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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河南社保費改由地稅征收
導語: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區域內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將改由地方稅務機關統一征收。本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明起河南社保費改由地稅征收。希望你能夠得到啟發,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想要知道更多的資訊,請多多留意文書幫!
銀行代征對象和范圍都包括哪些
根據省地稅局發布的《河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委托銀行代征社會保險費的通告》,此次銀行代征的對象主要是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銀行將代征未在用人單位參保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包含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
據悉,城鄉居民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包含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其中,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中的原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費部分自2017年4月1日起改由地方稅務機關統一征收,并納入銀行代征范圍。
省地稅局已委托14家銀行代征
記者了解到,目前,省地稅局已委托14家銀行代征社會保險費。
據悉,這14家銀行分別是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河南省農村信用社、中原銀行、鄭州銀行、中國光大銀行、洛陽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興業銀行以及恒豐銀行等。
靈活就業個人和城鄉居民持居民身份證可就近選擇到上述銀行任一網點進行社會保險費實時繳費。靈活就業個人持居民身份證可選擇到上述銀行任一網點簽訂個人社會保險費銀行代扣協議,由銀行定期代扣繳費人的社會保險費。
已簽約繳費人1月25日前需再次確認
省地稅局特別提醒,在2017年1月1日前已與上述銀行簽訂社會保險費代扣協議的繳費人,無需再次辦理簽約。為確保已簽訂的代扣協議能夠正常使用,已于上述銀行簽約的繳費人,應于2017年1月25日前到簽約銀行全省任一網點進行確認。如代扣協議不能正常使用,需重新簽訂協議。
據悉,繳費人在辦理涉費事宜時,如有疑問,可咨詢上述銀行工作人員,也可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或者到地稅辦稅服務廳咨詢;同時,繳費人若對繳費事宜有爭議,可以向社保經辦機構提出,也可以向地方稅務機關提出,由兩部門通過繳費爭議協調解決機制共同商議解決。返回騰訊網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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