公司根據其投資企業實際盈利情況確定分紅,若公司分紅用于轉增資本,視同其實際出資,其相關稅費由股東自己承擔。
3、今后如因股權增發需要,公司有權對股權進行整合,具體股權整合方案屆時協商確定。
八、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協議,否則必須承擔由此造成其它方損失。若因一方違反協議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其他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視情況相應減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紅。
九、不可抗力
因不能預見且發生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使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可以免于承擔其他方損失賠償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其他方,并出示有效證明文件。
十、其他
1、本協議不影響乙方原有的工資、獎金等薪酬福利。
2、本協議不影響公司根據發展需要做出股本調整、合并、分立、發行可轉換債券、企業解散或破產、資產出售或購買、業務轉讓或吸收以及公司其他合法行為。
3、公司準備發行股票并上市或者有其他為上市所作的融資安排時,乙方同意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公司的決定,由公司對其所持有的干股進行處理,尚未行權的期權不予行權,已經行權的享受與其他股東同樣的股東權利。
4、本協議是內部管理行為,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并不意味著乙方同時獲得公司對其持續聘用的任何承諾。乙方與公司的勞動關系,依照《勞動法》以及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
5、乙方所得分紅為稅前的,甲方有權代扣代繳相關的稅費。
6、若本協議的履行會影響公司的重大決策(如上市安排),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簽訂協議。
7、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的履行過程中,若適用的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不適用時,甲乙雙方應重新確定干股及期權的行使條件或由甲方直接按照當時法律法規變更具體的實施辦法。
8、乙方持有的激勵股權不得用于轉讓、出售、交換、背書、記賬、抵押、償還債務等。
9、本協議變更、修改或補充,必須由各方共同協商一致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10、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友好協商決定,或以書面形式加以補充。若因協議履行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11、本協議正本一份,用于公司備案授予對象保留一份副本;
12、協議自協議各方簽字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 方: 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本人簽字:______________
目標公司股東:______________
簽署地: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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