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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公司資產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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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基準日:2015年11月30日
評估報告提交日期:二零一六年1月10日
深圳市國眾聯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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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鵬馳汽車有限公司 資產評估報告書摘要
深國眾聯評字(二零一六)第2-10101號
謹提請本報告書閱讀者和使用者注意
本摘要內容均摘自深國眾聯評字(二零一六)第2-10101號資產評估報告書,欲了解本評估報告項目的全面情況,應認真閱讀資產評估報告書全文。本摘要單獨使用可能會導致對評估結論的誤解或誤用。
本公司接受深圳市特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據國家有關資產評估的規定,本著客觀、獨立、公正、科學的原則,按照公認的資產評估方法,對深圳市鵬馳汽車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鵬馳公司”)列報的經審計的資產和負債進行了評估,評估基準日為2015年11月30日,評估目的是為企業擬股權轉讓提供市場價值之參考。本次評估建立在委托方及資產占有方提供的評估所必需的資料基礎上,這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由委托方及資產占有方負責。本公司評估人員按照必要的評估程序,對委托評估的資產、負債實施了實地查勘、市場調查與詢證。
本公司認為,除本報告所載明的上述特別事項外,在資產現有用途或既定用途不變,并持續經營使用和本報告載明的評估目的及價值前提、假設條件下,以下評估結論對委估標的在評估基準日所表現的市場價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現將評估結果報告如下(金額單位為人民幣元):
“鵬馳公司”在評估基準日2015年11月30日的評估結果:總資產為¥80,163,953.63元,大寫人民幣捌仟零壹拾陸萬叁仟玖佰伍拾叁元陸角叁分;總負債為¥16,112,342.96元,大寫人民幣壹仟陸佰壹拾壹萬貳仟叁佰肆拾貳元玖角陸分;凈資產為¥64,051,610.67元,大寫人民幣陸仟肆佰零伍萬壹仟陸佰壹拾元陸角柒分。詳見下表:
以上內容摘自資產評估報告書,欲了解本評估項目的全面情況,應認真閱讀資產評估報告書。本摘要與資產評估報告書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報告所載明的資產評估結果在評估基準日后一年內(即自2015年11月30日至二零一六年11月29日)有效。
中國注冊資產評估師:張賀云、朱志銘
法 定 代 表 人:黃西勤
深圳市國眾聯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咨詢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日
深圳市鵬馳汽車有限公司
資產評估報告書
深國眾聯評字(二零一六)第2-10101號
深圳市特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接受貴公司委托,根據國家有關資產評估的規定,本著客觀、獨立、公正、科學的原則,按照公認的資產評估方法,對深圳市鵬馳汽車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鵬馳公司”)列報的審計后資產和負債進行了評估,評估基準日為2015年11月30日,評估目的是為企業擬股權轉讓提供市場價值之參考。本次評估建立在委托方及資產占有方提供的評估所必需的資料基礎上,這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由委托方及資產占有方負責。本公司評估人員按照必要的評估程序,對委托評估的資產、負債實施了實地查勘、市場調查與詢證。本公司認為,除本報告所載明的特別事項說明外,在資產現有用途或既定用途不變,并持續經營使用和本報告載明的評估目的及價值前提、假設條件下,以下評估結論對委估標的在評估基準日所表現的市場價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現將評估結果報告如下:
一、委托方及資產占有方
委 托 方:深圳市特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深南中路中核大廈15樓 法定代表人: 張瑞理 注冊資本: 22028萬元 經濟類型:股份有限公司
經營范圍:興辦實業(具體項目另行申報);倉儲運輸、機械零件配件來料加工、
機械設備裝配。國內商業、物資供銷業(不含專營、專控、專賣商品)。自營本公司及所屬企業自產產品、自用生產材料、金屬加工機械、通用零件的進口業務、進出口業務按深貿管證字第098號外貿審定證書辦理。
成立日期: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十日 資產占有方:深圳市鵬馳汽車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區燕南路2號汽車大廈A區310房 法定代表人:姜學春 注冊資金:6800萬元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經營范圍:生產武工牌WGG360輕型客車及武工牌系列汽車、汽車零部件、產品自產自銷、自有物業租賃。
成立日期: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一日 至評估基準日,股東及出資情況:
深圳市大工業區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67.1% 深圳市汽車貿易總公司 32.9%
截止2015年11月30日深圳市鵬馳汽車有限公司經審計后賬面資產總額為67,170,133.62元,負債總額為16,112,342.96元,凈資產51,057,790.66元。
二、評估目的本次評估目的
系對“鵬馳公司”涉及股權轉讓之目的的相關資產及負債于評估基準日2015年11月30日所表現的市場價值進行評估,評估結果僅作為企業股權轉讓時了解“鵬馳公司”凈資產市場價值之參考。對于將本報告全部或部分作除上述目的之外的其他目的之用的客觀性和可行性,本公司未作研究,故對因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不負有責任。
三、評估范圍和對象
本次進行評估的范圍和對象為:“鵬馳公司” 列報的擬股權轉讓的經審計后2015年11月30日會計報表反映的賬面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相關負債。具體為下表所示: (人民幣:萬元)
項 目
賬面價值
流動資產 長期投資 固定資產
其中:在建工程 建筑物 設 備 無形資產
其中:土地使用權 其它資產
資產總計 流動負債 長期負債
負債總計 凈資產 1 2 3 4 5 6 7 8 9 1011121314
注:上述資產/負債/凈資產為申報賬面金額,業經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
四、評估基準日
本項目資產評估基準日為2015年11月30日,系由本公司與委托方協商確定,確定的理由是該評估基準日能全面地反映被評估資產的狀況,有利于保證評估結果有效地服務于評估目的,本次評估的一切取價標準均為評估基準日有效的價格標準。
五、評估原則
本次資產評估遵循國家及行業規定的公認原則:
1、遵循獨立性、客觀性、科學性的工作原則;
2、遵循產權利益主體變動的原則。即以被評估資產的產權利益主體變動為前提或假設前提,確定被評估資產在評估基準日時點上的現行公允價值;
3、遵循資產持續經營原則、替代性原則和公開市場原則等操作性原則: 資產持續經營原則是指評估時需根據被評估資產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規模、頻率、環境等情況繼續使用,或者在有所改變的基礎上使用,相應確定評估方法、 參數和依據;
替代性原則是指評估作價時,如果同一資產或同種資產在評估基準日可能實現的或 實際存在的價格或價格標準有多種,則應采用最適合的一種;
公開市場原則(亦叫公允市價原則)是指資產評估選取價格依據和評估結論都可在公開市場存在或成立。
六、評估依據
本評估的評估依據,主要包括
(一)主要法律、法規及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91號令《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
2、國家國資局(92)國資辦發第36號《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3、國家國資局國資辦發[1996]23號《關于轉發<資產評估操作規范意見(試行)>的通知》;
4、財政部財評字[1999]91號《關于印發<資產評估報告基本內容與格式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5、財政部第14號部長令《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若干問題的規定》;
6、財政部財企[2001]802號《關于印發〈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管理辦法〉的通知》;
7、《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國家現行的有關稅收法規。
(二)經濟行為依據
資產評估委托合同書。
(三)資產占有方提供的重大合同協議、產權證明依據
1、營業執照等法律性文件;
2、資產負債申報明細表;
3、關于鵬馳汽車有限公司有關產權資料的說明;
4、與評估項目有關的重大合同協議;
5、其他相關證照資料。
(四)采用的取價依據
1、“鵬馳公司”提供的清查申報評估明細表及財務賬簿、憑證等;
2、“鵬馳公司”出具的有關聲明及承諾函;
3、《審計報告》;
4、網上查詢及其他資料。
七、評估過程
(一)評估工作的起始時間
本次評估工作的開始時間為2015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 日出具評估報告日結束。
(二)已執行的主要評估程序
1、自 2015年12月18日至 2015年12月20日,前期準備工作,與委托方進行初步溝通協商,了解評估范圍確定評估基準日,制訂評估方案、工作計劃;收集評估所必需的資料,指導資產占有方填報評估申報表。
2、2015年12月21日至 2015年12月25日,實地查看實物資產和有關記錄,收集相關的法律性文件等資料,并進行市場價格的調查與比較,在此基礎上,對資產價值進行初步估測。
3、自 2015年12月26日至出具報告日,在初步測算的基礎上,進一步核實修正評估測算結果,編制資產評估結果報告書。各專業組經本公司內部審核后出具評估報告。
八、評估方法
根據各項資產、負債的特點,采用適當的方法進行評估。
1、 貨幣資金按核實值確定評估值。
2、 各類應收款項在核實無誤的基礎上,根據每筆款項可能收回的金額確定評估值。
3、 對流動資產中的存貨項目,我們在企業自查、帳務清查的基礎上,結合我們的現場勘察情況,采用現行市價法進行評估。
4、 固定資產的評估方法,按照重置成本法進行評估。
5、 無形資產的評估方法,按照基準地價法與市場比較法并選取一定的權重進行評估。
6、 負債評估值要根據評估目的實現后的產權持有者實際需要承擔的負債項目及金額確定。
7、 企業凈資產的評估采用重置成本法(亦稱成本加和法)即分別求出企業各項資產的評估值并累加求和,再扣減負債評估值,得出企業凈資產評估值。
九、評估結論
“鵬馳公司”在評估基準日2015年11月30日的評估結果:總資產為¥80,163,953.63元,大寫人民幣捌仟零壹拾陸萬叁仟玖佰伍拾叁元陸角叁分;總負債為¥16,112,342.96元,大寫人民幣壹仟陸佰壹拾壹萬貳仟叁佰肆拾貳元玖角陸分;凈資產為¥64,051,610.67元,大寫人民幣陸仟肆佰零伍萬壹仟陸佰壹拾元陸角柒分。詳見下表:
評 估 結 果 匯 總 表
評估基準日:2015年11月30日 人民幣:萬元
賬面價值
其中:土地使用權 8 其它資產 資產總計 流動負債 長期負債 負債總計 凈資產
9 10 11 12 13 14
以上內容摘自資產評估報告書,欲了解本評估項目的全面情況,應認真閱讀資產評估報告書。本摘要與資產評估報告書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報告所載明的資產評估結果在評估基準日后一年內(即自2015年11月30日至二零一六年11月29日)有效。
十、評估結論成立的條件
1、本評估結論系根據《資產評估報告書》和《評估說明》所載明的原則、依據、前提、方法和程序得出;只有在上述原則、依據、前提存在的條件下成立。當上述原則、依據、前提以及評估中遵循的持續經營原則及其它情況發生變化時,評估結論一般會失效。
2、評估結論僅為本報告所載明的評估目的服務。
3、本評估結論是評估對象在本次評估目的下,根據公開市場原則,對評估基準日資產公允價值的反映,沒有考慮將來可能承擔的抵押擔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和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價格等對其評估價值的影響。
4、本評估結論未考慮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發生變化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的影響。
5、本評估結論是本評估機構出具的,受本機構評估人員的執業水平和能力的影響。
十一、評估基準日的期后事項說明
1、在評估基準日后,評估結論有效期內,若資產數量及作價標準發生變化時,應按以下原則處理,不能直接使用評估結論:
1) 資產數量發生變化時,應根據原評估方法對資產額進行調整;
2) 資產價格發生變化時,并對評估結論產生明顯影響時,委托方應及時聘請有資格的評估機構重新評估。
2、本報告所載評估結果僅反映評估對象在本報告所載明的評估目的前提下于評估基準日的續用價值意見,未考慮以下因素可能對評估結果造成的影響:
1)所欠負的抵押、暗揭或擔保等可能影響的資產評估的任何限制;
2)未來市場環境變化對評估值所可能帶來的影響;
3)各類資產未來改變既定用途和目的而對價值的影響;
4)未考慮鵬馳公司此次提供的財產清單以外可能存在的資產、負債以及可能存在的或有資產和或有負債;
5)未考慮鵬馳公司債權債務實現時所有可能發生的費用或損失;
6)未考慮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發生變化以及遇有不可抗力對資產價格的影響。
3、股東——深圳市大工業區投資發展公司投資作價入股的土地及多占用的土地未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產權證明,對鵬馳公司多占用的土地本次評估未于考慮。
4、該公司記錄股東投資入帳和股東借款的會計資料,在辦理原鵬馳公司財務移交前已遺失(即1997年2月匯2#憑證),導致我們無法對該兩事項進行判斷。
十二、評估報告法律效力
(一)評估的前提條件和假設條件
1、假定鵬馳公司提供的有關法律性文件、憑證是真實、合法的;
2、假定鵬馳公司提供的財務會計報表的編制及其會計核算方法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且其會計報表真實地反映被評估企業的財務狀況和資產權益結構;
3、假定鵬馳公司確實擁有所提供的評估基準日的各類資產的完整產權,也不存在因其產權不完整而少計負債的現象;
4、假定鵬馳公司在可以預見的將來繼續存在,并按預定的經營目標和規模持續發展;
5、除非另有說明,假定鵬馳公司的生產與經營完全遵守所有有關的法律和法規。
(二)評估結果有效期
根據資產評估法規現行規定,本評估結論的有效期為一年(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11月29日),超過一年,需重新進行評估。
(三)法律效力
1、 本報告書只有在本報告書有關備查文件中有深圳市特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鵬馳公司的有關聲明和承諾函上蓋章簽字后應用于本報告所載明的評估目的時才能依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發生法律效力;
2、 評估結論是本公司出具的,受本公司評估人員和簽字注冊資產評估師的執業水平和能力的影響。
(四)評估報告使用說明
對本資產評估報告書的使用應遵循以下限定:
1、本資產評估報告書的使用權歸深圳市特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深圳市特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使用本公司資產評估報告書的其他使用人應當認真閱讀和理解本報告的每一個組成部分,本報告的每一個組成部分(包括資產評估報告書摘要)單獨使用或其他非全部的任何組合使用均可能造成對本報告所載評估結論的誤解。使用人還應當特別關注本報告書中價值前提、特別事項說明、評估的前提條件和假設條件、法律效力和委托方的承諾函;
2、除法律法規要求的財產評估主管機關或其他法律法規授權部門審查使用本報告書以外,未經深圳市特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書面許可或同意,本公司不會將本報告書的全部或部分內容向其他人提供或公開。除法律法規要求的財產評估主管機關或其他法律法規授權部門審查使用本報告書以外,本公司也沒有向其他任何第三方解釋本報告書的義務;
3、在與深圳市特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沒有書面協議的情況下,本公司不負有出庭作證或參加有關法律程序之義務。
十三、本次資產評估外勤截止日和本評估報告提交日期
本評估報告主要依據本公司在本次資產評估開始之日至外勤截止日之間所獲取的資料而做出的。本次評估外勤截止日為2015年12月21日,本次評估報告提交日期為2015年12月 日。 十四、資產評估報告書的備查文件
1、委托方與資產占有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2、評估基準日會計報表復印件;
3、《審計報告》復印件;
4、關于鵬馳公司有關產權資料的說明;
5、委托方和資產占有方承諾函;
6、資產評估機構與注冊資產評估師承諾函;
7、資產評估機構資格證書復印件;
8、評估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9、更名通知復印件。
(本報告所附若干備查文件均系本報告書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國注冊資產評估師:張賀云、朱志銘
法 定 代 表 人:黃西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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