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答辯狀
答辯人:濟南----工程有限公司,住山東省濟南市高新區--花園 19-2-12。法定代表人:劉--,職務:經理。
被答辯人:孔--,男,漢族,1965年7月21日出生,住山東省曲阜市董莊鄉--村-號。
因被答辯人訴答辯人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現答辯人提出以下答辯意見: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已經就被答辯人摔傷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妥善解決。
2011年1月20日,答辯人就被答辯人報酬及傷后賠償已經與其清帳完畢。這是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基礎上達成的合意,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被答辯人再次起訴答辯人至法院,完全違背了雙方之間的約定,屬于惡意訴訟,建議法院駁回起訴。
二、被答辯人摔傷后答辯人并非對其不管不問。
被答辯人摔傷后,答辯人及時將其送至臨邑縣人民醫院進行治療;住院期間答辯人為被答辯人購買便盆、毛巾等生活用品,并派兩人照顧護理,其中一名陪護人員孔--是被答辯人哥哥,公司照常發給孔--工資,另一名陪護人員陳--,公司經理助理,為被答辯人洗手洗臉,照顧無微不至。2012年1月10日,被答辯人傷愈后還到答辯人工地做工,答辯人仍按原有報酬標準進行支付。可以說,答辯人對被答辯人已經仁至義盡。
三、被答辯人------。
綜上,----------。
此致
濟南市--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2014年4月2日
【民事答辯狀】相關文章:
民事答辯狀范文,民事答辯狀10-05
民事答辯狀11-08
我國的民事答辯狀10-05
民事答辯狀范例07-11
民事答辯狀(范文)10-08
離婚民事答辯狀10-08
被告民事答辯狀12-08
民事反訴答辯狀11-04
民事應訴答辯狀11-07
民事侵權答辯狀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