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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公立小學積分入學
東莞公立小學積分入學是怎么樣的?東莞積分入學方案2017年有變,請看下面:
東莞市教育局發布了《東莞市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意見稿”),當中還附帶了最新的《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積分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2017積分意見稿”),并對這兩份文件公開征集民意。
其中,“2017積分意見稿”在申請途徑和積分項目方面未呈現較明顯的總體變化,主要是在參保年限、在莞納稅、職業專業職稱和婚育情況等方面的一部分計分方式有調整,行業職業資格和技能競賽這兩項積分被取消,個別計分項目的提法有不同。
明確積分入讀政府購買民校學位的準則
“實施辦法意見稿”對包括參與積分入學條件、入讀政府購買民校學位等解決隨遷子女在我市接受義務教育的相關方面作了原則性規定。
其中,“實施辦法意見稿”明確提出,凡年滿6至18周歲,有正常學習能力,其父或母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就業或經商并持有效《廣東省居住證》,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或法定監護人)以及本人均為我國非東莞市戶籍公民(含港澳籍)、其父或母一方在我市依法繳納社保的隨遷子女均可參與積分入學。
其父母可在其中一方服務地或在我市擁有產權清晰的自有居所的所在鎮街申請,入讀所在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或政府購買學位的民辦學校。
積分入學的隨遷子女在教育教學、評優獎勵、團隊活動等方面與本市戶籍學生一視同仁。
兩項積分上限一減一增
計分細則方面最大的變化是在莞參保年限和個人所得稅這兩項的積分上限。
其中,在我市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社會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及生育保險這5個險種依然是每險種每滿1年積1.5分,但累計總分不能超過50分。
近3個納稅年度除工資薪金外的其他個人所得稅累計積分上限從10分上調為30分,分值仍維持為每滿1000元積1分。
另一方面,現行辦法中的“國家行業注冊職業資格”和“技能競賽”兩方面的積分項都在“2017積分意見稿”里取消了,前者之前可加5分,后者最大可加20分,但文化程度、國家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職稱等人才素質方面的積分及分值仍保持不變。
據記者所了解的近年積分入學情況,在莞參保年限曾是部分長年在東莞企業工作并穩定納稅、工齡較長的一線員工能實現大量分值之處。
有企業高層表示,這個調整或許跟東莞近年人才引進方向變化有關,等于從低層次人才往中層次人才的政策傾斜。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提及
根據現行辦法,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可提供5分積分,但“二孩”放開的2016年積分入學申請中,一些已有“二孩”或準備要“二孩”的家長沒法申請此項積分。
在“2017積分意見稿”中,這一項被換為“如實申報婚育信息”,這意味著符合計生政策的“二孩”家庭同樣可獲得5分積分。
此外,在莞參加志愿活動方面的積分辦法也有小整合。
現行辦法為申請人和積分方(即學生本人和參與積分的父母一方)分別計分、兩者最高積分均不超10分,計分年份為“近5年”;“2017積分意見稿”將親子雙方此項積分合并計算、兩人合計分值最高不超過20分,而統計年限改為“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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