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公布了!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213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9.5元/小時,新標準自2017年6月1日起實施:
最新2017深圳最低工資標準【1】
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213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9.5元/小時。
新標準自2017年6月1日起實施。
最新消息:深圳公布今年最低工資標準
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是經過專家團隊對我市2016年實施最低工資政策進行深入調研、科學評估和測算、廣泛征求政府相關部門和社會各界意見、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因素的基礎上制定的,在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按程序頒布實施。
2017年最低工資的調整考慮了各方的因素,既考慮了保護勞動者的勞動所得,增加低收入群體的收入;又兼顧了企業的承受能力。
留足緩沖期便利企業統籌安排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已在門戶網站上發布相關信息,《關于調整深圳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將于近期印發,深圳市民可以關注哦。
本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將于4月1日發布,6月1日實施,便于企業統籌安排生產經營活動。
此舉有利于推動經濟結構調整適度調整
適度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深圳貫徹落實十八大以來中央有關精神以及實現“十三五”規劃目標的要求,保護勞動者的勞動所得,
增加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是積極推進發展成果共享、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舉措;也是加快全市產業轉型升級、推進經濟結構調整的必然要求。
適度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落實最低工資相關政策法規、充分考慮經濟新常態和企業承受能力、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精神的合理選擇。
本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采取積極穩慎的方式,符合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精神,兼顧了企業承受能力。
暢通舉報投訴渠道查處違法
為確保最低工資政策落到實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對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的監控和監察,督促企業依法支付員工工資,
同時暢通員工舉報投訴渠道,對違法行為嚴肅查處,若企業違反最低工資規定,員工可向各區級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投訴。
最后來看看此次最低工資調整的三大意義
一是推進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增長同步、勞動報酬提高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
近年來深圳經濟保持較快增長,勞動生產率也在逐步提高,適度調整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使勞動者、特別是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增長與經濟增長相匹配、與勞動生產率提高相匹配,讓發展成果更多惠及全體市民,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不斷提升民生幸福水平。
二是優化人力資源配置,著力吸引勞動力資源,更好地滿足深圳經濟發展需要。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工作的通知》“發布時間與實施的間隔一般應不少于兩個月”的要求,
本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于4月1日發布,6月1日實施,便于企業統籌安排生產經營活動,優化人力資源配置和管理,
同時向社會各界特別是廣大勞動者發出明確信息,便于勞動者進行就業選擇,吸引更多勞動者來深就業,為經濟發展提供人力資源保障。
三是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和經濟結構調整。
當前深圳正處于產業轉型升級和經濟結構深度調整階段,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有助于促進企業提升技術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推動深圳質量建設,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產業轉型升級和經濟結構調整。
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最低工資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最低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按時支付。
而根據每個地方的勞動價值不同,就會導致每個地方的最低工資也存在差異。
在國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資之外,某些行業的組織也可以自行制定該行業的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時的時薪制定,最低工資的制定反映了監管機構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
深圳最低工資標準:深圳經濟特區最低工資在綜合考慮員工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勞動生產率水平,經濟發展水平,社會保險標準,就業狀況等因素的基礎上,根據《條例》第八條的計算方法確定后,每年調整一次。
當年最低工資=上年度最低工資×〔(居民生活費用價格指數+社會平均工資指數+勞動生產率指數)÷3〕×調節系數。
其上公式中的調節系數的變動幅度0.8至1.2,由市政府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及勞動力供求狀況等因素具體確定。
最新2017深圳最低工資標準【2】
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是經過專家團隊對我市2016年實施最低工資政策進行深入調研、科學評估和測算、廣泛征求政府相關部門和社會各界意見、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因素的基礎上制定的,在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按程序頒布實施。
2017年最低工資的調整考慮了各方的因素,既考慮了保護勞動者的勞動所得,增加低收入群體的收入;又兼顧了企業的承受能力。
從2010年的1100元/月提高至目前的2130元/月,七年來,深圳五次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時隔2年,距2015年2030元/月的最低工資標準,此次上調了100元/月。
根據《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2017年應當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在經濟新常態背景下,一部分企業面臨生產經營壓力,本次調整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根據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精神,采取穩妥審慎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兼顧企業承受能力、考慮減輕企業負擔。
為確保最低工資政策落到實處,深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對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的監控和監察,督促企業依法支付員工工資,同時暢通員工舉報投訴渠道,對違法行為嚴肅查處,若企業違反最低工資規定,員工可向各區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相關內容:
2017深圳公租房最新消息 441套公租房面向光明戶籍認租
一、房源情況及劃分
(一)房源情況
本次配租房源分布在和潤家園、新地中央花園、宏發嘉域二期、峰薈花園4個小區,共441套公共租賃住房,其中:
1、和潤家園:192 套,位于光明新區華夏路和公園路交匯處;
2、新地中央花園:105套,位于光明新區光明大道與河心路交匯處;
3、宏發嘉域二期:8套,位于光明新區松白路與馬田路交匯處;
4、峰薈花園:136套,位于光明新區南環路與振興路交匯處。
(二)房源劃分
1、和潤家園192套,房源為兩房一廳,建筑面積在58.03-59.29平方米之間,房源位于和潤家園4棟;
2、新地中央花園105套,其中單房15套,建筑面積在33.95-34.22平方米之間、一房一廳90套,建筑面積45.21-49.93平方米之間,房源位于新地中央花園2號樓B3單元;
3、宏發嘉域二期8套, 房源為兩房一廳,建筑面積在61.31-64.05平方米之間,房源位于宏發嘉域二期1棟A座;
4、峰薈花園136套,其中單房125套,建筑面積在33.88-36.7平方米之間、一房一廳11套,建筑面積在49.22-51.77平方米之間,房源位于峰薈花園4棟。
二、配租對象
本次配租對象為光明戶籍在冊輪候人,在冊輪候人名單可登錄以下網站查詢。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網址:http://www.szjs.gov.cn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網址:http://www.szzfbzs.cn
三、配租方式
(一)選房排位規則
本次配租的選房順序排位將根據認租家庭在輪候冊中的輪候排序依次確定。
輪候排序相同的,通過抽簽方式確定先后順序。
(二)配租面積標準
以在冊輪候人符合條件的家庭(含單身居民,下同)人口數配置房源面積,單身居民可選建筑面積35平方米左右住房(具體包括新地中央花園單房15套、峰薈花園單房125套),
2人家庭可選建筑面積50平方米左右住房(具體包括新地中央花園一房一廳90套、峰薈花園一房一廳11套),3人及以上家庭可選建筑面積65平方米左右住房(具體包括和潤家園兩房一廳192套、宏發嘉域二期兩房一廳8套)。
認租人自愿認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數對應建筑面積住房的,視為其已按標準享受住房保障。
四、配租程序
(一)網上認租
符合認租條件的在冊輪候人憑備案回執號碼、申請人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及手機驗證碼登錄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網站,點擊“網上辦事大廳”中的“認租申請”,網上確認配租面積的家庭人口數,在線提交認租申請。
網上認租時間為:2017年4月15日9:00-2017年4月28日18:00。
2017年4月28日18:00前未完成網上認租的,視為放棄本次認租。
認租人的住房、人口、戶籍、婚姻狀況等信息發生變化的,須于認租截止日前持變更事項的材料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保障房業務辦理大廳申請變更。
本次認租人認租資格的核查時點為2017年4月28日18:00。
(二)現場看房
現場看房時間為2017年4月15日-2017年4月28日。
符合本次認租要求的在冊輪候人,可提前一天與小區管理處預約看房時間,并憑申請人身份證原件按約定的時間現場看房,各小區管理處聯系方式如下:
和潤家園管理處聯系電話:28812348;
新地中央花園管理處聯系電話:29093836;
宏發嘉域二期管理處聯系電話:23190988;
峰薈花園管理處聯系電話:21382388。
(三)認租名單核查及公示
光明新區城市建設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對網上認租的申請家庭信息進行核查,確定認租家庭名單及選房排位,并在光明新區城市建設局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四)選房和簽約
對公示無異議以及有異議經復核合格的認租人,安排選房和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限3年,期滿后按規定申請續租),對應房源選完即止。
五、租金、物業管理費
(一)租金標準
1、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
和潤家園公共租賃住房基準租金標準為13.75元/月•平方米;
新地中央花園公共租賃住房基準租金標準為17元/月•平方米;
宏發嘉域二期公共租賃住房基準租金標準為16元/月•平方米;
峰薈花園公共租賃住房基準租金標準為16.5元/月•平方米。
注:單套住房的具體租金,在基準租金基礎上,考慮樓層、朝向等因素修正確定。
(二)物業管理費標準
和潤家園物業管理費為2.53元/月•平方米;
新地中央花園物業管理費為3.5元/月•平方米;
宏發嘉域二期物業管理費為3.2元/月•平方米;
峰薈花園物業管理費為2.8元/月•平方米。
六、投訴舉報和監督
市民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的方式向深圳市光明新區城市建設局投訴舉報。
為了便于調查核實,鼓勵實名反映問題并提供聯系方式,有關部門將按規定予以嚴格保密。
地址:光明新區公園路和潤家園7棟2樓,投訴舉報電話:23416926、23696012。
七、重要提示
(一)和潤家園、新地中央花園、宏發嘉域二期、峰薈花園四個小區住房內地面裝修為瓷磚,均未配置空調、熱水器、抽油煙機、燃氣灶,具體裝修情況以現場實際為準。
(二)認租人的未成年子女應當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證,子女現已成年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并補交相關材料,否則,不能作為共同申請人。
(三)房源有限,請申請家庭及時辦理認租、選房、簽約等事項。
凡未在規定時限內辦理相關手續的,均視為自行放棄本次認租。
(四)根據《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與配租暫行辦法》規定,合格認租家庭有如下行為的,視為放棄本次選房:
1、排序到位,有其對應標準的房源但未選房;
2、選定住房但未在規定時間交付保證金并簽訂租賃合同。
上述行為達到三次的,退出輪候冊,原輪候排序作廢。
仍需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按照日常輪候規則再次提出輪候申請。
(五)本次認租受理截止后至簽訂租賃合同前,認租人的住房、人口、戶籍、婚姻狀況等信息發生變化的,應在簽訂租賃合同前如實申報。
信息變更后不再符合申請條件的,將取消配租資格。
(六)認租人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準確性負責。
如隱瞞或者虛報信息,無論在公示期間還是公示之后,一經發現,我局將依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若本次配租結束后仍有剩余房源,我局將另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