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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民政局殯葬管理工作方案
一、征集到的殯葬管理方面突出問題
1.殯儀館管理松弛,自選收費項目不夠透明、不夠公開;2.服務較差,服務態度生硬,存在故意刁難喪主的現象;3.風氣不正,存在向喪主收受、索要“紅包”的現象;4.有章不循,私自印制火化證。
二、整改措施及責任股室、責任人、整改時間
1.關于殯儀館管理松弛。進一步加強管理,嚴格執行收費標準,公開收費依據,規范收費標準和操作程序,將自選收費項目張貼在殯儀館事先告知喪主,事先明確告知喪主基本服務項目與自選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把基本服務項目與選擇性服務項目明確分開,明碼標價,不得以任何形式捆綁、強制或誤導殯葬消費,自選收費項目由喪主自行待批,著力打造陽光殯葬、透明殯葬。
責任股室:殯葬管理所,責任人:副局長
完成整改時間:2014年3月31日前。
2.關于服務較差,服務態度生硬,存在故意刁難喪主的現象的問題。在殯儀館開展為民服務和廉潔教育,提高職業道德水平,制定《殯儀人員行為規范》、《進一步加強殯葬管理規章制度》,全體人員全部掛牌上崗,亮明身份,使用規范,文明用語,優化服務環境,殯儀活動中,做到“一杯熱茶、一把椅子、一聲安慰”,不斷提高服務質量,改善服務態度,成為群眾滿意的殯葬服務單位。
責任股室:殯葬管理所,責任人:所長
完成整改時間:2014年3月31日前,長期堅持。
3.關于風氣不正,存在向喪主收受、索要“紅包”的現象的問題。完善拒收“紅包”規章制度,建立責任追究和收受“紅包”倒查制度,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兩名職工給予辭退。在殯儀館顯眼處和殯儀車張貼拒收紅包的告示牌,統一制作工號牌,公布舉報電話,殯儀館全體人員與殯儀館,殯儀館與縣民政局簽訂了拒收紅包的責任狀,對索要、收受“紅包”的人員經查實后,當即予以辭退。同時,建立了喪主反饋調查制度。殯儀館工作人員在接送遺體和火化遺體前,要先告知喪主收費項目和標準,告知喪主按規定不準收受紅包,并將印有監督和舉報電話的意見反饋表交與喪主簽收,喪主如發現工作人員索取、收受紅包、亂收費、服務態度不好等現象,可隨時向民政局反映和舉報,民政局將在第一時間受理和查處,從源頭上杜絕收受、索要“紅包”和擅自收費的現象發生。
責任股室:殯葬管理所,責任人:副局長
完成整改時間:2014年3月31日前,長期堅持。
4.關于有章不循,私自印制火化證的問題。對私自印制的火化證予以當場銷毀。建立嚴格的火化證發放制度,確保火化證與死亡火化人數相一致,做到每月審核火化證。
責任股室:殯葬管理所,責任人:所長
完成整改時間:2014年3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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