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事件應急方案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扎實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內容和形式都要圍繞著主題來展開,最終達到預期的效果和意義。寫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突發事件應急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突發事件應急方案1
為了確保集團不因出現突發事件而遭受巨大的經濟損失和信譽損失,最大限度地化解可能引發的經營風險,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應急方案是指針對本集團發生突發事件,可能導致人身安全和集團財產受到威脅或者業務出現差錯、停頓而采取的應對策略,以保證人身和集團安全或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而采取的一系列預防、搶救和恢復業務運行的完整措施。
二、應急組織及職責
設立應急指揮中心。指揮中心負責人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成員由各部門經理、主任擔任。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應急指揮中心的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
(二)根據應急方案對各實施環節組織做好相應的準備;
(三)組織進行應急方案的操作演練;
(四)決定啟動或停止應急方案;
(五)組織恢復正常工作。
三、突發事件的內容
(一)集團內部發生的突發事件
1.職工在上班期間發生重傷、死亡或者急性中毒事故。
2.火災、爆炸事故。
3.車輛發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
4.工人罷工或群毆。
5.重要生產設施、物資材料被盜、或損壞。
6.部長以上管理者或重要崗位員工被綁架、被拘留、逮捕。
7.其他足以影響各部門或公司生產經營正常進行的事件。
(二)與本集團業務相關的其他行業發生的突發事件
1.重大火災、爆炸事故。
2.工人罷工。
3.董事長或總經理突然重病或死亡。
4.其他足以導致與我集團業務密切相關的公司、政府部門停產停業的事件。
四、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和措施
(一)迅速報告。當事人或知情者應立即向集團辦公室報告,辦公室根據情況提出處理意見或報總經理批示。重大緊急情況可直接向總經理或董事長報告。
(二)單位發生安全事故后,現場最高負責人即為臨時總指揮,一面迅速報告,一面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要注意保護現場,防止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四)應急指揮中心接到報告后,應根據報告內容,迅速做出反應,提出應急措施。
(五)職工發生重傷、死亡或者急性中毒事故時,應立即送往就近的救護、醫療單位搶救。
(六)發生火災、爆炸事故,要立即切斷事故點的電源,然后一面組織滅火,一面報火警。
(七)發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應立即電告交通管理部門和保險公司。車隊隊長、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應立即赴現場組織搶救。
(八)重要生產設施、物資材料被盜,應保護好現場,并通知公安部門。
(九)發生部長以上管理者或重要崗位員工被綁架、被拘留、逮捕事件,應立即指定臨時人員代理,不得停工、停產。
五、應急準備
應急方案的基礎是準備。只有做好各種情況下的應急準備,才具備應急處理的基本條件,才能在各種緊急情況下以不變應萬變。
(一)應急人員準備
各公司應做好應急人員的調配、培訓與演習,并形成文件或材料,以明確職責,防止走過場,保證在出現事故時,能按行動方案應急。
應急人員應包括主要業務部門的代表、相應職能領域的專業人員、業務連續性及災難補救方面的專家、業務分析人員、業務及技術人員等,負責應急方案的實施,處理各種各樣的技術問題。保證在關鍵時刻應急組織和人員立即可調遣到位。
應急人員必須嚴密組織,職責分明,有應急處理能力,了解職責范圍內的.應急方案,能在關鍵時刻履行職責。
做好各類應急人員和各項核心業務的應急演練,發生突發事件時,能按行動方案應急。
(二)應急物質準備
按照各種業務過程,必須做好應急物質準備,主要包括:車輛、重要生產設施的備用元件、通訊聯絡工具等。由辦公室負責配備和調配。
(三)應急方案的測試
應急方案的制定是理性思維與業務經驗相結合的結果。其執行結果的正確性、有效性必須經過實際驗證。而在執行應急方案之前,采用建立模擬環境,進行全面測試,是一項有效的方法。通過應急方案的測試,可以評估應急措施在發生突發事件時是否發揮預期的作用以及能否在特定的時間段內順利實施。通過測試,完善應急方案,對所需達到的目標和實際結果的對比來分析測試結果,確認應急方案應有的功能,對應急方案進行必要的修訂和完善。
(四)應急方案的培訓
培訓的目的:為實施應急方案培訓人員,提高應急機構人員應急處理的水平。
培訓要求:被培訓人員要達到理解應急方案內容,明確個人職責的目的。熟悉本崗位的具體操作內容。
(五)應急方案的演練及驗收
通過在模擬環境中操作,檢驗應急方案是否可行;
提高應急人員實際操作的熟練水平。演練由應急指揮中心統一組織,監控中心提出演練方案及演練內容,并演練全過程,進行跟蹤和記錄。通過演練,要達到確認崗位、人員、責任。提高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快速反應的能力。
突發事件應急方案2
博物館是陳列、展示、宣傳人類文化和自然遺存的重要場所,是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面對如此大的觀眾量,如何做好博物館、紀念館的工作,發揮好愛國主義教育基地作用,弘揚紅色文化的基礎上,保證文物、觀眾、場館及設施的安全,把好事做好,這就要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博物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主要任務
博物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主要任務文物是不可再生的,任何形式的損壞都會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所以博物館、紀念館應急預案要充分考慮到文物和建筑物本身的安全,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可以迅速控制局面,保護好文物。
1、通過完善應急平臺建設,進一步加強文物應急管理體系基礎建設;
2、通過增強應急保障能力,進一步加強突發文物事件監測和預警能力建設;
3、通過完善機制和各類預案,進一步加強突發文物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建設;
4、通過提高管理能力,進一步加強抵御突發事件和抗風險能力建設。
二、博物館突發事件種類
所謂“應急”就是應對“意外事件”,一般而言,博物館紀念館內發生突發事件,具有社會危害和災害的事件,主要包括三個大的方面:
1、人為事件,包括人為盜竊藏品(展品)、爆炸、搶劫、斗毆、兇殺、縱火水侵等;
2、群體性公共突發事件,如在博物館舉辦活動時,因各種措施不力,人滿為患形成混亂,秩序失控而導致擁擠、甚至人員傷亡等;觀眾不明原因的暈倒、窒息,走路不慎滑倒、摔傷、骨折等;
3、發生不可預見或不可確定的天災,如雷擊、地震、颶風、洪災、瘟疫等,造成緊急災害。
三、博物館應急預案的制定原則
博物館紀念館應急預案的制定要具備科學的預見性,要把握以下三點原則:
1、要堅持確保文物安全第一的原則,以預防為主,及時發現隱患,防止突發事件(尤其是人為突發事件)的發生。
2、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博物館是公開開放的場館,免費開放后觀眾量普遍增多,所以突發事件的制定要充分的考慮到觀眾的生命安全,使觀眾能夠在第一時間轉移到安全地帶。
3、預案的制定要切實可行,要充分結合本館的實際情況,把握針對性、操作性強的原則,一旦發生應急事件,可以馬上進行處理。
四、博物館安全工作隱患
1、重物輕人,過于依賴設施設備。安全工作主要是人防,物防,技防(三防)相結合,在三防中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設備再先進,也要靠人來操作,只有人防與技防有效結合,保衛人員及時發現情況,果斷處置,才能真正發揮技防作用。就像我們安保日常工作中一樣,很多事件很多時候只是通過監控來確認現場是否存在安全隱患而不是主即起身的去查看。
2、安保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博物館著力重視的是防火,防盜,防破壞為主的保衛工作的要求,督查,檢查也基本上著眼于這些方面。但在博物館文物安全工作方面,不僅僅限于保衛工作范疇,它涉及文物業務領域各個方面。大量事實表明,在博物館領域造成文物損毀等事故,并不都是盜,搶等刑事犯罪行為和火災等自然災害,而是由于工作人員不負責任,設施不完善或者過失行為造成的
3、重日常管理,輕規章制度落實。博物館安保人員由于保護文物和參觀群眾的人身安全因而責任十分重大。一般都很重視日常管理工作,特別是文物安全。但在許多情況下,這種重視被停留在口頭上,文件上,特別是在已建成現代化安全設施和完善之后,思想上放松警惕,盲目樂觀,高枕無憂,無暇顧及或者都沒有想到要對涉及文物安全各個環節建立規章制度。同時,也缺乏對職工有的放矢的教育。
4。管理機制還不夠完善。監督手段和執行力缺乏5。技防不足,人員對設備了解不夠熟練。
五、博物館突發事件對策
1、不斷完善規章制度,強化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落實是規范人的安全意識和安全行為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定時開展安全學習會議,提高安保人員安全意識,加強工作責任心
2、加大安全檢查力度,及時整改隱患。在每月安全大檢查的基礎上,采取定時檢查和值班巡查相結合的方式,加強日常巡查檢查工作力度,切實把每項檢查落到實處,切實確保檢查、整改的安全閉合循環,減少或避免博物安全工作中的漏洞與隱患。
3、落實安全責任制,以制度促進工作的完成。明確在崗安全責任,使博物館安保人員深刻了解博物館安全工作重點,同時在工作中,按照安全保衛工作要求,結合單位實際,針對文物安全保衛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制定《博物館安全工作應急預案》,《博物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博物館安全保衛管理制度》等切實可行的文物安全保衛制度,并不斷修改,充實,完善,逐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保衛制度和措施。
4、強化和細化安全措施,確保人員安全和文物安全。博物館的安全保衛工作要將單純的人員防范到相對完備的人防,技防,物防,構成了個安全防范體系。強化細化安全措施,確保人員安全和文物安全。加強安防服務設旅配置,強化安保措施,保持所有安全通道暢通無阻。適當增加安保人員的安防設施,如對講機等通訊設備的數量,切實保證一線工作人員能夠在第一時間獲得展廳內外機關情況,確保緊急事件發生時能夠妥善處理。
六、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1、應急醫療工具物品準備齊全。磕傷,摔傷、急癥等突發事件發生第一時間在可以救護的情況下,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救護做好醫療應急處理,為治療爭取時間。
2、如果沒有親人家屬在場,應設法聯系其家屬并告知事件經過。
3、當傷情嚴重應立即驅車委派館內工作人員陪同送往就近醫院就診,防止病情惡化。在做好應急措施后,也可撥打120急救電話,請求醫務人員幫忙。
4、將現場情況、事件過程通知值班領導、干部,讓其了解事況第一時間做出指示或前往現場指揮處理。
5、突發事件發生時對外態度要端正,不能避重就輕逃避責任,同時安撫當事人情緒,平息現場氛圍。
6、參觀人數多且出現群體圍觀現象,在做好應急處理后并且受害人有意鬧事的情況下,應勸導受害人到辦公室或就近房間處理并通知值班領導,防止大量人員惡意圍觀以訛傳訛,損壞博物館正面形象。
7、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未得到有效控制時,及時通知館內領導到場協助處理,事態出現惡意欺詐,惡意圍觀并無法控制下在征得領導同意后,尋求警方進行處理,并予以協助配合。
突發事件應急方案3
根據國辦發(XX)52號文件以及省市關于加強基層應急管理的指示精神,**社區根據本地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國家和省市關于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的要求,加強和規范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管理,提高社區工作人員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所造成的損害,保證公眾的生命財產的`安全,維護社區社會穩定,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扎扎實實的做好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二.組織機構
為有序實施各類突發事件處置,成立指揮機構分工如下:
總指揮:**(社區主任)
副總指揮:**(房管所長)
副總指揮:**(社區副主任)
副總指揮:**(社區黨支部委員)
成員:**,**,**
三.健全制度
要針對可能出現的各類突發事件,指揮部每月進行一次專題研究;每半年進行一次小結年終進行評議。
四.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
1.火災突發事件處理。發現險情要在第一時間報火警119,同時指揮和副指揮迅速將情況報告街道辦,并立即組織人員保護現場查明情況,采取措施,展開搶救。
2.定期檢查食堂尤其是衛生狀況進行徹底檢查,以防止食物中毒
3.對辦公室檔案圖書進行安全檢查,重點是防盜防火
4.對辦公區域的電源.液化氣罐.電熱器.電爐.電熱毯進行徹底檢查以防后患。
五.加強領導
社區辦和房管所要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和各項操作規程,嚴格執行領導同志帶班值班制度,關鍵崗位.部位要設專人負責,晝夜值班,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盡職盡責。要經常總結經驗,定檢查,使此項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突發事件應急方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應對各類與航空器相關的突發事件,充分整合浦東和虹橋國際機場地區(以下簡稱“兩場地區”)應急資源,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加強各駐場單位間的協同,增強兩場地區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能力,保障兩場地區公共安全,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搜尋援救民用航空器規定》、《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上海市民用機場地區管理條例》、《民用運輸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管理規則》、《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13—航空器事故/事故征候調查》、《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14—機場》及《國家處置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預案》、《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適用范圍
1.3.1本預案適用于兩場地區范圍內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兩場地區的范圍根據依法批準的城市規劃確定,包括機場圍場河、圍墻、圍欄或者其他圍界設施以內的區域。
1.3.2本預案指導上海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各單位、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民航華東空管局、機場海關、邊檢、檢驗檢疫、航空油料公司、航空器營運人(代理人)等各駐場單位應對各類突發事件。
1.3.3機場各應急聯動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職責,根據有關預案,制定相應處置規程,落實突發事件防范和應急處置準備。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范、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靠科技,資源整合。
1.5預案體系
1.5.1本市機場地區的應急預案體系,由《上海浦東和虹橋國際機場地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兩場地區預案”)、浦東、虹橋國際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和具體的應急處置預案(規程)等組成。
1.5.2兩場地區預案定位為市級基層應急單元預案,是兩場地區應對各類突發事件制定的整體計劃、規范程序和行動指南,指導駐兩場地區各單位編制應急預案、處置規程的主要依據之一。該預案由機場應急管理辦事機構(以下簡稱“機場應急辦”)組織編制和修訂,經上海浦東和虹橋國際機場地區應急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機場應急委”)簽署,報市政府同意后,按要求報國家民航局審批。
1.5.3《上海浦東國際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上海虹橋國際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是分別為應對兩個國際機場的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而制定的計劃和程序,側重明確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置職責、流程、要點等。兩個預案分別由浦東和虹橋國際機場應急指揮中心組織制定和修訂,報機場應急委審定后,按要求報國家民航局審批。
1.5.4機場地區應急處置(預案)規程(以下簡稱“處置規程”)是兩場地區各應急聯動單位依據本預案、浦東、虹橋國際機場應急救援預案,制定的相關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流程、人員設備組織、技術保障方案等。處置規程由各聯動單位制定,分別報浦東、虹橋國際機場應急指揮中心備案。
2總體評估
2.1基本情況
上海是中國重要的門戶口岸,連接世界的橋梁紐帶,也是中國大陸首座同時擁有兩個國際機場的城市,浦東國際機場和虹橋國際機場分別位于城市的東西兩側。據最新統計顯示,這兩大機場每年共保障飛機起降近60萬架次,實現旅客吞吐量接近8000萬人次。其中,浦東國際機場貨運量排名全球機場第3位,客運量排名全球機場第20位。
2.2突發事件成因
經評估分析,兩場地區可能發生或受到影響的突發事件類型包括:
2.2.1自然災害類
主要包括臺風、大霧、暴雨、潮汛、冰雪天氣等。
2.2.2事故災難類
(1)航空器緊急事件。主要包括航空器失事、航空器空中故障、航空器沖出或偏離跑道、航空器地面火災等。
(2)機場建筑物火災。主要包括機場候機樓火災、機場停車樓火災、航空油庫、加油站、油井火災、維修機庫火災、貨運倉庫火災、大量溢油火災等等。
(3)危險化學品儲存、運輸及泄漏事故、供電系統故障、航班信息系統故障、助航燈光系統故障等。
2.2.3公共衛生事件類
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感染物品在儲存、運輸過程中泄漏等。
2.2.4社會安全事件類
(1)治安重大事件。主要包括大面積不正常航班、旅客重大事件等。
(2)恐怖襲擊事件。主要包括航空器被劫持、航空器受爆炸物威脅、候機樓遭受爆炸物(不明物體)威脅等。
上述各類突發事件中某類突發事件可能與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3組織指揮體系
3.1機場應急委
3.1.1為了加強兩場地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20xx年,經市政府同意,兩場地區成立了機場應急委,在市應急委統一領導和各相關行業行政管理單位的指導下,決定和部署兩場地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
3.1.2機場應急委由兩場地區各相關駐場單位負責人組成,主要成員單位包括: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上海機場(集團)有限公司、上海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橋國際機場公司、民航華東空管局、市公安局國際機場分局、浦東出入境邊防檢查站、上海浦東國際機場海關、上海國際機場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武警上海市總隊第三支隊、武警上海市總隊浦東支隊、中國航空油料有限責任公司華東公司、上海浦東國際機場航空油料有限責任公司、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國際機場航空公司運營協會等。機場應急委主任由上海機場(集團)有限公司負責人擔任。
3.1.3機場應急委各成員單位通過簽署《浦東和虹橋國際機場地區應急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加入委員會備忘錄》,明確機場應急委委員和聯絡員名單,確定與機場應急聯動中心相對接的應急聯動部位,并授權上述機構和人員參與機場地區應急管理和應急聯動處置。
3.1.4機場應急委不定期召開會議,議題由委員、成員單位或機場應急辦提出,經機場應急委主任批準,由機場應急辦承辦。
3.2機場應急辦
3.2.1機場應急辦是機場應急委的日常辦事機構,設在上海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安全運行監控中心。機場應急委各成員單位的職能部門負責人作為辦公室成員,參與機場應急辦工作。機場應急辦按照有關要求,健全機構,配備人員。
3.2.2機場應急辦負責綜合協調兩場地區應急體系建設及應急演練、保障和宣傳培訓等應急管理。承擔信息匯總、辦理和督促落實機場應急委的決定事項;組織、檢查和監督“測、報、防、抗、救、援”工作;指導、督促兩場地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處置規程編制和管理;規范兩場地區應急管理相關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兩場地區突發事件綜合應急演練;對口聯系市應急辦。
3.2.3機場應急辦不定期召開會議,議題由機場應急辦成員提出,經機場應急辦主任批準,由機場應急辦召集。應急處置行動中,機場應急辦應當派員前往現場指導、觀察,并負責召集事后總結會議。
3.3機場應急聯動中心
3.3.1兩場地區設立機場應急聯動中心,作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平臺。機場應急聯動中心由市公安局國際機場分局指揮中心,浦東、虹橋國際機場應急指揮中心“三位一體”構成,與各單位的應急聯動部位建立應急聯動關系。
(1)機場公安指揮中心,對口聯系市應急聯動中心,是兩場地區與市應急聯動中心應急處置信息交互平臺。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機場地區突發事件的現場指揮部直接與市應急聯動中心溝通信息。機場公安指揮中心派員參與現場指揮部工作,負責現場指揮部與市應急聯動中心等的信息溝通,以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實現信息保真。
(2)浦東、虹橋國際機場應急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機場應急指揮中心”),承擔浦東、虹橋國際機場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中心,負責指揮、調度場內應急聯動單位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組織協調應急現場的即時和先期處置。機場應急指揮中心應當及時向公安指揮中心通報事件處置情況。
(3)機場公安指揮中心與機場應急指揮中心應當密切配合,互相支持。機場應急辦負責搞好機場應急聯動中心“一個平臺、兩個中心”之間的協調。
3.3.2應急聯動單位即機場應急委各成員單位。駐場的非成員單位加入機場應急委后,直接成為機場應急聯動單位。
應急聯動單位應當授權其值班機構或生產調度機構,作為應急聯動部位,與機場應急聯動中心建立應急聯動關系,在預案銜接、通信聯系、運作模式等方面,建立一體化、協調化的機場地區應急聯動機制。
4應急預警
4.1航空器事故預警
本預案所稱的航空器事故預警,是指航空器出現可能發生事故的緊急情況時,對可能引發事故的性質和嚴重程度的預先判斷。
4.1.1航空器事故預警程序
(1)一般情況下,航空器事故預警應當依據兩場地區預案以及航空營運人(代理人)有關預案,由航空器營運人(代理人)會同機場應急指揮中心、民航華東空管局運行部門研判后作出。
(2)事故預警等級包括不可能發生事故、可能發生一般事故、可能發生重大事故、可能發生特大事故。
(3)由機場應急聯動中心通知機場有關應急聯動單位,并做好相應應急準備。必要時,報告市應急聯動中心。
(4)特別緊急的情況下,航空器營運人(或代理人)或民航華東空管局運行部門有權單獨進行事故預警,按上述程序通報各相關單位。
4.2氣象災害預警
4.2.1本預案所稱氣象災害預警,是指機場應急指揮中心對機場運行可能受到不正常的氣溫、降水、能見度等氣象災害影響而發布的預警。
4.2.2除市氣象信息部門、市有關災種的應急處置指揮部外,民航華東空管局應當向機場應急指揮中心提供氣象類自然災害的信息,包括本機場以及影響本機場運行的其他機場的氣象信息。
4.2.3機場應急指揮中心會同民航華東空管局匯總、分析氣象類自然災害信息,并向各應急聯動單位發出預警。
4.3其它預警
4.3.1對其它突發事件預警,在可能情況下,由機場應急指揮中心會商有關主管單位后作出。
4.3.2機場應急指揮中心在應急處置中,對可能進一步嚴重惡化的突發事件狀況,應當按上述程序及時判斷、及時預警。
5應急處置
5.1信息通報
5.1.1所有駐場單位發生或發現突發事件,應當立即報告機場應急聯動中心,機場應急聯動中心根據事件性質和嚴重程度,通知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駐場空管、航空公司、海關、邊防、檢驗檢疫、公安、駐場武警、消防、醫療、運行保障、事發單位等相關單位的應急聯動部位,各聯動單位按照兩場地區應急預案的規定,做出應急響應。
5.1.2機場應急聯動中心按照預案要求,報告機場應急委、市應急聯動中心,通報機場應急委有關成員單位,通知事發機場的應急指揮人員到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5.1.3需要調用本市相關應急資源時,由參與兩場地區應急處置的聯動單位提出,經現場指揮部總指揮(或其權限代行人)批準后,統一報請市應急聯動中心支援。
5.1.4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成立后,即以該指揮部為信息樞紐,進行與各聯動單位以及相關上級單位之間的信息溝通,機場應急聯動中心作為補充并提供后方支持。
5.2應急聯動處置
5.2.1單一聯動單位無權,超過處置能力范圍,或者采取的應急措施將明顯影響機場運行效率和安全保障時,機場應急聯動中心即啟動機場應急聯動機制,為事發單位、人員組織提供應急聯動服務。
5.2.2機場應急委成員單位有權且能夠獨立自行處置突發事件的,由該單位自行處置并承擔事件處置責任,同時將信息通報機場應急聯動中心。
5.3應急指令
5.3.1緊急出動:各聯動單位應急人員、裝備立即出動,以最快速度趕到事故現場。
5.3.2集結待命:各聯動單位的人員、裝備在指定的集結點集結,等待進一步指令。
5.3.3原地待命:各聯動單位的人員、裝備在本單位集結,做好緊急出動準備。
5.4現場組織
5.4.1現場指揮部:由總指揮(或其權限代行人)一名、總指揮助理若干、參與事件處置的主要專業隊伍指揮員組成。其中:
(1)總指揮:由上海機場(集團)有限公司所屬的浦東或虹橋機場管理機構最高負責人擔任。
(2)總指揮助理:由機場運行中心、機場公安指揮中心各一人(公安派出人員兼任與市應急聯動中心的信息聯絡員),以及總指揮指定的其他人員擔任。
(3)空中運行指揮組:由民航華東空管局、涉險航空公司組成,指揮員由民航華東空管局派出(適用于航空器事故類)。
(4)航空保障組:由涉險航空器營運人和其代理人組成,指揮員由航空器營運人派出(適用于航空器事故類)。
(5)出入境檢查管理組:由空港地區辦、機場邊檢、海關、檢驗檢疫部門組成,指揮員由空港地區辦派出(適用于非公共衛生事件)。
(6)疫情控制組:由機場檢驗檢疫局、空港地區辦、衛生監督所、機場醫療急救部門等組成,指揮員由機場檢驗檢疫局(口岸疫情業務)或空港地區辦(國內疫情業務)派出。
(7)公安業務組:由機場公安分局、駐場武警組成,指揮員由機場公安分局派出。
(8)消防救援組:指揮員由事發機場消防部門派出。
(9)醫療救護組:指揮員由事發機場醫療急救部門派出。
(10)新聞和信息管理組:由上海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對外宣傳管理部門、事發機場管理機構對外宣傳管理部門、業主單位(或使用單位、現場管理單位)組成,指揮員由機場集團對外宣傳部門派出。
(11)現場恢復組:由機場運行保障部門、業主單位、使用單位、現場管理單位組成,指揮員由機場運行保障部門派出。
(12)先期調查組:由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適用于航空器事故)或其他行業事故調查部門、市安全監管局或本市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機場公安分局等組成,指揮員由負責事故調查處理的單位派出。
《上海虹橋國際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和《上海浦東國際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以此為指導,根據突發事件性質和參與應急處置單位的不同,明確具體的現場指揮部的分類設置。
5.4.2指揮權力代行和移交
(1)上述指揮人員中,若總指揮未能到場,按序由機場應急指揮中心值班長、機場應急指揮中心負責人、機場總值班代行其權限,或由總指揮指定他人代行其權限;若各組指揮員未能到場,由總指揮(或其權限代行人)根據現場人員到場情況,指定人員代行其權限。
(2)上述情況適用于由兩場地區負責現場指揮部工作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現場組織。根據突發事件性質的'不同,應當由其他部門和單位組織現場指揮的,在有關人員到達后,依據本市專項、部門應急預案移交現場指揮權,總指揮和各組指揮員按照規定作相應變更。
5.4.3現場指揮程序
(1)機場應急指揮中心在通知各有關聯動單位到場處置的同時,派員到達現場,確定現場指揮位置,建立指揮所或樹立指揮標識。
(2)總指揮(或其權限代行人)就位,各組指揮員到指揮所報到,組成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通過有線或無線通訊,建立與各組及上級有關應急機構的指揮聯絡關系。
(3)參與現場處置的各應急聯動單位到各組報到,按照相關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和程序,實施現場應急救援。
(4)總指揮(或其權限代行人)在各組指揮員的協助下,對緊急事件現狀及其趨勢進行評估,初步分析判斷事故等級,確定擬采用的相應響應等級。若需要援助,應當立即報市應急聯動中心,請求支援。
(5)各組指揮員根據現場情況,對本組能夠調用的人員、裝備、物資、信息等是否滿足現場處置需要進行評估,若需要援助,報總指揮(或其權限代行人),請求市應急聯動中心支援。
(6)按照本市專項、部門預案規定,應由市有關部門負責應急現場指揮工作的,在上述部門抵達后,向其移交現場指揮工作。
5.5現場指揮所標識
現場指揮所由機場應急指揮中心在事故現場設立,以應急指揮車、指揮旗幟等為位置標識。
5.5.1現場指揮所是公共突發事件現場指揮部實施現場指揮的場所,總指揮(或其權限代行人)及指揮員到達現場后,應當到指揮所報到,及時開展應急處置。
(1)應急指揮車。車身橙色,兩側有“機場應急指揮”字樣,車頂開啟閃爍綠燈。
(2)旗幟標識。橙色,一側有“機場應急指揮”字樣。
5.5.2指揮所配置總指揮、應急人員通用服飾、指揮用通訊設備、指揮用圖表、直升機著陸地點標志等。
5.6現場管理
5.6.1機場應急現場警戒區域分為中心警戒區和外圍警戒區。
(1)航空器緊急事件中心警戒區為以航空器失事或泊放點為圓心,原則上半徑100米的圓形區域。非航空器緊急事件的警戒范圍,由相關專業部門提出意見,報總指揮(或其權限代行人)決定。核心區域由事發單位或相關專業處置力量牽頭實施疏散,其他區域由機場公安分局牽頭實施疏散。
(2)外圍警戒區即傷員分類和急救區域、人員及設備集結區域、工作人員現場休息區域,其位置和范圍由現場指揮部視情決定。
5.6.2警戒區域出入規定。以下人員,憑規定服飾和標識出入警戒區域:
(1)總指揮或其權限代行人。著橙色頭盔及服飾,文字標識為“總指揮”。
(2)公安人員。指揮員著藍色頭盔及服飾,文字標識為“公安指揮”。參與應急處置的其他公安、武警人員憑制服出入警戒區域。
(3)消防人員。指揮員著紅色頭盔及服飾,文字標識為“消防指揮”。參與應急處置的其他消防人員憑消防制服出入警戒區域。
(4)醫療人員。指揮員著白色頭盔及服飾,文字標識為“醫療指揮”。參與應急的其他醫療人員憑醫療人員服飾出入警戒區域。
(5)機務維護、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等,經現場指揮部批準,可憑其工作服飾進入警戒區域。
(6)其余應急保障人員需出入警戒區域者,經總指揮(或其權限代行人)或總指揮助理批準后,著應急保障人員通用識別服飾進入。通用識別服飾為橙色,文字標識為“應急保障”。
專業隊伍指揮人員負有判別進入警戒區域的相關專業人員身份或資格的責任,無關人員由公安分局負責清場。
為實現現場的嚴格控制,必要時,可使用應急專用證件。經總指揮(或其權限代行人)或總指揮助理批準進入的人員,由機場公安分局發證后,憑證進入。
5.6.3應急通道和待命區域
(1)突發事件發生后,機場應急指揮中心根據兩場應急預案規定,開辟當次事件的應急通道和待命區域。應急隊伍應遵照指令行動,減少對機場運行的干擾。
(2)現場應急通道由機場公安分局負責守衛,機場護衛部門協助。在機場公安分局到場前,由護衛部門負責守衛。公安、護衛部門自接到機場應急指揮中心開放通道的指令后開啟應急通道,并按照《警戒區域出入規定》,實施通道控制。
(3)援助隊伍到達應急通道口時,應當按照指定線路行進,并進入已確定的待命區域。
5.7機場關閉與開放
5.7.1機場部分或全部關閉、重新開放等,由現場指揮部(機場應急指揮中心)征求業主單位(或使用單位、現場管理單位)、有關運行管理部門、參與現場處置的有關聯動單位意見后,由總指揮(或其權限代行人)作出決定。
5.7.2機場部分(或全部)關閉(或開放),應當發布航行通告的,由機場應急指揮中心(或現場指揮部)與華東空管局接洽,發布航行通告。
5.8運行區域保護
5.8.1機場公安分局牽頭負責對進入機場控制區域的應急人員或車輛的管理,限制其進入應急處置區域,業主單位(或使用單位、現場管理單位)、機場專業部門等協助和配合。
5.8.2應急車輛和人員需要進入或靠近航空器起降或滑行區域時,應當通過機場運行指揮中心征得空管部門許可。
5.9通信組織
5.9.1浦東、虹橋國際機場應當建立專用無線應急通訊頻道。專用頻道僅用于機場應急聯動中心內部以及機場應急聯動中心(指揮中心、現場指揮部)與專業部門指揮室、指揮員之間的聯絡。
5.9.2各專業應急隊伍內部使用日常工作頻道進行無線通訊聯系。與各專業隊伍對口聯系的支援單位也使用相應專業隊伍的日常工作頻道,相關設備由機場專業部門提供。
5.9.3參加機場應急處置的各個單位裝備有線、無線通訊設備,與機場應急指揮中心聯網。所有通訊設備必須保持暢通。
5.9.4應急現場指揮所配備足夠數量的對講機,供指揮人員使用。
5.9.5應急指揮人員應當隨身攜帶本人手機,且手機號碼與《上海機場應急通訊手冊》所錄號碼一致。指揮人員手機作為現場無線通訊系統的備份。
5.10公共交通保障
當機場區域處置緊急事件,需要本市公共交通資源支援時,參照市交通港口局制定的《上海市機場大面積航班延誤公共交通應急配套預案》規定的范圍和程序,報請市交通港口局協調支持。
5.11應急結束
5.11.1當危險源消除,遭遇危險的設施和人員所受威脅已解除,狀況不再惡化,并已落實常態管理措施后,由現場總指揮宣布應急結束。
5.11.2應急結束前,若部分應急聯動單位在現場處置任務已完成,經總指揮決定后,可先行撤離應急現場。
6后期處置
6.1人員安置和家屬接待
6.1.1航空器事故和航班取消,旅客或其他傷亡人員的應急疏散、安置和家屬接待由航空器營運人或代理人負責,必要時,機場應急指揮中心指派有關單位協助。
6.1.2其它突發事件中的傷亡人員、受影響人員(包括旅客)的應急疏散和安置,按序由肇事方、事發財產或物業承租或受托管理、使用方,事發財產或物業的業主方、現場指揮部負責。
6.2受損設施恢復
6.2.1殘損航空器搬移
(1)殘損航空器搬移的責任屬于航空器營運人或代理人。兩場地區搬移工作由現場指揮部(或機場應急指揮中心)組織,機場管理機構按需提供搬移設備設施。
(2)現場指揮部(或機場應急指揮中心)征求航空器營運人或代理人的意見,并經事故調查組同意后,由總指揮(或其權限代行人)作出搬移決定。搬移決定一經作出,航空器營運人或代理人應當立即對航空器卸載,并提供技術支持,實施搬移作業。
(3)在不影響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的前提下,應當盡快實施航空器搬移,盡早恢復機場正常運行。
6.2.2其他受損設施恢復
(1)非航空器緊急事件中受損設施的恢復,待事故調查完畢,由業主方、使用方、肇事方協商決定。
(2)對機場運行構成較大影響的受損設施,現場指揮部(或機場應急指揮中心)有權指定業主方、使用方、肇事方或其他機構及時進行搶修。
6.2.3機場恢復正常運行前,公安、保安(護衛)部門對失事區域無關人員進行清場,確保安全。
6.3調查與總結
6.3.1突發事件調查或總結,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由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市安全監管局等部門組織開展。
6.3.2肇事方、事發財產或物業承租或受托管理、使用方,事發財產或物業的業主方等相關單位應配合事件調查和總結。
6.4新聞和信息管理
6.4.1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應急處置現場的新聞活動管理,統一、及時、準確發布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但基于安全考慮,航空器事故應急處置現場的封閉區域一般禁止新聞采訪。
6.4.2由于突發事件影響機場運行,應告知受影響或即將受影響的兩場地區有關機構、人員(包括旅客)的,立即由現場指揮部作出決定并通知;告知社會公眾的,由現場指揮部決定告知內容,按照新聞和信息發布的有關規定和程序發布。
6.4.3現場指揮部新聞和信息管理組配合市政府新聞辦或其他相關部門,搞好突發事件的新聞和信息發布。
6.4.4由新聞和信息管理組(或現場總指揮或其代理人授權的其他單位)負責對外宣傳的稿件、接受采訪對象的統一管理。未經現場指揮部許可,駐場單位、個人不得對外發布新聞和信息。
7監督管理
7.1預案管理
7.1.1本預案每3年例行修訂一次。機場應急委成員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提出預案修訂建議,經規定程序報批后生效。
7.1.2浦東、虹橋國際機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每3年例行修訂一次。在演練和突發事件處置實戰后,及時組織修訂。機場應急委成員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提議對兩場地區應急預案進行修訂,修訂按前述程序進行。
7.1.3在本預案及兩場地區應急預案修訂后,各應急聯動單位的處置規程應作相應調整,并將修訂部分上報機場應急指揮中心備案。各單位自行修訂處置規程的,應當及時將修訂內容上報機場應急指揮中心備案。
7.2應急演練
7.2.1浦東、虹橋國際機場每2年分別舉行一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綜合演練。若在2年中發生綜合性應急處置實戰的,則將實戰計作演練。
7.2.2未舉行綜合演練、未發生綜合性應急處置實戰的年度,應當組織一次桌面演練。
7.2.3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方案由機場應急聯動中心組織制定,經機場應急辦核準后實施。
7.3應急工作監督
機場應急委每3年對機場應急聯動中心、各應急聯動單位的處置規程完善程度、人員素質、裝備配備、隊伍反應速度和實戰能力、應急聯絡效果等進行一次檢查。
7.4應急通訊手冊
7.4.1由機場應急辦收集信息,并制作《上海機場突發事件應急通訊手冊》,作為機場突發事件處置中應急聯絡之用。其內容包括:
(1)本市有關單位值班電話。
(2)民航管理部門有關單位值班部位及負責人電話。
(3)機場應急聯動中心、兩場地區各應急聯動單位值班部位及負責人電話。
7.4.2機場應急辦對《上海機場突發事件應急通訊手冊》的內容,每半年核對一次,并通知機場應急指揮中心。其間,發生人事變更導的應當及時通報機場應急聯動中心。
7.4.3《上海機場突發事件應急通訊手冊》每2年重新印發一次。發放范圍為機場應急聯動中心、各應急聯動單位(聯動部位)、機場應急委委員、機場應急辦成員。
突發事件應急方案5
面對甲型H1N1流感疫情不斷蔓延的形勢,機材學院按照學校有關部署,采取六項防控措施,切實加強了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一是完善了應急預案。制定并印發了《機械與材料工程學院關于甲型H1N1流感防控預案》,進一步健全了部門防控和應急相應機制,確保了防控工作高效、有序開展。同時,各班級制定防控預案,成立了以輔導員為組長、班長、團支書為副組長,生活委員、寢室長為成員的班級防控小組。
二是成立了樓棟防控工作小組,減少大型活動。小組成員負責每天對寢室有37.5度以上的情況進行統計跟蹤;每天用84消毒液對走廊、衛生間、水房、寢室進行兩次消毒,確保公共場所衛生;并參與突發事件的報告處理。為了避免交叉感染,學院減少大型活動,非舉行不可的也盡可能壓縮規模,減少時間。如學院舉行大型制圖比賽,開始有120多名同學報名參賽,后來有30多名同學出現感冒發熱癥狀,學院要求他們放棄比賽,最后只有90多名同學參加了比賽。
三是完善晨報制度,明確晨報程序。學院堅持每天早上晨報和零報告制度。每天早上8:30前由輔導員將各班晨檢報告統計好交至年級組長處,9點前由年級組長匯總后交給指定負責老師,負責老師每天在10點將全院防控甲流數據匯總成電子稿交校醫院、學生處,并同時報送機材學院院長張德勤、黨委書記燕紅波。每張晨檢統計表都要有寢室長、班長及帶班輔導員的簽字,落實責任到個人,做到及時報、準確報。同時堅持師生值班制度。學院將30#128室設立為甲流防控值班室,安排團學會沒課的`學生從早上7:30至晚上9:00輪流值班。同時,學院全體學生口老師輪流排班,確保每天晚上、每個周末等非正常上班時間都有兩名老師值班,了解、統計全院防控甲流動態,及時采取積極措施應對任何突發狀況。
四是提供防控物資,加強聯絡溝通。為進一步做好防控工作,學院購買發放體溫計700余支,口罩100余個,購買了兩臺紅外線體溫測量儀。并動員各班用班費購買體溫計和口罩。目前每個宿舍至少有一支腋下體溫計,確保每天晨檢正常進行。同時加強聯系,建立了完整的學生聯系方式,確保遇事能及時和家長聯系溝通。
五是堅持持隔離觀察制度。學院在學生宿舍5#、6#、12#、25#、30#都設立了隔離觀察室,安排體溫在37.5至38.5之間,正在接受醫院治療但未被醫院留觀的學生入住,且該生在體溫恢復正常24小時后,經由輔導員同意方可解除留觀回原宿舍。隔離觀察室內配有體溫計、板藍根等。體溫超過39度以上的,確定為重點觀察對象,立即送往醫院診治,并對與其密切接觸人員實行隔離。
六是全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學院充分發揮學生干部和學生黨員的模范帶頭作用,學生干部每天都要與發熱住院同學和隔離留觀同學聯系,為他們送飯、送水,解除他們的后顧之憂。同時,他們還負責對各班和寢室的晨檢進行督促檢查,周末和節假日也要值班,防止出現漏報現象。輔導員老師介紹說,B0854班發生學生集中發熱現象后,該班班長郭其煜同學表現突出,每天忙于向輔導員報告發熱學生情況,組織同學護送發熱同學到醫院診治,為同學們辦理入院手續,同時協助輔導員做好班內其他同學的思想工作,消除他們的恐懼心理,自己最后也生病了,在學院領導和輔導員老師的勸說下住院診治,其他班干部也表現出色,真正發揮了學生干部的模范帶頭作用。
突發事件應急方案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提高全縣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影響,維護社會穩定,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信息暢通、反應迅速、處理果斷的應急處置機制,保障農民工權利,維護社會正常秩序。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云南省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規定》和《文山州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印發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省州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工作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1.3分類分級
根據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的參與人數、影響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分為三級: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一般)。
(1)特大突發緊急情況:30人以上的農民工,集體上訪、請愿、靜坐等行為;或人數雖不到30人,但到省州信訪部門上訪或行為激烈,如:聚集圍堵沖擊黨政機關、非法集會、游行、示威、堵塞公路交通、阻礙執法需出動警力才能恢復秩序等行為,以及在公共場所懸掛標語、呼喊口號、攔截領導座車等影響較大的上訪行為。
(2)重大突發緊急情況: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農民工,集體上訪、請愿、靜坐等行為。
(3)一般性突發緊急情況:10人以下的農民工,集體投訴、上訪、請愿、靜坐等行為。
1.4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指揮、屬地管理、行業歸口、協調各方、分級負責、就地解決,疏導教育、耐心勸離、依法辦事、把握政策、快速反應、妥善處置的原則。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轄區內由于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所引起的影響生產、生活、社會秩序和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群體性突發事件(以下簡稱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
1.6啟動條件
(1)正在進行集體上訪,導致影響正常工作生產秩序的。
(2)正在進行集體上訪造成不良后果且有可能繼續擴大的。
(3)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雖未造成嚴重后果,但在事件發生過程中,情況突然發生變化,有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
(4)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認為有必要啟動預案的。
2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以縣政府分管副縣長為組長,縣監察局、縣總工會、縣發改局、縣工信商務局、縣教育局、縣民宗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國土局、縣環保局、縣住建局、縣交運局、縣農科局、縣林業局、縣水務局、縣文廣體局、縣衛計局、縣安監局、縣扶貧局、縣市監局、縣信訪局、縣產業園區管委會、縣機場籌建處(鐵建辦)及各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丘北縣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主任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兼任。
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也應成立專門處理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做好各自主管行業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工作,人社、信訪、公安等相關部門要暢通舉報投訴渠道。
2.2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2.2.1領導小組職責
組織協調指導全縣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各部門對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隱患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對引發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的原因進行分析;對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中涉及的重大勞動保障問題及時報告、參與調查、向有關方面通報情況、組織協調處理、跟蹤并督促妥善處理;承擔對全縣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的統計上報工作;落實上級部門下達的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2.2.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通過信訪投訴、成員單位上報、丘北縣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承接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報告,匯總、上報有關情況,統一對外發布突發事件應急信息。
2.3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縣人社局具體負責縣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受理并查處農民工工資拖欠的舉報投訴案件,通過勞動保障監察、勞動爭議仲裁等手段,糾正和查處用人單位拖欠、克扣工資的違法行為,對一般性突發緊急情況進行應急處置。對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進行匯總、上報,統一對外發布突發事件應急信息,督促各成員單位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和行業歸口管理職責。
縣信訪局負責妥善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做好安撫、勸導工作。
縣監察局負責對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
縣公安局參與聯合行動,密切掌握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展動態,及時組織人員快速出警,積極協同相關部門控制事態發展,防止事態擴大和惡化,并對縣人社局移送的惡意欠薪案件從快處理,及時處置。
縣法院接到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通知后,要及時介入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有效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縣司法局負責建立農民工討薪法律援助機制,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咨詢服務和法律援助,依法幫助農民工解決拖欠工資問題。
縣工信商務局負責招商引資企業和工業企業傳達貫徹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搜集掌握招商引資企業和工業企業工資拖欠情況,組織進行專題調研,積極組織、協調處理招商引資企業和工業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
縣住建局負責協調處理建筑業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及時介入進行處置,責令其支付勞動者被拖欠、克扣的工資。
縣總工會負責企業工會組織建設,指導幫助企業實施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為勞動者維權提供援助;縣通信和電力部門負責各自行業領域建設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縣衛計局參與聯合行動,負責事件發生過程中突發傷害的搶救治療工作,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配合做好調查取證和善后工作。
各鄉(鎮)人民政府、普者黑景區管委會負責轄區內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掌握事件動態,采取相應措施,切實把工資拖欠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負責做好政策咨詢、舉報投訴處理以及重大突發性工資拖欠案件的先期介入,及時趕到現場勸解、疏散上訪群眾,及時匯報和協助處理等工作。
其他成員單位職責:縣國土局負責非煤礦山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安監局負責煤礦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發改局負責發改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農科局負責農業項目和涉農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全縣餐飲服務業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交通運輸局負責交通領域項目建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水務局負責水利項目建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教育局負責教育基建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通信和電力部門負責各自行業領域建設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民政局、環保局、民宗局、財政局、林業局、文廣體局、產業園區、機場籌建處(鐵建辦)等部門負責各自主管行業企業和建設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工作。
3應急響應
3.1信息報告
在接到各成員單位上報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情況,或縣政府和縣信訪局遇到群體性上訪事件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要及時趕赴現場進行調查處理,對重特大突發緊急情況一般應在接到報告后第一時間內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內容為:1.突發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等相關情況;2.突發事件發生的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預測;3.掌握突發事件中施工企業和有關部門已做的工作、采取的措施及處理情況;4.隨時了解公眾及媒體等方面的反映;5.其他應掌握的情況。
3.2啟動預案
發生Ⅲ級及以上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后,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在30分鐘內做出案情初步判斷,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由應急領導小組下令啟動應急預案。
4處置程序
4.1處置原則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要按照“快速反應,依法規范,協調配合”的原則進行,堅持以安撫情緒和解釋疏導為主,要按照“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順不可激、可分不可結”的方法,及時化解矛盾,防止事態擴大,直至最終平息事件。
4.2應急處置
4.2.1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突發事件情況下令啟動應急預案,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立即與公安部門聯系,加強對人員、設施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維護社會秩序。
4.2.2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應急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指令30分鐘內,根據案情通知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投入應急處理工作。有關成員部門接到通知后,應快速趕赴現場,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了解情況,進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職責果斷處置。
4.2.3有關單位趕赴現場后對能夠現場處理的立即處理,對原因不清,需要一定時間進行調查處理的,要耐心細致地向群眾解釋,限期答復。配合公安部門嚴格控制和監視事態發展,防止社會閑雜人員和別有用心的極個別人利用事件做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情。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處置辦法,力爭把問題解決在內部,解決在萌芽狀態,防止事態擴大。
5后期處置
5.1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應急領導小組要組織相關人員對事件進行分析,評估事件后果,總結經驗教訓,進一步鞏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彈。
5.2應急領導小組在完成事件的處置工作后,督促施工企業盡快恢復生產秩序,加強勞動用工管理,規范勞動用工行為。
6責任追究
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凡出現下列情況的單位,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6.1對農民工反映的情況不關心、反映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致使矛盾激化,引發突發事件等現象的。
6.2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不重視、不負責任、措施不力,造成糾紛不斷,社會影響惡劣的。
6.3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生后,謊報、瞞報或未采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調查處理,或在調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處置不力,以致延誤時機,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
6.4應急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時趕赴現場,造成事態擴大和其它不良后果的。
7應急保障
7.1信息保障: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建立健全并落實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個環節的工作制度,完善各單位、各部門已有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信息報道通暢和通訊設備完好。
7.2資金保障:嚴格執行《云南省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辦法》,縣內各用工單位必須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為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群體性突發事件提供資金保障。
8附則
8.1本《預案》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8.2本《預案》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突發事件應急方案7
一、概述
(一)突發事件概念
突發事件是指在事先沒有通知、預兆的情況下,突然發生,有一定的破壞力,一定的影響力,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予以應對的事件。比如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自然災害是指能夠給人類或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造成破壞性影響的總稱。災害不表示程度,通常指局部,它可以擴張和發展,慢慢演變成災害。比如蟲害現象,它廣泛存在生物界,但當蝗蟲大量的繁殖、大面積的傳播,并損壞農作物,造成饑荒時則成為蝗災。傳染病大面積傳播和流行,或計算機病毒大面積傳播,都有可能釀成災害。所以一切對自然生態環境、人類社會的物質和精神文明建設,尤其是人的生命財產等,造成危害的天然事件和社會事件,都屬于災害。
(二)突發事件的基本情況
突發事件的基本情況指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事件周圍的環境等突發事件的現狀和發展趨勢,包括目前狀況如何、是否還在發展、采取何種控制措施的實施情況等。比如2003年SARS疾病傳播時,衛生各個部門、防疫站,都在密切關注疾病的發展態勢,并采取措施控制其發展。
(三)護理突發事件
護理突發事件是指超出常規的、無法預料而突然發生的與護理相關的事件。如患者跌倒、墜床、自殺、糾紛等事件。
(四)掌握突發事件的重要性
1、在醫院有整體應對突發事件預案的基礎上,有針對護理工作的專業性、特殊性所造成的風險而制定的應急預案。
2、掌握相關急救知識。
3、提高自我安全保護能力及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理能力。
二、應對突發事件的組織機構
(一)成立護理突發事件應急小組
在護理工作中,首先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組織機構,比如成立護理突發事件應急小組,組長由護理部主任來擔任,組員包括各護理單元的護士長或護理部工作人員。
1、確定領導工作職責
(1)組織制定、修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各專項預案。
(2)協助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護理救助演練。
(3)監督、指導各護理單元開展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組織開展各類護理(4)各成員必須保證通訊24小時暢通。
(5)負責及時將現場處置情況報告護理突發事件工作組組長,為組長的決策提供依據。
(6)對突發情況處置完畢后進行總結,不斷完善應急搶救預案。
(二)病區內發生突發事件時
1、當班護士立即報告本科護士長及當班醫生,共同處理及搶救。
2、情況危急應同時報告護理部(或護理總值班)、行政總值班及醫療救護領導小組。
3、護士長立即到位,根據情況組織、指揮、調度本科護士進行應急處理,并報告護理部。
4、護理部了解事件經過及已采取的措施,根據情況補充有關措施。如有必要,組織調動護理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成員參與應急處置。
5、護理部及時向院部領導匯報,并做好與各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6、當班護士及時做好護理記錄,保存有關實物、物品。
7、必要時開通“綠色通道”實行全過程陪同,堅持“先救治,后付款”的原則。
8、為確保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迅速、高效、安全、有序地開展,各病區的各類搶救藥品及器材要準備完善,保證隨時可用。當班護士要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做好交接班。對已經過院前急救處置的病員,應根據其入院信息,提前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以便能迅速對病員進行搶救處置。
(三)應急隱患和薄弱環節
1、醫院無相應的應急預案。
2、護士缺乏溝通、匯報的技巧。
3、培訓不到位。
4、演練不到位。
5、相關制度執行不到位(沒有執行制度或保障制度)。
6、相關部門配合不到位。
7、救治資源不到位。
8、護理人員缺乏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搶救患者無效后,家屬情緒激動,護士無有效溝通的能力,驚恐之余忘記用法律或其他方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護理應急預案的建立
護理突發事件以預防為主,防御與應急措施相結合,平時做好突發事件的防備準備,盡量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一旦發生即可啟動應急預案,使之高效有序的進行,最大限度的保護患者的安全,將突發事件的負面影響降至最低限度。
(一)應急預案的概念
承擔突發事件應對職能的國家機關對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準備、監測與預警、處置與救援、恢復與重建,以及應急管理的組織、指揮、保障等內容而制定的工作計劃。
(二)護理應急預案
護理應急預案是指在醫院、院區內發生意外情況時,護理人員應采取的應急預案。
(三)臨床護士應急預案的應用
臨床護士是應急預案的直接操作者,應強化應急意識,理解各種護理應急預案是保證病人生命安全、有效行使職業責任及社會責任的保障措施,應熟練掌握并以高度的職業責任感實施。作為職業護士要培養應對突發事件的意識和能力,熟練操作應急預案,服從指揮和調遣,發揚人道主義精神進行搶救,保護病人的生命安全,使自己有效執業、安全執業。
(四)護理應急預案的管理
1、制訂科學有效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做到臨床護士能熟練掌握,管理者能有效指揮。
2、加強臨床護士的實際訓練,使之在突發事件時,能冷靜面對,熟練操作,救護有效。
3、護士應對突發事件的訓練、平時發生突發事件、啟動實施應急預案的主要情況、對現有方案的修改、補充情況,均應及時記錄。
4、將護理應急預案的培訓、管理、檢查做到護理質量管理控制的一部分,與其它質量同期管理。
(五)突發應急事件中護士的工作職責
1、參加搶救的'護理人員要及時到位,工作嚴肅認真、分秒必爭、緊張有序,各級護理人員應聽從指揮,明確分工,密切協作。
2、護理人員密切配合醫生,執行口頭醫囑要求及時準確、清楚,并及時記錄。
3、凡經搶救的患者應有詳細護理記錄。
4、搶救中急救藥物的安瓿、輸液空瓶、輸血袋等要求集中存放,以便統計與核對。
5、病人搶救后,如病情穩定或允許移動時,應迅速送回病房或監護室、手術室繼續治療;病情不允許搬動者,應留在原地搶救。
6、搶救物品使用后,應及時歸還原處,清理補充,并保持清潔整齊。
7、護理記錄應在搶救結束后6小時內補齊。
四、護理應急預案
(一)患者發生墜床的應急預案
1、對于有意識不清并躁動不安的患者,應加床擋,并有家屬陪伴。
2、對于極度躁動的患者,可應用約束帶實施保護性約束,但要注意動作輕柔,經常檢查局部皮膚,避免對患者造成損傷。
3、在床上活動的患者,評估活動能力及范圍,囑其活動時要小心,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有需要可以讓護士幫助。
4、對于有可能發生病情變化的患者,如長期平臥位變為坐位或下床的患者,要認真做好健康宣教,指導患者不做體位突然變化的動作,以免引起血壓快速變化,造成一過性腦供血不足,引起暈厥等癥狀,易發生危險。久坐臥床病人初次下床時,護士應指導協助。
5、教會患者一旦出現不適癥狀,先不要活動,應用呼叫器告訴醫護人員,給予必要的處理措施。
6、一旦患者不慎發生墜床時,護士應立即到患者身邊,通知醫生檢查患者墜床時的著力點,迅速查看全身狀況和局部受傷情況,初步判斷有無危及生命的癥狀、骨折或肌肉、韌帶損傷等情況。
7、配合醫生對患者進行檢查,根據傷情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8、加強巡視,巡視中嚴密觀察病情變化,直至病情穩定,發現病情變化,及時向醫生匯報。
9、及時、準確記錄病情變化,認真做好交接班。
(二)患者發生摔傷的應急預案
1、當患者突然摔倒時,護士立即到患者身邊,檢查患者摔傷情況,通知并配合醫生判斷患者的神志、受傷部位,傷情程度,全身狀況等,并初步判斷摔傷原因或病因。
2、受傷程度較輕者,可攙扶將患者送回病床,囑其臥床休息,安慰患者,并測量血壓、脈搏,根據病情做進一步的檢查和治療。
3、對懷疑有骨折或肌肉、韌帶損傷的患者,根據摔傷的部位和傷情采取相應的搬運方法,將患者抬至病床;請醫生對患者進行檢查,必要時遵醫囑行X光片檢查及其他治療。
4、對于摔傷頭部,出現意識障礙等危及生命的情況時,評估患者后,應將患者輕抬至病床,嚴密觀察病情變化,注意瞳孔、神志、呼吸、血壓等生命體征的變化情況,通知醫生并積極配合,迅速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5、對于皮膚出現淤斑者進行局部冷敷;皮膚擦傷滲血者用生理鹽水、碘伏清洗、消毒傷口后,以無菌敷料包扎;出血較多或有傷口者先用無菌敷料壓迫止血,再由醫生酌情進行傷口清創縫合,遵醫囑注射破傷風針。
6、根據情況注意巡視患者,及時觀察采取措施后的效果,直到病情穩定。
7、準確、及時書寫護理記錄,認真交班。
8、向患者了解當時摔倒的情景,幫助患者分析摔倒的原因,向患者做宣教指導,提高患者的自我防范意識,盡可能避免再次摔傷。
9、檢查病房設施,不斷改進完善,杜絕不安全隱患。
(三)患者發生輸血反應時的應急預案
1、患者發生輸血反應時,應立即停止輸血,換成輸注生理鹽水,遵醫囑給予抗過敏藥物。
2、報告醫生及病區護士長,并保留未輸完的血袋,以備檢查。
3、病情緊急的患者準備好搶救的物品及藥品(心三聯:利多卡因、阿托品、腎上腺素。呼三聯:洛貝林、回蘇靈、可拉明),配合醫生進行緊急救治,并給予氧氣吸入。
4、若是一般過敏反應,應密切觀察患者病情變化并做好記錄,安慰患者,減少患者的焦慮。
5、按要求填寫輸血反應報告表,上報血庫和護理部。
6、懷疑溶血等嚴重反應時,將保留血袋及抽取患者血樣一起送血庫。
7、加強巡視及病情觀察,做好搶救記錄。
(四)患者發生輸液反應的應急預案
1、患者發生輸液反應時,應立即撤除所有液體,重新更換液體和輸液器。
2、同時報告醫生并遵醫囑給藥。
3、情況嚴重者應就地搶救,必要時進行心肺復蘇。
4、建立護士記錄,記錄患者的生命體征、一般情況和搶救過程。
5、發生輸液反應時,應及時報告醫院感染科、護理部和藥劑科。
6、保留輸液器和藥液以備送檢。
(五)患者發生暈針的應急預案
1、立即停止針刺,起出全部留針,扶持患者平臥,清醒者可飲溫開水或糖水。
2、頭部放低,松解衣帶,注意保暖。
3、如發生暈厥,可用指甲掐或針刺人中,足三里、內關、灸百會、關元、氣海等穴,一般即可蘇醒,若癥狀仍不能緩解,可配合其他搶救措施。
4、癥狀緩解后仍需適當休息。
(六)消化道出血患者的應急預案
1、立即通知醫生的同時,應盡早為患者建立靜脈通路,補充血容量。盡量使用靜脈留置針或選用大號針頭,必要時建立兩條靜脈通路。
2、遵醫囑靜脈給予各種止血劑、新鮮血或706血漿。如患者繼續出血,出血量> 1000ml,心率> 120次/ min,血壓< 80/50 mmHg,且神志恍惚、四肢厥冷,說明患者出現失血性休克,應迅速連接一次性三通靜脈推注液體。
3、備好各種搶救用品,如三腔二囊管、負壓吸引器等。如為肝硬化食道靜脈曲張破裂出血,應配合醫生應用三腔二囊管壓迫止血,同時準備100:8冰鹽水正腎素協助洗胃。
4、靜脈應用垂體后葉素或生長抑素時,應遵醫囑嚴格控制滴速,防止速度過快而引起心悸、胸悶、頭暈等不良反應。
5、遵醫囑進行冰鹽水洗胃:生理鹽水維持在4 ℃,一次灌注250ml,然后吸出,反復多次,直至吸出液清澈為止;對于采用冰鹽水洗胃仍出血不止者,可胃內灌注去甲腎上腺素(100 ml冰鹽水內加8mg去甲腎上腺素),30 min后抽出,每小時1次,可根據出血程度的改善,逐漸減少頻度,直至出血停止。
6、嚴密觀察病情變化:大出血期間每15—30 min測量生命體征一次,病情穩定后遵醫囑測量生命體征變化,必要時進行心電血壓監護。
7、注意觀察患者嘔吐物及大便的性質、量、顏色,同時準確記錄出入量。密切觀察患者神志、面色、口唇、指甲的顏色,警惕再次出血。
8、保持呼吸道通暢,及時清理呼吸道分泌物。嘔血時頭偏向一側,避免誤吸。必要時給予氧氣吸入。
9、患者應絕對臥床休息,取平臥位并將下肢略抬高,以保證腦部供血。保持室內安靜、清潔、空氣新鮮,及時更換污染的被褥。注意為患者保暖,避免受涼。
10、患者大出血期間,應嚴格禁食,出血停止后,可遵醫囑給予溫冷流食,逐漸過渡到高糖、低蛋白、無刺激的少渣食物。注意保持口腔衛生,做好口腔護理。
11、做好患者的心理護理,大出血時陪伴患者,使其有安全感。聽取并解答患者或家屬的疑問,以減輕他們的恐懼和焦慮心情。
(七)地震時的應急預案
1、地震來臨,值班人員應冷靜面對,關閉電源、水源、熱源,盡力保障人員的生命及國家財產安全。
2、發生地震時,需將患者撤離病區,疏散至廣場、空地。撤離過程中,護理人員要注意維護秩序,安慰患者,減少患者的恐懼。
3、情況緊急不能撤離時,叮囑在場人員及患者尋找有支撐的地方蹲下或坐下,保護頭頸、眼睛,捂住口鼻。
4、維持秩序,防止混亂發生。
5、注意防止有人趁火打劫。
(八)火災的應急預案
1、發現火情后立即呼叫周圍人員分別組織滅火,同時報告保衛科及上級領導,夜間電話通知院總值班。
2、根據火勢,使用現有的滅火器材和組織人員積極撲救。
3、發現火情無法撲救,馬上撥打“ 119 ”報警,并告知準確方位。
4、關好鄰近房間的門窗,以減慢火勢擴散速度。
5。將患者撤離疏散到安全地帶,穩定患者情緒,保證患者生命安全。
6、盡可能切斷電源、撤出易燃易爆物品并搶救貴重儀器設備及重要資料。
7、組織患者撤離時,不要乘坐電梯,可走安全通道。囑患者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盡可能以最低的姿勢快速前進。
(九)發生爆炸的應急預案
1、聽到爆炸聲時,立即趕到現場,應保持頭腦冷靜,分析和判斷現場情況。
2、立即報告保衛科,夜間通知院總值班,或尋求在場其他人員的幫助。
3、維持秩序,將病區患者撤離疏散到安全地帶,穩定患者情緒,保證患者生命安全。
4、協助保衛科人員、公安人員進行調查。
5、對炸傷人員給予積極的搶救。
6、盡快恢復病區的正常醫療護理工作,保證患者的醫療安全。
(十)遭歹徒的應急預案
1、遇到歹徒時,護理人員應保持頭腦冷靜,正確分析和處理發生的各種情況。
2、設法報告保衛科,夜間通知院總值班,或尋求在場其他人員的幫助。
3、安撫患者及家屬,減少在場人員的焦慮、恐懼情緒,盡力保證患者的生命安全及國家財產。
4、歹徒逃走后,注意其走向,為保衛人員提供線索。
5、主動協助保衛人員的調查工作。
6、盡快恢復病室的正常醫療護理工作,保證患者的醫療安全。
(十一)停電和突然停電的應急預案
1、通知停電后,立即做好停電準備,備好應急燈、手電、蠟燭等;如有搶救患者使用動力電器時,需找替代的方法。
2、突然停電后,立即使用搶救患者機器運轉的動力方法,維持搶救工作,開啟應急燈或點燃蠟燭照明燈。
3、與電工班聯系,查詢停電原因,盡早排除故障,或開啟應急發電系統。
4、加強巡視病房,安撫患者,同時注意防火、防盜。
(十二)停水應急預案
1、接到停水通知后,做好停水準備根據停水原因做好貯水工作,將貯水器灌滿備用放在固定位置。
2、將停水時間及時通知患者,做好停水準備。
3、若停水時間長,應為患者備好生活用水及飲用水。
4、上報護理部及院相關科室,做好相互協調工作。
5、若突然停水,夜間要與行政值班室聯系,匯報停水情況,白天要與維修組聯系,查詢原因,緊急處理。病房應盡可能貯水。
(十三)泛水應急預案
1、立即查找泛水原因,如能自行解決應立即采取措施。
2、不能自行解決者,立即與管道維修組聯系。夜間向行政值班室報告。
3、告誡患者切不可涉足泛水區或潮濕處,防止滑倒。
4、工作人員及時清理泛水,防止患者跌倒。
(十四)失竊的應急預案
1、發生失竊或患者報告丟失貴重物品時,應保護現場,禁止人員出入。
2、電話通知保衛科,到現場處理,夜班還要通知行政值班室。
3、做好入院宣教及病區醫療護理安全工作,告知患者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好,如遇陌生人進入病室,立即用呼叫器通知值班護士。
4、手術患者的貴重物品應立即交給患者家屬保管,無家屬時應封存好,交護士長保管。
(十五)患者外出不歸時的應急預案
1、患者入院時詳細交代住院須知,告知患者住院期間不允許私自外出,以免貽誤治療、突發病情變化等嚴重后果。
2、加強巡視,力所能及地幫助患者解決困難,盡量減少其外出機會。如必須外出,在病情允許的情況下,經主管醫生批準,患者及家屬在護理單上簽字方可離開,并在規定時間內返回病房。
3、一旦發現患者私自外出,要立即報告護士長,通知主管醫生。
4、通過患者所留下的通訊方式,與家屬取得聯系,共同尋找。
5、患者確屬外出不歸,需兩人共同清理患者物品,貴重物品由兩人清點后共同保管。
(十六)患者有自殺傾向時的應急預案
1、發現患者有自殺傾向時,應立即通知醫生,并立即報告護士長,必要時報告護理部或醫務科。
2、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定時檢查患者病室環境,收繳危險物品,盡可能消除自殺隱患。
3、書面告知家屬加強陪護不得離開患者。
4、加強病房巡視,詳細交接班,密切注視患者的心理及自殺可疑行為。
5、分析患者可能自殺原因,有針對性的做好心理護理,盡量減少不良刺激。
6、準確及時記錄病人反應及防范措施。
(十七)患者自殺后應急預案
1、發現患者自殺,應立即通知醫生,攜帶必要的搶救物品及藥品與醫生一同奔赴現場。
2、判斷患者是否有搶救的可能,如果有應立即開始搶救工作。
3、如果搶救無效,應保護現場(病房內及病房外現場)。
4、通知醫務科或院內總值班,服從領導安排。
5、協助主管醫生通知家屬。
6、配合院領導及有關部門的調查工作。
7、做好各種記錄。
8、保證病室常規工作的進行及其他患者的治療工作。
(十八)病人燙傷的應急預案
1、護士在巡視病房中,一旦發現病員燙傷發生,應立即報告床位醫師和當班護士長,中,夜班報告值班醫師和夜查房護士長。
2、燙傷處理的原則是立即降低燙傷部位的中心溫度和止痛,防外滲。
具體措施:
(1)遵醫囑在燙傷部位涂上藍油精軟膏。
(2)紗布覆蓋,使用繃帶加壓包扎,以防滲出起泡。
(3)使用繃帶加壓包扎后的燙傷部位,使用冰袋冷敷24小時,降低溫度。
3、冰袋外使用布套。
4、冰敷,加強巡視,密切觀察,以防凍傷,做好巡視記錄。
5、4小時后根據醫囑給予治療:
(1)燙傷局部如有水泡產生,可使用安爾碘消毒局部皮膚,再用無菌針筒抽盡水泡
內滲液,然后涂上藍油烴軟膏,無菌紗布覆蓋,每天換藥至痊愈。
(2)燙傷局部如有皮損發生,可用1%磺胺嘧啶銀霜或其他有效局部抗菌藥物換藥,直至痊愈。
(十九)發生護理差錯時應急預案
1、及時登記發生事故的經過、原因、后果。
2、積極采取搶救措施,以減少和消除不良后果。
3、發生事故差錯時,責任者要立即向護士長報告,護士長在24小時內口頭或電話報告護理部,重大事故要立即報告護理部、科主任,事故責任者應在3天內提交書面檢查材
料。
4、發生事故差錯的有關各種記錄、化驗及造成事故的藥品、器械等均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銷毀,并保留患者的標本,以備鑒定研究之用。
(二十)封存患者病歷前的應急預案
1、當出現糾紛和醫療爭議,患者及家屬要求封存病歷時,病房要保管好病歷,以免丟失。
2、及時準確將患者病情變化、治療、護理情況進行記錄。
3、備齊所有有關患者的病歷資料。
4、迅速與科領導、醫務處(晚間及節假日與院總值班)聯系。
5、主觀病歷為:死亡病歷討論記錄、疑難病歷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等。
6、封存的病歷由醫務處保管,晚間及節假日由院總值班保管,次日或節假日后移交醫務處。
7、如為搶救患者,病歷應在搶救結束后6h內據實補齊。
(二十一)處理醫療投訴及糾紛的應急預案
1、醫療投訴發生后,科室應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隱匿不報者,將承擔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2、由醫療問題所致的糾紛,科室應先調查,迅速采取積極有效的處理措施,控制事態,爭取科內解決,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糾紛患者及家屬,認真聽取患者的意見,針對患者的意見解釋有關問題,如果患者能夠接受,投訴處理到此終止。
3、主管部門接到科室報告或家屬投訴后,應立即向當事科室了解情況,與科主任護士長共同協商解決辦法,如果患者能夠接受,投訴處理到此終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請患者就問題的認識和要求提供書面的材料;然后,找有關責任人調查了解問題的詳情,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并向分管副院長匯報,與患者協商處理意見,如患者接受,處理到此終止。
4、對主管部門已接待,但仍無法解決的醫療糾紛,建議患者或家屬按法定程序進行醫療鑒定。當事科室在一周內備齊所需病案摘要、原始病案、有關資料及科室意見。
5、當事科室指定專人出席醫療事故鑒定會。
6、患者及家屬向法院起訴后,當事科室指定專人和律師代表醫院出庭,必要時職能部門可陪同。
7、醫療主管部門根據醫療糾紛的性質對科室和個人提出行政處理意見,并提請院辦工會決定。
突發事件應急方案8
第一條
為維護全市農村信用社營業網點正常經營秩序,保護客戶的合法權益,預防或減少農信社服務突發事件帶來的危害,根據《中國銀行業營業網點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指引》、《中國銀行業營業網點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示范文本》和《農村信用社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特制定《農村信用社營業網點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以下簡稱本預案)。
第二條
服務突發事件處理工作原則處置營業網點服務突發事件應堅持依法、快速、高效、穩妥的原則;應嚴格遵守保密法規,不得泄漏;應按照統一指揮、措施得力,政府協調、部門聯動的原則組織實施,應按照自身的權限和職責各司其職,服從指揮;應按照屬地為主、明確責任,信息共享、維護穩定的原則開展處置,應統一認識,顧全大局,科學決策,依法處置。
第三條
服務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工作職責聯社成立“農村信用社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事長任組長,主任、監事長任副組長,領導小組成員為各部門負責人。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辦公室,由辦公室負責人任主任。負責對轄內農信社服務突發事件的處置進行引導、協調、督促,并做好轄內農信社應急處理信息交流等服務工作。
(一)服務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審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應急處理預案;
2、決定啟動和終止應急處理預案;
3、統一指揮應急處理工作;
4、調配各類應急處理資源;
5、決定向系統內上級機構報告突發事件及其處理情況;
6、審定應急處理信息披露事項;
7、決定向銀監分局、政府職能部門等系統外職能部門報告應急處理相關事項;
8、決策應急處理工作的其他重要事項;
9、總結應急處理工作經驗教訓。
(二)服務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
1、負責接收服務突發事件信息情況,提出服務突發事件級別判定意見,并綜合匯總上報銀監分局、省聯社和地方黨政領導機關;
2、指導督促營業網點應急處理預案的執行;
3、與市、縣市政府及其他市級職能部門聯系;
4、聯系銀監分局、政府職能部門等系統外職能部門協調處理服務突發事件,及時報送有關應急處理情況;
5、收集、上報、通報有關信息資料;
6、收集、整理、保管應急處理檔案資料;
7、按權限對外披露相關信息;
(三)營業網點應急處理團隊的職責:
1、制訂并組織實施本單位應急處理預案;
2、及時向系統內上級機構上報有關應急處理信息;
3、根據實際情況,聯系相關系統外職能部門協助處理服務突發事件;
4、落實應急處理預案的演練工作;
5、完成系統內上級機構交辦的應急處理工作其他事項。
第四條
服務突發事件分類
(一)特大服務突發事件(i級)
1、營業網點擠兌;
2、多個營業網點受自然災害破壞;
3、多個營業網點業務系統故障;
(二)重大服務突發事件(ii級)
1、單個營業網點業務系統故障;
2、搶劫客戶財產;
3、單個營業網點受自然災害破壞;
(三)較大服務突發事件(iii級)
1、客戶突發疾病;
2、客戶人身傷害;
3、尋釁滋事;
4、營業網點客流激增;
5、不合理占用銀行服務資源;
6、重大失實信息傳播;
7、其他影響營業網點正常服務的事件。
第五條
營業網點發生服務突發事件,應立即按程序報告系統內上級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發生的地點、時間、原因、性質、涉及金額及人數以及事件造成的主要危害、客戶反應、事態發展趨勢和采取的'應對措施等。
第六條
營業網點擠兌應急預案
(一)營業網點發生擠兌事件,營業網點應急處理團隊迅速疏導客戶,防范客戶過激行為,維持營業秩序。
(二)營業網點負責人迅速到達現場,并按程序第一時間向系統內上級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三)營業網點應急處理團隊及時安撫客戶,全力做好解釋和宣傳,控制事態發展。
(四)系統內上級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迅速研究分析事件情況,視情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同時根據實際情況向市聯社、銀監分局、政府職能部門、公安機關報告。
(五)系統內上級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營業網點發生擠兌事件的報告后,立即調動安全保衛人員趕赴現場,并請求協調當地公安部門維持秩序,防止事態擴大。
(六)系統內上級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應急預案,迅速調運內部資金,確保頭寸充足,必要時,向當地人民銀行匯報,緊急調撥充足現金,保證正常兌付。
(七)根據事態進展情況,系統內上級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進行相關信息披露,消除社會影響。
(八)如事態范圍進一步擴大,系統內上級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機構請求銀監分局、政府職能部門共同采取聯動措施,統一協調應急處理工作。
第七條
營業網點業務系統故障應急預案
(一)營業網點發生業務系統故障,造成系統停機、運行中斷等情況,營業網點應急處理團隊及時告知客戶,做好客戶解釋安撫,維持營業秩序,同時檢查了解網點供電、設備運行、網絡運行等情況。
(二)營業網點負責人第一時間報告系統內上級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系統內上級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機構研究分析業務系統故障情況,視情況啟動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三)系統內上級信息技術管理部門協助營業網點共同針對故障情況,采取相關措施進行處置,盡快恢復系統正常運行。
(四)如發現故障屬人為攻擊所造成,系統內上級信息技術管理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對于經分析確認為攻擊行為,且在短時間內無法解決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協助公安機關破案,確保農信社業務系統安全。(五)必要時,系統內上級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銀行業重要信息系統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范》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營業網點系統故障應急處理工作。
(六)根據營業網點業務系統故障處理實際情況,由系統內上級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向客戶公示營業變更安排。
(七)如發生多個營業網點系統故障或單個營業網點系統故障影響范圍較大時,上級機構服務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向銀監分局、政府職能部門報告有關情況,請求支持配合。
第八條
搶劫客戶財產應急預案
(一)營業網點發生不法分子搶劫客戶財產事件,營業網點應急處理團隊立即報警,迅速予以制止,維持現場秩序。
(二)在確保銀行財產安全情況下,營業網點應急處理團隊及時、安全疏散其他客戶;如客戶受到傷害,應迅速實施救助。
(三)營業網點負責人應及時向系統內上級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事件情況。
(四)營業網點組織采取有效措施,盡快恢復營業網點正常營業秩序。
(五)營業網點保護好現場及監控錄像資料。
第九條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一)發生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時,營業網點應急處理團隊第一時間撥打緊急救援電話,迅速組織人員自救,盡快疏導客戶撤離網點。
(二)營業網點負責人迅速向系統內上級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災情。
(三)應急處理團隊組織員工轉移柜臺現金、憑證、賬薄等到安全地方,并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四)按照災害處理實際情況,營業網點應急處理團隊組織員工采取相應措施,防止災情擴大,并組織員工有序轉移。
(五)營業網點負責人緊急調配人員,加強防衛,做好營業網點金庫、柜臺等重點場所的防盜、防搶工作。
(六)系統內上級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啟動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處理工作;立即調動安全保衛人員趕赴現場維護秩序,同時聯系公安機關、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協助維護現場秩序,保護客戶和農信社財產安全。
(七)如營業網點因災情不能正常營業,系統內上級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做好相關信息披露工作,公示網點營業變更安排,做好客戶安撫工作,消除社會影響。
(八)系統內上級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向銀監分局、政府職能部門報告有關情況,請求監管機構、政府職能部門共同采取聯動措施,統一協調應急處理工作。
(九)系統內上級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采取有效措施,盡快恢復營業網點正常對外營業。
(十)營業網點保護好現場及監控錄像資料。
第十條
客戶突發疾病應急預案
(一)客戶在營業網點突感身體不適、需要幫助時,營業網點應急處理團隊應及時安排客戶休息。
(二)客戶突發疾病時,營業網點應急處理團隊依據實際情況立即聯系緊急醫療救護,疏導救助通道,協助醫療救治。
(三)根據實際情況,營業網點應急處理團隊應及時通知客戶家屬或單位。
(四)營業網點應急處理團隊協助客戶保護財產和資料安全。
(五)營業網點應急處理團隊應維護營業網點正常秩序,保證服務質量。
(六)營業網點保存監控錄像資料,以備日后查證。
第十一條
客戶人身傷害應急預案
(一)客戶在營業網點受到人身傷害時,營業網點負責人應及時達到現場,了解客戶傷情,進行安撫慰問。
(二)營業網點應急處理團隊為客戶提供臨時醫療救護,并及時協助聯系客戶家屬或單位。
(三)必要時,營業網點應急處理團隊應立即聯系緊急醫療救護。
(四)視情況,營業網點負責人報告系統內上級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安排有關職能部門介入,進行后續處理。
(五)營業網點保存有關監控錄像資料,以備日后查證。
第十二條
營業網點客流激增應急預案
(一)營業網點發生客流激增情況,營業網點應急處理團隊應及時安撫客戶,做好客戶疏導。
(二)營業網點負責人及時增設營業柜臺及服務窗口,進行客戶分流,緩解客戶情緒。
(三)營業網點應急處理團隊及時公告相關解決客流激增問題的處理方案。
(四)必要時,營業網點負責人報告系統內上級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視情況,系統內上級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啟動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第十三條
不合理占用銀行服務資源應急預案
(一)營業網點發生客戶不合理占用銀行服務資源事件,營業網點應急處理團隊應及時勸導客戶停止不合理占用行為,維護正常營業秩序。
(二)營業網點應急處理團隊主動了解客戶不合理占用行為動機,聽取客戶要求,采取有效疏導措施。
(三)如疏通和勸阻無效,營業網點應急處理團隊應給予客戶適當警告,中止客戶不合理占用行為。
突發事件應急方案9
為有效應對公共突發事件,最大程度的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按照市、區應急辦工作部署,結合本街實際,制定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突發事件應對法》為依據,深化基層應急管理為核心,以提高基層應急處置能力為主線,強化源頭預防,注重完善體制機制整體提升。按照市、區應急辦的要求,全力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各類事件造成的損失。
二、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領導組和辦公室。
做到健全組織、明確職責。遵循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分級管理,快速反映,依法規范,依靠科學的原則。
三、組織機構:
成立街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xx。副組長為xx。
成立應急處理辦公室,由合負責,成員為xx、xx、xx、xx。負責日常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公共事件,在及時處置的同時向上級報告,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
下設6個組:
1、預測與預警組。
(1)組長:街辦事處副主任。
(2)成員:街綜治辦主任、街民政科科長。
(3)職責:
①通過各種網絡收集和預測分析可能引發的特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
②保證網絡的暢通和隊伍建設,做好日常監控,預測預報工作。
③對有苗頭的事件,在做好處置的同時,及時將信息上報街應急領導組。
2、應急搶險組。
(1)組長:武裝部部長。
(2)副組長:派出所所長。
(3)成員:街居民科科長、街城管科科長、街勞動和社會保障中心主任。
(4)職責:
①當確認突發公共事件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時,在及時通報街應急領導組的同時,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實施。
②做好事發地點治安秩序、交通保障、人員疏散、群眾安置等各項工作,盡可能地防止事態的擴大。
③在現場的統一指揮下,積極參與調動有關人員,按分工和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共同做好救援處置工作。
④做好事前事后地情況收集和文字報告。
3、應急保障組。
(1)組長:街辦事處副主任。
(2)成員:街財務科科長、街辦公室主任、街招商辦主任、西北角醫院院長。
(3)職責:
①根據街應急領導組的要求確實做好突發事件的人力、財力、物力等保障措施工作。
②做好專項業務隊伍建設和人員保障,在突發事件中發揮主導作用,配合相關部門共同做好應急搶險和救援救災工作。
③儲備和管理搶險器材、物資、藥品、食品等,確保受災居民在緊急情況下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4、善后災民安置組。
(1)組長:街辦事處副主任。
(2)副組長:街服務大廳分管主任。
(3)成員:街居民科科長。
(4)職責:
①在街應急領導組統一領導下,積極扎實做好善后處置保障工作,確保安全。
②做好災民所需物資、場地、住所的安置和生活救助,并對疫情監控,食品、飲用水、物質的監管,確保群眾的基本生活,杜絕疫情發生。
③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發動群眾自建自救,社區居委會積極主動參與,建立完善救助制度并做好各方面工作的監控管理,確保群眾的生活穩定。
5、宣傳組。
(1)組長:街黨工委副書記。
(2)成員:街宣傳科副科長、街團委負責人。
(3)職責:
①加強日常的公共宣傳教育,利用社區櫥窗板報、黨員學習日、樓門棟長會等多種形式宣傳群眾,做好在突發公共事件中群眾有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知識和技能,達到人人皆知。
②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應利用各種宣傳工具,向群眾宣傳事件的情況和采取的方針政策,消除群眾恐懼心理,正確引導群眾自救互救方法和避難場所,及時報道事件的有效手段和先進事跡,保障社會穩定。
③加強信息的報送和報道工作,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綜合各方面的工作信息和疫情報告,為領導組決策,提供廣泛準確的情況,為避免事態的擴大化提出有力的依據和信息。
6、監督組。
(1)成員:街組織科科長、街紀工委專職委、街人大辦公室主任。
(2)職責:監督管理工作,貫徹應急突發公共事件工作的始終,做到日常和特情相結合,對在應急突發公共事件工作中,發生違法違紀的人和事,要堅決處置,對涉及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抓落實,決不能掉以輕心、麻痹大意。
2、落實責任,每個責任部門、責任人都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明確各自的職責,認清責任,決不能疏忽懈怠。
3、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監控工作,建立快速、安全、保密性強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信息平臺,不斷提高群眾的防范意識和災害防救技能,力爭把事件控制在萌芽狀態。
4、加強信息的報送和報道工作,做到上情下達,下達上報,綜合各方面的信息為領導小組決策提供廣泛準確的情況依據,為避免事態的擴大化提出有力的依據和信息。
突發事件應急方案10
一、總則
1.1 編制目的
提高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信息暢通、反應迅速、處理果斷的應急處置機制,保障農民工合法權利,維護社會正常秩序。
1.2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水利系統工程建設領域因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上訪、靜坐、圍堵或滯留黨政機關,圍堵道路、建筑施工現場等行為的群體性突發事件。
1.3 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就地解決,疏導教育、耐心勸離、依法辦事、快速反應、妥善處置的原則。
1.4 分類分級
根據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的參與人數、影響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分為三級: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一般)。
(1)特大突發緊急情況:30人以上的農民工,集體上訪、靜坐、圍堵或滯留黨政機關,圍堵道路、建筑施工現場等行為;人數不到30人,但到上級信訪部門上訪或行為激烈,如:聚集圍堵沖擊黨政機關、堵塞道路、阻礙執法等需出動警力才能恢復秩序等行為,以及在公共場所懸掛標語、呼喊口號、攔截公務用車等影響較大的上訪行為。
(2)重大突發緊急情況:10人以上 30人以下的農民工,集體上訪、請愿、靜坐等行為。
(3)一般突發緊急情況:10人以下的農民工,集體投訴、上訪、請愿、靜坐等行為。
1.5 啟動條件
(1)正在進行集體上訪,導致影響正常工作生產秩序的。
(2)正在進行集體上訪造成不良后果且有可能繼續擴大的'。
(3)突發事件雖未造成嚴重后果,但在事件發生過程中,情況突然發生變化,有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
(4)應急領導小組組長認為有必要啟動預案的情況。
二、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處置因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班子成員任副組長,成員由局辦公室、紀委辦、財務股、水利股、水庫股、水政股、信訪股、巴中市雙橋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友誼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庫建設管理局、縣江口水鄉旅游風景區建設管理局、縣水土保持局、縣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局、平州水利投資公司等股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信訪股,由楊大志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成立相應的處理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做好業務范圍內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工作,暢通舉報投訴渠道。
2.2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協調、指導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組織指導各部門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隱患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對引發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原因進行分析;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中涉及的重大勞動保障問題及時上報、參與調查、通報情況、協調處理、跟蹤督促;落實上級部門下達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2.3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負責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收集匯總拖欠農民工工資信訪投訴及突發事件信息上報;督促各成員單位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和行業歸口管理職責;完成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2.4 成員單位職責
水利股、水庫股、水政股、巴中市雙橋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友誼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庫建設管理局、縣江口水鄉旅游風景區建設管理局、縣水土保持局、縣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局、縣鄉鎮供水管理總站、平州水利投資公司等股室(單位)按照提前介入、重心下移、關口前移的工作要求,負責業務范圍內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摸排,及時處置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負責事發后及時趕到事發現場,適時掌握事件動態,采取有效措施,安撫、勸導、疏散上訪群眾;負責責令施工企業及時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等。
信訪股:負責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接訪工作,做好安撫、勸導工作。
紀委辦:負責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領導不重視、職責履行不到位導致事態擴大,造成惡劣影響的,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局辦公室、財務股負責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和應急領導小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應急響應
3.1 信息報告
各股室(單位)在接到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情況,或遇到群體性上訪事件時,應在接到報告后第一時間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內容包括:突發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等相關情況;突發事件發生的起因、性質和影響程度預測;掌握突發事件中施工企業和有關部門已采取的措施及處理情況等情況。
3.2 啟動預案
發生Ⅲ級及以上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后,由應急領導小組下令啟動應急預案。
四、處置程序
4.1 處置原則。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堅持快速反應、依法規范、協調配合的原則,堅持以安撫情緒和解釋疏導為主,及時化解矛盾,防止事態擴大,直至最終平息事件。
4.2 應急處置
1.通過前期工作仍不能控制農民工群體性上訪的應急情況,各部門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時間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2.應急領導小組按局領導分工文件,通知股室(單位)分管領導第一時間帶領分管股室(單位)相關人員趕赴事發現場,了解事件的有關情況。誠懇聽取上訪人員意見,避免矛盾激化,勸導上訪人員迅速離開聚集地,盡快平息事態,并做好勸返接回工作。
3.趕赴現場領導將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及可控情況,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請求公安機關支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情況向上級機關報告。
4.一旦發生農民工工資信訪不可控突發事件,各成員單位在接到通知后,要各司其職,迅速行動,確保人員和工作到位。
5.對出現難以勸離、圍堵機關、擾亂機關工作秩序或纏訪鬧訪及其他有明顯過激行為的,要第一時間報告公安機關,并協助公安機關依法采取相應措施,盡快平息事態,恢復正常秩序。
五、責任追究
在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過程中,凡出現下列情況的(股室)單位,實行環節責任追究制,一律按相關規定從嚴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1.對農民工反映的問題不關心、長期不解決,致使矛盾激化,引發突發事件的。
2.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不重視、措施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造成糾紛不斷,社會影響惡劣的。
3.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生后,謊報、瞞報或未采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調查處理,以及在調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處置不力,以致延誤時機,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
4.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后,未及時趕赴現場處置,造成事態擴大和其他不良后果的。
六、應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建立健全落實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傳遞、處理等環節的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信息共享和通訊設備完好。
6.2 資金保障
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責成工程承包企業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并督促其按時足額預存農民工工資,為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提供資金保障。
突發事件應急方案11
一、成立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長、后勤分管副園長、保健教師、各年級組長、保安人員組成的領導小組;
(2)按照各自的分工進行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2)幼兒入園、離園時,保安人員要在大門口巡視,幼兒入園、離園后及時關閉大門,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幼兒園;
(3)幼兒園大門保持上鎖關閉狀態,有外人進入時,必須查明身份,做好記錄后方可入內。
三、事件應急處理:
(1)突發事件當事人立刻通過電話報告園長;
(2)園長、保健教師等相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按照職責進行工作;外來因素造成的突發事件要報告主辦單位領導;
(3)如是意外事故,保健教師簡單處理后速送醫院;如是外來人員造成的事故,迅速撥打110報警;
(4)緊急疏散幼兒和工作人員到安全地帶,確保幼兒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5)在等待救援的同時,嚴格控制閑雜人員和家長進入幼兒園,避免出現混亂狀態。
(6)各班教師加強對幼兒的.觀察,及時發現異常現象。
四、事故應急處理:
(1)就餐后,當幼兒出現嘔吐、腹瀉等現象時,帶班教師要立即將幼兒送往醫院,并向園長;
(2)食堂人員負責保留好飯樣及餐具,并送往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檢驗。期間,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食堂;
(3)組織由保健老師、后勤副園長、骨干教師組成的陪護隊伍,具體負責陪護事宜;
(4)穩定幼兒情緒,做好家長工作,保證幼兒園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時向主辦單位及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有關處理情況。
突發事件應急方案12
為維護省際邊界社會,及時處置因省際邊界糾紛引發的突發事件,切實做好邊界爭議地區群眾及礦山企業干部職工思想工作,防止事態擴大和升級,有效維護本鎮邊界地區社會穩定,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特制定本應急處置預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河路口鎮邊界矛盾糾紛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指揮部下設群眾工作組、礦山企業工作組、打擊工作組、后勤工作,具體人員名單如下:
總指揮長:
副指揮長:
(一)群眾工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車輛:18
(二)礦山企業工作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車輛:80(暫時使用國土所的'車輛)
(三)打擊工作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派出所工作人員、林業派出所工作人員、國土所工作人員
車輛:派出所車、林業派出所車
四、后勤工作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車輛:787、08
二、各組工作職責
1、指揮部主要職責:統一領導、指揮、協調、處置本鎮邊界矛盾糾紛事件,主動、及時向上級部門報送情報,加強溝通,取得各職能部門的參與,化解矛盾,避免上訪,制止械斗,防止事態擴大和升級。
2、群眾工作組主要職責:深入村組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確保群眾情緒穩定,確保群眾不參與矛盾糾紛械斗。
3、礦山企業工作組主要職責:⑴做好礦山企業的維穩工作,引導企業收集相關證據,利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防止事態擴大和升級;⑵及時報告事件發生信息,在第一時間報告鎮長和黨政辦。
4、打擊工作組:搜集證據,依法打擊。
5、后勤工作組主要職責:⑴做好用餐等后勤保障工作;⑵各工作組所需物品,上報后勤工作組,由后勤工作組統一購買;⑶做好醫療救援工作,主動與衛生院取得聯系,萬一發生機械糾紛事件,出現人員傷亡,組織衛生院進行搶救。
三、工作要求
1、處置河路口鎮邊界矛盾糾紛事件總的要求是: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置得好,依法調解,果斷處置。
2、群眾及礦山企業員工一律不許參與邊界糾紛械斗。
3、各組應當在第一時間向鎮長或黨政辦報告本鎮邊界矛盾糾紛突發事件的相關信息,必要時由副總指揮或總指揮上報上級領導。
4、各組工作人員應當在本鎮邊界矛盾糾紛突發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由組長帶隊到達指定地點,并有序有效地開展處置工作,設法幫助解決邊界爭議,化解各種矛盾,防止事態擴大和升級。
5、增強組織紀律,服從指揮,有效協調,維護穩定,促進和諧,注意對外宣傳,慎重做好突發事件和集體上訪的宣傳報道和情況上報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方案13
一、幼兒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流程
(一)幼兒園發生幼兒傷害事故時
1、組織現場救援,視傷情急送醫院。
2、根據情況撥打120、110、119、122。
3、向園區領導報告。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4、可能構成刑事傷害的,向公安機關報案。
5、及時通知家長,做好接待和安撫工作。
6、調查事故原因,明確事故責任。
7、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盡快恢復正常教學秩序。
8、通過協商、調解、訴訟等方式解決幼兒傷害事故。
9、幼兒園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事故處理情況。
10、重大事故,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向本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處理情況。
(二)幼兒園發生幼兒傷害事故善后處理學校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善后處理
1、自行協商—自行傷殘鑒定——確定賠償主體和責任人——確定賠償金額——簽定和解協議書——履行或者反悔——行政調解或者法院訴訟。
2、行政調解——行政機關委托鑒定——確定賠償主體和責任人——確定賠償金額——簽定調解協議書——反悔法院訴訟——履行。
3、法院訴訟——法院委托鑒定——確定賠償主體和責任人——確定賠償金額及其它責任——調解書和判決書——不服就上訴——申請執行——強制執行。
二、幼兒食物中毒應急流程
學校突然發生幼兒食物中毒
(一)迅速撥打120、110。
(二)通知學校領導迅速趕赴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三)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部門報告。
1、一方面停止使用或追回已售可疑中毒食品。
2、停止出售和封存可疑中毒食品店。
3、控制和切斷可疑水源。
4、配合衛生、公安部門封存和保護現場,對中毒或可以中毒食品取樣留驗。
5、配合公安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和偵破工作。
6、另一方面組織人員對共同進餐的幼兒進行排查。 29、 7、及時與中毒幼兒家長聯系。
(四)認真接待家長、穩定家長情緒,做好傷亡幼兒家長的安撫、保險理賠等善后處理工作。
(五)向師生通報情況,穩定情緒。開展食品衛生教育,盡快恢復正常教學秩序。
三、幼兒園突發傳染病應急流程
(一)迅速撥120。
(二)通知園區領導,有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三)向衛生防疫部門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1、一方面及時隔離患病幼兒,并送醫院治療。
2、另一方面及時排查與病人接觸過的人員,必要時采取隔離觀察。
(四)人員密集場所開窗通風(呼吸傳染病)。
(五)控制和切斷可疑水源(腸道傳染病)
(六)對患病人群所在場所進行重點消毒。
(七)全校開展衛生掃除和噴灑消毒。
(八)加強晨、午、晚檢,對缺勤師生進行登記跟蹤,若發生疾病,暫停其上學、上班,勸其就醫或在家醫學觀察。
(九)暫停組織大型集體活動。
(十)密切關注疫情發展,必要時可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臨時停課。
四、幼兒園預防接種(用藥)事故應急流程
(一)迅速撥打120。
(二)通知園區領導,有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三)向衛生防疫部門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1、一方面停止預防接種或預防性用藥,封存剩余接種疫苗或藥品。保護好現場。
2、另一方面組織人員對預防接種或預防性用藥幼兒進行排查。
(四)聯系幼兒家長,通報情況,穩定情緒,做好安撫。
(五)配合衛生防疫部門調查事故原因,對引發反應的疫苗、藥品取樣留驗。
(六)事故調查結束后,積極開展事故善后處理。
(七)向師幼通報情況,穩定情緒。開展相應安全教育,盡快恢復正常教學秩序。
五、幼兒園火災事故應急流程30、幼兒園突然發生火災
(一)現場人員立即呼救并采取初起火災撲救措施。
1、火勢有蔓延趨勢,火險無法撲滅時:
1)迅速撥打119、110、120電話。
2)通知園區領導迅速趕赴火災現場。有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3)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2、快速有序組織疏散:
1)聚集場所的教師或工作人員立即組織師生快速有序疏散。
2)未在聚集場所的教師或工作人員迅速到達通道、樓梯間、通道口等重要地點進行疏散保護。
(二)疏散到安全地點后,立即清點人數并上報。
(三)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派專人斷后清場,并確認人員全部撤出。
(四)檢查消防車出入通道,及時消除道路障礙,確保暢通,等待救援。
(五)配合消防部門滅火及救援。
(六)協助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1、一方面做好受傷人員及家屬的`慰問、安撫及心理疏導。
2、向師生通報情況,穩定情緒。加強消防安全教育,盡快恢復正常教學秩序。
3、另一方面制定和落實整改方案,追究事故責任。
(七)組織修繕過火設施和教育教學設備,盡快恢復正常使用。
(八)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事故處理情況。
六、幼兒園交通事故應急流程
(一)迅速撥打122、120、110,視情況撥打119。
(二)通知園區領導,有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三)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1、一方面現場人員維護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記錄肇事車輛車牌號碼、有效控制肇事人。
2、如發現肇事車輛逃逸,迅速向事發現場人員了解車輛號碼、顏色、車型、司機模樣等信息,便于開展事故調查。
3、按要求放置警示標志,防止過往車輛造成二次事故。
4、另一方面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急救,等待專業人員救援。
(四)及時通知幼兒家長,安排專人做好接待。
1、協助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追究事故責任。
2、做好傷亡幼兒家長的安撫、保險理賠等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五)向師生通報情況,穩定情緒。開展幼兒交通安全教育,維護正常教學秩序。
(六)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事故處理情況。
七、幼兒溺水事故應急流程
(一)迅速撥打110、120。
(二)盡一切可能向周邊人員呼喊求救。
(三)通知園區領導迅速趕赴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四)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1、一方面迅速了解落水的準確地點與基本情況,確定有效救援方案和措施。
2、調度救援設備,組織相關人力迅速趕赴現場,全力救援。
3、另一方面迅速組織現場有經驗的成人救援落水者。
(五)溺水者打撈上岸后,應先清除口腔鼻孔淤泥,再進行搶救;對心跳、呼吸停止者,應由接受過專門訓練的人員及時采取人工心肺復蘇救治,盡快恢復正常心跳與呼吸。
(六)現場初步救助后,迅速將溺水者送醫院救治。
(七)及時通知幼兒家長,安排專人做好接待。
1、協助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追究事故責任。
2、做好傷亡幼兒家長的安撫、保險理賠等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八)向師生通報情況,穩定情緒。加強相應安全教育及自護技能學習,維護正常教學秩序。
(九)總結事故教訓、完善事故防范,嚴防同類事故再次發生。臨近水域的幼兒園,應事先落實救援部門,配備專用救援設備。
(十)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事故處理情況。
八、幼兒園建筑物倒塌事故應急流程
(一)迅速撥打110、120
(二)通知園區領導迅速趕赴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三)迅速組織現場人員開展救助。
(四)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必要時和當地政府報告。爭取有關部門支援救助。
1、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盡快組織疏散。如來不及撤離,教師應組織幼兒迅速躲避到安全位置,等待時機安全轉移。
2、迅速切斷煤氣、電源等繼發性危害源,防止發生繼發性事故。
3、密切關注連帶建筑物的安全狀況。
4、另一方面爭取相關部門調度救援設備和人力趕赴現場,通力配合,全力救助。
5、組織有救援能力的教職工迅速有序開展自救。
6、積極救助傷員。在專業醫務人員到達之前,幼兒園應指派專人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如大量出血不止可采取加壓包扎止血法和指壓止血法;發生骨折應設法固定骨折部位;呼吸與心跳停止應由接受過專門訓練人員立即采取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按壓或人工心肺復蘇等)
7、及時將傷員送往醫院救治。
(五)認真接待家長、穩定家長情緒,做好傷亡幼兒家長的安撫、保險理賠等工作。
1、向師生通報情況,穩定情緒。對幼兒進行心理疏導,盡快恢復正常教學秩序。
2、制定受損建筑物的修繕整改方案,將對幼兒園教學秩序的影響縮小到最小。
(六)協助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
(七)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事故處理情況。
九、幼兒園大型群體活動事故應急流程
突然發生幼兒園大型群體活動事故
(一)迅速撥打110、120,視情況撥打119。
(二)通知園區領導迅速趕赴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三)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爭取有關部門支援救助。
1、一方面穩定現場秩序,組織師生有序疏散,防止繼發性事故發生。
2、另一方面組織有救援能力的人員實施現場急救,等待專業救助。
3、及時將傷員送醫院救治。
(四)認真接待家長、穩定家長情緒,做好傷亡幼兒家長的安撫、保險理賠等工作。
(五)向師生通報情況,穩定情緒。對幼兒進行心理疏導和相關安全教育,盡快恢復正常教學秩序。
1、總結事故教訓、完善事故預案,嚴防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2、積極妥善開展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
3、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事故處理情況。
十、幼兒擁擠踩踏事故應急流程
突然發生幼兒擁擠踩踏事故
(一)迅速撥打120、110。
(二)通知園區領導迅速趕赴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三)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爭取有關部門支援救助。
1、一方面穩定現場秩序,組織師生有序疏散,防止繼發性事故發生。
2、另一方面組織有救援能力的人員實施現場急救,等待專業救助。
3、及時將傷員送醫院救治。
(四)認真接待家長、穩定家長情緒,做好傷亡幼兒家長的安撫、保險理賠等工作。
(五)向師生通報情況,穩定情緒。對幼兒進行心理疏導和相關安全教育,盡快恢復正常教學秩序。
1、總結事故教訓、完善事故預案,嚴防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2、積極妥善開展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
3、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事故處理情況。
十一、幼兒園危險物品泄漏事故應急流程
(一)現場人員盡可能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影響。
(二)通知園區領導,有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三)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向衛生部門報告。爭取有關部門支援救助。
1、設置污染區域,嚴防無關人員進入污染區域。
1)一方面有明確污染源的事故,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
2)不明污染源的事故,首先配合專家、技術人員赴現場進行調查檢驗,查明污染源,確定主要污染物質及可能產生的危害和后果。接著根據調查情況,迅速制定并組織實施消除或減輕危害的方案,控制污染蔓延。
2、根據事故程度,組織師生采取必要的疏散或撤離。
3、可能危及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的,應按照相關部門的指示采取措施。
(四)危險解除后,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后續工作。
(五)對污染區域采取專業的清掃措施。加強幼兒園公共衛生管理。
(六)向師生通報情況,穩定情緒。盡快恢復正常教學秩序。
十二、幼兒園突發自然災害應急流程
幼兒園突然發生自然災害
(一)迅速撥打110、120。
(二)通知園區領導迅速趕赴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三)迅速組織現場人員開展救助。
(四)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必要時和當地政府報告。爭取有關部門支援救助。
1、采取措施盡快疏散撤離,如來不及撤離,應迅速躲避到安全位置。
2、在幼兒園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的指揮下行動,啟動災情信息上報機制。
1)一方面積極開展自救、互救,有效控制事態。
2)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繼發性事故。
3)另一方面配合政府和有關部門積極開展現場救援,做好道路引領、情況通報、后勤保障、秩序維護等工作。
(五)根據災情和相關部門的指揮,有序組織師生疏散、撤離、轉移和安置。
(六)必要時,可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停課。
(七)向師生通報情況,穩定情緒,開展心理疏導,盡快消除恐慌情緒。
(八)采取措施,盡快恢復正常教學秩序,保證教育教學的延續性。
(九)配合政府開展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方案14
為認真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交通部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主要任務和基本原則
(一)主要任務
1、協助搶救受災人員和群眾撤離危險區的道路運輸保障。
2、協助轉移物資、設備的道路運輸保障。
3、協助調查分析事故原因。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二、適用范圍及工作原則
(一)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范圍為我縣境內發生的需要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道路運輸事故和道路運輸事故險情。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
在處置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
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縣交通運輸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處置重大道路運輸事故中的職責分工和權限,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地開展搶救、事故處理和善后工作。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洽理”的方針,堅持事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道路運輸事故的各項措施,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范。
(四)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建立應對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快速反應,快速得當處置。
(五)依法行政,合法處置
在實施道路運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中,必須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辦事,啟動干預措施,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六)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征集、調用相關物資、車輛時,各相關鄉鎮和單位應服從統一指揮,保障救援供給。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
縣交通運輸局成立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交通運輸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交通運輸局分管運政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局黨委班子成員、運管所所長、路政執法大隊大隊長、安監所所長、辦公室主任、財務股長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道路運輸管理所,由運管所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工作人員由道路運輸管理所全體工作人員組成。
(二)領導小組職責。統一領導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有關工作。負責監督指導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制定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預案演練,負責參加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
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領導小組組長或其他成員帶領工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
(三)現場救援指揮部。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現場應急處理指揮部負責災情現場應急行動的具體部署和執行,應急隊員的任務分配,應急物資的調用。現場應急處理指揮部包括以下成員:總指揮一名、副總指揮一名、聯絡員一名、后勤調度員一名。
(四)現場救援指揮部職責
1、負責現場評估、報告,組織實施救援;建立與局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的聯絡,貫徹執行局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的指令,如有需求,提供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求的信息。
2、協調和控制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
3、應急行動結束后,進行事故現場應急救援行動總結并向上級部門遞交書面報告。
四、事故分級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
特別重大道路運輸事故(I級)
重大道路運輸事故(Ⅱ級)
較大道路運輸事故(Ⅲ級)
一般道路運輸事故(Ⅳ級)
并依次采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來加以表示。
(一)特別重大道路運輸事故(I級)
1、I級甲類:一次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道路運輸事故。
2、I級乙類: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傷5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
(二)重大道路運輸事故(Ⅱ級)
1、Ⅱ級甲類:指一次死亡5人以上,死傷25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
2、Ⅱ級乙類: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死傷2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80萬元以下。
(三)較大道路運輸事故(Ⅲ級)
指一次死亡2人,及死傷1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下;雖未達到I級、Ⅱ級及前述內容,但已使客車遇險,造成較大影響的.各類險情。
(四)一般道路運輸事故(Ⅳ級)四級
指一次事故死亡1人及死傷5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下。
五、事故報告
(一)報告內容
1、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所有人及經營人、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估計。事故及險情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經營線路,或貨物名稱等;
7、報告聯系。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系
突發事件應急方案15
為檢驗我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強化實戰意識,加強應急訓練,鍛煉處置隊伍,檢查備戰狀況,查找疏漏,及時整改。確保一旦發生急情,能夠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傳染病突發事件的危害,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護人民群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我院醫務股提出演練計劃報請院委會批準,準備于2011年5月10日在本院進行一次傳染病突發事件應急演練。為做好本次演練,特制定海豐縣中醫醫院傳染病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實施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成立以院長為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突發事件實戰演練指揮組。
組長: xxx 院長
副組長: xxx 副院長
xxx 副院長
xxx 副院長
xxx 副院長
成員: xxx 醫務股股長
xxx 辦公室主任
xxx 護理部主任
xxx 骨二區主任
xxx 骨一區主任
xxx 急診科主任
xxx 內科主任
二、職責分工
演練總策劃:xxx
演練評估:xxx xxx
演練方案:xxx
物資準備:xx x xxx
現場秩序維護:xxx
三、預期目的
(一)考核醫務人員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掌握程度;
(二)了解醫務人員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工作程序及技術要求的掌握程度;
(三)考驗醫療機構的應急組織協調能力和現場應急處置能力;
(四)檢驗醫務人員對傳染病疫情處置的知識儲備及傳染病疫情處置流程的掌握程度;
(五)及時發現應急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并盡快進行完善。
四、演練要求
(一)2011年5月前完成參加演練人員動員、培訓工作。
(二)提前做好演練物資與演練場地準備。
(三)提前做好演練宣傳工作,演練現場掛演練橫幅一條,以免發生不必要的群眾恐慌。
(四)演練現場特邀縣疾控中心領導現場指導。
(五)演練現場邀請衛生局負責人及分管衛生責任人觀摩。
(六)院內其他未參演人員屆時到場觀摩。
(七)現場秩序維護人員維護演練現場秩序,保證演練安全、順利進行。
五、參加演練人員
(一)現場指揮:xxx
(二)發熱預檢分診臺:門診選派一名護士
(三)發熱門診接診與病例隔離治療:院感科、門診及住院部各派護士一人
(四)疫情報告:xxx
(五)協助區疾控中心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與采集樣品送檢:郭曉丹
(六)疫點消毒:護理部
(七)模擬病人:醫務股派兩名
(八)現場照相:xxx
六、演練物資準備
(一)專業參考資料:《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海豐縣中醫醫院應急預案匯編》
(二)通訊器材:電話、移動電話、電腦;
(三)現場文書:電話記錄、病歷、處方、化驗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單等;
(四)取證器材:照相機等;
(五)發熱預檢分診臺:體溫表、口罩、工作帽、手套、消毒物品(84消毒液、0.3-0.5%碘伏消毒液、消毒液盛放容器、含氯溶液測試試紙)、洗手設施、預檢分診登記本、健康教育宣傳單等;
(六)發熱門診及隔離病房:體溫表、口罩、工作帽、血壓計、聽診器、手套、套鞋、消毒物品(84消毒液、0.3-0.5%碘伏消毒液、消毒液盛放容器、含氯溶液測試試紙)、洗手液、毛巾、拖把、洗手設施、門診日志、傳染病登記本、傳染病報告卡、疫點消毒記錄表、健康教育宣傳單等。
七、演練結束
(一)由院長宣布本次演練活動結束;
(二)整理演練器材、設備,清理演練場地;
(三)對本次演練進行經驗總結,查找應急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并盡快完善。
【突發事件應急方案】相關文章:
突發事件應急方案02-24
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方案01-29
村級突發事件應急方案07-14
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方案10-11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方案實施10-30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方案(精選18篇)11-29
突發事件應急方案(通用22篇)11-14
【精】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方案14篇01-29
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方案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