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企業退休養老金大家了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全國企業退休養老金最新消息,歡迎閱讀!
今年江蘇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怎么加【1】
昨天江蘇省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發布后,也許有人還不太清楚具體怎么增加,那么現在我們就以企業退休人員為例,簡單梳理下有關政策:
一、調整對象
1、2015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2、2016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之間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從2016年7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幅度
按照今年的調整方案,總體調整水平為國家統一規定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全部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其中,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將超過7%,機關事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將控制在5.5%。
三、調整辦法
此次調整跟往年一樣,分為普遍調整和特殊傾斜,其中:
(一)普遍調整
1、固定額: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按繳費年限增加額:繳費年限每滿1 年每月增加2.4元,不足36元的按36元發給。
3、與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企業退休人員統一按本人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2.3%掛鉤。
(二)特殊傾斜
1、對于2015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40元和50元;
2、對于2015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0元、30元和40元。
如退休人員王某,65周歲,繳費年限25年,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為1800元,此次調整后月基本養老金為1800+45+(25×2.4)+(1800×2.3%)=1946.4元,增加146.4元,增幅達到8.1%。
又如退休人員李某,76周歲,繳費年限35年,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為2400元,此次調整后的月基本養老金為2400+45+(35×2.4)+(2400×2.3%)+40=2624.2元,增加224.2元,增幅達到9.34%。
全國獨生子女父母退休養老金政策【2】
依據全國各省獨生子女父母退休養老金和獎勵政策,你該拿多少?之前朋友圈有消息傳獨生子女父母每年領取960元,各地相關部分紛紛辟謠。
“新老人”綜合各媒體發布過的消息,整理了一份“全國獨生子女父母退休養老金政策”,轉發給身邊有需要的朋友吧!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
養老金政策
據了解,山東、遼寧、黑龍江、江蘇、安徽、湖北、新疆等省(區)規定,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退休職工按月加發一定數額退休金或者一次性養老補助。
湖南、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等省(區)規定,為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退休職工按月加發一定數額退休金或一次性獎勵。
此外,北京、上海、廣東、河北、山西、甘肅6個省(市)規定為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退休職工給予一次性養老補助。
山東省:可加發5%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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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只有一個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核實,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可享受獎勵。
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事業組織職工的,退休后加發本人標準工資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為百分之百的不加發),其經費從原渠道列支。
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照設區的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十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
值得注意的是,《關于認真落實企業退休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養老補助有關規定的通知》規定:正常運轉的企業,要依法落實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加發百分之三十養老補助政策,經費從企業成本(費用)中列支。
由企業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負責督促落實。
此外,困難企業退休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的一次性養老補助確實無力解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統籌協調解決。
進入破產、關閉程序的企業退休職工中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養老補助,由破產企業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序清償,按規定發放。
確實無力解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統籌協調解決。
遼寧省:可一次性補助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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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城鎮居民,享受下列待遇:職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單位每月發給10元或者一次性發給2000元補助費;無工作單位人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后,按照有單位人員標準發給補助費,由當地財政支付。
黑龍江省:一次性補助不低于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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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03年實施的《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企業和實行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2000年2月1日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本條例實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單位給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補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由所在單位在領證時為其一次性辦理相當于本人一個月工資額的獨生子女父母補充養老保險。
湖南省:可一次性補助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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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4年1月1日起,符合獎勵條件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發放獎勵金80元,直至亡故。
原已享受增發本人基本工資5%退休金的,停止執行原待遇,按每月80元發放獎勵金。
原應享受而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增發本人基本工資5%退休金或一次性獎勵5000元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在本規定實施時仍健在的,可以選擇一次性5000元或者每月80元的獎勵方式,但獎勵方式只能選擇一次,選擇后不得更改。
四川省:按繳費年限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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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四川省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的實施細則》的通知(川勞社發【2006】18號)文件第五十條第二款之規定:“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含2002年10月1日前取得的《獨生子女證》)的職工、個體參保人員,退休、退職時,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發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0.1%的養老金。
”
上海市:可一次性補助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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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時,在按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規定計發養老待遇后,再給予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即原計劃生育一次性補充養老金)5000元。
不符合前項規定的人員,女年滿55周歲或者男年滿60周歲的,由其戶籍所在地的區、縣政府給予5000元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
廣東省:每月最低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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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09年1月1日出臺的《廣東省城鎮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辦法》規定,廣東省城鎮居民中,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獨生子女父母均可獲得計生獎勵。
獎勵金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標準發放,不影響其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屬于農村戶口的,根據相關規定,如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已落實絕育措施,自落實絕育措施當月起至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止,按每人每月50元的標準發放獎勵金;之后,則根據《廣東省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辦法》規定,對上述獎勵對象,按照每人每月120元的標準發放獎勵金,直至本人死亡為止。
深圳市:每人每月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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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深圳市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辦法》,凡符合獎勵條件的本市戶籍獨生子女父母,在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前2個月,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工作站提出書面申請,可享受每人每月由政府發放的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金160元。
青海省:每人每年加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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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青海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了《關于建立人口和計劃生育有關利益導向新政策的通知》(青人口發〔2012〕11號),規定“對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現無子女家庭父母及農牧區獨生子女、雙女戶、現無子女家庭父母,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在原繳費的基礎上每人每年再給與100元養老保險補助金,記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河南省:每人每年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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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南省正式建立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制度。
從2015起,河南省18個省轄市、直管縣的城鎮獨生子女家庭,只要父母年滿60周歲,每人每年均可領取960元獎勵扶助金。
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對象以個人為單位,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本省戶籍的城鎮居民或戶口遷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領取退休金(養老金)的原本省城鎮居民;
(二)沒有違反計劃生育號召和政策法規生育且目前現存一個子女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
(三)年滿60周歲;
(四)未享受外省(區、市)同類獎勵與扶助、國家計劃生育特別扶助以及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扶助。
江蘇南京:一次性獎勵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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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南京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和南京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通知,南京建立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一次性獎勵金發放長效機制,自2015年10月起,退休人員辦理正式退休手續后,次月進行獨生子女父母資格認定,認定后次月發放一次性獎勵金至個人養老金賬戶。
獎勵對象為:2009年1月1日以后,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市屬及以下企業退休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
符合上述條件,獎勵對象已死亡的,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繼承人領取。
一次性獎勵金每人3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