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大連市房產稅有關政策的補充規定(全文)
導語:為加強房產稅的征收管理,進一步明確房產稅的有關政策的規定,制定本規定。下面是小編收集的大連市房產稅有關政策的補充規定(全文),歡迎閱讀。
一、對固定資產進行評估后的集體企業征收房產稅的規定可比照財稅字(1996)69號文件對國有企業固定資料進行評估后征收房產稅的規定執行。即:對固定資產重新評估后新增價值已增提折舊的集體企業,應按照重估后的價值征收房產稅。對資產重估后未按新增價值撮折舊的個體企業,可由清產核資機構出具證明,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實后從1997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止,對固定資產重估后新增價值部分免征房產稅。納稅人評估后增值的房產,房產稅從評估的次月起征收。
二、符合免征房產稅的小學校辦企業、福利企業,應在每年房產稅的第一個征期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由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否則不予減免),各直屬分局、縣(市)區稅務局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報市局地稅一處備案。
三、納稅人新建、新購入或撥入的房產應從建成、購入或撥入的次月起征收房產稅。納稅人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次月起征收房產稅。
納稅人在辦理驗收手續前已使用的新建房在投入使用的次月起征收房產稅。新建房屋(不論是否辦理驗收手續)出租,應從出租當月開始計征房產稅。
四、納稅單位和個人的房屋停產、大修停用在斗年以上的,經納稅人申請、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核,在停產、大修期間可免征房產稅。免征時間從停產、大修的次月開始計算。停產、大修的房屋恢復使用時從恢復使用的次月開始計征房產稅。
五、對個人私有房屋征收房產稅的規定。
1、個人私有房屋用于自家居住的暫緩征收房產稅。
2、個人利用私有房屋從事生產經營的,凡“三證”(營業執照、房產證、戶口簿)與經營者的姓名一致的視為自用房產,按房產計稅余值計征房產稅。但對于行自用之名、出租為實的應按照租金收入或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核定的稅額征收房產稅。
六、關于大連市范圍內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征收房產稅的規定。
房屋座落在大連市范圍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外籍人員及華僑、港、臺同胞等人,征收房產稅執行與 內資企業統一的稅收政策。但對上述單位和個人出租的房產計征房產稅時一律按房產原值減除30%后余值的1.2%計征。
七、關于市內四區總機構與分支機構征收房產稅的規定。
市內四區總機構與分支機構征收房產稅的規定應按大地稅發(1995)006號文件的(二)特殊規定的第4條執行即“市內四區企、事業單位設立在市內不同行政區的房產、使用的土地應繳納的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仍由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管理”。
八、本規定從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開始執行。凡以前有關規定與本文有抵觸的按本文規定執行。
【大連市房產稅政策的補充規定全文】相關文章:
大連市城鎮房屋出租征收房產稅的規定07-24
遼寧省行政執法監督補充規定(全文)08-29
最新上海房產稅實施細則(全文)10-23
最新關于大連市防震減災條例全文06-21
大連市城市照明管理辦法(全文)08-27
大連市優秀新產品獎勵辦法(全文)06-16
廣州市民辦科技機械管理的補充規定(全文)10-11
上海市房產稅實施細則全文07-24
最新大連市城市照明管理辦法(全文)08-26
大連市科學技術進步條例(全文)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