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從今年年初就已經試水戶籍改革,通過積分落戶的方法,拓寬了準入門檻。半年過去了,已經有首批2500名申請者達到了積分落戶的標準。不久后,他們將成為天津的新市民……下面來看小編為大家提供的關于天津戶籍新政:
2017年天津戶籍改革
一、實施戶口登記“一元化”
從2017年1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全面實行城鄉統一戶口登記制度,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
二、調整《居民戶口簿》相關登記內容
公安機關在新簽發的《居民戶口簿》中,“戶別”欄不再填寫“農業家庭戶”或“非農業家庭戶”,統一登記為“家庭戶”或“集體戶”。
三、明確《居民戶口簿》換領辦法
本市戶籍居民自愿到公安機關免費換領新的《居民戶口簿》,公安機關不再統一換發。
原《居民戶口簿》可以繼續使用,對“戶別”欄登記內容需要變更的,可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區警務室辦理變更手續。
四、放開市內戶口遷移限制
全面放開本市戶籍居民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戶口遷移限制。
對本市戶籍居民因搬遷、投靠等原因,需要將戶口遷移至本市其他行政區合法穩定住所,手續齊全的,可以到遷入地公安人口服務管理中心或有戶籍窗口的派出所當場辦理。
五、調整全市投靠配偶落戶政策
自2017年1月1日起,投靠配偶來津落戶政策調整為:本市戶籍居民與外省市戶籍居民結婚滿3年,在本市具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申請將外省市配偶戶籍遷入我市落戶。
對原為我市農業戶口、因此次統一戶口登記制度調整為居民戶口、并在原農業戶口所在地申報配偶投靠戶口遷入的,從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設置3年的政策過渡期,即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公安機關提交申請材料并予受理的,仍按照原政策執行。
六、查詢出具戶籍
為避免實施戶口登記“一元化”對群眾辦理個人事務增加負擔,自2017年1月1日起,公安機關不再對公民個人出具“農業”或“非農業”戶口性質的戶籍證明。
需要查詢當事人2017年1月1日以前戶口類型的,由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向同級公安機關提出查詢申請,公安機關應當依法根據職責提供查詢服務。
目前,市相關部門正在加緊研究制定相關領域配套改革政策舉措,并將陸續對外發布。
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和我市戶籍制度改革工作的計劃安排,到2020年,我市將基本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有效支撐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依法保障公民權利,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范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
2016天津戶口新政策
積分入戶申請人子女可以申請隨遷落戶
《細則》規定,只要符合以下三項條件,積分入戶申請人可以申請子女隨遷落戶:
1.積分入戶申請人子女為未成年人;
2.積分入戶申請人子女已在原籍登記居民戶口;
3.積分入戶申請人在津具有合法穩定住所。
以往辦理居住證積分落戶時,不可辦理子女隨遷,申請人只能在積分落戶成功后,再去所屬地分局申辦子女投靠落戶。
《細則》取消了屬地分局二次申報環節,申請人可在積分入戶公安窗口一次性申報本人及子女落戶。
放寬落戶條件,根據個人實際情況補充申報材料
根據《細則》規定,今后辦理居住證積分落戶時需根據個人實際情況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居民身份證;
2.天津市居住證;
3.本人在津具有名下合法穩定住所的,提供《不動產權證書》等相關材料;產權歸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或共有的,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材料(結婚證、居民戶口簿等);申請落戶集體戶口的,提供集體戶口簿首頁;申請落單位集體戶口的還需提供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社保繳費證明復印件;
4.天津市公安局物證鑒定中心出具的《有無刑事犯罪記錄證明》;
5.申請子女隨遷的,需提供隨遷子女的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登記證》;隨遷子女父母的結婚證(隨遷子女血緣關系父母離異的,還需提供能夠證明子女撫養權歸屬的離婚協議或法院出具的民事調解書)。
《細則》放寬了落戶條件,申請人可落戶到產權歸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或共有的合法穩定住所。
同時,增加了《有無刑事犯罪記錄證明》,以及結合了新實施的子女隨遷政策所增加的子女隨遷相關材料。
公安審核前置,確保落戶工作準確高效
伴隨著政策的調整,申請人申報落戶流程只需三步。
第一步:申請人到市行政許可積分入戶公安窗口提交材料,進行戶籍身份、落戶地點、違法犯罪、隨遷子女審核;
第二步:申請人到人力社保局積分入戶窗口審核是否具備申報條件;
第三步:申請人根據自身情況分別到人社局、公安、教委、房管、計生、民政、專利等部門提交材料并打分。
為了保障申請人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落戶事宜,施行公安審核前置,由公安窗口先審核申請人相關信息,確保申辦信息的準確性和各項積分分值的有效性,為后期發放《準遷證》及落戶相關工作準確高效完成提供有力保障。
《細則》除了對居住證積分落戶工作中的一些項目進行了調整外,對居住證的登記受理環節也進行了調整。
1. 法人申請人(即單位)不再作為居住證申請人,只針對居住證申請者本人申請辦理居住證。
也就是說,今后居住證的辦理,不再接受單位的集體辦理申請,只接受個人提出的辦理申請。
2. 居住證受理單位改為公安派出所、公安人口服務管理中心及受公安機關委托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
3. 在居住證辦理和居住證簽注業務中不單純注重文書材料,還注重實際居住情況,由社區民警核查居住情況,確保居住證申請人(持有人)居住情況屬實,人證一致。
4.居住證簽注增加申請環節,可通過登錄天津市“公安民生服務平臺”或前往居住證簽注受理單位進行申請,由民警核實居住情況后持辦理材料前往受理單位現場辦理。
2016年天津積分落戶細則已于1月1日公布。
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6年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變化情況。
2016天津積分入戶分值表有哪些變化?
2016天津積分入戶分值表增加項
在增加的加分項中,對參加住房公積金的,每年積2分;結合我市“雙創”工作,對“擁有有效中國發明專利的”申請人加20分;
對立功退役軍人最高加20分:退役軍人榮立三等功(5分);二等功(10分);一等功(20分)。
同時,對原不具操作性的減分項內容進行修改,增加了“持證人5年內有申辦積分入戶時提供虛假信息記錄的,減30分”等3個減分項。
持證人有信用不良記錄的減30分
1.持證人5年內有行政拘留記錄的,每條減30分
2.持證人5年有申辦積分入戶時提供虛假消息記錄的(包括虛假學籍、學歷、專業、就業、住房、投資、納稅證明等),每次減30分;
3.持證人5年內有刑事犯罪記錄的,每條減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