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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積分入戶親友
珠海的朋友注意啦,珠海2017年起將停止積分入戶!!下面是小編給你帶來的關于2017年珠海積分入戶的最新消息,趕緊來看看吧。
據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關于珠海市停止執行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制入戶政策的通告》顯示,珠海市從2017年起停止執行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制入戶政策。
通知顯示,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72號)關于“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積分落戶方式”的有關規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從2017年起停止執行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制入戶政策,《關于印發珠海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制入戶實施辦法的通知》(珠人社〔2010〕248號)及相關配套文件同時廢止。
據了解,此前12月30日下午珠海召開戶籍制度改革新聞發布會,珠海市人民政府正式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據了解,該文件公布的新的戶籍政策無論是準入條件,還是入戶渠道方面都作出了前所未有的調整,市外戶口準入條件更加寬松,入戶渠道更加豐富,戶口遷移政策體系更加完善。
合法就業5年、夫妻、父母、子女都可以直接落戶。
一、10類人才可直接核準入戶;夫妻投靠不再有結婚滿5年的限制;父母投靠子女不再有年齡和身邊有無子女的限制,只要在珠海有子女的,就可申請投靠。
二、放寬直系親屬投靠。
取消婚齡、年齡和身邊無子女等限制。
具體政策為:
1.父母投靠子女,調整前需要父親滿60歲、母親滿55歲且身邊無子女,調整后對父母的年齡及身邊有無子女不再限制。
2.夫妻投靠,調整前需要結婚滿5年,調整后沒有婚齡限制。
三、增加基本條件入戶渠道。
將長期在珠海工作和居住的異地務工人員有序轉為戶籍人口。
在我市合法穩定就業滿5年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參加社會保險滿5年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申請將戶口遷入我市。
12月22日,珠海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珠海市人才引進核準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從2017年3月1日起,珠海市機關事業單位以外的用人單位從市外核準引進的包括高層次人才、留學回國人員、符合條件的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在內的10類人才,可按規定程序辦理勞動人事關系轉移、檔案接收和戶籍遷入,詳細如下:
基本條件:身體健康;年齡在18周歲以上,男性和女性年齡分別在50周歲以下和45周歲以下(本辦法有特殊規定的除外);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無嚴重刑事犯罪記錄。
核準條件:10類人才可直接辦理人才引進手續。
1.經珠海市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年齡在60周歲以下的人員(院士不受年齡限制);
2.入選珠海市級各類人才計劃(項目),年齡在60周歲以下的人員;
3.獲得珠海市級或經我市推薦獲得省級以上獎勵榮譽的人員;
4.符合珠海市引進海外人才智力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
5.納入全國統一招生計劃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專科(高職)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
6.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
7.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專科(高職)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
8.取得非全日制本科學歷(須取得學士學位)、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其中本科學歷(須取得學士學位)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博士學位)的在40周歲以下;
9.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
10.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技能人才:
①具有高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高技能人才(我市技術工人招調限制職業工種的除外),其中技師在45周歲以下、高級工在40周歲以下;
②具有中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年齡在35周歲以下,且符合珠海市緊缺技工工種目錄的技能人才;
③按照珠海市企業技能人才評價辦法取得企業技能人才評價證書的人員;
④獲得珠海市級職業技能競賽一類競賽各職業(工種)前六名、二類競賽各職業(工種)前三名的人員。
值得注意的是,對不符合直接核準條件,但確屬于企業急需的“業務骨干人員”,通過“市政府定年度總量+市戶口準入聯席會議審定”方式予以引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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