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會計準則的論文(通用11篇)
會計準則是會計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規則和指南。按其使用單位的經營性質,會計準則可分為營利組織的會計準則和非營利組織的會計準則。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有關會計準則的論文,希望大家多多閱讀!
會計準則的論文 篇1
執行新會計準則
【摘要】資產減值是新會計準則中的一個亮點,它縮小了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差異,在框架結構上也與國際會計準則基本一致,但與原會計準則的資產減值內容相比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本文對新會計準則中減值準備的主要變化進行了說明,并提出了資產減值存在的問題,以及做好資產減值準備計提工作的相應對策。
【關鍵詞】新會計準則 資產減值準備 操縱利潤
一、新會計準則中減值準備的主要變化
(一) 擴大了減值準備的計提范圍
原會計準則的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只局限于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等8項資產。新會計準則中,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范圍擴大到可以說幾乎包括所有資產:應收賬款、存貨、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性房地產、生物資產、油氣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商譽等。但部分資產因為后續計量是以公允價值計量的,不計提減值準備,如:采用公允價值模式的投資性房地產,因為采用公允價值后續計量,所以不計提減值準備。
(二)引入了資產組的概念
原會計準則規定,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長期資產應按單項資產進行減值測試,但是企業的長期資產往往沒有銷售市價,只有使用價值,單項資產一般不能獨立產生現金流,這導致單項資產無法確定可收回金額,實務中對于這類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不具有可操作性。新會計準則規定,如果某項資產產生的主要現金流入難以獨立于其他資產或資產組,則不應按照該單項資產為基礎確定其可收回金額,而應當按照該資產所屬的資產組為基礎確定可收回金額,然后據以確定資產的減值損失。
(三)明確規定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原會計準則規定,如果前期已計提減值準備的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上升,大于其原賬面價值時,則以前期間已計提的減值損失應當轉回,這種規定為企業操縱利潤,粉飾財務報表提供了便利。新會計準則規定,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這將有效地遏制利用減值準備作為“秘密儲備”調節利潤的情況。這條規定會對上市公司有較大影響,但是應該明確本準則的適用范圍,不要盲目夸大,要準確理解運用。
(四)明確了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時點,給出了資產減值跡象的判斷方法
原會計準則規定,企業應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終了時檢查各項資產,合理預計各項資產可能發生的損失,對可能發生的各項資產損失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然而,對于“定期”,原會計準則沒有說明,這使企業在操作時有一定的隨意性,同時企業之間缺乏可比性。相比之下,新準則對計提時點作了明確說明,規定在會計期末,企業應核查是否存在資產可能已經減值的跡象。如果資產不存在減值跡象,則既不必估計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也不必確認減值損失。資產只有在存在減值跡象的情況下,才要求估計其可收回金額,估計其可收回金額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
(五)明確了資產可收回金額的計量方法,使資產減值損失的確定具有較好的操作性
為了計算、確定資產減值損失,原會計準則中使用的計量基礎包括:公允價值、可收回金額、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銷售凈價、市價等多個標準,在不同的準則中又各有表述,企業計算有關指標時難以掌握,因而可操作性差,存在較大的調節空間。新會計準則明確規定,資產可收回金額應當根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較高者確定,同時,對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以及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的計量提供了應用指南,使一些較為抽象的概念易于理解,且具有實務操作性。
(六)提高了對信息披露的要求
原會計準則只要求企業在報表附注中披露本期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金額、計提比例、計提依據及方法,而新會計準則對資產減值的披露作了較為詳細的規定。
二、資產減值準備在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由于我國企業所處經濟、法律環境,以及企業管理慣例和管理水平等原因,資產減值準備在實施過程中遇到了許多操作上的困難,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利用資產減值進行利潤操縱
運用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和沖回操縱企業利潤,是我國一些上市公司經常使用的重要手段之一。2001年上市公司全面實施“八項計提”進一步擠掉上市公司資產水分,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上市公司政策選擇的余地。例如,在盈利較大的年度,企業大幅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增加當年費用,減少當年利潤,待來年盈利下降時,再運用轉回手段增加利潤。我國一些上市公司的資產減值準備甚至超過了當期凈利潤。
新會計準則對減值損失的轉回作了新的規定。在確定資產減值損失時,與原準則變化不大,但在轉回問題上,新準則規定“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值得注意的是,這里的不得轉回是針對長期資產減值而言的。流動資產如存貨、應收款項等的減值問題由其他準則來規范,如存貨的減值可以轉回。那么企業仍然可以通過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調低當期利潤,減少期末存貨成本,這樣以后期間銷售成本就會偏低,從而使未來的利潤反彈。另外,在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發生更替或企業盈利無法達到分紅計劃所規定的下限時,一些企業仍然可以在某一會計年度一次性提取巨額資產減值準備,使得企業一次性虧足,在以后的年份可以輕裝上陣,可以說新準則對這種形式的盈余管理行為抑制作用不大。這也從側面說明了新準則還是無法全面考慮到企業盈余管理的方方面面。也就是說新的資產減值準則關掉了企業通過長期資產進行利潤操縱的大門,但是企業仍然有其他的選擇進行盈余管理。
(二)資產組的劃分較難確定
對于一些以單項資產為基礎計提減值準備在操作上有困難的情況,新會計準則引入了“資產組”的概念。就我國的企業管理現狀和上市公司監管機制看,資產組屬于全新概念,引入資產組的概念在新準則執行過程中也面臨一系列問題。首先,資產組概念的運用,需要有與之相適應的現金流量預算管理水準。我國大部分上市公司沒有編制長期現金流量的慣例,而這恰恰是采用資產組所必不可少的,管理人員和會計人員對現金流量的測算普遍缺乏經驗。其次,資產組的劃分缺乏明確的標準,當企業有較多產品、較多生產線時,資產組較難確定;對于多元化經營的企業,確定資產組則更加困難,容易受到人為因素的影響,企業很可能利用資產組的劃分來操縱資產減值準備和經營業績。再次,我國的企業規模普遍不大,中小企業居多,在辨認資產組時仍然會面臨諸多實際困難。另外,會計人員素質不高,電算化程度參差不齊,采用資產組將給中小企業造成沉重的負擔。
(三)公允價值較難確定,折現率的確定沒有制度限制
可收回金額等是企業確認和計量資產減值準備的基礎。可收回金額應當根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的較高者確定,所以可收回金額的大小取決于公允價值和折現率。
新準則規定,公允價值可根據公平交易中的銷售協議價或市場價格確定。目前,我國信息市場和價格市場不夠完善,資產評估的規范化水平及評估機構的'獨立性還不是很高,同時對于資產組或資產組組合,是將各單項資產的公允價值相加還是采用外部評估值作為資產組或資產組組合的公允價值,新準則沒有對此進行限定。
可收回金額中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確定需要預計未來一定期間現金流入量和貼現率,而貼現率是一個十分不穩定的因素,導致資產減值準備計提彈性過大,使計提不僅缺乏衡量標準,而且缺乏制約手段。新準則中沒有說明如何取得折現率,這在很大程度上需要管理人員和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從而使資產可收回金額的計量缺乏可靠性。
(四)減值損失的轉回在具體執行過程中的問題
新準則詳細規定了哪些資產減值準備可以轉回、哪些一經確認不允許轉回,這不僅與國際會計準則產生了差異,而且體現了我國在制定準則時的規則導向性。雖然更為詳細的準則有利于會計人員執行,但同時我們也要考慮如此詳細、具體的準則究竟能否有利于避免會計人員的利潤操縱。美國“安然事件”的發生,其原因之一就是美國的會計準則是以規則導向性為主的。
在新準則中規范的相當一部分非流動資產的減值一經確認即不允許轉回,且不考慮例外情況,那么即使以后年度這些資產的可收回金額得以恢復且高于賬面價值,資產負債表上也只能按賬面價值反映,這樣很可能會造成一部分資產的價值長期被低估。這樣一來,雖然會計核算體現了謹慎性原則,但是會導致企業的資產不實,造成會計信息失真。
三、新準則下完善資產減值實務操作的幾點建議
(一)提高會計人員的整體素質,建立有效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
新準則的頒布對企業會計人員的專業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資產組的劃分、資產減值跡象的判斷、折現率的確定及可收回金額的確定等都需要會計人員有較強的職業判斷能力。另外,影響企業資產質量狀況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內部因素又有外部因素,既存在客觀因素又存在人為因素。要全面掌握資產的質量狀況,合理地計提減值準備,就應當在企業的資產管理部門如:采購與倉儲、銷售與收款、投資與決策、基建后勤等相關部門建立一整套內部控制制度,及時向財務部門反饋各類資產出現的問題與原因。同時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能規范企業會計行為,防止并及時發現、糾正錯誤等。
(二)加強法制建設,強化相關主體的法律責任
目前一些企業在資產減值準備上做文章或對資產減值準備不予重視,大大降低了企業的誠信度,而且也使會計的信譽備受挑戰。這并不是當前會計制度不完善,也不是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所致,而是有章不循,有法不依,或是執法不嚴造成的。要想真正規范企業會計行為,打擊會計造假現象,就需要相關監管部門對企業經常進行定期不定期的財務檢查。對查出的違規、違法情況,追究相關人員和企業的法律責任。另外財政及證券監管部門應加大對上市公司企業會計選擇權的監管力度,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對查出的違規、違法情況,追究相關責任人和企業自身的法律責任,提高法規的嚴肅性,保證財務數據的準確性。
(三)實行會計人員嚴格自律性管理
計提資產減值準備要求財務人員具備一定的職業判斷水平,首先要精通業務,勝任工作,這樣才能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這就需要企業、社會相關部門不斷通過各種形式,進行職業教育、培訓,使會計人員逐步適應新的要求。在提高財務人員業務素質的同時,也要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對需要反映的經濟業務的判斷和表達,應當基于客觀立場,以客觀事實為依據,實事求是,杜絕本位利益等諸多因素的影響。
(四)借鑒國際會計準則,減少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實質性差異
新準則對企業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賦予了會計人員較大的會計政策選擇權和職業判斷范圍。相對于我國會計準則而言,國際會計準則對資產減值的規定更加具體和全面,操作性更強。我們應該借鑒國際會計準則并結合我國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資產減值會計規范,盡可能縮小會計人員人為估計和判斷范圍,以避免政策的靈活性成為企業盈余管理的工具。
(五)完善會計報表的披露內容
會計準則僅要求報表附注中對各項資產減值準備的提取情況、提取方法予以披露,沒有要求披露計提程序,所以出現許多企業對資產減值準備的提取往往就是一兩個人利用一兩天時間全部搞定,缺乏相關部門、相關專業人員對各項資產減值情況的分析與判斷過程。筆者認為,增加對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程序與資產減值評判方法的披露非常重要,通過對減值準備計提程序與評判方法的披露,可以讓會計報表閱讀人從中了解企業對減值準備計提工作的完備程序、提取比例與金額是否合理,同時需增加減值準備計提相關責任人聲明事項,以示加強責任。
綜上所述,我國新頒布的資產減值會計準則在很大程度上實現對原有準則的修改和完善,起著對資產減值確認、計量、披露的規范性作用,能夠有效抑制一些企業通過資產減值政策進行盈余管理的行為。但企業面臨的具體情況是復雜多樣的,針對不同企業的實際情況,新準則的規定還有其不足,在某些細節之處仍然存在著可操作性不強的特點,只有加快轉變觀念,從國家政策、立法,從企業制度、信息化建設以及充分發揮企業會計人員自主能動性等方面全方位地采取有效措施,才能加快推進上述各項對策建議的落實。
會計準則的論文 篇2
新會計準則初探
[摘要] 2006年,新準則出臺。不難看出,新準則更趨向于與國際接軌,使提供的信息能更好地滿足有關各方的需求。但在某些方面,仍有不足之處,需國家有關部門盡快出臺相關法規加以改進和完善。
[關鍵詞] 會計準則 謹慎性會計信息質量要求 累計折舊
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實施的《企業會計準則》(鼓勵其他企業執行),與以往相比有了較大變革,更加適應現階段錯綜復雜的經濟事項,使提供的信息更加符合會計核算原則,會計信息質量得到較大提高,能夠滿足有關各方對會計信息日益提高的要求。
但不可否認,任何事物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會計準則也不例外,在某些方面仍有欠缺,有待于進一步改進和完善。
一、謹慎性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運用
《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18條規定:企業對交易或者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時應當保持應有的謹慎,不應高估資產或收益、低估負債或費用。這就是謹慎性也稱穩健性會計信息質量要求。
新會計準則中,非常注重謹慎性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運用。如:
1.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
具體內容:對應收款項采用備抵法計提壞賬準備,對存貨計提跌價準備,對金融資產、生物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計提減值準備。在會計核算上,計提的各項減值準備,相應地計入資產減值損失,使當期利潤減少。因此,計提各項減值準備數額的大小,直接影響到當期的利潤水平。
2.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減值
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當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復核。如果未來期間很可能無法取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利用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利益,應當減記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
3.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規定: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可以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也稱“加速折舊法”或“快速折舊法”)。采用這兩種方法,可使企業在固定資產使用早期多提折舊,一方面使當期成本費用增加,利潤減少,另一方面,又可使固定資產占用的資金盡快收回,加速資金的循環和周轉,在設備更新速度日益加快的情況下,若設備提前報廢,也不會給企業帶來過多的損害。
4.收入的確認
《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規定:銷售商品的收入,應在準則規定的五個條件同時滿足時才能確認。其中任何一個條件不滿足,即便是已經收到貨款或已經發出商品,并取得索取貨款的憑據,也不能確認收入。
企業提供勞務的收入,在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不能可靠估計的情況下,企業應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已經發生并預計能夠補償的勞務成本金額確認收入,并按相同金額結轉成本;如預計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不能得到補償,則不應確認勞務收入,但應將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計入當期損益。
顯而易見,上述規定充分體現了謹慎性會計信息質量的要求,使收入的確認更穩健、更可靠。
新會計準則加強了謹慎性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運用,一方面使企業更穩健地確認當期損益,更真實公允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防止企業夸大資產、虛增利潤,能為有關各方提供更加客觀真實的會計信息。但不可否認,任何事物都具有兩面性,謹慎性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運用也不可避免地帶來新的問題。主要是,現行謹慎性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運用賦予了企業更多的職業判斷的權利,因職業判斷所依據的條件和衡量標準不同,會計人員專業技術水平的差異,或出于管理當局的某種需要,謹慎性會計信息質量要求很有可能成為企業調節當期利潤水平的手段。
1.關于應收賬款、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規定: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判斷資產是否存在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資產存在減值跡象的,應當估計其可收回金額。如果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企業按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翱墒栈亟痤~” 應當根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的較高者確定。其中的“凈額”需會計人員去估算。而“現金流量的現值”需預計未來一定時間內的現金流量和折現率,也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2.關于存貨。《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規定: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應當按照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存貨成本高于可變現凈值的,應按可變現凈值低于存貨成本的部分,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翱勺儸F凈值”是指在日常活動中,存貨的估計售價減去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后的金額。所需數據均需估計,其客觀性和真實性可想而知。
不難看出,上述1、2中的“可收回金額”和“可變現凈值”的確定,在一定程度上依賴于會計專業人員的職業判斷,難免存在主觀因素。不同的會計人員會得出不同的數據,導致計提的減值準備數額差距較大,使企業利潤調節空間加大,這就給了企業以計提各種準備金調整各期利潤水平的機會。
因此,謹慎性原則運用的恰當與否,直接關系到企業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如果運用得當,能為有關各方提供更加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有利于保護債權人和小股東的權益;相反,如果運用不恰當,不合理,甚至濫用,就會破壞會計信息的真實性,誤導債權人和投資者。
所以,準則對此進行了相應的限制。如《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規定:對于重大減值損失,應當在附注中披露資產可收回金額的確定方法;應當披露企業管理層在確定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時所采用的各關鍵假設及其依據;應當披露企業管理層在確定各關鍵假設相關的價值時,是否與企業歷史經驗或者外部信息來源相一致,如不一致,應當說明理由。筆者認為,已出臺的限制謹慎性會計信息質量要求運用的規定還遠遠不夠。國家相關部門尚需制定更科學、更嚴密的`法律規范,加大對此方面的監控力度。另外,謹慎性會計信息質量要求運用的適當與否,與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能力有很大關系,而職業判斷能力,又取決于會計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和職業道德素質。因此,要加強對會計人員的繼續再教育或短期培訓,及時將新準則以及一些先進、科學的會計理論和方法傳授給會計人員,提高他們的專業水平和業務素質。此外,還要加強對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提升其道德水準,防止其成為企業管理者操縱利潤、提供虛假信息的工具。
二、固定資產的折舊范圍
1.計提折舊的空間范圍
《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規定:除以下情況外,企業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2)按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使用的土地。
原會計制度規定: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1)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資產;(2)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3)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4)按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使用的土地。
準則和制度相比,縮小了不計提折舊的范圍。即:對不需用和未使用的固定資產也計提折舊。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由于其自身的特點,決定了其不能作為租入方的固定資產入賬。因其不屬于租入方的固定資產,勿需考慮是否計提折舊的問題,因而準則中將其剔除在外,理由充分,毋庸置疑。
但對不需用和未使用的固定資產也計提折舊,筆者認為有不妥之處。
首先,這兩種固定資產由于未被企業使用,不會給企業帶來任何經濟利益,因而不能與當期收入相配比,不宜計入期間費用,更無法計入產品成本,根本無收回可言。準則之所以規定對這兩種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可能是考慮到當今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設備更新速度的日益加快,使得無形損耗日益成為固定資產價值降低的主要原因,通過對不需用和未使用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可以使企業資金盡快收回,符合謹慎性會計信息質量的要求,但違背了收入與費用相互配比的原則。
其次,準則規定,企業應當于期末對固定資產進行檢查,如果固定資產的可回收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企業應當按可回收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這樣規定,已經很好地消除了無形損耗對不需用和未使用固定資產的影響,確保了固定資產價值的真實性,實在無再對它們計提折舊的必要。
第三,對不需用和未使用的固定資產也計提折舊,不利于企業盡快處置這些資產,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
2、計提折舊的時間范圍
準則規定,企業應按月對外報送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為真實地反映企業各月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固定資產的折舊也是按月計提的。為此,應當明確月份中間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和月份中間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如何處理。從理論上講,按固定資產的實際使用天數計算折舊額是最合理的,但這樣做,會計核算的工作量勢必加大。再說,從企業生產經營的整個過程看,月份中間投入和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相對均衡。因此,為簡化會計核算的工作量,準則規定:固定資產應當按月計提折舊,并根據用途分別計入相關的成本或當期費用。企業在實際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時,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止計提折舊。即:應以月初應計折舊的固定資產賬面原價為計提依據。
對以上規定,筆者不敢茍同。筆者認為,計提折舊的時間應根據計提方法的不同分別確定,不能一概而論。
(1)假設企業選擇工作量法計提折舊,則只要當月固定資產有實際完成的工作量,就應當計提折舊,而不論該固定資產是當月增加,還是當月減少。
(2)假設企業選擇年限平均法或快速折舊法計提折舊
這幾種方法與工作量法不同,與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有關,而與其使用強度無關。按準則的規定,應以月初應計折舊的固定資產賬面原值為計提依據。筆者認為此種處理方法不妥。
我們知道用原值減去累計已提折舊,即為凈值,用來反映月末固定資產的賬面凈值!霸怠笔窃履⿺,而累計折舊反映的卻是月初固定資產的磨損價值,從時間上看二者不僅無法相互匹配,而且,也破壞了會計信息的真實性。
從另一方面看,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已經從企業賬上注銷,月末,卻還要對賬面上已不存在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而對已登記入賬的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卻不計提折舊,無論怎樣考慮,都不盡合理。
因此,筆者認為,在此種情況下,應將計提折舊的時間規定為:按月末應計折舊的固定資產賬面原值為計提依據,即: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從當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從當月起不再計提折舊。這樣處理,不僅使固定資產原值和反映其磨損程度的累計折舊在時間上一致起來,而且也符合客觀性會計信息質量要求,能夠如實反映月末固定資產的賬面凈值。
企業會計準則雖然存在這樣或那樣的一些問題,但與會計制度相比,在核算原則、具體的核算方法、對外報送的財務報告、特殊業務的會計處理、會計披露等多方面均有了較大的改進,體現了向國際慣例靠攏的趨勢。若在現有基礎上,對于暴露出來的不足和欠缺,及時加以修訂和完善,將使提供的信息更加真實、客觀,滿足有關各方對會計信息日益提高的要求。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M].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
[2]最新企業會計準則講解與運用[M].立信會計出版社,2006
[3]甄立敏:財務會計[M].南京大學出版社,2008
會計準則的論文 篇3
一、會計制度與會計準則的聯系區別
1.會計制度與會計準則的聯系
通常情況下,為了對會計行為進行規范,我們就必須按照相關的會計準則以及制度來進行有效的操作,從另一個層面說,會計準則以及制度的頒布就是為了對會計行為進行有效的規范。要想對會計要素進行確認,那么我們就必須對會計制度以及準則進行統一,一般來說,會計標準當中所包含的內容十分的繁多,其中最為主要的包括以下幾種,即:計量、記錄等報告依據,F階段,會計準則與制度的統一通常都是由國家財政部門進行組織以及發布的,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它是屬于同一層次部門當中的行政法規,所以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會計制度與會計準則的區別
通過對兩者進行適當的分析我們得出,統一的會計制度與會計準則的制定理念是存在一定的差異的,正常情況下,統一的會計制度所包含的內容主要是規則導向,而原則導向就是會計準則制定理念中最為主要的成分。要想對會計要素的記錄問題以及報告問題進行解決,那么我們就可以采用統一的會計制度來解決相關的問題,而會計準則主要是用來解決會計要素的確認以及計量的相關問題的。對于會計來說,在進行準則執行的過程中,會計人員必須做出比較專業的判斷,同時在進行準則執行時,會計人員的可操作性可以稍微差一些,但是會計制度對于可操作性的要求就比較高,這也是兩者之間最為明顯的差異。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會計準則和統一會計制度完全屬于兩種不同的規范,而且會計準則可以對會計制度進行一定的制約。
二、我國會計準則制定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現階段,我國為了建立起更加完善的會計工作機制,正在不斷吸收各個層面的觀點,并且在這個基礎上對會計準則的`水準進行不斷的提升。在這樣的情形下,我國的確取得了很多成績,但是與比較規范會計準則進行對比的話,我國在制定相應的會計準則制度時還是存在很多比較嚴重的問題,而且這樣的問題也會對我國會計準則制度的標準化造成極為嚴重的影響,通過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歸納分析,最為主要的問題主要如下所示:
1.制定機構的代表性需要進行加強
首先單從一個方面來說,現在在我國,很多不同的社會群體都漸漸被我國的會計準則制定過程吸引,并且漸漸參與其中,比如一些高等的院校教師等等,甚至在進行考量體系的納入時,我們還將國外一些專家的建議合理的納入到了考量體系當中,但是對于一些代表著廣大會計準則使用者,我國的考量體系并沒有將其吸收進來。目前來說,我國的會計準則在制定的某一過程中,雖然會對廣大會計工作者的意見進行咨詢,但是效果卻并不是十分的樂觀,反而是直接參與會計準則制定的效果更為明顯。從另一個方面來看,會計準則需要涉及到的利益主體通常是比較多的,不僅有投資人,同時還會涉及到債權人,而且需要涉及到的利益類型也是多種多樣的,最常見的利益類型主要有以下幾種:企業、個人、國家利益。但是如果利益的主體處于不同的動態變化當中,那么利益主體之間就會隨之發生一定的沖突。就我國現在的會計準則制定過程來看,被我國公認的指定機構就是財政部會計司,并且在對會計準則進行完善的過程中,會計司也必須付出非常大的努力,只有將復雜的利益網絡進行有效的清理,那么各方面的利益才能得到平衡。可是現階段,一部分的行政領導在對會計準則起草完成之后,往往會過多的考慮部門之間的利益,這樣一來,會計準則就會出現重心偏移等問題。
2.制定人員的綜合素質不高
通過對我國現有的會計準則的制定人員進行分析了解我們發現,現在絕大多數進行會計準則的制定人員都屬于技術性的政府官員,他們主要負責的就是會計準則的起草或者會計準則的核心內容,但是這些制定人員往往都代表著政府機構等資本所有者的利益。如果站在我國經濟制度的角度上來看待這個問題的話,不論是國有資本所有者還是其他投資者,他們的地位都應該處于平等的狀態。隨著社會的飛速進展,公司的治理體系也隨著變得更加完善,在這樣的情形下,公司股權的社會化程度也就變得越來越強,一旦這些人的利益沒有在會計準則中得到體現,那么帶來的就會是十分嚴重的負面影響。
三、改善我國會計制度以及會計準則的建議
1.進一步對準則制定的制度進行改善
一般對于會計準則的追求價值來說,能對其造成嚴重影響的就是會計準則的程序制定,這兩者之間有著十分緊密的聯系。現在在我國,要想讓會計的準則程序變得更加完善,那么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對會計準則的制定制度進行改善,并且對其中一些存在的問題進行合理有效的解決。為了順利達到上述的目的,在進行會計準則制度規范的過程中,我們必須采取合理的方法加快其建設水平,并且對其項目過程中需要涉及到的利益主體進行明確,只有這樣,國家的會計準則水平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提升。
2.對我國會計制度與會計準則制定公開度
就目前來看,會計制度的制定都是由相關的政府部門進行制定的,而且制定程序的公開度也不是十分的透明。就現在市場經濟的大形勢而言,要想有效的加強社會群眾的參與程度,那么我們就必須對會計準則與制度進行公開,并且在進行相關制度制定的過程中,我們可以邀請一些專業的社會人士進行參與。其次,在進行會計準則制定的同時,我們必須對制定程序進行公開,這是最為關鍵的一點,也是需要注意的一點。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要想讓我國的會計行業得到更好的發展,那么在進行相關制度制定的過程中就不能單從個人的角度進行出發,只有對我國會計行業的發展進行全面的考慮,那么會計行業的進步才能得到更好的推動,這樣一來,我國會計工作才能落實到實處,并且真正的做好我國會計工作。
會計準則的論文 篇4
一、所得稅下會計準則的目標與原則
所得稅在我國經濟領域中一直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伴隨我國會計行業改革的不斷深入,所得稅會計儼然已成為當前相關領域所關注的焦點。自中國加入WTO以來,中國市場經濟逐漸實現與國際市場經濟的接軌,在此背景下,中國上市公司向境外籌資的比率逐年增大,因此,以國際會計標準來實現所得稅的確認與計量成為我國會計準則發展的必經之路,這一點從當前所得稅會計準則的相關要求中,也展現出了我國所得稅會計準則與國際接軌的發展趨勢。《SFAS109:所得稅的會計處理》中,關于所得稅目標這一點有著如下的敘述內容:所得稅會計處理的目標具體可分為兩項,第一,確認本年度應付稅款或者是應退稅款的金額;第二,對已經在企業納稅報表、企業財務報表中確認事項的未來納稅影響,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負債與資產。明確所得稅會計目的的基礎上,對所得稅會計準則的基本原則進行進一步的明確!禝AS12:所得稅》關于所得稅會計的原則的闡述如下:“要求企業采用與核算交易和其他事項本身一樣的方法核算自身的納稅后果!薄禨FAS109:所得稅的會計處理》按照基本原則與例外原則分別進行了闡述,首先,在基本原則方面具體為:第一,對本年度納稅申報表中所列的估計應付或者是應退稅款應確認為當期所得稅負債或者資產;第二,對于能夠歸屬于暫時性差異和以后扣減的估計未來納稅影響,應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者資產。當前,我國新所得稅會計準則明確要求上市公司因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針對小型企業,其要按照《小企業會計制度》中的具體要求,采用應付稅款法,因此,所得稅會計準則的原則應該包含會計方法選擇的原則。具體來講可將所得稅會計原則分為:方法選擇原則、確認與計量原則、記錄和列表原則、披露原則以及例外原則。
二、所得稅會計準則的國際比較
與西方所得稅會計相比,中國所得稅會計在我國起步相對較晚,發展滯后,而西方國家的會計領域目前已具備完善的所得稅會計準則。在2006年,《企業會計準則》的頒布與實施標志著我國已初步實現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同。新舊會計準則之間存在著明顯的不同,在原有的所得稅會計準則中,對于企業所得稅會計的核算,實施應付稅款法、遞延法以及損益債務法,允許企業在以上三種核算方式中進行選擇,而新會計所得稅第一次明確要求企業要采用資產表負債法來實現企業所得稅的會計核算。1.所得稅會計準則中所滲透出的相關會計理念關于會計理念的滲透具體體現在會計準則的制定過程當中。在1976年,美國的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明確指出:當前,因為三種不同企業收益計量理論的存在,致使出現了三種不同的會計報表概念的框架,即:資產負債觀、收入費用觀以及非環接觀。資產負債觀是建立在資產與負債的相應變動,進而實現對收益的計量,所以,資產的價值增加時會產生收益,負債的價值減少時也會產生收益;收入費用觀的實現是通過收入與費用的直接配比來實現對收益的計量的,通常都是產生收益后,再來計量資產的增加或者是負債的減少;非環接觀將資產負債表與收益表看做是互相獨立的報表,因而不存在數據環接,當前非環接觀已經被廢棄。在IAS12以及FAS109中,關于所得稅會計的處理都采用了資產負債表債務法,并明確禁止采用除這一方法以外的方法。從中可以看出所得稅會計準則在制定上的總指導思想為:立足于未來現金流凈增加額的位置,將資產負債觀作為向導,以對企業未來可收回資金盡最大程度、最真實的體現出來。2.所得稅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同與差異(1)趨同點首先,都提出了使用資產負債表的債務法:第一,與其他三種方法相比較而言,資產負債表債務法中對于遞延稅款的相關定義更能夠符合資產與負債的'標準要求,而遞延所得稅資產能夠更好的體現出企業未來應付的債務或者應收的資產,進而也就使得企業的資產負債表更好的反映出了企業在的財務狀況。第二,資產負債表法具有著突出的優勢,因此采用資產負債表能夠進一步提高企業會計信息的可比性,從而推進我國會計制度的發展,為實現其與國際會計制度的接軌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其次,有效的加強了財務報表列表的程度。與國際會計準則相比較而言,我國在遞延稅款和所得稅費用方面,其財務報表的列示方面的要求較低,關于所披露出的內容相對而言過于簡單且范范。因此,為進一步的提高會計信息的透明度,以提升其在決策方面的實用性,《企業會計準則第十八號———所得稅》對于列報部門進行了明確的要求,需要在資產負債表上將遞延所得稅資產的總數以及負債總數進行分別列示,并需要在財務報表附注部分進行較為詳細的說明,這樣才能給財務報表的使用者帶來方便。再次,要將營業中的虧損所產生的未來可抵減暫時性差異記錄成遞延所得稅資產。關于暫時性差異這一內容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中有著十分規范的定義,因而營業虧損可以引起對未來所得稅的抵減,這樣就符合了定義中的要求,所以要按照暫時性差異來處理。所以,只有企業能夠拿出充分的證據證明其在未來能夠有充足的利潤實現對這部分遞延差異的抵扣,就能夠將所存在的差異認作是遞延所得稅資產,從而使企業資產負債表詳細且真實的反映出企業資產負債情況。最后,減值理念的提出。因為要對遞延所得稅資產進行明確,所以應通過計提減值準備來實現對這一內容的調整,其中的原理和其他各種資產的備抵賬戶是基本一樣的,且負荷了謹慎性這一原則的相關要求。其中較為重要的是,這一內容的實質是是企業的資產更符合自身在未來所地阿萊的經濟利益的相關定義。而其目的也都集中在使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內容更加符合企業在那一時期的實際狀況,從而提升企業財務報表數據的信任度。(2)存在的差異從國際的整體現狀看,每一國家實現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同是當前的必然趨勢,也是這一行業的發展的必然要求,但是,基于各國基本國情的不同,以及各國會計行業所發展的不同水平,在具體制定與實施會計準則的過程中還是存在著一定的差異。本文將以英國的FRS16、FRS19,美國的FAS109、我國《所得稅》與IAS12進行了比較與分析。首先,在目標上所存在差異的比較分析。在FAS109中明確的指出所得稅會計處理的目標為:第一,確認本年度所應付的所得稅或者是應退還的所得稅的額度;第二,要在企業的財務報表中或者是企業的納稅申報表中確認遞延所得稅或者是資產。在FRS19中明確指出了這一準則的目標:第一,要確保在企業的財務報表中,將過去交易的未來納稅后果確認為資產或者負債;第二,要保證財務報表能夠將在未來一段時間內可能影響到稅款費用的一切情況進行詳細的披露。在IAS12中指出了這一準則的目標:第一,企業負債表中要確認負債賬面金額的清償以及資產賬面金額的未來回收;第二,企業的財務報表中要對當期的交易以及其它相關事項進行明確。通過對比分析,其中FAS109準則中關于目標的定位相較IAS而言更為具體詳細,但是FRS19準則中的目標定位存在著自身的不同特點。在我國的《所得稅》中,將準則制定的目的表述為:規范企業所得稅的確認,計量以及相關信息的列報,但是并沒有對準則的目標進行直接的定位。其次,在會計方法的比較上。我國在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的選擇上,規定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狀況,選擇采用應付稅款法或是納稅影響會計法,與此同時,還規定了采用納稅影響會計法的企業可以選擇遞延法或債務法來完成相應的核算工作。ISA12與我國的所得稅法都規定了企業只可以采用資產負債法來實現所得稅的核算,不可以采用遞延法。而這樣的規定與我國現行的《暫行規定》和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存在著明顯的差異,但是與FAS109的規定是相同的。其與FRS19所存在的不同為:雖同為負債法,但FRS19所規定的負債法與我國原來規定的債務法是一致的,但是IAS12與我國《所得稅》所規定的負債法,其中存在著注重點的不同,即:前者所強調的是時間差異與影響,而后者所強調的是暫時差異與影響。在差異性方面,還存在著確認方式、計量方式以及列報方式上的不同,但是,IAS12、SFAS109、FRS19以及我國的《所得稅》法等,都是建立在本國基礎國情之上的,其在規定方面所存在的不同,都是以符合本國實際為根本的。但是,從差異性變化過程的整體分析,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歷經了由方法的多元化到單一化的過程。
三、國內新會計準則與舊會計準則所存在的差異分析
二者所存在的差異具體可總結為以下五方面:1.在處理方法上的不同我國原有的會計準則對會計處理方法的規定如下:企業根據自身的實際狀況可以采用應付稅法或者是納稅影響會計法來實現對會計核算工作的處理,一般情況下,我國的企業多采用應付稅法。新會計準則對于企業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的規定如下:只能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禁止采用除此方法以外的任何方法,其所重視的是暫時性差異。而利潤表債務法所強調的是時間上的差異性,其能夠計算出當期的影響,但是無法直接的將未來所產生的影響反映出來,因此就無法處理暫時性差異,但是資產負債表債務法卻能夠將暫時性差異直接的反映出來,所以能夠實現對未來所產生影響。2.新所得稅會計準則明確提出了對計稅基礎的定義其一,所謂的資產計稅基礎,實際上是指在企業進行資產賬面價值收回的過程當中,對于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并且對資產的計稅基礎與其之前所列出的金額相等。在這一過程中,一旦產生不需要繳納未來經濟效益的納稅這種情況,則將其賬面值作為計稅的基礎。其二,所謂的負債計稅基礎,即將未來可稅前列支的金額扣除之后,所剩余的賬面值,一般來講,對負債進行清償,是不會給應納稅所得額以及損益產生影響的,然而,在一些特殊的條件下,若負債金額當中全部,或者只有一部分用于稅前扣除,則很容易產生會計同稅收之間的差異性。3.二者在差異分類上存在著不同之處首先,在新會計準則中,其僅僅將暫時性差異進行了明確的定義,同時也將暫時性差異進一步進行劃分: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其中,所謂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指的是確定未來收回資產或者是清償負債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會導致應納稅金額的暫時性差異的出現。其次,在舊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中,其將差異分為兩類:永久性與時間性差異。4.二者在差異的定義上存在著區別首先,新會計準則第一次對暫時性差異進行了明確的定義,暫時性差異從企業資產與負債方面分析,是一項資產或者負債的計稅基礎,以及在資產負債表中所體現出的賬面價值之間所存在的差額,這種差異性會隨著時間而逐漸清除。其次,時間性差異一定是暫時性差異,但是暫時性差異卻不全是時間性差異。5.在科目設置上的差異以及在主要賬務處理上所存在的差異首先,新會計準則在資產類科目中設置了“1881遞延所得稅資產”這一科目,在負債類科目中設置了“2901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在“6801所得稅”這一科目下設置了“所得稅———當期所得稅費用”這一科目以及“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費用”科目。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企業還需要設置“遞延稅款備查登記簿”。由于會計相關信息的處理工作是一項復雜且量大的一項工作,所以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必然會相應的增加成本。其次,在舊會計準下,其規定了如下相關內容:應付稅款法下不用設置“遞延稅款”這一科目,這樣的方式是會計信息處理工作變得簡化,所以在會計信息處理工作上的成本低。綜上所述,在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日益完善的今天,如何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已成為當務之急,而新會計準則的應運而生不僅是當前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的必然產物,同時也滿足了我國與國際經濟接軌這一發展的需求。新會計準則的出臺標志著我國已初步實現了與國際會計準則的接軌,同時其也是結合我國實際國情、適應我國企業實際需求的一項創舉。
四、總結
本文在探討所得稅下會計原則與目標的基礎上,分別分析探討了所得稅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同與差異,以及國內新會計準則與舊會計準則所存在的差異,從而得出以下結論:當前我國的新會計準則在目的、原則以及會計處理方法上:都逐漸實現了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同,但是在企業合并等問題上還是存在一定差別的;而國內新舊會計準則的對比分析則表明我國的新會計準則在實現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的同時,有效地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從而更好的服務于企業與國家的發展。
會計準則的論文 篇5
一、新會計準則下公路管理單位會計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專業的工作人員。一個公司想要在競爭激烈的環境下生存下去,公司的管理單位就需要一套完善高效的技術手段和管理手段。然而對于公路管理單位想要順利全面開展各項工作,一套完善高效的技術和管理手段同樣至關重要。但是縱觀我國各公路管理單位,尚未創設一個氛圍好的會計審計環境。而且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有很多問題,例如在工作中依舊通過賬面資料防弊糾錯,運用的技術手段不僅十分的單一,而且還較滯后,這對會計審計工作效率的增強帶來了極大的負面影響。而且國內大部分公路管理單位的會計審計工作均由從未參與過專業的審計培訓會計工作者擔任,對審計方面的理論知識也知之甚少,實踐經驗不足,業務知識停滯不前。以上種種問題的存在都將阻礙公路管理單位會計審計要求的全面實現,導致公路管理單位內部工作無法正常進行。(二)會計審計缺乏獨立性。提高管理者與各部門及崗位對會計審計的支持力度是保證公路管理單位的會計審計工作的有效開展。但是當前對會計審核工作的重要作用認識不足是路管理單位最大的缺點。而且在其審計部門中一些審計混雜在財務、監察工作中,也沒有實施獨立編制,沒有凸顯出審計的獨立性,阻礙了監督和內控作用發揮。(三)忽視會計審計的重要性。當前,有關管理人員沒有認識到會計審核工作的重要性,會計審核工作是公路管理的核心內容。正是因為這一點,部分公路管理單位缺乏先進的會計制度觀念,會計審核人員缺乏相關知識,這將直接阻礙會計審計工作前行步伐。然而在實踐過程中,管理單位主要實施事后的審計、核算、調查,使會計工作嚴重滯后,忽視了審計工作的重要作用,大大削弱了單位的內部控制意識,使管理單位難以實現預期的會計審計效率。
二、完善新會計準則下公路管理單位會計審計的具體策略
(一)培養專業的審計工作隊伍。想要使管理工作順利完成,就需要培養專業的審計工作隊伍,培養專業的審計人員有以下三點:一是單位應建立完善的學習制度,提高會計人員的學習能力,加強會計專業知識學習,提高專業素養和責任意識,促使會計審計工作者全面掌握新會計制度和先進計算機技術等環節的知識不斷增強其業務能力。二是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工作人員完成預期任務目標后,要總結經驗和教訓,為接下來的任務目標順利開展提供堅實基礎。三是做好會計審計的管理工作。管理工作是其中最重要的,相關人員在實踐操作中,要結合自身特點,制定相應的管理體系并嚴格根據基本原則、科學立場,有針對性地開展業務工作,要全面了解審計工作者為會計管理培養專業素質高的會計人才隊伍。
(二)增強會計審計的獨立性。會計審計工作只有具備權威性,其作用才會得到良好保證。如果缺乏獨立性,將會阻礙職能作用的發揮,就很難實現經濟的有效監督。在新會計準則的普及下,對于內部審計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尤其強調實現審計的獨立性。為了增強會計審計的獨立性,不僅公路管理單位要設立專門的審計機構,將其獨立于被審計部門之外而且相關工作人員也應具備獨立性,避免發生利益相關聯的情況,實現審計的規范性、獨立性。
(三)推動審計工作有效進行。當前,審計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是核心內容,所以公路管理單位必須要高度重視審計工作,為了審計工作的正常運行,不僅要科學合理的評價單位內所有活動,體現單位的實際生產經營狀況,為單位領導者提供正確有力的依據;還要制定一套內部控制的制度,讓其貫穿于各個管理環節中,嚴格根據相關財經法律法規和單位具體情況,強化會計核算及其監督工作,清晰劃分各部門、崗位的工作任務,嚴厲禁止出現控制真空情況。
(四)探索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新的審計工作思路。要想突破會計管理工作中死板的經驗,就需要總結過去失敗和成功的經驗教訓,要放棄過去的條條框框,不斷創新發展,要有新的嘗試、新的思考、新的經驗,在會計工作的體制上、機制上、制度上、規范化、創新化力求站在審計工作的最前沿。
(五)培養專業的審計人員。培養專業的審計人與培養專業的審計工作隊伍是一樣的,都有三點。其中最重要的是學習,審計人員只有不斷的學習專業知識提高自身專業素質。管理單位內部要形成一個良好的學習制度,要加強新會計準則和計算機操作知識的學習,將理論知識和實踐知識結合起來。二是要注意理論和實踐的結合,理論要在實踐中總結,每次審計工作都要注意實踐總結,這樣才會不斷進步發展,提高自身處理問題的'能力。三是加強會計審計工作的管理,這要求審計工作者有良好的職業素養,要有堅定的立場與原則。管理的業務工作必須是有計劃、有要求、有考核,以構成一套完善的管理體系,這對審計人員的專業素養的提高有很大的幫助。為管理工作培養一批具有高素質、高業務水平的專業人員。
三、結語
通過上述的問題的分析和解決辦法的總結,強化單位審計工作不僅能夠實現經濟的效益最大化,而且還能夠有效的規避財務風險,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力。隨著新會計準則的頒布,許多審計人員專業知識素養低使審計工作難以展開。但是公路管理的審計工作作為公路管理單位的核心部分,因此,單位要緊跟新會計準則發展步伐,不斷增強會計信息質量及其管理效率,從而保障自身的核心競爭力,在市場中穩步前行。
會計準則的論文 篇6
摘要: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和改革開放的深入推進,會計準則和企業所得稅法也在隨之不斷完善,近年來國家新制定和實施的《企業會計準則》與《企業所得稅法》在法律政策確認、計量方面方面產生了一定的差異,新形勢下,本文重點對會計準則和企業所得稅差異進行對比分析,通過對兩者的收入、成本、資產、功能、特征等進行詳細的對比,進一步提出協調兩者之間的差異調的對策,為推動企業生產經營發展提供參考性意見。
關鍵詞:新企業所得稅法;會計準則;差異;協調
隨著國家《企業會計準則》與《企業所得稅法》的深入實施,兩者之間在具體實踐操作中也產生了巨大的差異,一方面,對于企業生產經營者來說,在進行稅費預算和處理的時候,會計準則的相關操作流程規定讓眾多企業利益主體產生疑惑,存很多尚待解決的問題;另一方面,新會計準則下的眾多會計從業者也面臨著來自新企業所得稅法的壓力。基于此,本文將結合的現有情況通過對比分析兩者的具體差異,并進一步提出兩者統籌協調的策略。
一、我國新企業所得稅法與會計準則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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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準則認為,企業所得收入為企業一切生產經營和投資銷售行為的總和,是企業經濟價值的整體核算,是對企業最大資本產生利益的流水。而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收入則是市場經營主體的一切合法性財富總值,這些財富的核算是以實際產品的產出和收益率為基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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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會計準則對企業費用成本的解釋和規定為:“企業為實現商品和服務的有效生產供給而進行的勞務、運輸、服務等成本支出,是企業經營下經濟利益的流出總和”,相反的,在企業所得稅法條件下,企業費用支出即為企業為實現經濟利益而支出的固定成本,是對企業的月度和年度的繳納支出行為的整體核算,而對于已經計入成本的相關費用不重新計算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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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會計準則對資產的準確定義為“企業在實際生產經營中可以對其產生的各種經濟資產進行控制、調配、處理并為其帶來實質利益的價值資源”,而企業所得稅法對資產的定義和解釋卻偏重于多種維度,是對企業在稅務資產分類計算核對和資產扣除后的企業剩余資的總稱產。很明顯,企業所得稅法對稅務資產處理覆蓋的角度范圍更大更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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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法具有固定和確定的特征,而會計準則更講究原則性和靈活性的相互結合與統一。稅收是國家憑借其政治權力根據相關法律對市場經濟主體的經濟收入進行一定收取的行為,實際上是將一部分社會產品和納稅人資產變為國家所有,稅收是國家對社會資源和收入進行二次分配的重要手段,具有固定性、無償性和強制性等特征。稅法下的稅收是國家利益與人民意志統一的體現,也是國家對經濟發展的一種調控措施,其必須遵循相應的法律規定。而會計準則是企業根據國家相關政策法規進行企業內部核算的一些方法,具有靈活性和統一性的特征,會計準則的實施給了企業更多的自主權和選擇權,讓其能夠自主的進行財務資產的核對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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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準則能有效的提升企業對自身財務和資產規范性統計,可極大的提高會計信息統一核定的質量,讓企業對內部資產的統計更加的可靠。而企業所得稅法的重要功能是規范國家的稅收行為和方式,其首要目的是確保國家具有合理性的財政收入,并有效的指導稅收在兼顧“公平”和“效率”的基礎上對國家經濟發展進行調控,是制定國民經濟稅收調節和社會資源再分配政策的基本依據。
二、會計準則與企業所得稅法協調對策構想
。ㄒ唬⿻嫓蕜t與稅法的修訂應該加強融合協調
加強會計準則和企業所得稅法之間的統籌協調必須進一步準確把握兩者之間的適應條件和應用規律,并充分考量和權衡兩方的利益,在制度設計上進行綜合比較。在合適的情況下可對兩者的相關條文規定進行修改,通過專業的協調委員會和評定機構對一些具體內容進行分析討論,并充分借助現代傳媒技術廣泛征集企業和群眾的建議意見,從而保證對企業所得稅法與會計準則的'修訂更加的科學、民主,更符合企業實際生產經營需求。
。ǘ┘訌姇嫓蕜t與企業所得稅法管理層的合作和配合
加強政府決策部門的協調合作,完善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政策溝通,進一步保障會計準則和企業所得稅法之間的政策銜接,具體來說,可通過一些常設的協調機構來確保會計人員和稅法人員相互配合,全面通力合作,防控兩部規范性文件政策的沖突。
。ㄈ┻M一步擴大信息披露,完整信息對接機制
財政部們和稅務機關應該加強信息溝通和協調,完善定期聯絡和信息溝通機制,確保雙方實現信息互通、數據共享,會計準則要求下的信息公開與披露應該符合所得稅法下企業的實際需要,而稅法下的稅收處理運作模式也應給予會計核算必要的信息保障。此外,建立長期信息披露機制應該全面提升征管力度,確保完整信息的有效對接,通過促使會計專業人員與稅務工作人員的相互學習和互相宣傳方式的創新來進一步增強雙方的溝通和合作力度。信息互相披露制度的確立,將確保會計準則和企業所得稅法更能科學有效的協調。
三、結束語
會計準則和企業所得稅法對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具有重要的影響。本文立足于對會計準則和企業所得稅法的深入分析,全面梳理兩者之間存在的一些差異問題,并提出了相應協調應當策略,相信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會計稅法改革的不斷推進,兩者之間的差異性會進一步縮小并保持在合理的范圍之內,這將更加符合企業發展需要,確保企業正常經濟活動的開展,從而促進企業發展。同時,推動會計準則和企業所得稅法的協調性實施,能全面增強國家市場經濟活力,服務于現代化建設發展大局,為實現國家新的發展目標作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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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準則的論文 篇7
「摘 要」從無形資產的定義、研究與開發費用的確認、無形資產的初始計量和后續計量等方面比較新舊會計準則的規定,并與國際會計準則相比較,得出我國會計準則已經趨同于國際會計準則的結論。
「關 鍵 詞」會計準則;無形資產;國際會計準則
一、無形資產的定義舊準則將無形資產定義
為企業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為管理企業集團財務目的而持有的、無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無形資產可分為可辨認無形資產和不可辨認無形資產?杀嬲J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等;不可辨認無形資產指商譽[1].
新準則將無形資產定義為企業擁有或控制的無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2].資產在符合下列條件時,滿足無形資產定義中的可辨認性標準:
(1)能夠從企業中分離或者劃分出來,并能單獨或者與相關合同、資產或負債一起,用于出售、轉移、授予許可、租賃或者交換;
。2)源自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無論這些權利是否可以從企業或其他權利和義務中轉移或者分離。舊準則中沒有定義可辨認性,只是籠統的認為可辨認資產以及不可辨認資產應該包括的種類,新版中定義了可辨認性,并且刪除了“企業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給他人,或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而這些修改正是國際會計準則2004年所修改的內容,從而新的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在無形資產的定義上保持一致。
二、研究與開發費用
舊準則規定自行開發并依法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其入賬價值應按依法取得時發生的注冊費、律師費等費用確定;依法申請取得前發生的研究與開發費用,應于發生時確認為當期費用[1].這種會計處理方法符合會計的穩健性原則且核算簡單便于會計人員操作,同時也體現了國家對企業進行研究與開發活動的政策支持使企業獲得了稅收優惠,有利于企業進行更多的研究與開發。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問題,如不符合真實性原則、違反了會計核算應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以及不符合配比原則。目前國際上對研究與開發費用的處理有三種不同的意見:國際會計準則認為研究費用應當計入損益,而開發費用則應資本化;英國會計準則認為,研究與開發費用在符合一定條件時可以資本化;而美國會計準則主張將其計入當期損益。
新準則依照國際會計準則做了修改,即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的支出,應當區分為研究階段支出和開發階段支出[2].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于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而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開發階段的支出,同時滿足一定條件時,才能確認為無形資產。所滿足的條件與國際會計準則也是一致的。
三、初始計量
1、外購的無形資產。舊準則規定購入的無形資產以實際支付的價款作為入賬價值[1].新準則規定外購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進口關稅和其他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其他支出。購買無形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的,無形資產的成本為其等值現金價格。實際支付的價款與確認的成本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D%D借款費用》應予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確認為利息費用[2].很顯然,根據新準則,實際支付的價款并不一定全部作為無形資產的成本。而國際會計準則〗對于主體單獨取得的無形資產的規定是一致的[3].
2、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舊準則規定自行開發并依法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其入賬價值應按依法取得時發生的注冊費、律師費等費用確定;依法申請取得前發生的研究與開發費用,應于發生時確認為當期費用[1].根據新準則,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自滿足無形資產確認的.三個條件和追加的確認條件后至達到預定用途前所發生的支出總額[2].無形資產確認的條件由兩個改為三個即增加了滿足無形資產的定義,這一點與國際會計準則也是一致的,而[3]追加的確認條件即開發產生的無形資產應予確認的條件也是國際會計準則中規定的情形,在這里,各個國家的GAAP的處理有所不同。
3、其他渠道取得的無形資產。舊準則規定了投資者投入的、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通過債務重組取得的無形資產和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的計量[1].新準則除了規定了以上述的方式取得無形資產的計量外,同時還規定了企業合并取得的和政府補助取得的無形資產的計量。但新準則沒有規定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如何計量[2].而國際會計準則對無形資產取得的情形分為單獨取得、作為企業合并的一部分取得、以政府補助形式取得、資產交換、自創商譽以及內部產生的無形資產[3].新版的會計準則在無形資產的取得形式上與國際會計準則更加趨同。
四、關于無形資產的后續計量
舊準則規定無形資產在確認后發生的支出,應在發生時確認為當期費用。無形資產的成本,應自取得當月起在預計使用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如果預計使用年限超過了相關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按一定原則確定。[1]新準則在這點上有如下幾點變化[2]:
1、企業應于取得無形資產時分析其使用壽命,如為有限的,應當估計該使用壽命的年限或者構成使用壽命的產量等類似計量單位數量;無法預見無形資產為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期限的,應當視為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用使用壽命取代了“攤銷年限”,從而無形資產分為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和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并且特別強調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應攤銷。國際會計準則規定[3]主體應評估一項資產的使用壽命是有限的還是不確定的,并且也規定不攤銷不確定使用壽命的無形資產。
2、在攤銷方法上,對準則的分期平均攤銷做了改變,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應攤銷金額應當在使用壽命內系統合理攤銷。企業攤銷無形資產,應當自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時起,至不再作為無形資產確認時止。企業選擇的無形資產攤銷方法,應當反映企業預期消耗該項無形資產所產生的未來經濟利益的方式,無法可靠確定消耗方式的,應當采用直線法攤銷。從而企業可以選擇多種攤銷方法,而不是只是限定于直線法攤銷。國際會計準則規定在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內系統地分攤其應折舊金額,存在多種方法[3].這些方法包括直線法、余額遞減法和生產總量法。對某項資產所選擇的方法與我國規定相同。
3、在確定應攤銷金額時應考慮殘值,[2]新版準則規定無形資產的應攤銷金額為其入賬價值扣除殘值后的金額,已經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的,還應扣除已經提取的減值準備金額。除以下任一情況外,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殘值應當視為零。(1)有第三方承諾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果時購買該無形資產;(2)可以根據活躍市場得到殘值信息,并且該市場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很可能存在。國際會計準則對于應攤銷金額也是按照“無形資產應攤銷金額=入賬價值-殘值-已提減值準備”規定的[3].
4、攤銷期限和攤銷方法的復核。新準則規定企業應于期末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以及未來經濟利益的消耗方式進行復核,若預計使用壽命以及未來經濟利益的消耗方式與以前的估計不同,應改變攤銷期限和攤銷方法[2].并且企業應在每個會計期間對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進行復核。如果有證據表明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是有限的,應估計其使用壽命,并按規定進行攤銷。國際會計準則規定[3]對于有限使用壽命的無形資產,其攤銷期和攤銷方法至少應在每個財務年度進行復核。如果資產的預期使用壽命與以前的估計不同,攤銷期應作相應的改變。如果該資產產生的未來經濟利益的預期消耗方式發生變化,攤銷方法應予改變以反映這種變化。還規定主體應在每個期間對不進行攤銷的無形資產的有用壽命進行復核,以判斷事項和環境是否支持該資產具有不確定使用壽命的評估。若否,使用壽命的評估從不確定變為有限,應當作為一項會計估計變更進行會計處理。
五、結論
在全面分析了無形資產新舊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基礎上,不難看出我國的新準則已經趨同于國際會計準則,這是符合潮流的,因為隨著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C)改組的完成,會計準則的全球趨同似乎已成定局。不過,實施新會計準則的挑戰依然不容輕視。對于中國的企業管理層而言,接受新準則首先意味著需要評估準則的變更可能產生的影響,從而做出關鍵的決策,制定相應的適合企業自身會計政策體系,此后才是新的準則真正融入企業的財務報告流程和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在此基礎上,中國將在幾年后出現真正意義上的跨國公司,而這在現行會計準則下很難實現。新會計準則也將助推中國“走出去”的步伐,尤其將加快國內企業海外上市的步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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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準則的論文 篇8
摘要:《小企業會計準則》是我國財政部根據我國小企業的發展需求制定和頒布的,其在執行中存在很多問題,本文通過對小企業在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進行探討和分析,有針對性地提出了相應的解決對策。
關鍵詞:小企業會計準則論文
一、小企業準則制定的標準及意義
因為小企業與企業的界定不同,核算特點也有別于企業核算。小企業一般是指規模較小或處于創業和成長階段的企業,包括規模在規定標準以下的法人企業和自然人企業。小企業具有一些共同的特點:一是規模小,投資少,投資與見效的周期相對較短;二是對市場反應靈敏,具有以新取勝的內在動力和保持市場活力的能力;三是小企業環境適應能力強,對資源獲取的要求不高,所以能適應任何環境;四是在獲取資本、信息、技術等服務方面處于劣勢,管理水平較低。在小企業的發展中,資金薄弱,融資不足,獲取信息能力低,科技落后,創新不足等不利因素都會導致小企業的生存與發展。頒布《小企業會計準則》有利于規范小企業會計確認與計量,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內部管理和內部控制水平;有利于提高小企業資金流通能力,和融資能力;有利于加強稅收公平現象。為小企業在經濟發展創造寬松的環境,進一步讓小企業在國民經濟發展中承擔重要的作用。
二、小企業會計準則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近幾年因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地位逐漸升高,越來越多中小企業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不論是準則還是規章制度,不一定都是完善的,要不斷地實踐運用,發現問題,目前小企業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有以下方面:1.部分小企業負責人對《小企業會計準則》認知不到位。雖然有關部門對為小企業會計準則大力宣傳,但是由于一般小企業的管理者是企業直接負責人,這樣導致企業下面員工對于認知準則要求模糊,員工認為只要不偷稅漏稅,編制什么樣的財務報表無關緊要。而企業負責人認為實施新的會計準則會增加成本,這樣負責人就更不愿意貫徹執行新的準則,往往敷衍了事。這樣會計工作基礎薄弱,導致會計工作水平也低下。小企業的員工缺乏較高的素質,不會把企業會計問題上升到實質性問題,然而負責人并沒有感覺問題嚴重,但這樣會確確實實影響會計工作的真實性,嚴謹性。2.政府監督力度弱,法規不完善,懲罰性不強。在我國,小企業因為規模不大,業務范圍不廣導致自身能力不足,水平不足,提供不了高質量會計信息,使得小企業會計需求者對會計信息質量要求偏低。而有關部門對待這些事情監督較弱,不重視小企業的發展。由此可見,小企業會計監督力度十分之弱,嚴重是可影響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因為政府監督力度弱,一些小企業會出現違反會計準則的行為。但是,小企業會計準則各項懲罰政策又比較單薄,這樣小企業違規的成本就比較低廉,便會更多的出現違規違法的現象。通過這些問題可以看出小企業會計準則的法規還不夠完善,懲罰政策需要提高。3.《小企業會計準則》與稅法有偏差。雖然財政部下達命令將小企業準則作為小企業的學習內容,但是缺少推動措施。有部分企業表示,稅務部門并沒有因為實施小企業會計準則而增加實質性的會計報表,這樣也就會讓個別企業執行準則馬馬虎虎,積極性不高。而交稅也是經營企業中一項重要的業務,由此看出,國家十分需要真實可靠企業的會計財務報表,以便稅收申報。但是國家稅法針對一般企業,小企業準則與稅法就是兩個系統,在兩者協調的過程中會很大程度的影響小企業的會計核算。小企業如果某些會計核算的處理方法完全按照稅法的方式來處理,那么一定會出現相關的一些問題。并且隨著國家的發展,稅法也會隨之變動,如果在未來國家不能保證小企業準則的穩定性,便會很難保證小企業會計信息質量的可比性與真實性。
三、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對策措施
1.加強小企業會計基礎工作。健全的會計基礎工作是執行新的小企業會計準則的重要保證,所以一定要加強小企業會計基礎的規范性,為企業創造良好的執行環境和條件。為了確保會計數據的完整性和真實性,應該嚴謹填寫會計憑證,審核會計憑證,不能出一絲紕漏。在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時,也要做好內部控制、財務管理的要求,有一個良好的會計環境以確?梢愿哔|量的執行新的會計準則。2.提高小企業員工綜合素質,加強道德規范建設。在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我們更應該注重員工的人才培養,這樣能使會計工作的'質量提高。其一,要加強企業對會計員工的綜合能力的培訓,使他們認識到會計工作的精髓與會計實務的操作,讓員工不再以自己僅有的知識去執行會計工作而要學會新的操作與理念以適應新的會計準則的要求。另一個是要注重人才的培養,企業應發掘專業知識過硬,素質能力高的員工組成一支先進的財會人員隊伍,更能提高會計的信息質量。3.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監督與懲罰的力度。相關法律法規是讓許多小企業渾水摸魚的借口,所以必須制定嚴謹的法律法規。首先應制定《小企業會計會計準則實施明細》,對會計行為做出明細化的分類與管理。其次制定《小企業會計監督法》使得小企業的會計監督有法可依,使得有關部門對一些企業的違法違規的行為有具體的法律依據,從而懲罰他們。之后應該在《刑法》中增添相關違法行為的條款,使偷稅漏稅、提交虛假報告等行為的企業進行治理。單單設置《監督法》并不能完全解決問題,也必須加大對小企業會計行為的外部監督力度。首先,加強財政部門對小企業的監督力度,財政部門應與各個銀行、稅務機關都協調合作,指導和監督小企業會計工作、行為規范。其次,加強商業銀行對小企業的監督力度,做到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監督小企業的財務報表要嚴格根據《小企業會計準則》編制。最后,實施懲罰制度,對于小企業有違法違規者,不僅要嚴懲企業還要把責任上升到部門和個人。4.減少《小企業會計準則》與稅法的偏差性。我國最基本的義務就是交稅,小企業也不例外。所以國家頒布了稅法來強制企業與個人交稅,但是《小企業會計準則》中的內容條例與稅法中的相關條例不同。在稅法中應設立小企業繳納稅金的標準,繳納稅金的時間,使得會計工作與其稅法之間有一定的協調性。國家的稅法規定是根據國家的相關政策進行變化和更改的,但是企業的會計政策與國家稅法制度相比,其穩定程度更高一些。所以,企業在進行相關會計信息處理的過程中,其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內容可對稅法的相關政策做好協調與分離。保證會計信息的一致性與可比性。
四、結語
綜上所述,雖然《小企業會計準則》在執行過程中免不了存在許多問題,如基礎會計工作不到位、法規不完善、監督力度不夠、懲罰性不強、與稅法有偏差等等問題,嚴重影響小企業會計準則執行的效率。因此必須采取有效的措施去解決這些問題。小企業應有效的解決這些問題,并且制定出符合本公司的實施方案,從而使新的會計準則更好的服務小企業,使小企業的工作效率、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會計準則的論文 篇9
摘要: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我國在稅收方面的管理體制逐漸完善,法律制度日趨健全,因此企業稅務管理與籌劃逐漸成為企業管理的重點。稅收是企業成本管理的核心,企業要想發展就需要根據會計準則實時的調整自己的管理模式。新會計準則的出臺,給企業的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與挑戰,對企業的管理產生了新的影響。本文主要圍繞存貨入賬金額對企業稅務管理的影響,通過對比新舊會計準則分析存貨計價方面發生了一定的變化,這樣的變化進而對稅收產生了影響。
關鍵詞:新會計準則;企業;稅務管理;籌劃
1以債務重組的方式確定存貨入賬金額對企業稅務管理的影響
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會遇到存貨方面的問題。主要是以放棄債權的方式來進行的,根據會計準則,可以按照債務重組的方式來確定存貨入賬金額。在以往的舊會計準則中,主要是通過非現金的資產方式清還債務,在進行債務匯總時需要把其作為非現金資金入賬。與舊準則相比,新準則在債務重組方面,要考慮到現金、非現金、公允價值和應收金額之間的差異,在債務重組時應考慮損益,然后用非現金的形式根據公允價值記賬,以下舉例說明以債務重組方式存貨金額確定對企業稅務管理的影響。2016年5月4日,上海某材料公司要銷售一批材料給雙蝶公司,含稅價為115000元。2016年11月10日,雙蝶公司出現了財務狀況,沒有辦法清還債務,通過協商,可以用產品來進行抵押清還債務。雙蝶公司的產品為90000元,增值稅率為15%,該產品的成本為80000元,不考慮其他稅費。根據舊準則材料公司會計核算:借:庫存商品101500應交增值稅13500元貸:應收賬為115000,材料公司核算沒有涉及利潤,根據債務重組所得稅規定,材料公司發生了虧損11500(115000-13500-90000)元,該公司在繳納所得稅時要扣除這部分。債務重組時,材料公司獲得的抵債存貨賬面應該為101500元,存貨計稅成本應為90000元,二者存在的差會在售出時轉換。新準則下材料公司會計核算:借:庫存商品90000,應交增值稅135000營業外支出:債務損失11500貸:應收賬款115000。由于材料公司會計核算發生了11500元的營業外支出,對利潤產生了11500元的影響。根據債務重組所得稅的條例,建筑材料公司損失了11500元,在納稅時要扣除。材料公司的抵債存貨金額為90000元,而稅法認定的存貨計稅成本90000元,根據新準則,當債權方受到抵債存貨時可以消除存貨入賬與計算成本的差異。通過新會計準則可以減少納稅的計算量,能夠幫助企業的會計人員減少計算量提高工作效率。
2新舊準則下以非貨幣性交易方式確定存貨入賬金額對企業稅務的影響
企業有一部分存貨有時是通過實物資產置換的,根據會計準則,企業要通過準則來確定存入金額。跟在舊準則下比,需要注意的問題是入賬金額在資產換入與換出的差異,保證資產的賬面計價,不產生非貨幣性交易的補價。當出現補價的情況時,要明確自身的損益,然后彌補其中的差價。在新準則下換入資產要具有一定的商業性質,非貨幣交易要保證換出資產的`公允值。當出現沒有商業性質的交易時,就要通過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計量。不論是采用什么計價方式,都要考慮換出資產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然后歸入損益。新準則下,要符合以上兩個條件:公允價值計量要滿足商業性質;換入或換出資產的計量其中一項要有可靠的計量。
如出現不能同時滿足的情況,要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計量。舉例說明,甲公司以自產品賬面成本為90000元鉛筆置換乙公司賬面成本為105000元的石墨為原材料,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按照100000元互開了增值稅專用發票。舊準則下甲公司會計核算如下:借:采購石墨90000應交增值稅13000貸:庫存商品鉛筆90000應交增值稅13000,甲公司會計在計算中沒有出現損益的情況,但該年度的納稅所得額應為15000元,甲公司會計核算的石墨賬面成本為90000元,但稅法計算中的成本為105000,存在15000元的差值,只有在出售石墨時差異才能消除。乙公司會計核算:借:庫存商品石墨105000,應交增值稅13000元,貸:庫存商品石墨105000元,應交增值稅13000元,乙公司會計核算無損益,但當年度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5000元,乙公司會計核算石墨成本為105000,但稅法合計成本為100000,產生了5000元差異,只有公司在銷售石墨時才能消除差異。新準則下當兩個公司的交易具有商業性質時,鉛筆和石墨的公允價值為100000元,則甲公司會計核算如下:借:物資采購石墨100000元,應交增值稅為13000元,貸:主營業務成本100000元,應交增值稅13000同時借:主營業務成本90000,貸:庫存商品鉛筆90000,由此可以看出甲公司利潤與稅收不存在差異,新準則在納稅上減少了工作人員的作業量。乙公司會計核算:借:庫存商品鉛筆90000,應交增值稅13000.貸:主營業務收入90000,應交增值稅13000.借:105000,貸:庫存商品石墨105000,乙公司會計利潤與計稅成本沒有差異。當沒有商業性質時,兩個公司的資產也就不具備公允值,甲公司會計核算如下:借:物資采購石墨90000,應交增值稅13000元。貸:庫存商品鉛筆90000,應交增值稅13000元,在處理上與舊準則一樣。乙公司會計核算如下:借:庫存商品石墨105000,應交增值稅13000元。貸:庫存商品木頭105000元,應交稅金:13000,方法依舊與舊準則一樣。通過新舊準則對比,根據新準則下的非貨幣性交易能夠使資產與稅法之間的差距變小,能夠減少稅務工作,幫助企業提高財會信息準確性,有利于提高換入資產入賬金額的可靠性。
3以企業加工制造的方式確定存貨入賬金額
企業加工制造的存貨按照舊準則,所承擔的利息要包含在財務費用中,在新準則下,企業的借款費用在匯總時,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建構或生產的,要把其資本化并計入到資產成本中。一些加工制造業,由于制造產品的周期長,所以在籌集制造費用時用的借款應對其進行資本化,在匯總時要考慮到這一時期內的利息并計入生產成本。企業在計稅時,要考慮到在生產經營期需向銀行借款要付的利息,在實際金額中扣除這一部分。根據企業所得稅扣除條例規定,經營者在經營的過程中,所借的款項要符合相關條例的要根據利息,扣除這一部分。通過對比可知新準則下存貨入賬金額和繳稅方面有差異。
4結語
綜上所述,隨著我國新會計準則的推行,對企業稅務管理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在確定存貨入賬金額方面就可以看出,所以這就要求企業要嚴格按照新會計準則進行企業管理,企業在會計核算上要更加精準,保證在遞交稅務機關時,保證企業能夠依法繳納稅費。通過新會計準則,防止企業少交所得稅,有利于提高企業稅務的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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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準則的論文 篇10
[摘要]國際會計準則正處在變革的重要階段,而我國也對舊會計準則做了大幅度修訂,使其和國際準則完成逐漸趨同。文章主要剖析了我國新舊會計準則下的資本公積存在的差別,以及新會計準則下的資本公積和國際規范之間的趨同差別。
[關鍵詞]國際會計準則論文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時成熟和經濟全球化的深化發展,我國對會計準則和制度做了局部修正,其中資本公積核算方面有明顯修正,并運用了公道價值形式概念。
一、資本公積的含義與主要內容
。ㄒ唬┵Y本公積的含義
資本公積指的是企業公司所收到的投資者超越企業注冊資本或者股本中所占有份額的投資,而直接算入一切者權益的經濟損失和利益等也包括在內。資本公積和實收資本都是投入資本的一局部,不過歷來源上來看兩者還是有顯著區別的。資本公積無須原投資者投入,也不請求投資利益,它有其特定的來源,屬于公司一切者投入資本的一個局部,和企業的凈利潤沒有關聯。
。ǘ┵Y本公積的主要內容
新施行的會計準則針對資本公積中的會計核算問題做了規則:企業公司所構成的實踐資本,資本公積須以資本公積賬戶來核算,同時在該賬戶下的“資本溢價”、“其他資本公積”兩個明細科目來認真核算。首先,“資本公積——資本溢價”的核算內容為:普通企業資本溢價、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溢價以及撥款轉入構成的資本公積等。其次,“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核算內容為:股權投資的價值變動、金融資產重分類相關的資本公積、套期保值而獲取的利益或損失的資本公積核算等。
二、新舊會計準則下資本公積的差別
過去我國推行的會計準則以及會計制度之下的資本公積是一個比擬特殊的會計科目,它核算的內容十分寬,具備多重化的特征。而最新修正之后的會計準則則對資本公積內容做了如下修正:
。ㄒ唬┩鈳刨Y本折算差額取消
我國在《企業會計制度》當中有如下規則:若是企業間的買賣活動有合同匯率的情形,則外幣資本必需依據合同規則的匯率來折算。這個時分外幣資產入賬匯率與合同匯率就會呈現差別,兩者之間呈現差額不可防止,這就是外幣資本折算差額。新施行的會計準則規則:外幣買賣于初始確認的時分應該運用買賣發作當天的即期匯率把外幣金額折算成記賬本位幣金額;或者是依據其他合理的方式運用明白的,和買賣發作當天的即期匯率相近的匯率來折算。這也就意味著,新推行的會計準則取消了外幣資本折算差額,統一了外幣資產的`折算匯率,外幣資本在折算的時分必需經過即期匯率的方式來進行。
。ǘ┻\用公道價值形式
新會計準則規則:假如企業的股份將用來支付換取職員和其他單位部門效勞的話,則企業須依照權益工具受權日的公道價值,即借方計入“銷售費用”等本錢費用類科目,而貸方需求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運用權益當日,公司企業需求依照權益工具的數量,即貸方計入“實收資本(股本)”或“庫存股”,借方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假如這兩者之間呈現不平衡的狀況,則其差額計入“資本公積——資本溢價”科目。運用公道價值形式是新會計準則的一大突出亮點。該計量形式指的是市場價值,也就是對市場狀況十分理解的當事人在公平買賣的前提下自愿據以債務清償或資產交流的金額。下面我們以投資性房地產對公道價值的詳細應用來闡明。新會計準則規則投資性房地產的后續計量應該運用本錢形式,假如其公道價值能夠持續獲得則運用公道價值形式,不過一個公司只能夠運用一種形式進項后續計量。假如公司運用的是本錢形式,則在會計處置上和舊會計準則請求相同,也就是說要把房地產轉換以前的賬面價值當成轉換之后的入賬價值,投資性房地產、自用房地產以及存貨三者間相互轉換不可以改動所用來轉換房地產的賬面金額,也不可以改動這一項房地產計量或者披露的本錢。但假如采用公道價值形式來轉換,那么企業須都依據第一次執行日的公道價值當作入賬價值,公道價值和原資產賬面價值間存在的差額應當作為期初留存收益。不過在公道價值和原賬面價值的差額方面的處置上,新會計準則對此的規則并不是一樣的,假如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自用的,其差額(即借差或者貸差)都應該計入當期損益;假如是自用房地產或者存貸轉換成投資性房地產的,則借方差額(也就是公道價值低于原賬面價值的)應該計入當期損益,這也表現了穩健準則,若是貸方差額(也就是公道價值高于原賬面價值的)則計入一切者權益(即資本公積)。在資本公積的核算當中,投資性房地產也不再計算折舊或者攤銷,資產負債表日也無須針對其做減值測試,而是將以上內容都反映到公道價值的變動當中,然后以公道價值變動損益的方式對企業的效益產生直接影響。舉個例子來說:甲建立企業在2013年的7月23日將新建立的廠房租賃給乙公司,時間為七年。廠房的本錢是5萬,而2013年7月23日這一天的公道價值是40萬元,那么在公道價值形式下,該項目投資性房地產的入賬價值是40萬元(包括5萬元本錢和公道價值變動35萬元)。假如當期期末這一項資產的公道價值提升到了45萬元,則須補調其賬面價值5萬元,并且把這5萬元的差額計入到公道價值變動損益當中。和國際會計準則相比,我國關于公道價值的應用是比擬慎重的。在投資性房地產行業中運用公道價值計量有著較明顯的優點。首先,給企業的資產構造帶來有利影響,使其活動資產即存貨大大降低,活動比例減低;其次,當前房地產價錢較以往的歷史本錢都要高出許多,也就是說企業上年度的資本公積有明顯提高,讓一切者權益得到了顯著提高。若是轉換當天的公道價值高出原來的賬面價值,則其差額會被計入到資本公積,繼而提高公司一切者的權益。最后,公道價值形式的應用還會在一定水平上提升企業的經濟效益。不過,我國會計準則關于公道價值確實定還沒有做出明白規則,所以我們需求對投資性房地產的價值進行合理正確的評價,這樣才干更好的將公道價值運用到其中。
三、新會計準則下的資本公積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差別
我國會計準則和國際會計準則趨同關于我國會計走向國際有重要意義。會計全球化對推進企業和經濟的發展都很有利,不過我國的經濟發展具有本身特征,因而在制定和施行會計準則時一定要分離我國國情來制定。我國新推行的會計準則下的資本公積和國際會計準則內容相比有以下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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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會計準則當中把一切者權益這一局部統稱為股東權益與業主權益,它由五個方面組成:股東實踐交納的股本;股票溢價,也就是資本虧損;由于價錢動搖給企業資產重估而構成的虧損,也就是資產增值;企業收益支付股利后的剩余局部,也就是留存收益;非股東給企業的捐贈局部。和國內施行的新會計準則下的一切者權益相比起來,其實繳資本和國內的實收資本大致一樣。資本虧損、資本增值以及非股東捐贈資產則和國內的資本公積含義對應。而留存收益則對應了國內的未分配利潤。由此可見,國內新推行的會計準則資本公積當中的資產負債表列報和國際規范有差異。由于國際會計準則所面對文化背景較復雜,更多元化,因而報表個數需求更靈敏才干讓其得到普遍的推行應用。國內的會計準則針對的是一個較為單一的制度和文化背景,所以細致明白的報表格式以及內容規則不但能夠降低本錢,還能夠提升編制報表的效率以及運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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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股權投資的價值變動當中針對專項儲藏的處置,國內和國際處置方式和規范有差異。舉個例子來說,假定國內有公司投資了海外企業,而這個海外企業又投資了國內的子公司,子公司計提了專項儲藏,則國內子公司的一切者權益中存在專項儲藏,由于海外企業長時間的股權投資依據權益法來劃分,所以針對該專項儲藏按股權比例計算確認相應的一切者權益項目。國際會計準則對此的處置辦法是把該項專項儲藏按投資比例劃分到“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潤”,但我國新會計準則則是依據投資比例劃分到“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當中。但目前關于這一方面的科目確認還未有明白規則,通常是依據職業經歷來判別,也很難判別哪一種處置方式更好。綜上所述,新舊會計準則下的資本公積及其核算內容有較大改動,新會計準則更契合我國目前的國情,和國際規范更趨同。但我們也需求認識到,在求國際規范趨同的同時分離我國國情來制定會計準則才干完成我國會計事業安康穩定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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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準則的論文 篇11
【摘要】 在金融恐慌、市場低迷的狀態下,國際會計準則曾經被遮掩的許多問題正加速暴露出來。文章首先分析了國際會計準則存在的幾大致命缺陷、產生的原因和嚴重影響。其次探討了解決會計準則“國際化”與“國家化”矛盾的根本措施。
【關鍵詞】 公允價值;國際會計準則;金融危機
如果不是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機,可能極少有機會讓大家反思國際會計準則的缺陷和問題。國際會計準則本身就是一把“雙刃劍”。在中國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的那一刻起,我們就應當充分考慮國際化與國家化之間的巨大矛盾,要作好接軌事前的風險預測工作,而不能“事后諸葛亮”;更不能在危機時刻采取鴕鳥戰略,甚至飲鴆止渴。
有許多人把國際金融危機歸咎于衍生金融工具創新風險和金融監管滯后,但筆者愿意從國際會計和審計角度探討一下這次金融危機的根源。即國際會計準則本身存在的嚴重缺陷。以下筆者就國際會計準則凸現的幾大致命缺陷進行分析:
一、公允價值能否真正保證公允、合理?它會給全球金融市場乃至全球商品市場帶來哪些致命影響?
(一)公允價值的取得途徑分析
國際會計準則提出獲取公允價值的三條路線:一是如果存在活躍市場,則交易價就是公允價值的代表;二是如果市場不存在相同產品的成交價,則類似產品可觀測到的成交價就是公允價值;三是上述兩條路線失效,則需要對產品進行價值評估來量化其價值。
從公允價值獲取途徑分析,它具有“市場客觀性”和“主觀判斷性”雙重屬性。這種雙重屬性和兩個標準的最大問題就是容易導致“估值偏好”主觀上的正面和負面效應。實際上,這種估值偏好也正是金融工具本身所具有的“助推效應”。如果市場條件越好的時候,證券及資產價值越容易被高估,相反,越是市場條件惡劣時,證券和資產價值越容易被低估。
以金融資產為例,國際準則規定,以公允價值對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進行初始計量和后續計量。從某些方面講,公允價值確實增加了投資產品的公開透明性和公正性,也有效預防了金融機構和交易人員以成本價掩蓋市場價格下滑的會計舞弊風險。但是,關鍵問題是我們如何獲取公允價值的信息。
(二)公允價值的計量給全球資本市場帶來的`影響
我們從會計環境、全球資本化程度兩個方面分析。首先,公允價值計量標準完全受到本土會計環境和資本環境的影響。如果在活躍市場與不活躍市場兩個環境(一個是純粹競爭性的資本環境,另一個可能是有條件競爭或約束性競爭的市場環境)基礎上分析,前者可能以公允價值獲取途徑相對更容易、更具代表性,后者可能以公允價值獲取途徑相對更艱難、更具個案特征。當然我們并不是說美國的會計環境一定適合公允價值;而中國會計環境一定適合成本與市價孰低。實際上,無論以公允價值計量,還是以估值模型計量,甚至以成本與市價法計量,首先應當考慮自己國家或企業的基本會計環境。例如,本國的市場開放程度、資本流動規模、會計信息透明公開程度、有效的市場調節機制等都構成基本會計環境和資本環境因素。我們如果脫離這些環境因素,一味、盲目地肯定國際會計準則,將會得到極為慘重的教訓。其次,由于公允價值不合理給全球各國造成的影響,還受到各國資本化程度的約束。也就是各國資本融入全球資本總量的多少和比重。有一種物理現象稱為“共振”,全球金融危機也與共振有關。國際會計準則有關公允價值計量類似于一致的“口令”,如果各國資本化程度越高,本國會計準則融入全球化的程度越高,則全球金融動蕩給該國家造成的損失就越大。反之道理亦然。當然,我們不能在全球金融動蕩時,把國際會計準則給各國帶來的負面影響看得過于消極,市場失靈畢竟屬于短期現象。
我們不能總在“市場有效”時分析公允價值問題,應當考慮國際會計準則在什么樣的市場條件下、當市場失靈到何種狀態時,可以暫時放棄公允價值,選擇一些替代方式對金融資產、負債或損益計量。筆者認為,我們應當把金融行業的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對各種會計要素的影響,納入國際會計準則調整體系。只有這樣才能實現“進可攻、退可守”的靈活戰略。
二、國際會計準則因為公允價值計量所導致的估值偏好的正負面效應,存在著以下幾種缺陷
(一)由于國際金融動蕩,使金融機構資產和負債的公允價值嚴重喪失了會計的一貫性
任何一個資本市場(包括美國)都存在著“市場有效”和“市場失靈”兩種情況,但是,當市場高漲時,因為交易價格偏高,也就容易導致相關產品價值的高估;相反,當市場低迷時又會導致產品價值的低估。同時也表現出在市場交易不活躍,證券或資產需要估值模型定價時,真正合理的價值內涵是不容易發現的。例如,各種不同模型結構差異、各種影響結論的變量差異,使最終估值結論完全帶有主觀隨意性。這就產生了“模型風險”。
(二)嚴重降低或化解了金融機構的抗風險能力
在市場活躍時,以所謂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產品利潤豐厚,管理者往往盲目樂觀、大膽冒進;股東投機欲望也更嚴重,結果導致各種金融風險不斷上漲。一旦市場看空,金融資產價值被低估,依據國際準則,金融機構就要按照資產屬性計提減值準備或減少所有者權益,又將影響企業盈利水平和資本充足率水平,此時為了規避不利影響,金融機構又會大量拋售資產,大家越拋售造成資產估值水平越低廉,如此惡性循環,直至銀行破產。
(三)加劇了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的“非理性投資行為”
有些充當企業喉舌的金融分析師和評極機構,在金融動蕩時為了規避責任,往往助紂為虐,在極短時間內就會變更同一企業、同一債券的信用等級,這不但加劇了市場恐慌,也形成了負面因素疊加、幾何放大作用。實際上,公允價值應當是在一個完全健康的市場環境下使用的,這個有效的市場必須具備靈活的調控機制和健全的政策體系(當然包括會計政策)。既要防止經濟過熱,也要防止經濟過冷,既不能在市場高漲時“火上澆油”,也不能在市場低迷時盲目看空。
三、應對全球金融危機,完善國際會計準則
首先,我們從全球金融監管角度,分析會計準則“國際化”與“國家化”之間的矛盾。在金融風暴來臨之前,國際化一直受到盲目吹捧。例如,自由貿易比任何國際援助項目都更迅速、更有效地提高所在國人民的生活水平,自由貿易能促進當地經濟增長。多極化條件下,一切貿易壁壘都消除了,世界是平的,一切能流動的東西都會流動,更包括了資本。但是,有誰能想到,危機時刻全球金融風險也在迅速蔓延、金融危機造成的嚴重損失也不斷從大國或發達國家,轉嫁給小國或發展中國家?傊,全球金融危機在國際化條件下,不斷加劇了“共振的振幅”,這時的全球金融無監管狀態真正出現了。
其次,解決國際化與國家化之間的矛盾應充分強調全球金融統一監管體系與各國獨立監管的有機協調。這里既考慮統一監管體系的參與者(即由誰監管和對誰監管),又要考慮如何監管(即監管方式和手段)。只有各國參與者依照統一政策、方式和規則,相互協調之后才能實現最終監控目的。當時,在處理全球統一監管與各國獨立監管模式兩者矛盾時,最棘手的問題就是既要考慮全球利益,又要兼顧參與者的各國利益。實現互惠互利、優勢互補、全球資源合理配置等,這些都是解決矛盾的基本策略。
最后,統一的全球監管要以各國獨立監管為基礎。全球經濟“多極化”分布關鍵是由于各國的歷史發展和文化傳統差異所導致的。說到底,各國監管差異和會計準則差異都是因為“文化差異”所導致的,文化根基已經滲透到每個經營者和監管者的骨子里。例如,偏好風險、大膽冒進、過度貪婪、投機欲望強烈;與投資謹慎、經營保守、生活有節制、理性投資,形成了鮮明的文化差異甚至文化隔閡。有鑒于此,全球金融危機當頭,才應更好地注重各國文化協調與溝通,“文化霸權”或“單邊文化”必然使全球金融風暴損失更嚴重。
總之,在世界各國經濟發展過程中,現代金融業始終都是一種重要的孵化器和助推器。由于金融行業內在的經營風險和特殊性,所以,為了穩定全球金融運行機制并有效防范金融風險,應進一步強化全球統一金融監管與各國獨立監管的協調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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