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視閾的檔案與檔案化分析論文
[摘要]從哲學的角度出發,檔案可以定義成記錄過去的現在的一種有意義存在,是對過去式當前記憶的物質化。檔案因實踐而生,記錄了實踐的真實,真實是檔案最一般的品格,檔案總是留真、存真,而人們卻能保真、用真。檔案的從無到有是檔案化,檔案化是發展中的檔案,具備延續性,檔案亦能檔案化,且存在兩種情況:一是在不斷地檔案化實踐中能指導新實踐的能力逐漸減弱而消亡,二是因新實踐的需要獲得新的生命。
[關鍵詞]哲學視閾;檔案定義;檔案本質;檔案化
從事物發展和人們認識事物的規律來看,厘清什么是檔案,檔案是怎么來的,檔案能如何,以及檔案的本質是什么等問題,是認識和研究檔案的基礎。自1885年法國歷史學家郎格魯提出檔案學是一門獨立科學以來[1],圍繞檔案的定義及其本質等問題,學者們進行了孜孜不倦的探索。形成了眾多有代表性的觀點,如文件說、文獻說、原始記錄說、信息說、社會記憶說等,這些不同的論點和表述為辨識檔案提供了多個方向和可能,顯示出檔案學研究的勃勃生機,但卻鮮少涉及哲學層面的思考。作為社會實踐活動的產物,檔案天然地與哲學有著密切的聯系。因哲學是對一切學科都具備普遍指導意義的世界觀和方法論,是高度的思維概括與凝結,運用哲學思維和方法對檔案問題展開探討,從而透過種種現象更深層次地認識檔案。鑒于此,本文試從哲學的角度分析檔案以及發展中的檔案(即檔案化),以拋磚引玉,深化人們對檔案本質的認識。
1檔案的哲學意蘊
站在哲學層面來認知檔案,理解檔案的本質,關鍵是要抓住檔案產生的根源和發展機制。亨利柏格森在《物質與記憶》中談道:“身體是處于將來和過去之間不斷運動的邊界,就如一個突出的終點,我們的過去持續駛向我們的未來。鑒于我們身體在某一瞬間只是個導體,介于影響它的對象和它影響的對象之間,雖然如此,如果把它放到時間的流動中,總是處于我過去行為終止的那個點上。”[2]74-75人們總是帶著過去隨著運動持續入侵將來,被入侵的將來不斷變成現在接著變成過去,又被身體帶動占據接下來的將來,如此循環往復。這里筆者尚且不討論將來,不論將來如何,總會成為現在,變成過去。怎么知曉過去?或者說過去是如何存活?“事實上,我們永遠無法抵達過去,除非我們坦誠地將自己放置到過去。”[3]146“過去應當始終在一種僅僅用另外的形式重復它的當前中呈現自身,并且一切事物都應當一去不復返。”[4]272立足當前,過去和將來因無法觸及,是在現在維度的虛擬,唯有當下是實實在在的。當下的行為動作決定了現在的所為,規定了過去的模樣,又奠定了將來的格局,這也造就了人們總是立足現在,回眸過去,展望未來的處境。既然現在需要過去,需要過去發生的事實,必然是要將過去的現在呈現在當前。從經驗上看,這種呈現最直接最節約的方式就是回憶,但事實證明回憶卻不是最有效的。因為腦體的回憶是有缺陷的,受時空限制,且需要過去事實的主體不可能都是曾經參與過這“過去事實”的社會實踐活動的主體,這意味著需求主體不清楚發生事件的來龍去脈,就不能通過回憶讓過去存活。當然,也可以尋找當時參與事件活動的主體來回憶,此種情形下,回憶的準確性與真實性便直接取決于參與主體的記憶和語言能力。然而,語言的功能再強大,記憶卻是有限的,且兩者在不同記憶主體之間存在著能力大小的差異,這樣的差異與矛盾不可避免地會對回憶的可信度造成影響:順著有限的記憶表達,表達出的東西遠遠少于需要被理解的;而如果循著有限的記憶充分發揮語言的能力,則會引致對需要被理解的事實的偏差。況且人們不能遇事都去找參與主體回憶(需要的時間以及人力物力成本難以估量),此外,回憶的時限還受參與主體的自然生命的限制。這就需要一種有效的實踐留存,它可以不受參與主體的記憶、語言以及自然生命力限制,通過對它的認識就能了解需要的東西。事實不變人在變,僅靠人的記憶與回憶不一定能準確抓住那發生了的實踐事實,唯有那些經歷了社會實踐的有意義的留存,才能將過去帶到現在。檔案總是伴隨著社會實踐活動產生,在時間的長河中,依托人們身體的社會實踐活動不是在切實發生著的就是切實發生過的,而切實發生著的實踐活動正在形成檔案這一存在,切實發生過的實踐活動已經形成了檔案這一存在。因此,如果從哲學層面給檔案下一個定義,可以這樣認為,檔案是記錄過去的現在(這里強調的是過去進行時)的一種有意義存在,是對過去式當前記憶的物質化。處在不同時間節點看同一事物,得出的結論可能是多樣的。由上述定義可以看出,社會實踐活動產生了檔案,這種伴隨產生的狀態說明檔案的產生總是正在進行時,是當前的。筆者認為,檔案的有與成和實踐活動的始與終是遙相呼應的,實踐活動未結束,檔案還在形成中,正進行著對當前記憶的物質化。從檔案成型或檔案可用的時間節點看,人們利用檔案是在實踐活動結束之后,檔案所記錄的已經是過去的。任何東西只要是沒有用處就變得毫無力量,那些隨社會實踐活動結束就結束用處或者沒有意義的存在不能成為檔案,檔案的意義就是真實客觀地反映了社會事實的發生,檔案有用的體現是后來的社會實踐需要曾經的社會實踐事實。人類實踐活動無不受意識的支配,而實踐活動中意識形態的當前記憶唯有通過人們的作為附著在載體之上才能變成物質存在,得益于這種物質化的存在,人們在后來的實踐中才可以復活過去。檔案的本質就是人類實踐活動“真”與“實”的留存,這樣檔案才能直指實踐事實本身,才可以為后人了解曾經事實提供直接真實的途徑。誠然,因實踐的復雜性,檔案不可能將發生過的實踐事實完完全全地記錄下來并呈現在需求主體面前,但并不影響它帶領人們窺探已發生過的事實情況。即使其記錄下來的遠遠少于實踐事實需要表達的,檔案卻沒有主觀記憶與回憶的缺陷,足以讓需求主體了解實踐事實原貌。“檔案作為社會實踐的原始記錄,它所記錄下來的信息點不可能是社會實踐活動的全貌,但并不影響人們后來利用檔案建構社會實踐活動的關鍵性原貌。如學生入黨審批文件,記錄下的是入黨學生的姓名以及時間信息,至于學生入黨的過程無從體現,但在查閱時,某某學生在什么時間入黨這一事實和當時的入黨實踐活動是一致的。”[5]檔案可以將過去復活的力量來源于與社會實踐活動的一致性,來自于檔案的真材實料。
2檔案的真實品格
檔案是社會實踐活動過程中直接形成的,是對過去式當前記憶的物質化,記錄著社會實踐活動中發生著的事實,它的本質是人類實踐活動“真”與“實”的留存,保留著真實的社會事實,真實是檔案最一般的品格。“檔案是人們有意識保存起來的對已發生的某種人類實踐活動的事實進行的記錄,這種記錄為我們提供的是一種經驗事實,即過去的可供驗證的事實,具有‘一種可供了解和追溯歷史事實的特殊意義’。”[6]檔案的這一品格表現在檔案與客觀事實相符合,這也是檔案之所以是檔案,之所以能夠存在的內在規定。人類世界可以看作是一個不斷產生和使用工具的世界,人們總是借助于各種工具來實現自己的所需,在人、工具、工具對象三者這種作用與反作用之間不斷探索,不斷前進,而且只有通過各類工具人們才能實現諸多需求。“就連海德格爾的‘存在與時間’,最后也要落實到這上面來,就是使人的工具成為人和世界的恒常的中介,形成了新型的關系模式、‘此在’的模式。”[7]人們需要做或者等待做的事情起初都是意識形態的,在人們做事的過程中利用語言、文字、圖像、物體等工具完成需做或待做之事,就將意識形態轉換成了物質形態,成就了社會實踐。在實踐中,人們據需做或待做事情的性質,考究要達到的目的與效果,然后利用語言、文字、圖像、物體等工具,通過合理合法、規則有序組織后作用于對象,直到達到實踐目的與效果。這一過程中,人們利用的工具被附上了烙印,得到充實與升華。一旦實踐完成,意識形態的需做或待做之事消失,存在過的實踐變成不再進行的行動,成為過去,只留下了實踐中使用的各種工具,這些工具中有些隨著實踐活動的結束就完成使命,而有些則帶著實踐事實信息,能在將來帶需要過去的人們回到過去直擊實踐事實,這些“真實”的留存就是檔案。按照上述說法,人們定會懷疑筆者將檔案的范圍無限放大了,但細細探究就會發現,檔案是社會實踐的真實留存,它的形成以具體實踐的結束為標志,無論是否將其收歸檔案館(室)進行規范管理,一旦實踐結束,形成的檔案可以讓有需要的人們穿越時空回到過去了解實踐事實這一功能,是客觀存在的,是不以時間和地點為轉移的。由此可見,檔案價值的發揮與是否完成歸檔以及保管在何處都無關,并不是必須完成歸檔環節到檔案館(室)規范保存,又通過檔案工作人員的提供得以利用的才能算為檔案。那些經實踐錘煉,能成為人們抵達過去了解過去的`真實之存在都是檔案。從這個意義上說,檔案是人們抵達過去的直接途徑,它是實踐活動工具的直接留存,記錄著實踐的真實,后又成為人們了解過去的工具,其價值的發揮是以人們的需求為轉移的。事實上,一定社會時期內,人們在做事的過程中,使用著通識的符號,流通的工具,通用的手段,這使檔案以一種最質樸的狀態記錄著實踐,承載著大家共通的信息,一旦被展示,所有人都能領悟與明白,而需要之人則可以使用它的質樸和直接來證明自己或者得到經驗性認識,以獲得更多人的認可與支持。正因為如此,檔案才有了保存在檔案館(室)的需要與必要,而不宜直接放在完成實踐之人的手里。這既是檔案真實品質的內在要求,也是檔案價值發揮規律的客觀體現。作為在實踐中使用的工具,檔案因實踐活動的不再執行就完成了幫助實現實踐主體的利用目的,接下來的任務是幫助需求主體實現利用目的,這時候的需求主體可能是當初的實踐主體,也可能是實踐對象,或者與兩者都無關。換言之,在檔案價值發揮的軌道上,其利用者的范疇不僅僅局限于形成范圍內的參與者,凡是需要曾經事實的需求者都能利用。因而,唯有將這些資源放在一個公共的區域規范管理,才能不以保管之人的意志為轉移,才能盡可能長久且公平公正地提供利用,造福社會———在公共的檔案管理區域,檔案工作人員遵循一定原則和方法,比如以全宗為基礎,遵循來源原則,保持檔案之間的有機聯系、區分不同的價值等,為方便保管、查找、利用而對檔案去粗存精、進行標記以及進一步地有序化,通過各種方法對檔案保真保實;再藉檔案利用環節,即檔案價值實現的環節,經需求主體提出之需求,“通過物質性媒介(檔案信息載體與人體)將意識形態的檔案信息內容與檔案信息內容對應的空間對象連接”[8],使檔案原樣提供,發揮檔案之所能夠,從而最大限度地保真、用真,維護著檔案的真實性意義。
3檔案化與檔案的檔案化
3.1從無到有的檔案化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遵循著“從無到有,又從有到無”的自然運動法則,從虛無到實在僅是差著實踐的一步之遙,而從實在到虛無可能是實踐的推手,也可能是歷經時間洗禮的自然抉擇。看過《福爾摩斯探案集》的都知道貝克街221B是福爾摩斯的住址,貝克街雖是真實存在于倫敦的一條街,但在小說連載時卻沒有221B,小說的成功使人們異常喜歡這個虛化的神探,為了紀念他,人們將貝克街239號按小說內容布置變成221B使其成為可用地址,現今該地址是夏洛克福爾摩斯博物館,而真正的貝克街221B每周都會收到世界各地的福爾摩斯迷寄來的信件。可見,人們通過實踐可以將有些虛無的東西變成實實在在的存在,而且隨著這種物化實踐不斷進行,人們甚至會相信那是真的存在,忘記或忽略了起初是虛構的這一事實。無論實踐是否弄虛作假,實踐本身是真真切切發生的,正因為如此,實踐中使用的工具才能在后來直指實踐本身,讓需要的人們了解。在目前的認知里,沒有什么是永垂不朽的。無論是自然的還是人造的東西,都在環境的關系網中作用與反作用,經歷著時間的改變與抉擇,而人造之物一旦脫離人們的價值需求就會在實踐中被拋棄,從實在走向虛無。德里達認為:“所有個人的、社會的、機構的以及技術上的信息交流過程(Communicationsprocess),實際上是一種檔案化(Archiving)過程,或者即他所謂的‘檔案化’(Archivization)。”[9]在實踐結束之后,對于實踐中的真實留存,人們會受現有的主流價值觀支配進行選擇性保存,對檔案進行價值鑒定是結合當下社會需求以及將來的社會需求進行的一個預判,我們不能只將在這種環境下甄選出來的才稱為檔案,也不能將這樣的選擇作為檔案化的開始。檔案伴隨實踐而生,實踐的開始就意味著檔案化進程的開始,值得注意的是,實踐的結束即檔案的形成并不是檔案化的完成,檔案的成型待用到用,即檔案價值創造到檔案價值實現過程都是檔案化的范疇。從檔案的軌道上看,在實踐的信息交流中因信息與載體的結合得以成型,開始信息交流就開啟了檔案化進程,實踐的結束因檔案的成型(也是檔案價值的成型)以及人們現有價值觀評判的介入似乎是個結點,但無論是否被人們選中放進檔案館(室)保管,只要它能直指實踐本身,能帶將來的人們回到過去,它的價值就一直存在。至于其價值能否實現,則在于人們需不需要。
3.2檔案的檔案化
檔案化是具備延續性的,已經完成檔案化的檔案總會加入到新的實踐,再一次進入到檔案化行列。那如何看待檔案的檔案化?檔案檔案化后還是檔案嗎?在筆者看來,檔案的檔案化是檔案,但是否仍能作為“檔案”留存,則需要看它與新實踐的貼切程度,即它能直指新實踐事實本身的程度。檔案的檔案化仍然是檔案,乃是因為它本身就是實踐事實的真實留存,能直指實踐本身,即使加入新實踐,這已具備的性質和能力是不會改變的。檔案的價值實現出于人們實踐需求,一旦價值實現意味著檔案加入新的實踐。檔案被利用加入到新的實踐是業界最為常見的檔案的檔案化現象,檔案被利用加入新的實踐,并不能改變檔案對原本事實的記錄,卻因為加入了新的實踐成為記錄新的事實或與舊有事實結合的新的檔案。不過業界更多的只關注到了提供利用環節,因為這是檔案實踐工作的一個節點,檔案工作者使命的完結,人們甚少去想這些檔案的歸屬。無論被利用的檔案是證明事實還是提供經驗性認識,它都會作為新實踐中的一種支撐得到價值實現,那它是否仍能作為檔案留存需要看它能直指新實踐事實本身的程度。如在人們選擇深造時得提供已取得的最高學位學歷的成績情況,這里的成績(學籍檔案)是深造的準入資格之一,面對的實際是當事人需要獲得深造的學歷學位,一旦當事人取得相應證書,作為準入資格之一的成績并不能說明當事人完成深造取得相應證書這一事實,即使成績本身是檔案,但它卻不會被作為當事人深造階段的學籍檔案留存。與之相反,如紀委監察部門在調查某問題人員時,取證到文字、照片、視頻等各類記載問題人員的檔案,這些是新實踐必不可少的部分,在事件完結后就需要作為新實踐的檔案予以保留。另一種檔案的檔案化現象在檔案管理部門是常見的,即為節約資源且更高效地提供利用或保護檔案原始載體,或者是檔案載體無法再繼續留存而對檔案信息進行新方式方法的保存,如對紙質檔案的數字化。這可以對應到德里達的“技術上的信息交流過程”,這種檔案的檔案化僅僅只是將檔案信息進行有效轉移,信息轉移之前是檔案,信息轉移后檔案載體雖發生變化,但仍是信息與載體的結合,其內容并未發生變化,仍能直指當初的實踐事實本身,得到的結果是檔案。與上一種現象所不同的是,這里對檔案信息轉移的實踐成為手段,實踐前后的檔案直指的實踐事實是相同的。還有一種檔案的檔案化現象是曾經的實踐未存在有效留存,卻有參與人或知情人,通過向參與人或知情人了解曾經的實踐而得到的記錄,典型的如口述檔案。這里人們會質疑,參與人或知情人又不是檔案,通過向其了解曾經的實踐不能算檔案的檔案化。從人與實踐的關系來看,實踐是離不開人的,人是實踐活動中能動的工具,參與實踐或了解實踐的人將實踐事實掌握在腦中,通過回憶的讀取方式能直指實踐本身,這也算是承載實踐真實信息的工具留存,所以筆者認為可以把他們看作是一種活著的“特殊檔案”,而通過向參與人或知情人了解曾經實踐事實的實踐可以看作是一種特殊檔案的檔案化。可見,這里的檔案化實踐亦是一種手段,得到的檔案所指的事實與參與人或知情人了解的事實是一致的。當然,誠如上文所述,人的記憶與語言表達存在著能力大小的差異,因此,通過向參與人或知情人了解曾經實踐事實的這種檔案化得到的檔案結果,其直指實踐事實本身的程度是需要考究和有待檢驗的。基于檔案本身的演化規律,隨著檔案化的持續延伸,檔案的最終命運存在著兩種可能:一種是逐漸消亡,一種是逆向重生。前一種情況是指檔案在不斷的檔案化進程中,與新實踐的契合度出現漸弱的趨勢,事后能指新實踐事實本身的能力會越來越弱,被留存的幾率也越來越小,最終逃不過淘汰滅亡的命運。后一種情況是指檔案在檔案化進程中因新實踐的需要獲得新的生命,有些檔案對過去的真實記錄,其價值本身就是無可替代值得永存的,也有檔案在檔案化中價值發生了轉化,與新實踐結合成為新的檔案。檔案因實踐而生,記錄了實踐的真實,被利用是因為與實踐的一致,淘汰滅亡是因為喪失直指新實踐本身的能力,可見,檔案的有無都需要實踐的推手,由實踐創造,可以在實踐中重生,也可以在實踐中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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