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審計報告的寫作方法
在人們素養不斷提高的今天,越來越多的事務都會使用到報告,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涵蓋報告的基本要素。一聽到寫報告就拖延癥懶癌齊復發?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審計報告的寫作方法,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于審計報告的寫作方法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作為加強經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經濟常用文體審計報告,愈來愈被人們所重視。審計報告是指審計小組對審計事項實施審計后,就審計工作情況和審計結果向派出審計機關提出的書面文書,是審計結果的綜合反映,是審計成果的主要表現形式。近年來,對審計報告寫作的研究,學界出版了一大批質量較高的專著和專論,這些著作和文章對審計報告的內容、結構、語言和寫作要求闡述甚密,這無疑是件值得慶幸的事,但審計報告寫作的方法問題,卻似乎被人忽略。審計報告具有總結性、答復性、公證性的特點,把握這一特點,對研究審計報告的寫作方法十分重要。就筆者看來,審計報告的寫作要把握好以下幾點:
一、詳細了解審計報告的主體
審計報告的準備工作并不是在審工作結束后才開始的,而應在審計工作一開始時就著手。如果是內部審計,審計結束后通常要撰寫詳細審計報告,報告的內容要完整。在審計開始時對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性質、歷史沿革、內部控制情況、業務范圍、經營規模、財務核算體系、審計年度的主要經濟指標、與本次審計有關的重大事項、國家宏觀經濟形勢對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的影響等進行詳細的調查了解,掌握基本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做好編寫審計報告的準備工作,對審計報告的寫作事先有一個框架,對審計報告有一個較清晰的思路,有助于在審計過程中獲取關鍵的信息。
二、收集確鑿充分的審計證據
審計報告向使用者傳遞信息,為決策者提供其決策依據,審計過程中要做好審計底稿記錄,注意收集充分有效的證據。審計證據按其形式不同分為實物證據、書面證據、言辭證據、視聽證據、鑒定和勘察證據、環境證據;按其來源不同分為親歷證據、內部證據、外部證據。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可以通過檢查、監督盤點、觀察、查詢、函證、計算、分析性復核等方法收集審計證據。審計人員可以根據需要取得不同的審計證據。但收集審計證據要避免“濫取證”,避免收集與所要證明的審計事項關系不大甚至無關的所謂“證據”,從而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審計檔案,浪費不必要的審計資源。在寫審計報告時,要憑事實說話,不可虛構證據,提供偽證。一方面,審計報告所列事實必須確鑿可靠,引用資料必須經過復核;另一方面,審計所列事實必須具有充分性,應足以支持審計意見的形成,決不能憑主觀愿望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提出審計意見。不能把沒有事實根據的問題寫進審計報告,也不能因為沒有審查出問題,認為審計工作沒有什么成績,便把一些小事夸大,或把一些未經核實的問題寫入審計報告。任何公正的、恰當的審計意見都必須有具有充分證明力的審計證據來支持,要做到所有的審計結論都經得起推敲與考驗。只有這樣才能使審計意見建立在客觀事實的基礎之上,審計結論才令人信服。
三、擬定總提綱和大小標題并撰寫初稿
通過整理、分析審計工作底稿,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的成績和問題已基本掌握。在此基礎上,可以擬定審計報告總提綱和大小標題,然后,用數據、證據對總提綱和大小標題進行充實,用文字加以組織表述,形成審計報告初稿,這樣寫起審計報告就感覺輕松許多,而且不容易遺漏要點。
標題的寫作可以是敘述式的,也可以是輕松或吸引人的寫作風格,盡量做到標題醒目、言簡意賅。審計報告的總提綱規定了審計報告的內容框架,對于保證審計報告的寫作思路和內容的完整性十分重要。所以,審計人員在擬定總提綱時要充分考慮審計項目的特點和要求,不能夠遺漏重要的審計事項和審計證據,同時,審計人員擬定的總提綱應符合審計報告的基本格式和規范。要善于概括情況,提其綱、撮其要,以點帶面,突出重點,進行合理的科學的概括。概括方法有兩種一是橫向概括。橫向概括就是對審計單位存在的問題或正確執行經濟政策的性質、做法和影響的主導面進行剖析。二是縱向概括。縱向概括是對被審計單位存在的問題,以時間為單位進行剖析的方法。這種方法適用于專項審計報告,以年度或月份為單位,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指出問題的癥結所在。概括情況,必須對全部情況了然于心,不然就會出現一葉障目,不見泰山的毛病,也必然概括不出典型意義的問題。
四、靈活使用圖表方式
書面報告主要由語句、數據和圖表組成,經常涉及到事項的說明、數字的比較、分析等,在進行數字的比較、分析時,如單純用文字表達,則顯得比較繁雜,如對各年度的收入、支出、預結算金額進行比較時,一些很難用敘述方式表敘清楚的數字,若如能適當運用表格進行比較,則能簡單、清晰、明了地看出這些數字的發展變化,圖表能增加靈活性和趣味性,再配以相應的文字說明,則能收到更好的效果。圖表一般應放在審計報告有關內容的同一頁或其附近,如果這些圖表篇幅太長,對閱讀審計報告的其他部分造成障礙,并可能破壞報告的整體結構,則可以將其放在附錄中,同時在正文的相關位置注明圖表編號。
五、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
編寫審計報告必須站在獨立、客觀、公正的立場上,保持不偏不倚的獨立態度,這樣才能提高審計報告的可信性。獨立、客觀、公正立場的衡量標準是實事求是。獨立是指在執行審計業務時應當在實質上和形式上獨立于被審計單位,審計機構行使獨立的經濟監督和鑒證權,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必須保持實質上的獨立,雙方毫無利害關系。客觀是指在執行審計業務時必須從實際出發,在判斷和處理問題時,以客觀事實為依據,實事求是,不摻雜個人的主觀意愿,不為委托單位或第三者的意見所左右,做到表述的意見有依有據。公正是指公平正直,不偏不倚,一分為二地看問題,不能片面地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
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是審計人員收集審計證據、作出審計意見和審計結論應遵循的基本原則,這三項原則綜合、全面地反映在審計報告中。若審計人員嚴格遵循這三項原則,其編寫的審計報告就會有說服力,就能夠被被審計單位接受,否則,審計報告就不具有說服力,就不能夠被被審計單位接受。因此,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是確保審計報告可信性的基本前提。
六、用語確切,措辭適當
審計報告表達的審計結論,既關系到被審計單位的利益,又關系到會計報表使用者的正確決策,還關系到審計單位及審計工作者的聲譽。審計報告的寫作也是一種創作,寫好一篇審計報告,語言十分重要,不下一番功夫難以把語言寫得得體。審計報告的語言獨具特色,在 寫作過程中,經常運用模糊語言。如在審計報告中批評建議的地方,常運用“絕大部分”、“大部分”、“一部分”、“一小部分”,或“多數”、“少數”。在反映問題的程度時常用“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十分嚴重”、“一般”、“輕微”、“較輕”、“很輕”等。還有在判斷性質時也常用“符合”、“基本符合”、“比較符合”、“不符合”、“違反”等。這些語言,它們所反映的客體大多有一個明晰的界線,用得好,能起到精確語言難以表達的效果,但一定要得體,否則就會適得其反。如在論述問題時,用“據稱”、“據悉”、“據說”一類的模糊語言,就會被認為論述無根據,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表現。因此,我們要求審計報告的語言措辭要嚴密,判斷要得體,切忌輕率浮華、信口開河。
七、審計建議要切實可行
經濟活動是一個十分復雜的活動,各單位因性質不同,其做法各異。事業單位與企業單位在經濟活動中各有其特點,國有企業單位與涉外企業單位其特點有’別。因而審計人員在審計時所使用的方法不盡相同,反映到審計報告中的問題亦不一樣。但不論何種情況,審計報告的寫作,提出問題要求準確且要切實可行這點是相同的。如有的單位不按規定分配經費,導致經費消耗性支出過大,審計人員應從做法進行分析,找出原因,做出合理的結論或提出處理意見,以利于交辦或委辦單位了解審計單位的情況,也利于被審計單位認識問題、改進工作。除從做法上提問題外,還可以從效益上提問題。在正常情況下,投入同效益的好壞反差極大,其中必然存在經費投入不當,使用管理上有漏洞,經費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問題,或者是沒有正確執行部隊的經濟政策等因素。審計結束后,在撰寫審計報告時,即可根據審計結果,從效益的角度提出問題。審計人員提出的建議要能夠反映被審計單位的實際和管理要求,提出問題要結合實際有的放矢,不要泛泛而談;提出建議要中肯,要具有可操作性,不要提出大而空的建議。審計建議是審計報告的重要內容,也是反映審計人員綜合業務素質的重要方面,審計建議提得好,對被審計單位有幫助,被審計單位接受審計報告的程度就高,審計報告的價值就能夠充分地體現出來,否則,審計報告就不容易受到被審計單位的重視,審計報告的價值也不能充分地體現出來。
八、觀點明確,重點突出
審計過程涉及的問題很多,審計報告不要事無巨細,面面俱到,對大小事情全面詳細敘述,而應觀點明確,重點突出,把主要問題說清楚,次要問題簡明扼要,甚至略而不談,這樣寫出的審計報告才會中心明確,主次分明。
審計報告寫作指導
(一)標題
標題一般有兩種寫法:一是只寫文種《審計報告》;二是采用公文式標題的寫法,由審計單位或被審計對象加審計內容加文種組成,例如《xx省審計局關于xx市2007年財政決算的審計報告》、《關于xx單位財經紀律執行情況的審計報告》等。
(二)主送單位
主送單位是指審計報告送達的單位。主要是授權或委托審計的機關、單位或負責人,也可以是被審計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主管單位的名稱寫在標題的下一行,要頂格書寫。
(三)正文
這是審計報告的主體部分,一般包括以下4個部分:
1.前言這是審計報告的開頭部分,它主要概述審計的依據、目的、對象、范圍以及審計的方式方法。有的審計報告還在前言部分概括地點明審計的結果及評價,給人以總的概括印象。
2.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這一部分要簡要說明被審計單位的性質、人員構成、內部機構設置、業務范圍以及固定資產、流動資金、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近期經營管理狀況等。它作為審計報告主要內容的背景材料,一定要寫得準確無誤。
3.發現的問題及審計的結論這部分是審計報告的核心內容,撰寫時要做到事實清楚,數字真實,分析有據,定性準確。它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發現的問題。要寫明在審計中發現了哪些問題,要將問題按性質歸類排隊,列出小標題,逐條逐項寫清楚,并分別擺出具體事實材料加以闡明,分析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二是審計結論。根據審計中查出的問題,對其性質及程度加以正確的定論。
4.處理意見和建議
在事實、問題、性質明確之后,要對發現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處理意見要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和問題的性質與金額的大小提出;同時還要針對發現的問題和該單位工作中的薄弱環節提出建議,如加強財務工作的管理、改進核算工作、加強會計監督等。提出的建議要切實可行,要有針對性。
(四)附件
附件是對正文補充說明的佐證材料,如涂改和偽造的憑證、賬簿,有關人員的證詞、調查筆錄以及被審計單位的報表等。一般在正文的右下方標注附件的名稱和份數。
(五)落款
落款包括兩項內容:一是審計機構的名稱或審計工作負責人的姓名并加蓋印章;二是成文日期。落款的位置在附件位置的右下方。
(六)抄報、抄送
在落款的下面寫需要抄報、抄送單位的名稱。
審計報告的寫法
1. 審計報告的標題
審計報告的標題一般采用公文式標題,包括審計機關名稱、被審計單位名稱和審計內容、文種。
2. 審計報告的主送機關
主送機關,即審計工作的交辦或委辦單位。
3. 審計報告的正文
(1)前言。前言主要概述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說明審計任務、審計范圍、審計時間的起訖。有時也對審計結果的總評價做一簡要說明。
(2)主體。這是審計報告最關鍵的部分,主要寫兩方面內容: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審計機關對被審單位或被審項目的評估和意見。
這一部分的寫作,要有分析,有見解,做到觀點和材料結合。如做出“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結論,就必須用事實和數據材料證明其“嚴重”程度,要列出有關財務指標和相關項目有實質性差錯金額。同時對性質較嚴重的問題、事項作出詳細的說明。要分析產生問題的主客觀原因及后果。所做出的結論性意見,要客觀公正,態度鮮明,要依照財政法規恰如其分地提出處理意見。
(3)建議。建議一般包括:關于加強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的建議;關于改進核算工作的建議;就如何處理和杜絕今后再發生有關違反財經紀律問題提出建議;對已查明問題的處理意見;需要專題審計的其他問題的建議。
結束語一般都為:“以上意見當否,請審批”或“以上意見如果可行,請批轉xx公司(或工廠等被審計單位)”。
4.審計報告的 落款
審計報告的落款處,要簽上審計人員的名字,并鑒章,同時應注明審計人員的職務或職稱,寫明審計報告的成文日期。
如有附件,應在落款的上面一行空兩格起頭,標出附件的名稱和份數。現選錄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頒發的“審計報告”范式,做為寫作文本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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