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2017積分入學
積分入學中的積分由基礎分、附加分和扣減分等三部分組成,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東莞虎門積分入學相關條例和相關流程,請看下面:
2017東莞積分入學申請指南【1】
申請條件
1、申請入讀的隨遷子女必須年滿6周歲,同時不超過18周歲。
具體為:
1)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的隨遷子女必須年滿6周歲(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2)申請入讀小學非起始年級的,必須符合相對應的入學年齡;
3)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的隨遷子女必須是小學應屆畢業生。
2、申請入讀的隨遷子女父或母必須持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
3、在東莞市有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記錄(提交積分入學申請時最少應有1個月或以上繳費記錄)
以下情形不納入積分入學范圍:
1、擁有臺灣身份證或外國國籍的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
2、父母雙方是東莞市戶籍或“父母一方是東莞市戶籍,另一方是非東莞市戶籍”的非東莞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積分項目
1、在莞服務年限積分項
工作累計1-2年的:每滿1年1分;
工作累計3-5年的:每滿1年2分;
工作累計6年及以上的:每滿1年3分。
可以從繳納社會保險年限計分、勞動合同計分、經商營業年限計分三種方式任選一種進行積分計算
注意事項:
計算“在莞服務年限”的截止時間為申請積分入學的前一個年度12月31日,即只統計到2016年12月31日。
2、在莞居住年限積分項
居住累計1-2年的:每滿1年1分;
居住累計3-5年的:每滿1年2分;
居住累計6年及以上的:每滿1年3分
可以以居住證核定計分、以在莞服務年限核定計分、以自由居所(房產)擁有時間計分三種方式任選一種進行積分計算
注意事項:
計算“在莞服務年限”的截止時間為申請積分入學的前一個年度12月31日,即只統計到2016年12月31日。
3、在莞參保年限積分項
每繳納1個險種每滿1年1.5分,總分不超過50分。
4、在莞納稅情況積分項
此項包含4個小積分項,可合計國稅、地稅稅款的分值,稅額以稅款入庫期計算,此項最高不超過100分,具體為:
(1)個人所得稅
①近3個納稅年度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滿3000元,10分;滿4000元,20分;滿5000元的,30分。
②近3個納稅年度除工資薪金外的其他個人所得稅:每滿1000元積1分,可累計,最高不超過30分。
(2)個體工商戶納稅
近3個納稅年度繳納的稅額,每滿1000元積1分,可累計,最高不超過30分
(3)企業納稅
近3個納稅年度繳納的稅額每滿3萬元積10分,可累計,最高不超過30分。
備注:此項必須為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以其投資份額占該企業認繳資本比例而分攤企業已繳納稅額的人員
4、房屋契稅
近5個納稅年度個人在我市購買住房所繳納的房屋契稅,每滿1000元積1分,多套房屋契稅可累計,最高不超過30分。
注意事項:
(1)房屋契稅的納稅主體可包括積分方本人及其配偶或申請人(學生本人),多套房屋契稅可累計。
(2)“房屋”范圍:為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住宅,不包括土地、車位、商鋪、寫字樓等。
溫馨提醒:
個體工商戶和企業可進行積分的稅項包括
國稅: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城建稅、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地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東莞積分入學政策【2】
10個積分項目整合優化為6個積分項目
4月14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2016年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積分方案》(簡稱《2016積分方案》),近日將正式頒布實施。
市教育局將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定具體日程安排、申辦指引和申請表格等,請有意申請積分入學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簡稱“隨遷子女”)密切留意“東莞教育網”和“東莞慧教育”微信公眾號的信息公布,按照有關日程安排申請積分入學。
在總結去年積分制入學工作的基礎上,今年的積分方案按照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進行了修訂。
與《2015年積分方案》相比,今年的積分方案有七方面的調整:
變化1:將“新莞人子女”的稱呼統一修改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按照國家有關文件和工作會議精神,將“新莞人子女”的稱呼統一修改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變化2:整合優化積分項目體系
將原積分方案中的10個積分項目整合優化為6個積分項目,分別為:“在莞服務年限”、“在莞居住年限”、“在莞繳納社保年限”、“在莞納稅情況”、“在莞接受教育情況”和“加分”項目。
其中,“加分”項目包括“文化程度”、“居所方面”、“科技方面”、“技能競賽方面”、“在莞參加社會服務”和“計劃生育”等6個小項加分。
變化3:刪除原積分方案積分項目
回應群眾往年反映的“材料多”、“不全面”、“難審核”等熱點難點問題,刪除了原方案中“高中(中技或中職)及以下學歷”、“違法犯罪”等積分項目。
變化4:新增民辦學校提供積分入學學位
今年,我市全面實施向民辦學校購買積分入學學位政策,部分鎮街將按照要求選定符合條件的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提供一定的民辦學位,增加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學位供給。
變化5:明確積分相同情況下的錄取原則
增加了“因申請人積分相同而超出積分學位供給計劃數的,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通過抽簽、電腦派位或其他形式進行錄取”的內容,進一步明確積分相同情況下的錄取原則。
變化6:調整志愿填報的時間和方式
為了能讓申請人更合理地填報志愿學校,今年將填報志愿的時間安排在申請人積分和排名公布之后,并由入圍的申請人自行登錄指定的網站填報志愿。
變化7:進一步修改和補充相應提交的積分材料
對應積分項目修改情況,對附件《2016年東莞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積分材料一覽表》中有關項目的“具體操作”進行對應的修改和補充。
2017東莞積分入學政策(意見稿)解讀【3】
▼居住證、社保費繳納仍是積分入學必備條件
政策原文:
□凡年滿6至18周歲,有正常學習能力,其父或母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就業或經商并持有效《廣東省居住證》的隨遷子女,可以在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申請就讀。
□符合本辦法第五條(既上條)規定,且其父或母一方在我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隨遷子女,可以向其父母一方服務地或其父母在我市擁有產權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地的鎮(街道、園區)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提出申請,通過積分制方式,入讀申請地所在鎮(街道、園區)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或政府購買學位的民辦學校。
政策解讀:
上述兩條是東莞隨遷子女入學的基本前提,其中如果外地戶口需要就讀東莞公立學校的話,那么有用居住證,且在莞城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是必備前提。
其中:
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是指參保人應依法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5個險種,并需在提交積分入學申請時依法參保以及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最少應有1個月或以上繳費記錄);
需要注意的是:“在莞參保年限”項目的計算是指在東莞市按月繳納的累計社會保險年限,通過補繳的年限不予計算。
▼2017年有6方面可以進行積分加分
政策原文:
根據《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積分方案》(征求意見稿)相關政策,可以用來積分制入學加分的項目有:
1、文化程度
2、國家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職稱
3、居所情況
4、科技情況
5、參加社會服務情況
6、計劃生育情況
政策解讀:
上述的加分項目中,其中文化程度、計劃生育情況和參加社會服務情況是比較容易加分的項目,簡單來說就是:
1、文化程度:
看父母的文憑程度,大專以上至博士都可以進行加分,其中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畢業生分別參照大專和本科學歷積分。
2、計劃生育情況:
包含兩方面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及如實申報婚育信息的,因此如果需要明年給小孩積分入學的話,那么過年這段時間最好先去辦理對應的證明也即《戶籍地計劃生育證明》(夫妻雙方不在同一個鄉鎮的,需分別辦理證明并提交)
3、參加社會服務情況:
包含兩方面,分別是近5年在莞參加義務獻血的和近3年申請人和積分方在莞參加市志愿者聯合會及其會員單位組織開展的志愿服務的。
更多詳情點擊:2017東莞積分入學加分項詳細解讀
▼積分入學積分由兩部分組成
政策原文:
申請人父母在莞的服務年限、居住年限、參保年限、納稅情況、文化程度、國家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職稱、居所情況、科技情況、參加社會服務情況、計劃生育情況以及申請人在莞接受教育年限等方面情況作為計算積分的依據。
政策解讀:
對于需要積分入學的家庭,積分制包含三部分:
1、申請人自身部分,也即學生。
可以通過在莞接受教育年限(也即申請入學的學生是否有在東莞入校讀書的年限)
2、申請人(即學生)與積分方(即學生父或母)部分。
可以通過在莞的社會服務進行積分,社會服務包括有:
1)近5年在莞參加義務獻血的;
2)近3年申請人和積分方在莞參加市志愿者聯合會及其會員單位組織開展的志愿服務的都可以進行積分累計。
3、積分方(也即學生父或母)部分。
除了上述提到的接受教育年限和社會服務積分外,其他都屬于申請人父或母的積分項目。
▼其他注意事項:
1、本方案中的“申請人”(即學生)選取父或母一方作為“積分方”進行積分,父母雙方不交叉或累計積分。
2、方案的隨遷子女是指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或法定監護人)以及本人均為我國非東莞市戶籍公民(含香港、澳門戶籍)。
以下情況不按照積分入學方式入學:
1)擁有臺灣身份證或外國國籍的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不適用于本方案
2)父母雙方是東莞市戶籍或“父母一方是東莞市戶籍,另一方是非東莞市戶籍”的非東莞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不納入積分制入學范圍
3、各學齡段入學要求:
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的隨遷子女必須年滿6周歲(統計至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
申請入讀小學非起始年級的,必須符合相對應的入學年齡;
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的隨遷子女必須是小學應屆畢業生。
同時已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隨遷子女,不能申請留級重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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