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高溫津貼發放管理辦法你知道嗎?歡迎閱讀下文!
高溫津貼標準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標準發放。
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筑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溫補貼并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全國至少已有28個省份制定了高溫津貼標準,未制定的分別為,黑龍江、西藏、青海等四個省份。
具體的發放標準和發放時長,各省的標準不一。在這28個省份中,有13個省份發放標準為按月發放,另有15個省份按天發放。
按月發放的地區中,如發放高溫津貼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貼金額最高的為山西和江西,為240元每月,浙江省為225元;最低的為廣東省,為150元每人每月。
按天發放的地區中,標準最高的為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為貴州、河北,8元每人每天,與天津相差3倍。
高溫津貼發放標準高的多數為東部地區。與此相反,西部地區的一些省份發放高溫津貼較低。
2015年7月2日,全國總工會新聞發言人王曉峰在北京表示,各級工會要積極做好高溫天氣職工防暑降溫工作,加強監督檢查,落實勞動待遇。工會歷來主張不得以發放錢物來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沖抵高溫津貼。
在全國總工會新聞中心召開2015年第三季度新聞通氣會,全總新聞發言人、宣教部部長王曉峰通報第三季度全總重點工作安排,并回答記者提問。
王曉峰表示,最近,國家安監總局、衛計委、人社部、全總將聯合下發《關于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對現階段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進一步作出部署,維護勞動者的健康及相關權益。王曉峰說,防暑降溫工作是季節性很強的一項勞動保護工作,直接關系到職工身體健康和企業的生產安全,每年入夏之后,工會都一直把積極做好職工防暑降溫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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