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已通知各區不動產登記中心停止辦理不具有實際居住意義的異常形態房屋(包括房屋面積過小,廊道、通道、車庫申請單獨轉移登記等情形)的不動產登記手續。下面是小編給你帶來的關于的相關內容,歡迎閱讀。
3月24日上午,據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國土北京”官方微博發布,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昨日已通知該市各區不動產登記中心,停止辦理不具有實際居住意義的異常形態房屋(包括房屋面積過小,廊道、通道、車庫申請單獨轉移登記等情形)的不動產登記手續。
那問題來了,“停止辦理不具有實際居住意義的異常形態房屋不動產登記手續“主要從哪些方面認定呢?
所謂“不具有實際居住意義的異常形態房屋”,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認定:
一是房屋形態不能滿足居住功能。
如面積過小不能進行居住;或者原本使用功能便是為其他房屋的使用提供配套性服務的,如用于通行的廊子或通道;或者設計用途本身為非住宅,如用于存放汽車的車庫等。
二是要求對上述不具備居住功能的房屋進行單獨轉讓的。
三是要求上述不具備居住功能的房屋登記為“住宅”用途的。
同時存在上述三個方面問題,又無法提供合法審批文件的,不動產登記部門停止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
也就是說,擅自將不具有實際居住意義的異常形態房屋進行交易并要求按“住宅”用途進行轉移登記,因屬于擅自改變規劃用途,不符合登記要求,因此不予辦理不動產登記。
規土委:
停辦異常形態平房不動產登記
市規劃國土委相關負責人昨日表示,現已通知各區不動產登記中心停止辦理異常形態平房(包括房屋面積過小、廊道、通道申請單獨轉移登記等情形)的不動產登記手續。
“需要注意的是‘單獨’二字,比如兩間房子中間有個過道是可以一起登記的,但是過道不能單獨登記。”市規土委相關負責人說。
公安局:
實際居住才能登記戶口
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安機關嚴格依法依規辦理戶口登記,一是登記常住戶口的房屋應該是住宅類房屋,能夠實際居住的。
“商住兩用、過道房等都不能上戶口”。
二是辦理戶口登記的居民應該在此長期居住、生活。
“辦理戶口登記時,公安機關會審核房屋產權證明,房屋是不是你的,看房屋屬性是不是住宅,能不能住人。
社區民警要實地核查,看房子有沒有實際居住的條件,比如過道等根本不具備居住條件,不能上戶口。
另外民警要走訪鄰居,比如這戶人是不是在這里住,能不能經常見到等,看房子有沒有床和煤氣等等”。
市教委:
“過道學區房”不作為入學資格
去年6月,西城區大耳胡同的一個約10平方米的過道,在中介機構掛出了150萬元的價格。
“天價學區房”引發輿論熱議。
近期“過道學區房可作為入學資格”的不實報道再現,3月18日,市教委連夜發布通知,明確“過道學區房”不能作為入學資格條件。
3月20日,市住建委發布《關于加強國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測繪、交易及不動產登記管理的通知》將嚴控擅自將住宅平房一間分割為多間的行為。
專家指出,這一新政出臺,將有效抑制非理性的學區平房交易。
市住建委要求屬地房管部門或其委托機構對住宅平房進行現場核驗,將具有院落居民通行、應急救援功能的部位,在《存量房房源核驗信息表》中標注為“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