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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安積分入學標準
寶安積分入學標準是什么,寶安區積分入學標準則以深圳積分入學政策出發,以下是寶安積分入學標準相關文章,一起來了解下吧。
寶安積分入學標準【1】
積分辦法(積分辦法分兩種,分別為深圳戶籍學生和非深戶籍學生。
1.深圳戶籍學生:按照在學區居住時間積分
按申請學生家庭在學區連續居住的時間(月份)來積分,居住每滿1個月積1分。
計算居住時間的起始日期是:提交合法產權證明材料的,以發證日期為準;提交租賃憑證證明材料的,以辦理租賃憑證時登記備案的落款日期為準;提交特殊住房證明材料的,以社區或所在單位和街道相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顯示的入住日期為準。
計算居住時間的截止日期是:學位申請開始當月最后一天(3月31日,下同)。
積分不封頂。
2.非深圳戶籍學生:按照社保或經營時間及計生情況積分
非深圳戶籍學生的積分包括社;蚪洜I時間積分與計生積分兩項,兩項積分之和為其有效積分。
(1)社保或經營時間積分:申請學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市有繳納社保的,按父或母在本市繳納工傷險的累計時間計算積分;屬于經商辦企業未繳納社保的,按照本市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入股或企業設立時間計算積分(孩子的父或母需為股東、合伙人、投資人,不能僅僅是法定代表人);如果父母有一方及以上是深圳戶籍的,經申請人申請,可以以父母戶籍遷入深圳的時間計算積分。
每滿一個月積1分,時間計算到學位申請開始當月最后一天。
積分不封頂。
(2)計生情況積分:獨生子女積60分,其他政策內子女積30分,政策外子女本項目不積分。
寶安積分入學標準【2】
記者近日從寶安區教育局獲悉,2014年的方案將在學位類型劃分、排序等方面做出調整,并在部分學區試行學位房制度,以減少跨區域租房擇校行為。
據寶安區教育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該區今年將學位類型由6類變為8類,即把2013年第三、四類租房類別按“有房租房”與“無房租房”區分開,將購有商品房而又不在購房學區申請學位,卻在其他學區通過租房申請學位的,單列出來作為一類,排序往后放,即新增第5、7類。
寶安戶籍,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有產權房(不能提交無房證明)為第5類;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有產權房(不能提交無房證明)為第7類。
原來的第6類依順序調整為第8類。
修訂后的學位類型劃分和排序,有助于控制通過租房進行擇校的行為。
堅持“先類別后積分”的原則,寶安按照從第1類到第8類依次錄取,同一類學生則按照積分從高到低錄取,公辦學校招生計劃錄滿為止。
未錄取到公辦學校的通過資格審核的學生,由家長在規定的時間內自主選擇到政府委托的民辦學校就讀,享受政府發放的學位補貼。
民辦學校優先滿足資格審核合格的學生就讀。
寶安區從今年開始在部分學位特別緊張的公辦學校實行學位房制度。
學位房實行“一房一戶”制度,即學區內一套房屋只能供一戶家庭(一對夫婦)的孩子申請學位。
從2014年開始,實行學位房制度的學校小一和初一新生使用過的房屋信息將被鎖定,學生在讀期間(小學6年內、初中3年)該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請公辦學位。
學生畢業或中途轉學離開的,該房屋解除鎖定。
鎖定的房屋信息每年9月開學后更新一次。
房屋信息是否已經被鎖定,可查詢相關學校網站信息。
涉嫌住址或證明資料造假等違規行為的,一經核實,則不予確認申請人的申請資格。
業主協助造假的,納入征信黑名單,3年內不予確認該處房屋申請公辦學位資格。
秋季寶安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學位預警和溫馨提示【3】
為了方便廣大家長為孩子做好申請2015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的準備,現將有關信息提示如下:
一、學位預警
多年來,寶安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教育事業發展,不斷增加學位供給。
2015年秋季,全區公、民辦學位總數能夠滿足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深圳市關于加強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及五個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號,簡稱“1+5”文件)規定條件的兒童入學需要,部分區域公辦學位比較緊張。
預計小一學位比較緊張的學校有:建安小學、天驕小學、弘雅小學、上合小學、寶安外國語學校公辦班、寶安實驗學校、安樂小學、翻身小學、濱海小學、寶安小學、坪洲小學、徑貝小學、西灣小學、西鄉小學、流塘小學、鳳崗小學、清華實驗學校公辦部、固戍小學、黃田小學、塘尾萬里學校、鳳凰學校、蠔業小學、壆崗小學、萬豐小學、新橋小學、黃埔小學、燕山學校、松崗第二小學、東方小學、沙溪小學、石巖公學公辦部、官田學校、石巖小學、上屋小學、羅租小學。
預計初一學位比較緊張的學校有:寶安中學、文匯學校(暫定名,原文匯中學)、海灣中學、西鄉中學、清華實驗學校公辦部、福永中學、塘尾萬里學校、沙井中學、上寮學校、松崗中學、石巖公學公辦部、官田學校。
建議第5、6、7類兒童盡量到購房學區或戶籍所在區申請公辦學位,以增加錄取公辦學位的機率。
請學位類型和積分較低的兒童做好就讀民辦學校的準備,凡符合“1+5”文件規定條件的兒童入讀民辦學校享受政府學位補貼。
二、溫馨提示
1.關于公辦學校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和接受申請學位類型
請登陸招生網站http://bajjk.baoan.edu.cn/查看。
2.關于計劃生育信息核驗
根據市衛生計生委、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5年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計劃生育信息核驗工作的通知》(深衛計計管〔2015〕2號),2015年大陸地區非深圳戶籍兒童家長需持相關資料3月31日前到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申報并錄入計劃生育信息,以便順利通過信息系統進行計劃生育信息核驗。
根據《寶安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積分入學辦法》(深寶教〔2014〕75號)計算計生情況積分:獨生子女積60分,其他政策內子女積30分,政策外子女本項目不積分。
3.關于學位房制度
根據《寶安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房制度試行辦法》(深寶教〔2014〕76號),學區內一套房屋只能供一戶家庭(一對夫婦)的孩子申請學位。
從2014年開始,寶安中學、新安中學、寶安第一外國語學校、寶城小學、弘雅小學、天驕小學、濱海小學、寶安小學等8所學校實行學位房制度,這些學校2014年秋季小一和初一新生使用過的房屋信息已被鎖定,學生在讀期間(小學6年、初中3年)該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請公辦學位。
如有家長在這些學校招生范圍內新購房或租房用于申請學位,請提前查詢房屋信息是否已被鎖定(可登陸招生網站查詢)。
2015年新增實施學位房制度的學校有:寶安實驗學校、文匯學校(暫定名,原文匯中學)初中部、建安小學、清華實驗學校公辦部、福永小學、上寮學校、沙溪小學、上屋小學,這些學校今年使用過的學位房信息將在9月份后被鎖定并公告。
4.關于報名情況動態信息
為方便家長每天了解申請學校的新生報名情況,區教育局將每天在招生網站公布所有公辦學校的報名動態即各學位類型報名人數(未經相關部門審核),供家長參考。
小一報名截止時間是:4月15日下午5時整,初一報名截止時間是:5月5日下午5時整,超過該時間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無法新增或更改報名信息,請家長務必在此時間之前完成所有網上報名程序。
5.不得留級降級申請學位
根據國家、省、市相關文件規定,義務教育階段不允許留級或降級。
全國學籍系統已經聯網,已在內地或深圳市就讀小一、初一的學生,不允許再次申請小一、初一學位。
凡已經入讀高年級的學生,在全國范圍內均不得留級降級申請低年級的學位,否則無法取得學籍和畢業證書,無法參加升學考試。
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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